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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DongHua Testing Technology Co.,Ltd. Director's Dealing 2016

Jun 13,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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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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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54 证券简称:东华测试 公告编号:2016-028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士钢先生(以下简称“控股股东”)以及一致行 动人刘沛尧先生(刘士钢哥哥之子)、王瑞先生(刘士钢妹妹之子)、 瞿喆女士(刘士钢姐姐之女)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刘士钢先生、刘 沛尧先生、王瑞先生、瞿喆女士分别于2016 年5 月3 日—6 月8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股份16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63%。减持后,刘士钢先生持有 公司股份7,850.272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7338%,仍为公司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万股)
减持比例
(%)
刘士钢 大宗交易 2016 年5 月3 日 23.76 100 0.7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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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万股)
减持比例
(%)
刘士钢 大宗交易 2016 年6 月8 日 23.92 30 0.2168
刘沛尧 大宗交易 2016 年5 月4 日 23.46 10 0.0723
王瑞 大宗交易 2016 年6 月8 日 23.92 10 0.0723
瞿喆 大宗交易 2016 年5 月4 日 23.46 10 0.0723
合 计 160 1.1563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刘士钢 合计持有股份 7,700.2720 55.6498 7,570.2720 54.7103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1,685.0680 12.1780 1,555.0680 11.2385
有限售条件股
6,015.2040 43.4718 6,015.2040 43.4718
刘沛尧 合计持有股份 93.6000 0.6764 83.6000 0.6042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23.4000 0.1691 13.4000 0.0968
有限售条件股
70.2000 0.5073 70.2000 0.5074
王瑞 合计持有股份 46.8000 0.3382 36.8000 0.2660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11.7000 0.0846 1.7000 0.0123
有限售条件股
35.1000 0.2536 35.1000 0.2537
瞿喆 合计持有股份 46.8000 0.3382 36.8000 0.2660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11.7000 0.0846 1.7000 0.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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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售条件股
35.1000 0.2536 35.1000 0.2537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8 号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信息披露》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 2、本次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刘士钢先生。

  • 3、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控股股东刘士钢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中承诺:自公司股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

公司股东刘沛尧、王瑞、瞿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中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亲属刘士钢 及其他关联方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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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总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5%,在亲属刘士 钢及其他关联方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

2015 年7 月10 日,公司发布《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自2015 年7 月10 日起六个月内不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 股份。

截至目前,刘士钢先生、刘沛尧先生、王瑞先生、瞿喆女士均严 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 4、本次减持股东在减持前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5、控股股东刘士钢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罗沔、刘沛尧、王瑞、瞿 喆承诺:自首次减持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

三、备查文件

  • 1、相关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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