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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fron Biomedical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Aug 2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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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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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健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审查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珠海健帆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基于审慎的判断,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续聘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查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16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 控制审计服务期间,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责 任和义务,按时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本次续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 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查意见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 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审查意见
2017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等有关规则和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 司编制的《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珠海健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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