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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DongHua Testing Technology Co.,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16
Jun 13,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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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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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54 证券简称:东华测试 公告编号:2016-028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士钢先生(以下简称“控股股东”)以及一致行 动人刘沛尧先生(刘士钢哥哥之子)、王瑞先生(刘士钢妹妹之子)、 瞿喆女士(刘士钢姐姐之女)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刘士钢先生、刘 沛尧先生、王瑞先生、瞿喆女士分别于2016 年5 月3 日—6 月8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股份16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63%。减持后,刘士钢先生持有 公司股份7,850.272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7338%,仍为公司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 (万股) |
减持比例 (%) |
|---|---|---|---|---|---|
| 刘士钢 | 大宗交易 | 2016 年5 月3 日 | 23.76 | 100 | 0.7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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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 (万股) |
减持比例 (%) |
|---|---|---|---|---|---|
| 刘士钢 | 大宗交易 | 2016 年6 月8 日 | 23.92 | 30 | 0.2168 |
| 刘沛尧 | 大宗交易 | 2016 年5 月4 日 | 23.46 | 10 | 0.0723 |
| 王瑞 | 大宗交易 | 2016 年6 月8 日 | 23.92 | 10 | 0.0723 |
| 瞿喆 | 大宗交易 | 2016 年5 月4 日 | 23.46 | 10 | 0.0723 |
| 合 计 | — | — | 160 | 1.1563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 刘士钢 | 合计持有股份 | 7,700.2720 | 55.6498 | 7,570.2720 | 54.7103 |
|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
1,685.0680 | 12.1780 | 1,555.0680 | 11.2385 | |
| 有限售条件股 份 |
6,015.2040 | 43.4718 | 6,015.2040 | 43.4718 | |
| 刘沛尧 | 合计持有股份 | 93.6000 | 0.6764 | 83.6000 | 0.6042 |
|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
23.4000 | 0.1691 | 13.4000 | 0.0968 | |
| 有限售条件股 份 |
70.2000 | 0.5073 | 70.2000 | 0.5074 | |
| 王瑞 | 合计持有股份 | 46.8000 | 0.3382 | 36.8000 | 0.2660 |
|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
11.7000 | 0.0846 | 1.7000 | 0.0123 | |
| 有限售条件股 份 |
35.1000 | 0.2536 | 35.1000 | 0.2537 | |
| 瞿喆 | 合计持有股份 | 46.8000 | 0.3382 | 36.8000 | 0.2660 |
|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
11.7000 | 0.0846 | 1.7000 | 0.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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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售条件股 份 |
35.1000 | 0.2536 | 35.1000 | 0.2537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8 号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信息披露》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
2、本次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刘士钢先生。
-
3、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控股股东刘士钢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中承诺:自公司股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
公司股东刘沛尧、王瑞、瞿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中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亲属刘士钢 及其他关联方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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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总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5%,在亲属刘士 钢及其他关联方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
2015 年7 月10 日,公司发布《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自2015 年7 月10 日起六个月内不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 股份。
截至目前,刘士钢先生、刘沛尧先生、王瑞先生、瞿喆女士均严 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 4、本次减持股东在减持前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5、控股股东刘士钢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罗沔、刘沛尧、王瑞、瞿 喆承诺:自首次减持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
三、备查文件
-
1、相关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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