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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Bioperfectus Technologie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Oct 2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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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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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0-041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实施地 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方式及地点:公司募投项目 硕世生物泰州总部产业园项目中的医学检验场所的实施主体由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硕世 生物”)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泰州硕世医学检验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硕世检验”);实施方式由自建变更为租赁;实施地点由泰州 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南侧、庙安河西侧变更为泰州市医药高新区 秀水路22号7-2幢4层;

  •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部分的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金额:1500万元;

  • 本次涉及募投项目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硕世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222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67 号 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66 万股,发行价 格46.78 元/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8,579.48 万元, 扣 除发行费用7,286.12 万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61,293.36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信会师 报字[2019]第ZA15841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 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 募集资金使 备案情况 环评情况
总额 用金额
硕世生物泰州总部产
业园项目
40,265
40,265
泰高新发改备
[2018]45号
泰高新审批
[2018]24026号

本募投项目计划投资金额约40,265万元,项目建筑规模约 33,800平方米。通过新建各类用途厂房,购置自动分液仪、基因 扩增仪、贴膜划膜一体机等先进设备,为公司核心产品扩增多条 核酸诊断试剂、干化学诊断试剂、提取试剂等生产线,同时配套 建设仓库及包装车间等。本募投项目将同时建设研发实验中心、 总部办公、医学检验场所。

三、本次部分变更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一)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以及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泰州总部产业园项目处于建设当中,鉴于目前 第三方检测业务市场规模扩大,为抢抓机遇,提高公司第三方检 测市场占有份额,公司拟将医学检验场所建设提前实施,故拟将 募投项目中医学检验场所内容建设作以下变更:

项目名称 变更类型 变更类型 变更内容
医学检验场所 实施主体 变更前 硕世生物
变更后 硕世检验
实施方式 变更前 自建
变更后 租赁
实施地点 变更前 泰州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南侧、庙安河西侧
变更后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秀水路22号7-2幢4层

除上述变更外,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涉及募集资金情况

本部分建设内容原估算金额为2,132 万,变更后投资额为 1,500 万元,主要用于房屋租金、装修、设备购买等,差额部分 仍投入原募投项目建设。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以及实施 地点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泰州总部产业园项目处于建设当中,鉴于目前 第三方检测业务市场规模扩大,为抢抓机遇,提高公司第三方检 测市场占有份额,公司拟将医学检验场所建设提前实施,同时实 施方式由自建变更为租赁。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以及实施 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有利于把握目前第三方检测市场发展机遇,提高检

测能力,扩大检测业务规模,尽快实现投资收益。涉及募集资金 金额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比例较低,未改变募 集资金投资方向和投资总额,未构成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 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四、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硕世检验系硕世生物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泰州硕世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泰州硕世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泰州硕世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 年10 月19 日
注册资本 1,5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500.00 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
产经营地
泰州中国医药城口泰路东侧,新阳路北侧G25 栋9 层东侧
902室
股东构成及控制
情况
硕世生物持股100%,对其控制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医学检验服务
最近一期主要财
务数据情况
截至2020 年9 月30 日,硕世检验总资产2671.89 万元,
净资产1644.28 万元;2020 年1-9 月实现营业收入1450.16
万元,净利润183.31万元。(未经审计)

鉴于募投项目“医学检验场所”的实施主体由硕世生物变 更为硕世检验,现拟以该项目建设拟投入的募集资金1,500 万元 向硕世检验增资,增资完成后,硕世检验的注册资本由1,500 万 元增至3,000 万元。

五、募集资金专户开户情况

为强化募集资金监管,落实专款专用,硕世检验拟设立募集

资金专户,用于该项目建设募集资金的集中存放和使用。公司董 事会同意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选定并开具存放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公司、硕世检验将及时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及开具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

六、审批程序

2020 年10 月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以及实施地点 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议案》《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以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其中《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以及实施 地点的议案》尚需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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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监事会意见

2020 年10 月27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以及实施地点 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变更募投项目,未改变募 集资金投资方向和投资总额,未构成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 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有利于把握目前第三方检测市场发 展机遇,实现募集资金投资效益的最大化,本次变更未改变募集 资金投资方向和投资总额,未构成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会 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变更募投项 目相关事项。

3.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实施方式以及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实施方式以及实施地点的行为是合理、合规和有必要的。保 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 施方式。

八、 上网公告附件

1、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的专项核 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10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