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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GHO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3
Mar 17,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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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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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审计委 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2013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百兴先生、黄璞先生和董事周韩平3 名成员组成。2013年4月18日,由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换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朱青先生、李百兴先生和董事 兼财务总监许兴利先生3名成员组成,其中李百兴先生为审计委员会负责人。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13年度, 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正式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会议。具体如下:
年报审计期间我们召开2次会议,分别听取了公司及年审会计师对2012年报的审 计工作安排及审计重点等做的说明,审阅了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提交的财务报表及年 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草稿后的财务报表。发表了两次书面意见,并审议了部分 年度董事会议案,同时对相关会议决议进行了签字确认。
1、2013年2月19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1)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2012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事宜的说明。(2)华普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审会计师对审计安排、审计重点等做说明。
2、2013年3月26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1) 审阅公司外聘审计师出具审计报告草稿后的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2年12月31日的 资产负债表、2012年度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我们按照《企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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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准则》具体规定以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审计 师是否独立客观及审计程序的有效性进行了重点关注。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 经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 司201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师进行了 独立客观的审计、审计程序合法有效。(2)审阅公司财务管理中心2013年1月15日 提交的财务报表,包括截止201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2年度的利润表、现 金流量表以及部分财务报表附注资料。我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具体规定以及公 司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财务报表是否严格按照新企 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编制予以了重点关注。我们认为:公司所有交 易均已记录,交易事项真实,资料完整,会计政策选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未发 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未发现有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未发现公司有对外 违规担保情况及异常关联交易情况。(3)我们对年度董事会相关议案进行了讨论, 并与审计机构负责人员对年报工作事宜进行了沟通,审议并讨论通过如下议案:(1) 《201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2)《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4)《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5) 《关于聘任201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6)《关于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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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3年4月25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3年第三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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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公司2013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并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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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3年8月28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3年第四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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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公司201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并发表意见。
5、2013年10月29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3年第五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审 阅《公司2013年三季度财务报表》并发表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2013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连续7年聘用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普天 健”)为审计单位。华普天健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从聘任以来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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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相关要求,相关审计意见 客观公正。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华普天健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 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认为华普天健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 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在华普天健审计 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其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沟通和交流。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 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 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华普天健2012 年度审计费为100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 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 4、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 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 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 重大问题的情况。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 沟通,我们与公司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的沟通,与管理层一起了解会 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梳理发现的问题,积极讨论分析,敦促内部审计部门加强内部 审计工作,及时完善制度建设,防范经营风险。
四、审计委员会 2014年工作计划
为了切实将审计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2014 年我们将 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 1、继续加强对外财务信息审核及披露,严格执行审计操作制度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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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深入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的合理性、完整性及
实施有效性进行全面的评估,并监督相关制度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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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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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日常经营监督工作。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3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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