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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Dec 2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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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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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杰克缝纫 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增补董事的独立意见
1、提名程序:公司增补董事经提名委员会拟定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人的提名资格、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提名程序均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指导意见》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2、任职资格:经对被提名董事候选人阮林兵先生的履历资料进行审核,该 董事候选人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 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 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指导意见》 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3、选举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 的议案》,本次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选举阮林兵先生为公司董事,并同意董事会将上述议案 提交公司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阮林兵为轮值CEO 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聘任阮林兵先生为公司轮值CEO,高管 人员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阮林兵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 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的情况。其学识水平、专业经验、职业素养具备胜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要 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有 关规定。同意上述聘任。
三、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拓卡奔马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拓 卡奔马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拓卡奔马机电科技 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金额5,300 万元,用于“年产2 万台特种工业缝纫 机技改项目”和“年产300 台自动裁床技改项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 司进行增资,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 发展。
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拓卡奔马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并用 于募投项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独立董事:韩洪灵、张世东、龚 焱、李有星
2017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