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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GHO GROUP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6
Dec 6,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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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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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2016-071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2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 )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 年12 月22 日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 年12 月22 日
至2016 年12 月2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 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A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符合《关于规范境内上 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议案 |
√ |
| 2 | 关于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方案的议案 | √ |
| 3 | 关于维持独立上市地位承诺的议案 | √ |
| 4 | 关于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说明与前景的议案 | √ |
| 5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公司所属企 业到境外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
√ |
1 、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2016 年12 月6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相关公告将于2016 年12 月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 特别决议议案:无。
-
3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
4 、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 5 、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 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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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 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 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A股 | 601886 | 江河集团 | 2016/12/16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①参加会议的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
②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③委托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 卡、委托人身份证;
④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以邮戳时间为准;传真以收
到时间为准)。
-
2、登记时间:2016 年12 月19 日(上午10:00-11:30,下午2:00-4:30)。
-
3、登记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 号
-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4、会议联系人:王鹏 孔新颖
-
5、会议联系方式:
- (010)60411166-8808 ;传真:(010)60411666 ;邮政编码:101300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和交 通工具,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12 月6 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 年12 月22 日召开 的贵公司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符合《关于规范境内 | |||
| 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的 | ||||
| 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方案的议案 | |||
| 3 | 关于维持独立上市地位承诺的议案 | |||
| 4 | 关于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说明与前景的议案 | |||
| 5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公司所 | |||
| 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