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JA Solar Technology Co., Ltd. —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11
Aug 5, 2011
54496_rns_2011-08-05_5043449a-9109-4638-9f2f-3e11bc304544.PDF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 002459 证券简称:天业通联 公告编号: 2011-030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
1 、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 98,822,673 股。
-
2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1 年 8 月 10 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 12,800 万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 2010 】 868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300 万股, 并于 2010 年 8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 17,100 万股。
2011 年 5 月 24 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 17,100 万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公司总股本从 17,100 万股变为 22,230 万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从 12,800 万股变为 16,640 万股。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6,640 万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 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朱新生、胡志军、袁志杰、尹兰喜、胡 凤玲承诺:“自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 picture [102 x 5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公司其他股东张明铎、王银柱、王金祥、杨芝宝、陈枫、徐波、白艳辉、张 歧、李田农、丛玉敏、黄义成、杨清芬、张乐亲、张振文、胡翔、杨振忠、陈立 仁、程伟、覃艳明、谷水清、李宏杰、郭保安、孙占森、王淑芝、杨利彬、袁大 军、霍威、赵铁岩、王向东、贾学敏、张文明、上海娴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 更名为新疆娴遐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石家庄润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现更 名为新疆润拓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深圳市加利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 “自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秦皇岛天业 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朱新生、胡志军、王金祥、杨芝 宝、杨振忠、张明铎、王向东、李田农、徐波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
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现只任职公司董事)郑大立之亲属杨清芬、黄义成 两位股东同时承诺:“在郑大立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 ;在郑大立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郑 大立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 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承诺与《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后续追加的承诺和其他承诺。
(二)经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 司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1 年 8 月 10 日。
==> picture [102 x 5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98,822,67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44.45% 。
-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34 人。
-
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 单位:股 | ||||
|---|---|---|---|---|
| 序号 | 股东全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 备注 |
| 1 | 新疆娴遐投资管 理有限合伙企业 |
26,717,241 | 26,717,241 | 质押股份数量为 26,715,000股 |
| 2 | 新疆润拓股权投 资有限合伙企业 |
24,027,587 | 24,027,587 | 质押股份数量为 24,027,586股 |
| 3 | 张明铎 | 9,514,361 | 9,514,361 | 监事,质押股份数量 5,330,000 股 |
| 4 | 王银柱 | 6,031,789 | 6,031,789 | |
| 5 | 王金祥 | 4,895,501 | 4,895,501 | 董事、副总经理 |
| 6 | 杨芝宝 | 3,072,839 | 3,072,839 | 董事、副总经理 |
| 7 | 陈 枫 | 2,689,655 | 2,689,655 | |
| 8 | 深圳市加利利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
2,689,654 | 2,689,654 | 质押股份数量为 2,455,648股 |
| 9 | 徐 波 | 2,239,831 | 2,239,831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 |
| 10 | 张 歧 | 1,919,498 | 1,919,498 | |
| 11 | 白艳辉 | 1,919,498 | 1,919,498 | |
| 12 | 李田农 | 1,750,723 | 1,750,723 | 副总经理 |
| 13 | 丛玉敏 | 1,613,793 | 1,613,793 | |
| 14 | 黄义成 | 1,601,939 | 1,601,939 | 董事郑大立之岳母 |
| 15 | 杨清芬 | 1,236,697 | 1,236,697 | 董事郑大立之配偶 |
| 16 | 张乐亲 | 1,133,211 | 1,133,211 | |
| 17 | 张振文 | 1,130,151 | 1,130,151 | |
| 18 | 胡 翔 | 765,531 | 765,531 | |
| 19 | 杨振忠 | 747,386 | 747,386 | 监事会主席 |
| 20 | 陈立仁 | 640,775 | 640,775 | |
| 21 | 程 伟 | 306,177 | 306,177 |
==> picture [102 x 5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序号 | 股东全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 备注 |
|---|---|---|---|---|
| 22 | 覃艳明 | 306,177 | 306,177 | |
| 23 | 谷水清 | 270,618 | 270,618 | |
| 24 | 李宏杰 | 268,966 | 268,966 | |
| 25 | 孙占森 | 268,966 | 268,966 | |
| 26 | 郭保安 | 268,966 | 268,966 | |
| 27 | 杨利彬 | 134,934 | 134,934 | |
| 28 | 王淑芝 | 134,933 | 134,933 | |
| 29 | 袁大军 | 128,155 | 128,155 | |
| 30 | 赵铁岩 | 107,587 | 107,587 | |
| 31 | 霍 威 | 107,587 | 107,587 | |
| 32 | 王向东 | 64,077 | 64,077 |
监事 |
| 33 | 贾学敏 | 64,077 | 64,077 |
|
| 34 | 张文明 | 53,793 | 53,793 |
|
| 合 计 | 98,822,673 | 98,822,673 |
注: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还须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 间买卖公司股票,每年卖出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的 25% ,并且不得发生在 6 个月内既买又 卖的短线交易违规行为”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离职后半 年内不得转让,且在一年内减持不得超过持股数的 50% ”及“在定期报告披露前 30 日内、 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披露前 10 日内、重大事项发生或决策过程中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不得 减持”的规定。
根据公司董事郑大立之亲属杨清芬、黄义成两位股东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为简化 2 人 2011 年及后续年度的股份锁定及解锁手续,并根据其做出的公开承诺,公司已经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申请将上述 2 人所持本公司股份纳入高管股份进行管理,该申请已于近日获得批 准。
由于股东杨清芬为董事郑大立之配偶,须遵守:“在郑大立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在郑大立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郑大立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 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 及“在定期报告披露前 30 日内、业绩预告或
==> picture [102 x 5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业绩快报披露前 10 日内、重大事项发生或决策过程中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不得减持”的规定。
股东黄义成不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法规、规则及指引等相关规定中对高管买卖所 持本公司股份的限制性规定(如买卖股份事前报备、禁止交易窗口期等)对其不适用,但须 遵守:“在郑大立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在郑大 立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郑大立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 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 的规定。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持有天业通联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股东已严格 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天业通 联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 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
五、备查文件
-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 8 月 4 日
==> picture [102 x 5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