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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ET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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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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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届七次董事会文件 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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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 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进行 了认真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求,在维护各股东利益的 同时,兼顾了公司行业特性、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

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事项

(一)日常关联交易

1、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了公平、自愿、合理的交易原则, 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顺利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 利益,未损害其它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 2020 年度与各关联方实际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符合公司利益,未损害其它股东的合法权益。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时,进行了分项表决,关联董事均按要求 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向关联方长电绍兴出售固定资产

1、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独立第三方机构——上海众华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1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重置成本法对拟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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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子公司部分闲置设备进行评估,并出具了沪众评报字〔2021〕第 0171 号评估 报告,交易双方以此评估值为依据,协商确定出售价格。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定价的机制符合上市公司规范,遵循了公平、自愿、合理 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该议 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向关联方长电绍兴出售固定资产事项。

三、对外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 不存在为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 全资子公司累计担保为 121.23 亿元,担保余额为 57.09 亿元;除全资子公司长电 科技(宿迁)有限公司以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 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除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亦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同意将《关于本公司 2021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1、公司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2、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运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有 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4、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不影响正常生 产经营的基础上,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 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同意将《关于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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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决策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的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

2、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期 限届满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流资金时,公司将及时 归还,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3、本次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 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 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调整独立董事津贴

1、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审核,全面考量了公司所处行业、规模、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及公司治理 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 议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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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石 瑛:

李建新:

潘 青: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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