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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DongHua Testing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y 3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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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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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54 证券简称:东华测试 公告编号:2021-026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 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第五届董事会的 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 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拟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任期三年。

二、董事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 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 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及截止在本公告发布之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以 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推荐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 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 有权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程序

(一)推荐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1 年 6 月 7 日 17:00 点 前,按本公告载明的方式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 相关文件。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将不再接受各方的董事候选 人推荐。董事会同时自行在本公司、控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搜寻 董事人选;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推荐 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提名委员会提交的合格董事候选人召开 会议,确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 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且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 作出相关声明;

(五)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第五届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 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董事提名人 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 证书》)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六)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应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 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必要知识、技能和经 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董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

  • 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 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

  • 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

起未逾三年;

  •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

  • 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 未逾三年;

  •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 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披露

  • 相关情况,并提示风险:

  •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 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 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 4、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除具备上述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外,还必须满足下 述条件:

  • 1、具备《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

  • 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 2、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3、通过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 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若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公司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 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当书 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

4、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 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具有会计、审 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5、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6、独立董事候选人最多在五家上市公司(含本公司)兼任独立 董事;

  • 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 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 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 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

  • 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

  • 其直系亲属;

(5)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 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 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 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 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 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 (8)最近十二个月内,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

位存在其他影响其独立性情形的人员;

  • (9)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 (10)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 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

  • (1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

  • 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 (12)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

  •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 (1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的;

  • (14)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

  • 市公司董事职务的;

  • (15)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

  • 议或者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

(16)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文件的说明

  •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 1、董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 2、被推荐人出具的接受推荐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推荐,并承

  • 诺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 3、被推荐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 4、被推荐董事候选人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荐

  • 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 1、若为自然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 2、若为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已年检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原件备查);

  • 3、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 4、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证明材料。

  •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

  •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两种方式;

  • 2、推荐人必须在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 2021 年 6 月 7 日 17:00 前

  • 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以收件邮戳时 间为准)。

七、联系方式

  • 联系人:何玲 陆徐菲

  • 联系电话:0523-84908559

联系传真:0523-84892079

  • 联系地址:江苏省靖江市新港大道 208 号(沿江公路罗家港桥东

  • 北侧)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9 楼董事会办公室

  • 邮编:214500

特此公告。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531

附件: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
(代表)
信息
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证券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股)
若存在股东共同推荐的情形,则请将股东的详细持股情况附后。
推荐的候选人类别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请在董事类别前打“√”)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传真
是否符合公司公告所载任职条件:□是 □否(请在方框前打“√”)
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可另附纸张填写)
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
持有公司股份,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情况的说明,可另附纸张填写)
推荐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