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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ET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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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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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

关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2020] 3605号 “ ” “ ” “ ” 文核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电科技 、 发行人 、 公司 ) 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18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 (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 “ ” “ ” 保荐机构 、 牵头主承销商 )以及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联席主承销商”),认为长电科技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长 电科技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发行定价过程符合非公开 发行的有关规定,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长电科技及其全体股东的利 益,并现将本次发行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概况

(一)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4 月 7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 28.30 元/股,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 35.37 元/股(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发行底价为 28.30 元/股)。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 176,678,445 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和《关于核准江苏长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5 号)中本次发行不

1

超过 180,000,000 股新股的要求。

(三)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共计 23 名 特定对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四)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4,999,999,993.50 元,相关发行费用不含 税金额共计 34,005,545.66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965,994,447.84 元,不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5,000,000,000.00 万元,亦不超过募投项目总 投资。

经核查,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数量、对象 及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证券发行涉及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0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开立募集资金 专户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本次证券发行涉及的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2020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监管部门的核准情况

1、2020 年 12 月 14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 员会审核通过。

2、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长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5 号),核准发行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经核查,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经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 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过程

(一)发行人询价情况

保荐机构和联席主承销商于2021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快递的方式向152名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送达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 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包括截止到2021年4月6日收市后发行人前20 大股东共18名(不包含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牵头主承销商、联 席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25家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15家证券公司;9家保险公司;62家一般法人投资者;14家有限合伙企业; 3家QFII投资者及6名个人投资者;上述投资者中有134名投资者已经提交认购意向 书。上述过程均经过律师见证。

除上述 152 名投资者外,2021 年 4 月 7 日至 2021 年 4 月 9 日期间,共有 5 名符合条件的新增投资者“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吕大龙、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浙江韦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张勤”表达了认购意向。 牵头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上述 5 名新增投资者送达了《认 购邀请书》,本次发行共计向 157 名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上述过程均经 过律师见证。

经核查,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认为:《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符合《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

3

要求。同时,《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询价对象关于本次选 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过程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 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述新增询价 对象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牵头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及与 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牵头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述认购对象未以直接或间 接方式接受发行人、牵头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二)申购报价情况

2021 年 4 月 9 日上午 8:30-11:30,在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 保荐机构和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 25 单《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均按照认购邀请文件的要求及时提交了相关申购文件。

经牵头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余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证 金,报价为有效报价。上述投资者的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申购价
格(元)
申购金额
(万元)
应缴履约保
证金(万元)
实缴履约保
证金(万元)
1 河南战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
31.83
15,000
1,500 1,500
30.06
15,000
28.30
15,000
2 颐和银丰天元(天津)集团有限
公司
29.05
15,000
1,500 1,500
28.80
16,000
28.30
17,000
3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32
46,500
- -
4 宁波保税区永谐国际贸易有限公
28.90
15,000
1,500 1,500
5 浙江韦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8.30
15,000
1,500 1,500
6 吕大龙 28.60
15,000
1,500 1,500
7 青岛德泽六禾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29.50
20,000
1,500 1,500
29.00
20,000

4

序号 发行对象 申购价
格(元)
申购金额
(万元)
应缴履约保
证金(万元)
实缴履约保
证金(万元)
28.30
20,000
8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连-个险投连
28.35
15,000
1,500 1,500
9 平安资产-工商银行-鑫享3号资产
管理产品
28.35
15,000
1,500 1,500
10 大家资产-工商银行-大家资产-蓝
筹精选5 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32.17
15,000
1,500 1,500
11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普通保险产品-018L-CT001 沪
28.50
20,000
1,500 1,500
1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传
统产品2
28.50
15,000
1,500 1,500
13 张勤 28.30
15,000
1,500 1,500
14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41
23,400
- -
1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8.30
15,000
1,500 1,500
1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32.50
30,900
1,500 1,500
29.50
37,800
17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30.33
16,000
1,500 1,500
28.33
30,000
18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54
26,400
- -
30.07
39,400
29.06
45,400
19 徐永珍 30.28
15,000
1,500 1,500
20 浙江义乌市檀真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正心成长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28.37
15,000
1,500 1,500
21 浙江义乌市檀真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正心谷(檀真)
价值中国专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8.37
15,000
1,500 1,500
2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00
30,500
1,500 1,500
29.50
36,000
28.30
37,100
23 Abu Dhabi Investment Authority 29.50
20,000
1,500 1,500
29.00
22,500
28.50
25,000
24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28.45
20,200
1,500 1,500
25 江阴毅达高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31.01
15,000
1,500 1,500
29.20
15,200
28.31
15,500

