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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DongHua Testing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Sep 7,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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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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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测试”或“发行人”)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2年5月18日修订)、《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 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协会”)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 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 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询价对 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 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 子化实施细则》。

2、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 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 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证券日报》上的《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发行人所在行业为电子测量仪器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了行业 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20.31元/股对 应的2011年摊薄后市盈率为29.18倍,高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存 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2、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计划所需资金量为13,612.00万元。按本次发行

1

20.31元/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量为22,523.79万元,高于发行人计划所需资金量, 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 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重要提示

1、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109万股人民币普 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许可[2012]1053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 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进行。 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东华测试”,申购代码为“300354”,该申购简称及 申购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申购与网上申购。

3、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1,109 万股。其中,回拨前网下发行量占本次发行 数量的 51.40%,即 570 万股;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数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 数量。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2年9月5日(T-3日)完成。发行人和国 金证券根据询价对象的报价情况,并综合参考公司基本面、可比上市公司和市场 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31元/股。此发行价格对 应的市盈率为:

(1)21.8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1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9.1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1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总 股数按本次发行1,109万股计算);

(3)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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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之和为43,415万股,超额认购倍数为76.17倍。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数量将为22,523.79万元,募集资金的 使用安排等相关情况已于2012年8月30日(T-7日)在《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意向 书全文可在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以及发行人网 站www.dhtest.com查询。

6、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初步 询价的配售对象将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 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7、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且不低于20.31元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 下申购。上述配售对象应按初步询价报价时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参与网下申 购。

(2)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12年9月10日(T日,周一)9:30至 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及时、足额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 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 - - (或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 深圳市场 清算与交收”查询)。参 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 股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0354”。

申购资金有效到账时间为2012年9月10日(T日,周一)当日15:00之前,T-1 日到账及T日15: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注意资 金到账时间。

(3)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时,应于发出申购资金划付指令后与托管 银行有效确认,督促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效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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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配售 对象的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 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申购全部无效。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 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为其网下配售申购余款退款的指定收款账户。

(4)在划拨申购资金当日,配售对象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 账情况。共用备案账户的配售对象若无法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 况,应及时与托管银行确认。因配售对象未能按照上述规定确认申购资金足额到 账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负。

(5)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 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资金 的,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违约情况将报送证监会及协会 备案。

(6)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双向回拨后),发 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配售。

2012年9月10日(T日,周一),国金证券确认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资金有 效处理结果后,根据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供信息对资金有效的配售对象按 照其最后一次录入初步询价记录的时间顺序进行排序,并按申购单位(95万股) 依次配号,每一申购单位获配一个编号,每个配售对象获配号的个数等于其有效 申购量除以申购单位,每个中签号码可获配95万股股票。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双向回拨后),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的情况,网下发行数量将相应增加,保荐人 (主承销商)将根据回拨规模增加中签号个数。

(7)2012年9月12日(T+2日,周三),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公 告《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摇号 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披露本次网下发行的摇号中签结果和配售结果,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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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供的发行人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以及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 明细。

(8)股票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获配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8、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2年9月10日(T日,周一)9:30至11:30、13:00 至15:00。

(2)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 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5,000股。

(3)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有关规定已经开通了创业 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参与了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配 售对象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的, 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4)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 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 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2012年9月7日,T-1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 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 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9、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 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

(1)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

(2)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570万股;

(3)网上最终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上发行总量,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 购不足;

(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10、回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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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10日(T日)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 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 拨机制的启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及网下发行初步中签率来确定。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 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 式进行配售;

(2)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

(3)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下发行初步中签率高于网 上初步中签率2倍(不含2倍)至4倍(含4倍)时,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发行数 量10%的股票(110.9万股);若网下发行初步中签率高于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4 倍时,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发行数量20%的股票(221.8万股);

(4)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高于网 下初步中签率时,不启动回拨机制;

(5)启动回拨机制后的网下摇号原则:根据网下最终发行数量按照每95万 股为一个中签号码的原则重新计算中签号码个数,通知摇号机构按该中签号码个 数进行摇号;不足95万股的剩余部分作为一个特殊中签号码,在未中签的号码中 摇出,由获得该特殊中签号码的网下投资者认购。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12年9月12日(T+2 日)《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摇 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告相关回拨事宜。

