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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Cnano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r 3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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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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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116

公告编号: 2021-014

证券简称:天奈科技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奈科技”、“公司”)拟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之一“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江苏常州西太湖 大道以西、孟津河以南、石墨烯科技产业园以东、兰香路以北地块变更为江苏省 常州市西太湖科技产业园(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内锦平路以东、长汀路以南、 锦华路以西、长顺路以北。该地块具体土地位置及面积以国土部门出具的红线图 为准。

 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 式,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 中的“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募投项目 实施地点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81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57,964,529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16.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 92,743.246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9,843.1724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82,900.07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 1

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20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在经董 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在《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及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奈科 技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天奈科技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及 《天奈科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中披露,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年产300吨纳米碳材与2,000吨导电母粒、8,000吨导电浆料项目 镇江新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5,010.18 33,500.00
2 碳纳米管与副产物氢及相关复合产品生产项目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3,581.21 45,950.00
3 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常州天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8,000.00 3,450.07
合计 / 103,000.00 82,900.07

其中镇江新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常州天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

三、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变更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名称 变更前实施地点 变更后实施地点
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江苏常州西太湖大道以西、孟津河以南、石墨烯科技产业园以东、兰香路以北地块 江苏省常州市西太湖科技产业园(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内锦平路以东、长汀路以南、锦华路以西、长顺路以北

四、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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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作出的决议, 为公司未来更好实施募投项目的需要,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变更至西太湖科技园内的常州石墨烯小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天奈科技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09)。由于公司取得前述拟变更实施地点的土地使用权还需等待 较长时间,为加快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变更至原实施地点, 具体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从江苏常州西太湖大道以西、孟津河以南、石墨烯科技产 业园以东、兰香路以北地块变更为江苏省常州市西太湖科技产业园(江苏武进经 济开发区)内锦平路以东、长汀路以南、锦华路以西、长顺路以北。除实施地点 变更外,募投项目的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五、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有关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 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未有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有 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 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仅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 的用途和建设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 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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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不改变募投项目 的实施主体、投资方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入总金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地 实施,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 目实施地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述募投项目变更符合公司战略投资生 产规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计划和正常实施,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本机构对天奈科技变更募投项目“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 施地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天奈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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