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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 Solar Technology Co., 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20

Mar 2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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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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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和《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 中小股东权益,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 听取公司各项重要提案,了解和掌握了公司经营情况,监督了会议的召开程序和 决议过程,履行了监事会的监督检查职能。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九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 、 2019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 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 及其摘要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 、 2019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董事会关于 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关于计提公司 2018 年资产减值准 备的议案》。

3 、 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更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出售资产评估机 构的议案》。

4 、 2019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 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 5 、 2019 年 8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 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 、 2019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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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7 、 2019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

8 、 2019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关于监事 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9 、 2019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聘请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修订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19 年度下列事项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 监督检查工作,对报告期内的有关情况发表意见。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 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决策和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 期内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 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 事及经营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会准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19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有关材料。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可靠,公司财务结构合理,财务运行状况良好;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真实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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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 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 4 、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对董事会审计委员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 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 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实际运作中未违反相关规定,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能得到有效 执行,切实保障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6 、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执行内 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已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及《重大 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 时登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及其个人信息,未发生内幕交易,维护了公 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监事会尽职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间,公司监事均能够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忠实履行监督职责。

五、 2020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0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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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 况,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保证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与此同时,监事 会将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持续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及专业知识,提升履职水平,促 进公司朝着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员工及广 大股东的利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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