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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 Solar Technology Co., Ltd.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5

Aug 2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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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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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 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 体系,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 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本激励 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 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 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亦不包括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必须经股东会选举,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董事会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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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 存在聘用关系、劳务关系或劳动关系。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5 年-2026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 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之一。各年度业绩考核 目标如下表所示:

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减亏不低于5%
第二个行权期 2026年净利润为正

注:1、上述“净利润”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净利润为基础,并且剔除本激励计划和有 效期内其他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行权条件涉及的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各行权期内,公司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 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需达到相应考评要求,依照个人的绩效 = 结果确定其当期可行权比例,即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份额 激励对象当期计 × 划行权份额 当期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前提下,届 时根据以下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当期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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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考核等级 A(卓越)/B+(优秀)/ B(良好) B-(待改进) C(不合格)
行权比例(Y 1 0.5 0

激励对象当期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期间为 2025-2026 年两个会计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与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均为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在考核工作结束 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 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绩效考核记录 保存期 5 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后由人 力资源部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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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并自本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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