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JACK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Oct 26, 2017
57612_rns_2017-10-26_20365443-a702-473b-b129-eef21b707307.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3337 证券简称:杰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7-103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克股份”)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年产 100 万台智能节能工业 缝纫机项目”的实施地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1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67.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人民币17.72元,募集资金总额915,592,4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863,068,675.9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1月14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009号《验资报告》,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根据《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金额 (万元) |
使用募集资金金 额(万元)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
| 1 | 年产100万台智能节能 工业缝纫机项目 |
112,602.90 | 64,102.90 | 杰克缝纫机股份 有限公司 |
台州湾循环经济 产业集聚区椒江 分区 |
| 2 | 年产2万台特种工业缝 纫机技改项目 |
16,782.99 | 3,198.66 | 拓卡奔马机电科 技有限公司 |
临海厂区 |
| 3 | 年产45万台永磁伺服 电机技改项目 |
10,591.31 | 8,964.31 | 浙江众邦机电科 技有限公司 |
临海厂区 |
| 4 | 年产300台自动裁床技 改项目 |
12,361.00 | 10,041.00 | 拓卡奔马机电科 技有限公司 |
临海厂区 |
| 合计 | 152,338.20 | 86,306.87 | - | - | |
本次增加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为“年产100万台智能节能工业缝纫机项目”。 该项目拟增加公司位于台州市椒江区机场南路15号、16号厂区作为项目的实施 地点,除上述变更外,募投项目的其他内容不发生变化。
三、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原因
由于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椒江分区厂房仅主体完成,内部结构及其 他设备尚在陆续购建过程中,而公司当前工业缝纫机产业基地主要位于台州市 椒江区机场南路15号、16号厂区,基于当前的工业缝纫机生产线结构,新增台 州市椒江区机场南路15号、16号厂区作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能够更好地优化 现有生产线布局,缩短设备改进周期,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所以 公司拟增加台州市椒江区机场南路15号、16号作为“年产100万台智能节能工 业缝纫机项目”的实施地点。
四、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影响
本次“年产100万台智能节能工业缝纫机项目”增加实施地点,没有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
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增加实施地 点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今后长远发展 规划。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 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决策程序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通知和相关文件于2017年10月20日以电话、邮 件方式发出,董事会于2017年10月26日召开,公司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 事 11名。会议以现场加通讯方式表决,以11票同意通过本议案。本次增加部 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增加部份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 际情况而做出的适当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年产100万台智能节能工业 缝纫机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 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年产100万台智能节能工业缝纫机项目”实施
地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八、保荐机构意见
中信建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经 核查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 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增加未改变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主要内容及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 更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
综上,中信建投证券同意杰克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 点事宜。
九、备查文件
-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核查意
见》。
特此公告。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