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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GHO GROUP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Aug 17, 2016

57310_rns_2016-08-17_f530a5c9-0230-4a65-9869-65dca513f1f6.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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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及其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关于会计 估计变更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 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特点,应收账款结算模式和管理实 践,公司对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及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等部分会计估计进行 相应的变更是合理的。变更后,公司会计估计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相关规定,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 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确认。

(本页无正文,为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会计估计变更 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月东 朱 青 付 磊

2016 年8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