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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nkem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Oct 3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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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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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56 证券简称:键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2
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
并使用超募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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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医用药用聚乙二醇及其 衍生物产业化与应用成果转化项目投资规模进行调整,原项目投资总额为 15,183.93 万元,现增加为44,042.13 万元,增加投资部分拟使用超募资金 11,713.45 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司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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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事项已经2022 年10 月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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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键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1579 号),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1.1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61,77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228.48 万元,其中, 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3,228.48 万元。
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20 )第 0737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 集资金公司进行了专户存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
市公告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
| 1 | 医用药用聚乙二醇及其衍生物产业化与应用成果转化项目 | 15,000.00 |
| 2 | 医用药用聚乙二醇高分子材料企业重点实验室与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 4,000.00 |
| 3 | 聚乙二醇化药物及医疗器械(临床实验)研发项目 | 8,000.00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
| 合计 | 32,000.00 |
二、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的具体情况
投资规模变更:医用药用聚乙二醇及其衍生物产业化与应用成果转化项目投资规模
由15,183.93 万元调整为44,042.13 万元。调整前后计划对比表如下:
| 序号 | 变更前投资项目 | 变更前投资金额(万元) | 变更前占项目总资金比例 | 序号 | 变更后投资项目 | 变更后投资金额(万元) | 变更后占项目总资金比例 |
|---|---|---|---|---|---|---|---|
| 1 | 工程费用 | 11,864.68 | 78.14% | 1 | 工程费用 | 40,818.23 | 92.68% |
| 1.1 | 建筑工程费 | 5,965.85 | 39.29% | 1.1 | 建筑工程费 | 17,008.92 | 38.62% |
| 1.2 | 设备购置费 | 3,997.70 | 26.33% | 1.2 | 设备购置费 | 11,864.94 | 26.94% |
| 1.3 | 安装工程费 | 1,901.13 | 12.52% | 1.3 | 安装工程费 | 11,944.37 | 27.12% |
| 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2,527.71 | 16.65% | 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3,223.90 | 7.32% |
| 3 | 预备费 | 791.54 | 5.21% | 3 | 预备费 | 0 | 0.00% |
| 合计 | 15,183.93 | 100% | 合计 | 44,042.13 | 100% |
三、本次变更的资金来源
增加投资部分拟使用超募资金11,713.45 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司自筹。
四、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 年10 月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使用超募资金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事项变更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原因
2021 年6 月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1 年6 月28 日,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 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医用药用聚乙二醇及其衍生物产业化与应用 成果转化项目用地。项目实施地址变更后,公司根据最新经营战略及产业布局,充分利 用土地面积,对该募投项目的产能建设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调整,拟增加该募投项 目投资规模。
公司本次调整医用药用聚乙二醇及其衍生物产业化与应用成果转化项目投资规模 并使用超募资金对该项目增加投资,是根据公司顺应市场环境变化及募投项目实施的实 际需要。目前,聚乙二醇及其衍生物的主要下游行业已扩展到蛋白质药物修饰、小分子 药物修饰、抗体药物修饰、核酸药物递送、聚乙二醇医疗器械等多个方向,新应用持续 涌现,市场天花板不断打开,亟需对原有产能及研发中心建设规划进行相应调整,以瞄 准行业未来发展方向,促进聚乙二醇技术的工程化和产业化,完善公司的泛聚乙二醇材 料及研发平台,布局大健康及新材料等领域,以材料创新引领生物医药创新。
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在产能及研发中心建设的设计规模,较原募投项目变动情况具 体如下: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本项目建设规模 | 原项目建设规模 | 备注 | |
|---|---|---|---|---|---|---|
| 1 | 聚乙二醇 | 甲氧基聚乙二醇 | t/a | 30 | 20 | |
| 多臂聚乙二醇 | t/a | 6 | 5 | |||
| 2 | 聚乙二醇衍生物 | t/a | 9 | 3 | ||
| 3 | 注射用PEG 化新药 | 支/a | 50 万 | 50 万 | 研发,本项目建设投资仅涵盖基建工程及通用工程建设,不包括设备投资。 | |
| 4 | 注射用PEG 衍生物凝胶 | 支/a | 10 万 | 无 | ||
| 5 | 抗体偶联药物 | 支/a | 0.9 万 | 无 | ||
| 6 | PEG 化蛋白 | 支/a | 1 万 | 无 | ||
| 7 | 小核酸药物 | kg | 0.9 | 无 |
因上述产能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设计规划变更,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投资额较原募投 项目投资额增加,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1、建设规模变化。原募投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9,480.60 ㎡,现总建筑面积为
32,428.19 ㎡,增加面积12,947.59 ㎡。
2、新增建筑物及构筑物。变更后募投项目新增设丙类仓库、研发中心、动力中心等 建筑物及室外罐区、泵区等构筑物,增加投资11,043.07 万元。
3、新增工艺设备及安装设备。因变更后募投项目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增加,以及制造 中心、环氧API 车间、研发中心因布局、功能、方案及工艺需求变化,故配套工艺设备 安装、电气设备安装及暖通设备安装工程增加导致工艺设备增加,增加投资约7,867.24 万元。
4、安装工程量增加。因变更后募投项目建筑物及构筑物面积增加,以及制造中心、 环氧API 车间、研发中心因布局、功能、方案及工艺需求变化,故配套工艺设备安装、 电气设备安装及暖通设备安装工程量增加,增加投资10,043.24 万元。
5、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增加。由于建设规模扩大,工程费用投资增加,工程建设技术 咨询费、管理费、其他费用相应增加,增加投资696.19 万元。
6、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现暂不考虑预备费,预备费减少791.54 万元。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医用药用聚乙二醇及其衍生物产业化与应用成果转化项目投资规模并使 用超募资金对该项目增加投资,将通过对泛聚乙二醇材料领域的产业化技术开发,打造 世界领先的医用药用泛聚乙二醇材料的生产与研发中心,促进聚乙二醇材料技术与创新 应用技术的高效转化,提前布局相应的工程化、工业化技术,在技术、设备、系统、产 品各方面实现优化升级,夯实公司的生产及研发能力,为公司进一步提高行业地位、巩 固竞争优势创造必要条件。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变更经公司审慎分析、充分论证, 立足现在,着眼于未来,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需求。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的审议程序和内容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医用药用聚乙二醇及其衍生物产业化与应用成果转化项目投资规模 并使用超募资金对该项目增加投资,是根据公司顺应市场环境变化及募投项目实施的实 际需要,有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升募投项目整体质量。本次事项内容和审议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医用药用聚乙二醇及其衍生物产业化与应用成果转化 项目投资规模并使用超募资金对该项目增加投资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使用超募资金的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超募资金使用和管理运作规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医用药用聚乙二醇及其衍生物产业化与应用 成果转化项目投资规模并使用超募资金对该项目增加投资事宜。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保荐机构审核了公司董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监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 结果、独立董事意见,保荐机构认为:键凯科技变更增加医用药用聚乙二醇及其衍生物 产业化与应用成果转化项目投资规模并使用超募资金,是公司顺应市场环境变化及优化 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提升募投项目整体质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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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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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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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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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增加部分募投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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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投资规模并使用超募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