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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ET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r 1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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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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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本情况: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向贵会提交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 2020 年 9 月 27 日被受理。本公 司作为保荐机构承担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本次变更前,签字会计师为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赵国豪、都蕾、顾沈为及黄海涛,现拟变更为安 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赵国豪、都蕾、顾沈为及李伟家。
变更事由:黄海涛因个人原因自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离 职。经核查,上述变更事由属实。
变更后签字人员基本情况:本次变更后的签字会计师赵国豪、都蕾、顾沈为 及李伟家均持有《执业资格证》,具有合法的执业资格。
赵国豪、都蕾、顾沈为及李伟家同意承担签字会计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 务,承诺对赵国豪、都蕾、顾沈为及黄海涛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公司对赵国豪、都蕾、顾沈为及李伟家出具的专项报告进行复核,认为赵 国豪、都蕾、顾沈为及李伟家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且与赵国 豪、都蕾、顾沈为及黄海涛的结论性意见一致。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 次发行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申请构成障碍。本公司同意上述变更 事项。
特此说明。
2-2-1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 城 丁 昊
保荐机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签名:
周 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