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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 Solar Technology 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0
Mar 3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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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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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 公司 ”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 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一、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3 月 30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的规定,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3 月 30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10 名激励对象 授予 1,655.23 万份股票期权。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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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赵玉文
张淼 秦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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