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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GHO GROUP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Mar 1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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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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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审计委 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审计委员会成员,积极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在公司年报审计、财务信息及其披 露、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等方面勤勉尽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工作情况向董 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付磊先生、朱青先生和董事许兴利先 生3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1/2以上且三名委员皆为会计 领域的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基本情况如下:

付磊: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51 年出生。曾任首都经济贸易大 学会计学院院长、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及博 士后研究合作导师、校学术委员会特邀委员、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兼任中国商业会 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史专业委员会主任、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管理委员会委员、北京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北京总会计师 协会学术委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计划项目评审专家、中国会计学会首批资深会员、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首批资深会员;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一创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朱青: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57年5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曾作 为访问学者和高级访问学者出访欧盟委员会预算总司、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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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和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经济系。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学术 委员会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财政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税收研究 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国社会保险学会理事、北 京税务学会副会长;并担任国家税务总局特邀评论员、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 学院特聘教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兼职教授、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兼职教授。

许兴利:男,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高 级经济师。曾任浪潮集团财务科长、副处长,山东浪潮齐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北京江河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常务副总经理。现担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 限公司副董事长。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6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会议。 具体如下:

1、2016年3月18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 了公司及年审会计师项目负责人对编制公司2015年年报的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重点 等问题的汇报,并与年审会计师项目负责人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进 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意见和要求。要求年审会计师对 公司进行审计期间要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要真实、准确、完整的编 制2015年年报。

2、2016年3月24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成员审阅 了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提交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截止201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 2015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部分财务报表附注资料。审计委员会成员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具体规定以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 整性,财务报表是否严格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编制予以了 重点关注,并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 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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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师进行了独立客观的审计,审计程序合法有效。

3 、2016 年8 月25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计委员会成员认 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 计人员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相关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议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并发表意见,认为:2016 年半年度报告较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上半年的经营情况。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 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所有交易均已记录,交易事项真实,资料完整,会计 政策选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未发现有大股东占 用公司资金情况;未发现公司有对外违规担保情况及异常关联交易情况。提请公司 财务管理中心重点关注并严格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处理好资产负债日期后事项,以 保证财务报表的公允性、真实性及完整性。

4、2016年10月27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审 议《公司2016年三季度财务报表》。

三、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华普天健”)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2016年度的审计 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我们认为华普天健为公司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 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华普天健委派的注册会计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在为 公司进行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企业新会计准则及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认真 履行双方规定的义务和责任,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 计工作。

2、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水平,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 年度财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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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 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华普天健2016年度审计费为198万元(包括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40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4、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2016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 2016 年内部审计工 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认真落实审计计划,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 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部审计工作效率。

  •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 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积极讨论 分析,敦促内部审计部门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以求达到用最短的时间完成相关审计 工作。

6、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建设,督促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的内 部控制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 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 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 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协调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和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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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保障了年度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进行,提 高了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

审计委员会成员:付磊 朱青 许兴利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3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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