经核查,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所有参与认购的对象均按照《认购

5

邀请书》的约定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及完整的附件清单,认购对象的申购价格、 申购数量和履约保证金缴纳情况均符合《认购邀请书》的约定,申购报价合法有 效。

本次申购报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不存在“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牵头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 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三)定价和配售过程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底价(即 28.30 元/股)上向目标投资者进行询价,并对全 部报价进行簿记建档后,将全部认购对象的有效申购价格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 列,以不超过三十五名认购对象有效申购股数总和不超过 180,000,000 股,募集资 金不超过 500,000.00 万元的最低价格为发行价格;若认购对象不足三十五名,其 全部有效申购金额相加不足 500,000.00 万元且有效申购股数总和不超过 180,000,000 股,则在将所有有效申购价格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后,最后一名 认购对象的申购价格即为发行价格。

配售的认购优先原则,依次按申购价格优先、申购数量优先的原则来确定发 行对象。对于申购价格、认购金额均相同的认购对象,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 配售。

保荐机构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股份配售规则以及有效认购的簿记 建档情况,对有效认购对象进行配售。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发行对象共 23 家,发行 价格为 28.30 元/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176,678,445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999,999,993.50 元。本次发行的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获配数量、 配售金额及锁定期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金额(元) 获配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64,999,988.50 16,431,095 6
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53,999,976.60 16,042,402 6
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
377,999,987.00 13,356,890 6
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370,999,982.00 13,109,540 6
5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99,999,979.80 10,600,706 6

6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金额(元) 获配数量(股) 限售期(月)
6 Abu Dhabi Investment
Authority
249,999,992.60 8,833,922 6
7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233,999,993.30 8,268,551 6
8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201,999,994.70 7,137,809 6
9 青岛德泽六禾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199,999,977.10 7,067,137 6
1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
品-018L-CT001 沪
199,999,977.10 7,067,137 6
11 颐和银丰天元(天津)
集团有限公司
169,999,996.10 6,007,067 6
12 江阴毅达高新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4,999,977.30 5,477,031 6
13 河南战兴产业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149,999,989.90 5,300,353 6
14 宁波保税区永谐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
149,999,989.90 5,300,353 6
15 吕大龙 149,999,989.90 5,300,353 6
16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投连-个险投
149,999,989.90 5,300,353 6
17 平安资产-工商银行-鑫
享3 号资产管理产品
149,999,989.90 5,300,353 6
18 大家资产-工商银行-大
家资产-蓝筹精选5 号集
合资产管理产品
149,999,989.90 5,300,353 6
19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新传统产品2
149,999,989.90 5,300,353 6
20 徐永珍 149,999,989.90 5,300,353 6
21 浙江义乌市檀真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正心成长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149,999,989.90 5,300,353 6
22 浙江义乌市檀真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正心谷(檀真)价值中
国专享私募证券投资基
149,999,989.90 5,300,353 6
23 张勤 121,000,272.40 4,275,628 6
合计 4,999,999,993.50 176,678,445 -

经核查,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发行价格的确定、发行对 象的选择、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贯彻了价格优先原则,并遵循了《认购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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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的程序和规则。发行人在定价和配售的过程中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 大化的原则,不存在采用任何不合理的规则人为操纵发行结果,压低发行价格或 调控发行股数的情况。

