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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Bioperfectus Technologies Co., Ltd. Director's Dealing 2021

Apr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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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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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399 证券简称: 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 2021-016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监事集中 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监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北京苇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宁波苇渡一期医疗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苇渡一期”)、北京苇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宁 波梅山保税港区苇渡二期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苇渡二期”)、 宁波独角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独角兽投资”)分别持有江 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硕世生物”) 1,377,600 股、458,048 股、935,152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比例为2.35%、0.78%、1.60%。 苇渡一期、苇渡二期系私募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与独角兽投资受相同自然人控 制。上述三家企业具有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70,8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4.73%。

监事金晶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55%。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述三家合伙企业因自身业务需要,自本减持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 三个月内(即2021 年5 月26 日至2021 年8 月25 日)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合计数量不超过 586,200(含)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该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 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1.16%,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监事金晶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 自本减持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 月内(即2021 年5 月26 日至2021 年11 月19 日)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1

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合计数量不超过80,000 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该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其所 持有公司股份的25%,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4%。

公司于2021 年4 月28 日收到上述股东苇渡一期、苇渡二期、独角兽投资以 及监事金晶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
北京苇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宁
波苇渡一期医疗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5%以下股东 1,377,600
2.35%
IPO 前取得:
1,377,600 股
北京苇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宁
波梅山保税港区苇渡二期医疗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以下股东 458,048
0.78%
IPO 前取得:
458,048 股
宁波独角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5%以下股东 935,152
1.60%
IPO 前取得:
935,152股
金晶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320,000
0.55%
IPO 前取得:
32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2.35%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
第一组 北京苇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宁波
苇渡一期医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1,377,600
2.35%
同一自然控制
北京苇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宁波
梅山保税港区苇渡二期医疗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458,048
0.78%
同一自然控制
宁波独角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935,152
1.60%
同一自然控制
合计 2,770,800
4.73%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前期减持计
划披露日期
北京苇渡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苇渡一
期医疗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602,400
1.03%
2021/2/25~
2021/4/26
141.37-192.03 2021-01-06

2

北京苇渡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梅山保
税港区苇渡二
期医疗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
合伙)
201,352
0.34%
2021/2/24~
2021/4/12
134.14-174.95 2021-01-06
宁波独角兽创
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384,848

0.65%
2021/2/24~
2021/4/12
134.10-173.39 2021-01-06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
数量(股)

计划减持比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
减持合理
价格区间
拟减持股
份来源
拟减持原因
北京苇渡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宁
波苇渡一期医疗
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不超过:
586,200 股

不超过:
1.00%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586,200 股
2021/5/26~
2021/8/25
按市场价
IPO 前取得 自身业务发展
需要
北京苇渡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宁
波梅山保税港区
苇渡二期医疗投
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不超过:
458,048 股

不超过:
0.78%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458,048 股
2021/5/26~
2021/8/25
按市场价
IPO 前取得 自身业务发展
需要
宁波独角兽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不超过:
586,200 股

不超过:
1.00%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586,200股
2021/5/26~
2021/8/25
按市场价
IPO 前取得 自身业务发展
需要
金晶 不超过:
80,000 股
不超过:
0.14%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80,000股
2021/5/26~
2021/11/19
按市场价
IPO 前取得 个人资金需求

上述三家企业具有一致行动关系,拟通过竞价交易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于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之后的3 个月内进行,三家企业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 超过586,200 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 1、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函

  • (1)苇渡一期、苇渡二期、宁波独角兽投资承诺:

3

鉴于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世生物”)拟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苇渡一期、苇渡二期、宁波独角兽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硕世生物5%以上股份,承诺如下:

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企业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数 量不超过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100%;同时,在本企业作为合计持有发行人5%以 上股份的股东期间本企业将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发行人治理 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

3)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 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 的,承诺人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至硕世生物并同意归硕世生物所有。如本企业未将 违规减持所得上交硕世生物,则硕世生物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 应上交硕世生物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2、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1)苇渡一期、苇渡二期、宁波独角兽投资承诺:

1)自硕世生物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本企业不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硕世生物股份,也不由硕世生物回购 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减持硕世生物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3)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者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 票的,本企业将在硕世生物股东大会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 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道歉,且违规减持硕世生物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 规减持所得”)归硕世生物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硕世生物,则硕 世生物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硕世生物的违规减持所得金 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2)监事金晶承诺:

  • 1)自硕世生物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

4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硕世生物股份,也不由硕世生物回 购该部分股份。

2)硕世生物上市后6 个月内如硕世生物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硕世生物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 个月。若硕 世生物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 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硕世生物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硕世生物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硕世生物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持有的硕世生物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 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4)硕世生物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 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硕世生物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 持硕世生物股份。

5)本人减持硕世生物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风险。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等产生影响。

5

  •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 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前述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 月29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