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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GHO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Aug 14,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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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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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54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

  • 化业务,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拾亿元。

 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法 律障碍。

  • 本次专项计划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专项计划概述

为盘活公司账面资产,加速资金周转,公司拟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资产支持 证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拾亿元,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 个月内分期择机开展, 各期将通过具有资格的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作为管理人设立资产支持专 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向投资者募集资金。

公司拟将持有的建筑装饰业务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专项计划。本公司 为本专项计划的唯一原始权益人,各期专项计划规模及发行方案具体以各专项计划 实际成立时为准,期限预计不超过两年,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和次级。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 1、基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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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是能够产生可预测现金流的基础资产。本次专项计划的 基础资产为本公司从事建筑装饰工程业务产生的应收账款。 2、交易结构

公司拟聘请具有资格的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担任专项计划的管理 人,通过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募集资金并设立专项计划,向本公 司购买基础资产;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由本公司担任资产服务机构,负责基础资 产的后续管理,包括提供新的基础资产(如有)、应收款的归集(含催收)与划转 等工作。

在专项计划存续期内,若出现专项计划账户的分配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份额 的各期预期收益、应付本金以及相关税费的差额部分时,由本公司进行差额补足。 3、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情况

本次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将分为优先级和次级,总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拾 亿元(具体以专项计划实际成立时的规模为准),期限不超过两年。其中,优先级 向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售,次级由本公司全额认购。优先级和次级的规模、 期限等项目相关要素将根据评级机构、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情况进行调整确定。优 先级的票面利率将根据发行时的市场利率水平确定。

三、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专项计划发行,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全权 办理本次专项计划的相关事项。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专项计划结 束之日止。

四、专项计划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公司利用应收账款进行资产证券化,可以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及时回收流动资 金,提升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债务结构,促使公司更加健康发展。

本次专项计划的发起存在因宏观环境、市场条件、监管要求而中断或终止的风 险,其顺利实施还将受到政策环境和市场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公司将根据 该事项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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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8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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