11、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 读登载于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 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 www.dhtest.com上的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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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 敬请投资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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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东华测试 指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 指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不超过1,109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拟
在创业板上市之行为
网上发行 指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定价发行539 万股(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
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人民币
普通股(A股)之行为
网下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
配售对象采用定价方式发行570 万股(若启动
回拨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
发行数量)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询价对象 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2年5月
18 日修订)中界定的询价对象的条件,且已经
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投资者及个
人投资者
配售对象 指询价对象于2012年9月5日(T-3日)12:00
前已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自营业务或其管
理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个人投资者的证券投资
账户,但下述情况除外:
(1)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
(2)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具有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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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的自营账户
(3)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有关联关
系的个人投资者
投资者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
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
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的有关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
规定的程序、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申购
数量符合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付申购资金等
的申购
网下发行资金专户 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
发行银行资金账户
T日 指2012 年9 月10 日,即定价后参与本次网下
发行申购的配售对象按其有效申购数量缴付申
购资金和本次网上发行申购股票的日期
指人民币元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

在 2012 年 8 月 31 日(T-6 日,周五)至 2012 年 9 月 5 日(T-3 日,周三) 的初步询价期间,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所有询价对象发出邀请。截至 2012 年 9 月 5 日下午 15:00 时,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 台系统共收到 67 家询价对象统一报价的 121 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参考发行人基本面、 可比上市公司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0.31 元/股,具体分 析如下:

1 、初步询价情况的统计分析

根据配售对象报价及申购数据,由高到低依次计算各价位上的累计申购总量

9

及对应的超额认购倍数,统计如下:

累计申购量
(万股)
网下超额认购倍
数(倍)
价格(元) 市盈率(摊薄后)
覆盖率
29.10 570 1.00 41.81 1.22%
27.10 1,140 2.00 38.94 2.43%
27.00 1,710 3.00 38.79 3.65%
26.00 1,805 3.17 37.36 3.85%
25.00 2,280 4.00 35.92 4.87%
24.80 2,565 4.50 35.63 5.48%
24.10 3,135 5.50 34.63 6.69%
24.00 5,035 8.83 34.48 10.75%
23.61 5,605 9.83 33.92 11.97%
23.50 6,270 11.00 33.76 13.39%
23.20 6,840 12.00 33.33 14.60%
23.10 7,410 13.00 33.19 15.82%
23.00 10,830 19.00 33.05 23.12%
22.80 11,970 21.00 32.76 25.56%
22.50 12,540 22.00 32.33 26.77%
22.39 13,490 23.67 32.17 28.80%
22.38 14,060 24.67 32.16 30.02%
22.10 14,440 25.33 31.75 30.83%
22.00 24,415 42.83 31.61 52.13%
21.50 29,260 51.33 30.89 62.47%
21.43 29,735 52.17 30.79 63.49%
21.28 29,925 52.50 30.57 63.89%
21.20 30,115 52.83 30.46 64.30%
21.18 30,685 53.83 30.43 65.52%
21.03 31,160 54.67 30.22 66.53%
21.00 40,850 71.67 30.17 87.22%
20.80 42,750 75.00 29.89 91.28%
20.50 43,415 76.17 29.45 92.70%
20.10 43,985 77.17 28.88 93.91%
20.00 45,695 80.17 28.74 97.57%
19.50 46,170 81.00 28.02 98.58%
18.00 46,740 82.00 25.86 99.80%
16.50 46,835 82.17 23.71 100.00%

注:2011 年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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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 20.31 元/股的发行价格所对应的累计申购量为 43,415 万股,对应的网 下超额认购倍数为 76.17 倍,对应 2011 年摊薄后的市盈率为 29.18 倍。

2 、按询价对象分类的配售对象报价情况

按询价对象类型将全部配售对象报价情况统计如下:

配售对象数量 报价区间 算术平均价 加权平均价 中位数价格 申购数量
类 别
(家) (元/股) 格(元/股) 格(元/股) (元/股) 占比(%
基金公司 22 18.00-27.00 21.79 21.71 21.50 47.46
证券公司 30 16.50-29.10 22.37 22.39 22.00 37.73
保险公司 0 - - - - -
财务公司 6 21.00-25.00 22.26 22.42 21.75 5.88
信托公司 3 21.00-21.18 21.06 21.06 21.00 3.65
QFII 0 - - - - -
推荐类询价对象 6 21.20-23.10 22.00 22.20 22.00 5.27
所 有 67 16.50-29.10 22.00 22.01 22.00 100.00

所有股票配售对象报价的加权平均数、中位数分别为 22.01 元/股、22.00 元/ 股。基金公司配售对象报价的加权平均数、中位数分别为 21.71 元/股、21.50 元/ 股。本次发行价格 20.31 元/股,低于上述四个统计值的最小值。

