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JANGHO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Mar 29, 2021
57310_rns_2021-03-29_ce23a2ed-39c5-47df-ab72-fed6cf197d58.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审计委 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 计委员会成员在2020年度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 责,切实有效的监督公司的财务审计,指导公司内控审计工作,促进公司执行内部 控制制度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现将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 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付磊先生、耿建新先生和董事许兴利 先生3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1/2以上且三名委员皆为会 计领域的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 求。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积极 对会议议题发表了专业意见,并通过了全部议题,具体如下:
|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会议议题 |
|---|---|---|---|
| 2020年审计委员会 | 关于年审会计师进场后对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 | ||
| 1 | 2020年1月7日 | ||
| 第一次会议 | 的安排与交流 | ||
| 1.关于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 2020年审计委员会 | |||
| 2 | 2020年3月30日 | 2.关于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第二次会议 | |||
| 3.关于聘任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
| 4.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6.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
| 3 | 2020年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2020年4月28日 | 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
| 4 | 2020年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2020年8月27日 | 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5 | 2020年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2020年10月29日 | 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
三、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 诚会计师”)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 督评价,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为公司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容诚会计师委派的注册会计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具有承办相关 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审计工作,能保持应有的 专业性和职业谨慎性,在为公司进行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企业新会计准则及 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认真履行双方规定的义务和责任,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0年 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2、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履行督促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审阅工作,认真 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 准确,不存在相关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 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2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审计费用按照市场价与服务质量确定,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容诚会计师2020 年度审计费为280万元(包括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 情况相符。
4、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0年内部审计工作 计划,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及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认真落实审计计划的实施, 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建议。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 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5、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 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督促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 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及内部监督等事项,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部 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内部控制运 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6、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年审会计师及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充分有效 的沟通,与管理层一起了解年审会计师在审计中梳理发现的问题,积极讨论分析, 并督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顺 利完成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工作。
四、总体评价
2020年,我们依据《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制定的《审 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在监 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协调内外部
3
审计机构的沟通和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保障了年度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进行,更好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
2021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 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不断加强对公司内部审 计的指导、内部控制有效性监督等相关工作,持续关注监管机构颁布的新法规、新 规则并积极学习,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并对公司防范和控制风险提供专 业意见。
审计委员会成员:付磊 耿建新 许兴利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3 月29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