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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DongHua Testing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Oct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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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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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江苏东华测试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审阅了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此议案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询问,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 1.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 2021 年 10

  • 月 29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也 已成就。

  •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获

  • 授权益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

  • 排。

    • 5.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

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 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 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 标的实现,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 6.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我们一致 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0 月 29 日,以人民币 16.55 元/股的 授予价格向 52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40 万股限制性股票。

( 以下无正文 )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沈宇峰 饶柱石 杨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