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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long Shipbuilding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Oct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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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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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1-062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
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批准 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决议的 有效期为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江龙船艇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0 号),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决议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注册批复规定的 12 个月有效期截止日。
二、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 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注册批复规定
的 12 个月有效期截止日。除上述延长有效期事宜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方案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不变。上 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 的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并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 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注册批复规定的 12 个月有效期 截止日。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注册批复规定的 12 个月有效期截止日。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提前并认真审阅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 权有效期,有利于保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经营 发展的需要,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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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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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