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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AIDEA PHARMACEUTICAL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l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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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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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5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前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修订背景:2020 年 12 月,公司与天普生化签订了 2021 年~2022 年 的《年度采购框架合同》(以下简称“原框架合同”),约定合同期内每年度交易 金额不低于 2 亿人民币(不含税金额),合同履行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具体情况见公司 2020 年 12 月 24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日常 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2021 年 7 月,基于遵循及适应政 策与市场变化的需要,经友好协商,公司与天普生化就原框架合同签署了《关于 <年度采购框架合同>修订的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
合同类型:采购框架合同的修订备忘录;
合同金额:备忘录约定,原框架合同中的合同期内每年度交易金额不低 于 2 亿人民币(不含税金额)修订为每 12 个月内(即当年 7 月 1 日起至次年 6 月 30 日止)交易金额不低于 1 亿人民币(不含税金额);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 28,905.62 万元人民 币,与天普生化的交易金额占公司当年度营业收入的 63.63%;因本备忘录的签 署,假设公司 2021 年度与天普生化的交易额减少 1 亿元,因此减少的收入额度 约占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的 34.60%,假设相应减少毛利约 4,000~5,000 万元, 约占公司 2020 年度毛利的 27.63%~34.53%。本备忘录的签署,预计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短期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尽管如此,鉴于公司一类新药艾邦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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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获批上市以及公司在人源蛋白领域的其他业务拓展,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整体 业绩情况仍需视后续销售情况而定,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2020 年 12 月,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迪药 业”)与广东天普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普生化”)签订了 2021 年~2022 年的《年度采购框架合同》(以下简称“原框架合同”),约定合同期内 每年度交易金额不低于 2 亿人民币(不含税金额),合同履行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具体情况见公司 2020 年 12 月 24 日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2021 年 7 月,基于遵 循及适应政策与市场变化的需要,经友好协商,公司与天普生化就原框架合同签 署了《关于<年度采购框架合同>修订的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备忘 录约定,原框架合同中的合同期内每年度交易金额不低于 2 亿人民币(不含税金 额)修订为合同期内每 12 个月内(即当年 7 月 1 日起至次年 6 月 30 日止)产品 合计交易金额不低于 1 亿人民币(不含税金额)。
本备忘录系对公司前期签署的日常经营性合同的修订,公司已履行了签署该 备忘录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规定,该备忘录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本备忘录系对天普生化向艾迪药业采购乌司他丁粗制品、尤瑞克林粗制品和 尿激酶粗制品的原框架合同的修订,具体的产品采购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 间等仍按原框架合同约定以每次双方盖章签署的《采购订单》为准。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对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广东天普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
| 企业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
| 法定代表人 | 左敏 |
| 注册资本 | 10,000.00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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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日期 | 1993年3月25日 |
|---|---|
| 住所 |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高唐科技产业园高普路89号 |
| 主要办公地点 |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高唐科技产业园高普路89号 |
| 主营业务 | 生物医药研发、生产和营销 |
|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 |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2020年度主要财 务数据 |
资产规模:18.10亿元 所有者权益:13.92亿元 营业收入:12.16亿元 净利润:1.64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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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对方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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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业务往来情况如下: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对天普生化的年度销售金额分别为 19,136.30 万元、 21,780.32 万元和 18,393.35 万元,占公司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9.11%、 63.09%和 63.63%。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金额
就天普生化向艾迪药业采购乌司他丁粗制品、尤瑞克林粗制品与尿激酶粗制 品,备忘录约定,原框架合同约定的合同期内每年度交易金额不低于 2 亿人民币 (不含税金额)修订为每 12 个月内(即当年 7 月 1 日起至次年 6 月 30 日止)交 易金额不低于 1 亿人民币(不含税金额)。
(二)供货期间
艾迪药业向天普生化供货的期间延长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
(三)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
本备忘录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签署时间和地点
双方于近日在江苏扬州和广东广州分别签署了该备忘录。
(五)其他
本备忘录生效后,即成为原框架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框架合同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备忘录中明确所做修改的条款之外,原框架合同的其余部 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备忘录与原框架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备忘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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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同修订的原因
人源蛋白(包括但不限于乌司他丁、尤瑞克林)具有广阔的应用市场空间, 公司在此业务领域具备独特的资源和技术优势;通过开展乌司他丁新适应症 I 期 临床试验等工作,公司正积极将人源蛋白业务从产业链中游粗品领域延伸至下游 制剂领域,并根据此发展战略就业务布局做出了相应调整。同时,基于遵循及适 应政策与市场变化的需要,公司与天普生化经友好协商,就原框架合同签署了本 备忘录。
五、风险提示
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 28,905.62 万元人民币,与天普生化的交易金额占 公司当年度营业收入的 63.63%;因本备忘录的签署,假设公司 2021 年度与天普 生化的交易额减少 1 亿元,因此减少的收入额度约占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的 34.60%,假设相应减少毛利约 4,000~5,000 万元,约占公司 2020 年度毛利的 27.63%~34.53%。本备忘录的签署,预计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短期经营业绩产生 一定的不利影响,尽管如此,鉴于公司一类新药艾邦德[®] 已获批上市以及公司在 人源蛋白领域的其他业务拓展,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整体业绩情况仍需视后续销 售情况而定,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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