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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DAGANG CO.,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21

Apr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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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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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结合《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 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积极 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在2020 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全体监事均出席了上述会议,共 审议并通过了16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会议通过议案 指定媒体公告时间及编号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20年2月28日 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0年2月29日;2020-005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0年4月27日 1、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2019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5、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6、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7、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8、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10、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2020年4月29日;2020-011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0年5月6日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2020年5月7日;2020-022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会议 2020年6月22日 关于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0年6月23日;2020-033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0年8月20日 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20年10月26日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20年12月30日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0年12月31日;2020-060

二、监事会对2020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监督检查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和决策程序、 决议事项及执行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报 告期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决策过程中,涉及关联 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股东回避 了表决。报告期,董事会和管理层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认真执行股东大会 决议和董事会决议,依法经营,廉洁奉公,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 行职务和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 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制度及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 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财务运作规范,财务体系较为完善,会计核算无重大遗漏和虚 假记载,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 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公司以应收款项账面余额107,665.93万元及现金22,585.91万元合 计130,251.84万元,与控股股东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瀚瑞 金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瀚瑞金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30%股权和江苏瀚瑞金 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30%股权进行了置换;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战略投资 者镇江市港口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港口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对公司控

股子公司镇江市港龙石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2,594.81万元;公司完成了所持 控股孙公司镇江港沣汽车修理有限公司50%股权的出售,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 变动,镇江港沣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述事项均履行 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 存在内幕交易、损害股东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公司无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公司监事会对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关联交易遵循了 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和董事 均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公司涉及的担 保均是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履行 了相应的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现违 规担保的情形。

7、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情况

2020年,公司监事会对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一系列与信息披露相关 的制度,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和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情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要求, 管理内幕信息,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 8、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并能有效执行。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021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持续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管理、收购与出售资 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进行监督与检查,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切实 履行监事会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