  • (四)关于本次发行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合规性及关联关系核查

  • 1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4,097.8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08-05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49848(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06-08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 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8

企业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注册资本:482,725.6868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5-07-31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经营范围:一、人民币特种股票、人民币普通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 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经纪业务;二、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 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自营业务;三、 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 和企业债券的承销业务;四、基金的发起和管理;五、企业重组、收购与合并顾 问;六、项目融资顾问;七、投资顾问及其他顾问业务;八、外汇买卖;九、境 外企业、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产管理;十、同业拆借;十一、客户资产管 理。十二、网上证券委托业务;十三、融资融券业务;十四、代销金融产品;十 五、证券投资基金代销;十六、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十七、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业务;十八、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1,013,725.8757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01-26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

9

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 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 务;销售贵金属制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29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10-21

住所: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 3 号鑫苑鑫中心历城金融大厦 5 楼 510-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瑞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Abu Dhabi Investment Authority

企业名称:Abu Dhabi Investment Authority

境外机构编号:QF2008ASO073

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住所:211 Corniche Street, PO Box, 3600, Abu Dhabi, United Arab Emirates

法定代表人:阿布扎比酋长国政府

证券期货业务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7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人民币

10

成立日期:2003-09-30

住所:上海市金陵东路 368 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8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企业名称: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境外机构编号:QF2003NAB009

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住所:State of New York,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Charles Chiang

证券期货业务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9 )青岛德泽六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青岛德泽六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03-12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振华街 128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兴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 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传统 - 普通保险产品 -018L-CT001

11

企业名称: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07-03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12 号新华保险大厦 19 层 法定代表人:李全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 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资产管理业务。(“1、未经有关 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 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 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1 )颐和银丰天元(天津)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颐和银丰天元(天津)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04-15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 1 号 312 室 法定代表人:方永中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 济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商业综合体 管理服务;市场调查;财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咨询策划服 务;企业形象策划;工程管理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12

经营活动)。

12 )江阴毅达高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江阴毅达高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03-29

住所:江阴市长江路 777 号 19 号楼 607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毅达融京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 )河南战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河南战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07-11

住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冬青街 26 号河南省电子商务产业园 5 号楼

10 层 20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郑州战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咨询服务。

14 )宁波保税区永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宁波保税区永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8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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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宁波保税区兴农大厦 809A 室

法定代表人:余加军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钢材、矿产品、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自营和 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除外); 经济贸易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15 )吕大龙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1101061962**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

16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投连 - 个险投连

企业名称: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05-27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29-31 楼

法定代表人:万放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 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7 )平安资产 - 工商银行 - 鑫享 3 号资产管理产品

企业名称: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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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05-05-27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29-31 楼 法定代表人:万放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 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8 )大家资产 - 工商银行 - 大家资产 - 蓝筹精选 5 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企业名称: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6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05-20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9 号楼 10 层 1001-63

法定代表人:何肖锋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 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中国 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9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新传统产品 2

企业名称: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07-03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12 号新华保险大厦 19 层

法定代表人:李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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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 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资产管理业务。(“1、未经有关 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 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 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 )徐永珍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206261962*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

21 )浙江义乌市檀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正心成长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企业名称:浙江义乌市檀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06-05

住所:浙江省义乌市福田街道商城大道 L33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林利军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服务、资产管理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未经金融等行业监 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 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2 )浙江义乌市檀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正心谷(檀真)价 值中国专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浙江义乌市檀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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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06-05

住所:浙江省义乌市福田街道商城大道 L33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林利军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服务、资产管理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未经金融等行业监 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 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3 )张勤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110108197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2 、发行对象适当性情况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及牵头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 制度的要求,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 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牵头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 销商开展了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有关的工作。

经核查,最终获配投资者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3 、发行对象合规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或分级 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亦不存在利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不 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长电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方资金的情 形;不存在接受长电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方直接或间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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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资助、借款、提供担保或者补偿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自于银行理财 产品或资金池的情形。

