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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long Shipbuilding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Oct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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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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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效期,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已经审阅了 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 案》等相关文件,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有利于保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 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并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具体事宜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会议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同 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授权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本次发行 需要,旨在确保本次发行成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同意通过本项议案。

(以下无正文,接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敖静涛 陈 坚 谢首军

2021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