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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fron Biomedical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Aug 2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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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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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健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珠海健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 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 金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和了解,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及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二、关于调整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201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0.16元/股调整为29.96元/ 股,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 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我们同意调整2016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鉴于激励对象闫凯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1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18,000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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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团队勤勉尽责,我们同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四、关于续聘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其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的审计机构。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 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要求,对公 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 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关于认定北京大海和珠海唯康不属于关联方的公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上市规则》、《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北京大海、珠海唯康已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董事会关于北京大海、珠 海唯康不属于关联方的认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权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北京大海、珠海唯康不属于关联 方的认定。
七、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17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及运作 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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