3 、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

公司属于“C78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机械制造业”下属的“C7810 电子 测量仪器制造业”。我们选择了与公司业务特点、发展模式相似的十家公司,作 为公司的可比上市公司,分别为林洋电子(601222)、三星电气(601567)、雪迪 龙(002658)、汉威电子(300007)、先河环保(300137)、天瑞仪器(300165)、 奥普光电(002338)、聚光科技(300203)、安科瑞(300286)、远方光电(300306)。 参考 2011 年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及截至 2012 年 9 月 5 日收盘价计算各可比公司的 静态市盈率,结果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收盘价(元) 2011 年每股收益(元) 2011 年市盈率
601222 林洋电子 9.73 0.54 18.02
601567 三星电气 7.66 0.52 14.73
002658 雪迪龙 21.68 0.59 36.75
300007 汉威电子 16.50 0.55 30.00

11

300137 先河环保 12.82 0.26 49.31
300165 天瑞仪器 12.85 0.55 23.36
002338 奥普光电 19.80 0.45 44.00
300203 聚光科技 15.15 0.39 38.85
300286 安科瑞 14.48 0.58 24.97
300306 远方光电 40.19 1.61 24.96
均 值 30.49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上述 10 家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0.49 倍。发行人以 2011 年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所计算的每股收益为 0.696 元/股(摊薄后), 依据本次发行价格 20.31 元/股计算,发行市盈率为 29.18 倍,为充分考虑二级市 场投资者的利益,该市盈率相对可比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静态市盈率水平有一 定程度折价。

4 、预计募集资金量

按 1,109 万股的发行股数和 20.31 元/股的发行价格计算,本次预计募集 22,523.79 万元,发行人将全部投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所有募集资金将存入募 集资金专户,保荐人(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将与发行人一起对 全部募集资金进行三方监管。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 、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2 、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1,109 万股。其中,回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 570 万股, 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1.40%;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数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 量。

3 、发行价格

12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20.31 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1.8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1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9.1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1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3)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且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累计拟 申购数量之和为43,415万股,超额认购倍数为76.17倍。

4 、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 2012910 日( T 日) 9:30-15:00 ;有效到 账时间 15:00 之前;

5 、网上发行申购时间: 2012910 日( T 日)( 9:30-11:3013:00-15:00 );

6 、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7日
2012年8月30日
(周四)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提示公告》
T-6日
2012年8月31日
(周五)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深圳)
T-5日
2012年9月3日
(周一)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上海)
T-4日
2012年9月4日
(周二)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北京)
T-3日
2012年9月5日
(周三)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初步询价截止日(截止时间为15:00)
T-2日
2012年9月6日
(周四)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报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2年9月7日
(周五)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13

日期 发行安排
T日
2012年9月10日
(周一)
网下发行缴款日(9:30-15:00;有效到账时间15:00之前)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网下发行配号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T+1日
2012年9月11日
(周二)
网下发行摇号抽签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T+2日
2012年9月12日
(周三)
刊登《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
及中签率公告》
网下申购资金解冻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3日
2012年9月13日
(周四)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1、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 发行日程。

  •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

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7 、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网下发行

1 、参与对象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确认,参与了初步询价报价且其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 价格的询价对象为 62 个,配售对象为 111 个,其对应的有效申购总量为 43,415 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 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

2 、网下申购

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 资金专户划付申购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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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下申购缴款时间:2012 年 9 月 10 日(T 日,周一)9:30-15:00。

(2)申购资金=发行价格×有效申购数量(有效申购数量可通过深交所网下 发行电子平台查询)。

(3)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与初步询价报价时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一 致。

(4)配售对象应使用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在 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备注格式为: “B001999906WXFX300354”。

(5)配售对象应确保资金在 2012 年 9 月 10 日(T 日,周一)当日 15:00 之前到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配售对象在深交所网下发行 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 有法律效力。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如下:

开户行 开 户 名 称 银 行 账 号
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000023029200403170
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201501100059868686
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1000500040018839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77057923359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55914224110802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3066285018150041840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441010191900000157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37010100100219872
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8910188000097242
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180101404000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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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9009893059705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530200001843300000255
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9170153700000013
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02082594010000028
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营业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12400011735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0000501510209064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90303001057738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622296531012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75169682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518000123500002910
    • 注:以上账户信息可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 深圳市场 清算与交收”查

询,如有变化请以该网站上信息为准。

3 、网下配号、摇号及配售原则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配售对象的网下申购结果确定获配名单及 获配股数。确定原则如下:

(1)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双向回拨后),发行 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配售。

