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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GHO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Mar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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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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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1]230Z1458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北京
中国北京币西城区 CO ESTEN 200 RSM 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 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100037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RSM China CPA LLP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Tel: +86 010-66001391 Email: [email protected]
容诚审字[2021]230Z1458号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河集团")2020年12月31日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江河 集团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 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 江河集团于 2020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THE POWER OF BEING UNDERSTOOD AUDIT | TAX | CONSULTING
$\mathbf{1}$
(此页无正文, 为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容诚审字[2021]230Z1458 号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中国注册会计师: 师 340100030113
久下
中国注册会计师:
计师 110100320210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