本次发行对象共 23 名,其中,需进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发行对象共 4 名, 其余 19 名发行对象无需进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需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要求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手续的发行对 - 象登记备案如下:浙江义乌市檀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正心成长私募 - 证券投资基金、浙江义乌市檀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正心谷(檀真) 价值中国专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江阴毅达高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河南战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等 4 名发行对象参与认购的产品属于《中华 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 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需登记和备案的产品,经 核查,上述机构及其管理的产品均已按照规定完成登记和备案。

无需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要求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手续的发行 对象情况如下:

(1)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诺德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等 3 家公司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上述发行对象及其管理的公募基金产品, 参与认购的产品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 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在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公募基金产品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2)吕大龙、徐永珍、张勤等 3 名为中国国籍自然人,根据其提供的材料及 出具的承诺函,其认购资金为自有资金,无需进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要求 的登记备案手续;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2 家公司为 证券公司,其认购资金为自有资金,无需进行私募管理人登记以其自有资金参与 认购,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所规定的私募 投资基金, 不需要按照该等规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手续;

( 4 ) Abu Dhabi Investment Authority 、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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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sociation 等 2 家公司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 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不需要按照该等规定办理私募 投资基金登记备案手续;

(5)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8L-CT001 沪、中国 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个险投连、平安资产-工商银行-鑫享 3 号资产管 理产品、大家资产-工商银行-大家资产-蓝筹精选 5 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新华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传统产品 2 等 5 个发行对象参与认购的产品属于保险公司 资管产品,该等保险公司资管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不需要按照该等规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 案手续。

(6)颐和银丰天元(天津)集团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永谐国际贸易有限公 司等 2 家公司为境内有限公司,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德泽六 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 2 家企业为境内合伙企业,根据上述发行对象提供的 材料及出具的承诺函,其认购资金为自有资金,无需进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要求的登记备案手续。

本次发行过程以及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募集资 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配售结果符合《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国证 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0] 3605 号)、以及向认购对象发送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和《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结果 及缴款通知》的相关规定。

4 、发行对象关联关系及交易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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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关 联关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牵头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及 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 购,本次发行中不存在发行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获配投资者提供财务资 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发行人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 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五)缴款与验资

2021 年 4 月 12 日,发行人、牵头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向最终确定的全 体发行对象发送了《缴款通知书》,通知各发行对象本次发行股票最终确定的发行 价格、获配股数、需缴付的认购金额、缴款时间及指定的缴款账户。上述发行对 象将认购资金汇入保荐机构的专用专户,本次发行认购款全部以现金支付。

2021 年 4 月 16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 业字[2021]24079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21 年 4 月 14 日止,海 通证券已收到长电科技本次发行的全部有效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4,999,999,993.50 元。

2021 年 4 月 15 日,海通证券将收到的认购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 34,979,999.96 元(含增值税)后的资金 4,965,019,993.54 元划转至公司的募集资金 专项存储账户内。

2021 年 4 月 16 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安永 华明(2021)验字第 61121126_B01 号”验资报告。根据验资报告,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4,999,999,993.5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34,005,545.6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65,994,447.84 元。其中计入股本金 额为人民币 176,678,445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4,789,316,002.84 元,变更后的 股本金额为人民币 1,779,553,000 元。

经核查,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 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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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的信息披露情况

发行人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长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3605 号),并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完成公告的披露。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将按照《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其他关于信息披露的法 律法规的规定,督导发行人切实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和手续。

五、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 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认为:

长电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 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 量和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与报备的发行方案相关规定一致;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询价、定价以及 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平、公正原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配售对象均已对取得 公司股份做出限售承诺,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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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 __

陈 城 丁 昊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__

周 杰

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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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签字:__

孙孝坤

联席主承销商: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3

(本页无正文,为《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签字:__

张佑君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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