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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GHO GROUP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5

Mar 24,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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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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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审计委 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审计委员会成员,积极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在公司年报审计、财务信息及其披 露、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等方面勤勉尽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工作情况向董 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百兴先生、朱青先生和董事许兴利 先生3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1/2以上且三名委员皆为会 计领域的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 求。基本情况如下:

李百兴:男,1976年出生,博士。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教 授、学院党总支委员,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央水利国 有资产管理事项评审专家、CIMA促进会首批中国会员。

朱青: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57年5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曾作 为访问学者和高级访问学者出访欧盟委员会预算总司、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 管理学院和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经济系。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学术 委员会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财政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税收研究 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国社会保险学会理事、北 京税务学会副会长;并担任国家税务总局特邀评论员、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 学院特聘教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兼职教授、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兼职教授。

许兴利:男,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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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经济师。曾任浪潮集团财务科长、副处长,山东浪潮齐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北京江河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常务副总经理。现担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 限公司副董事长。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会议。 具体如下:

2014年年报审计期间我们召开两次会议:

1、2015年1月15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华普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审会计师、独立董事、财务总监对公司2014年 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审计重点及相关事宜进行了沟通,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意 见和要求。

2、2015年3月30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1) 审阅公司外聘审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我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具体规定以及公 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财务报表是否严格按照新企业 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编制、审计师是否独立客观及审计程序的有效性 进行了重点关注。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制 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审计师进行了独立客观的审计、审计程序合法有效。会计政 策选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2)我们对年度董事 会相关议案进行了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①《201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②《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③《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④《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⑤《关于聘任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⑥《关于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3、2015年8月26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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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并发表意见。我们认为:2015年半年度报告较真 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上半年的经营情况。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新会计准则的相关 规定。

4、2015年10月27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审 议《公司2014年三季度财务报表》。

三、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华普天健”)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2015年度的审计 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我们认为华普天健为公司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 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华普天健委派的注册会计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在为 公司进行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企业新会计准则及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认真 履行双方规定的义务和责任,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 计工作。

2、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水平,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 年度财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 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 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华普天健2015年度审计费为198万元(包括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40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4、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201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 2015 年内部审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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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认真落实审计计划,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 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部审计工作效率。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 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积极讨论 分析,敦促内部审计部门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以求达到用最短的时间完成相关审计 工作。

6、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建设,督促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的内 部控制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 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 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 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协调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和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 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保障了年度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进行,提 高了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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