2012 年 9 月 10 日(T 日,周一),国金证券确认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资金 有效处理结果后,根据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供信息对资金有效的配售对象 按照其最后一次录入初步询价记录的时间顺序进行排序,并按申购单位(95 万 股)依次配号,每一申购单位获配一个编号,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编号的个数等于 其有效申购量除以申购单位,每个中签号码可获配 95 万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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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双向回拨后),发行 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3)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的情况,网下发行数量将相应增加,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回拨规模增加中签号个数。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 2012 年 9 月 12 日(T+2 日)刊登《江苏 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摇号中签及 配售结果公告》,披露本次网下发行的摇号中签结果和配售结果。上述公告一经 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4 、多余款项退回

2012 年 9 月 10 日(T 日,周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 15:00 后对配售对 象划付的申购资金按《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 (2009 年修订)》的规定进行有效性检查,并于 2012 年 9 月 11 日(T+1 日,周 二)9:00 前发出电子付款指令,要求结算银行将无效资金退至配售对象备案账户。 退款情况包括:配售对象划付金额大于当日应付申购金额,将多划款退回;配售 对象划付金额小于当日应付申购金额,将全部来款退回;配售对象本次无申购资 格,当日划付的金额无效,将全部来款退回。

2012 年 9 月 11 日(T+1 日,周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保荐人(主 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计算各配售对象实际应付的认购金额,并将配售 对象 T 日划付的有效申购资金减去认购金额后的余额于 2012 年 9 月 12 日(T+2 日,周三)9:00 前,以电子指令方式通过相应的结算银行退至其备案账户。

5 、其它重要事项

(1)验资: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将于 2012 年 9 月 10 日(T 日, 周一)对配售对象网下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2)律师见证: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配售过程进行见证, 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3)违约处理:如果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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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款,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把违约情况报中 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4)若配售对象的持股比例在本次网下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 5%以上 (含 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 基金所有。

(6)所有参与本次发行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网上 申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供 的已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名单以及询价对象报送的配售对象证券账户 信息对配售对象的违规申购作无效处理。对于违规者,深交所将视情节轻重给予 警告、限制申购等相应处分,情节严重的报有权部门查处。

四、网上发行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 (2012 年 9 月 10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将 539 万股“东华 测试”股票输入其在深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以 20.31 元/股的发行价格卖出。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有关规 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参与本次初步询 价的配售对象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 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 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纳申购资金。

申购结束后,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共同核实申购 资金的到账情况,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系统主机根据实际到账资金统计有 效申购数量和有效申购户数。

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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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 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 系统主机按每 500 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 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 500 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总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1 、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规定

(1)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少于 500 股,超过 500 股的必须是 500 股的整数倍。

(2)单一证券账户申购上限为 5,000 股,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 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3)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每只 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 不得撤销。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 2012 年 9 月 7 日(T-1 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 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4)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东华测试”股票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 证券账户卡并已开通了创业板市场交易。

(2)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参与本次“东华测试”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 2012 年 9 月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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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T 日,周一,含当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 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投资者当面委 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 (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 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 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 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3 、配号与抽签

若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 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2 年 9 月 11 日(T+1 日,周二),各证券交易网点将申购资金划入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银行账户。

2012 年 9 月 11 日(T+1 日,周二)进行核算、验资、配号,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将实际到账的有效申购资金划入新股申购资金验资专户。保荐人(主承销 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及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申购资金的到 位情况进行核查,并由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依申购资金的实际到账资金确认有效申购,按每 500 股配一个申购 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 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予 配号。

2012 年 9 月 12 日(T+2 日,周三)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 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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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12 年 9 月 12 日(T+2 日,周三)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2 年 9 月 12 日(T+2 日,周三)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人(主 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 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12 年 9 月 13 日(T+3 日,周四)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 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 4 、结算与登记

(1)2012 年 9 月 11 日(T+1 日,周二)和 2012 年 9 月 12 日(T+2 日,周 三)(共二个工作日),全部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冻结在申购资金专户 内,所冻结的资金产生的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有关申购资金冻结 等事宜,遵从深交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

(2)2012 年 9 月 12 日(T+2 日,周三)网上摇号抽签。抽签结束后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认购结 果发至各证券交易网点。

(3)2012 年 9 月 13 日(T+3 日,周四),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未中签 的申购资金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再由各 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投资者;同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划至保荐 人(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有关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等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 指定的银行账户。

(4)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或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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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 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 1、发行人: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士钢

  • 住 所:江苏省靖江市中洲路30号

  • 电 话:0523-84826135

  • 联 系 人:瞿小松

  • 2、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冉 云

  • 住 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 电 话:021-68826812

  • 联 系 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9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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