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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 Solar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Jul 1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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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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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72 债券代码: 127089 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晶澳转债”将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按面值支付第一年利息,每 10 张

  • “晶澳转债”(面值 1,000.00 元)利息为人民币 2.00 元(含税);

    • 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 年 7 月 17 日;

    • 除息日:2024 年 7 月 18 日;

    • 付息日:2024 年 7 月 18 日;

  • “晶澳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60%、

  • 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 “晶澳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7 月 17 日,凡在 2024 年

  • 7 月 17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4 年 7 月 17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 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4 年 7 月 18 日。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9,603,077 张(债券简称“晶澳转债”,债券代 码“127089”),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根据《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和《晶 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 下简称“《上市公告书》”)等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晶澳转债”的计息期限内, 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晶澳转债”2023 年 7 月 18 日至 2024 年 7 月 17 日期间的 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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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7089;

  •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896,030.77 万元(89,603,077 张);

  •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896,030.77 万元(89,603,077 张);

  •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3 年 8 月 4 日;

  •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3 年 7 月 18 日至 2029 年 7 月 17

日;

  •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2024 年 1 月 24 日至 2029 年 7 月 17

日;

  • 9、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60%、

  • 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 10、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可 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

  • 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 ①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

  • 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 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 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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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 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1、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14、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 评估有限公司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出具了《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晶澳转债” 2024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跟踪评字【2024】0369 号),评级结果如 下:东方金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晶澳转 债”的信用等级为 AA+。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为“晶澳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 2023 年 7 月 18 日至 2024 年 7 月 17 日,票面利率为 0.2%,每 10 张“晶澳转债” (面值 1,00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00 元(含税)。

1、对于持有“晶澳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 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 得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1.60 元;

2、对于持有“晶澳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根据《关于 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 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 10 张派 发利息为人民币 2.00 元;

3、对于持有“晶澳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00 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等有关条款的规定,本次可转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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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 1、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 年 7 月 17 日;

  • 2、除息日:2024 年 7 月 18 日;

  • 3、付息日:2024 年 7 月 18 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4 年 7 月 17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 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晶澳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 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 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 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统一由各付息兑付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8]108 号)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 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根据 《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 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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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此,对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免征收企业所 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 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晶澳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电话:010-63611960

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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