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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CANLON BUILDING MATERIAL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r 3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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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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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 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独立、谨慎、认真地行使权利,诚信、勤勉、尽 责、忠实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和决策活动, 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和监督职能,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积 极的作用。现将本人2020 年度履职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2020 年度出席董事会情况
| 独立董事出席情况 | ||||||
| 独立董事 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 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 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 |
委托出 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参加会议 |
| 殷俊明 | 11 | 0 | 11 | 0 | 0 | 否 |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0 |
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独 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的下列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 会议日期 | 会议名称 | 事项内容 | 独立意见 |
| 2020 年8 月7 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 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独立 意见》 |
同意 | ||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独立 意见》 |
同意 | ||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 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协议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 易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独立 意见》 |
同意 | ||
| 2020 年8 月12 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 |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 见》 |
同意 |
| 2020 年8 月26 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 |
《关于 2020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2020 年10 月19 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 |
《关于终止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 立意见》 |
同意 |
| 2020 年11 月6 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五次会议 |
《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 稿) 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 | 同意 |
| 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 |||
|---|---|---|---|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2020 年11 月10 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六次会议 |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2020 年11 月24 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八次会议 |
《关于<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 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0 年12 月10 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九次会议 |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0 年12 月31 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 |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走访和调研,深入了解了公 司经营管理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实地考察了其经营情况,积极与公司管理层 进行座谈,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发展规划;本人还通过电话 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并时刻关注外界传媒、 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 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股东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报告期内,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 重大事项,提前进行了认真的查验,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 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 的职责。
五、自律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能自觉地遵守《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自律, 对获知的公司内幕信息、商机、科研技术成果以及经营中的重大事项能够进行严 格保密。
六、学习和培训情况
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 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自己作为独立董事维护公司利益和 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七、工作展望
2021 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特别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文件,进一步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 科学性,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民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 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尽力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 此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朱冬青
2021 年3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