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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GHO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Mar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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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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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12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 年8 月,2013 年12 月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 街22 号1 幢外经贸大厦901-22 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1018 人,其中4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 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82,969.01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 家上市公司2019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25,290.04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 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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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 江河集团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0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 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 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 到自律监管措施1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 监督管理措施各1 次。
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 到监督管理措施1 次;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 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汪玉寿,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过国元证券、华兴源创等7 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会计师:郑飞,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过江河集团的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传艳,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 2007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淮北矿业、欧普康 视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 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审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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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240 万元,对公司的内 控审计费用为40 万元,合计280 万元。2020 年度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持 平。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 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 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 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 年3 月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公司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事 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我们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 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 审查,认为容诚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 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事情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多年,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该事务所审计人员恪尽职守,严格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各年度的审计工 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及连续性,同意将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拥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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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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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拟聘任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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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3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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