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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 Solar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May 11, 2022
54496_rns_2022-05-11_ce9b13d6-8cc7-483b-ac9a-1286681c6eff.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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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之 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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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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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二年五月
1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靳保芳 何志平 Xinwei Niu(牛新伟) 陶 然 曹仰锋 赵玉文
张 淼 秦晓路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
(一)发行数量:74,382,624 股
-
(二)发行价格:67.22 元/股
-
(三)募集资金总额:4,999,999,985.28 元
-
(四)募集资金净额:4,968,679,230.65 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74,382,624 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 设涨跌幅限制。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序号 | 认购对象 | 获配股数(股) | 认购金额(元) | 锁定期(月) |
|---|---|---|---|---|
| 1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699,494 | 651,999,986.68 | 6 |
| 2 | 南京州博方维企业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 |
7,438,262 | 499,999,971.64 | 6 |
| 3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7,155,608 | 480,999,969.76 | 6 |
| 4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382,029 | 428,999,989.38 | 6 |
| 5 |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986,908 | 267,999,955.76 | 6 |
| 6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897,649 | 261,999,965.78 | 6 |
| 7 |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
3,525,736 | 236,999,973.92 | 6 |
| 8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124,070 | 209,999,985.40 | 6 |
| 9 | 深圳博源企业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 |
2,975,304 | 199,999,934.88 | 6 |
| 10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975,304 | 199,999,934.88 | 6 |
| 11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
2,752,157 | 184,999,993.54 | 6 |
| 12 |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335,614 | 156,999,973.08 | 6 |
| 13 |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 | 2,231,478 | 149,999,951.1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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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认购对象 | 获配股数(股) | 认购金额(元) | 锁定期(月) |
|---|---|---|---|---|
| 业(有限合伙) | ||||
| 14 |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127,343 | 142,999,996.46 | 6 |
| 15 |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2,127,343 | 142,999,996.46 | 6 |
| 16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127,343 | 142,999,996.46 | 6 |
| 17 | 西藏源乐晟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
2,127,343 | 142,999,996.46 | 6 |
| 18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127,343 | 142,999,996.46 | 6 |
| 19 |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
2,127,343 | 142,999,996.46 | 6 |
| 20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
2,127,343 | 142,999,996.46 | 6 |
| 21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11,610 | 68,000,424.20 | 6 |
| 合计 | 74,382,624 | 4,999,999,985.28 | -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共 21 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 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执行。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上市条件。
4
目 录
特别提示 ............................................................................................................................ 3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 3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3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3 四、股权结构情况.............................................................................................................. 4 释 义 ................................................................................................................................. 6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7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7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9 四、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15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 29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 32 一、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32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 33 第三节 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6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编制基础的说明........................................................... 36 二、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36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7 第四节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42 第五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43 第六节 保荐机构上市推荐意见 ........................................................................................ 44 第七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45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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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在本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晶澳科技/发行人/上市公 司/公司 |
指 |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A股/普通股/股票 | 指 |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每股票面价值为人民币壹元整的 晶澳科技人民币普通股 |
|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 行 |
指 | 指晶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不超过 35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行为 |
| 股东大会 | 指 |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 董事会 | 指 |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交易日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发行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
| 《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 | 指 |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
| 《公司章程》 | 指 |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联席主承销商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发行人律师/律师 | 指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 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 | 指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注 1:本公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 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 2:如无特殊说明,本报告书中的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为合并报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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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A Solar Technology Co., Ltd. 成立日期: 2000 年 10 月 20 日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晶澳科技 股票代码: 002459.SZ 上市时间: 2010 年 8 月 10 日 法定代表人: 靳保芳 董事会秘书: 武廷栋 注册地址: 河北省宁晋县新兴路 123 号 邮政编码: 055550 注册资本: 1,599,074,664 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300601142274F 联系电话: 010-63611960 传真: 010-63611980 网址: www.jasolar.com
生产、加工单晶硅棒、单晶硅片;生产太阳能电池、组件; 研制、开发太阳能系列产品;销售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相 关产品与原材料;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电量销售;太阳 能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维护;货物及技 经营范围: 术进出口;从事太阳能电池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厂房租赁;场地租赁;电气设备租赁(涉及行政许可的, 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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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发行人本次发行履行了以下内部决策程序:
1、2021 年 8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2、2021 年 9 月 9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
2、2022 年 2 月 21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发行人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3、2022 年 3 月 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晶澳太阳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430 号),核准公司 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79,507,127 股新股。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1、2022 年 4 月 22 日,立信会计师对认购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对特定投资者配售认 购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0627 号)。截至 2022 年 4 月 22 日, 特定投资者申购资金合计人民币 4,999,999,985.28 元已足额、及时划入中信证券 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联广场大厦支行开立的账户。中信证券在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联广场大厦支行开立的 350645001263 账号本次实际收到 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对特定投资者配售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85.28 元。
2、2022 年 4 月 25 日,中信证券向晶澳科技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了认 股款。2022 年 4 月 26 日,立信会计师对中信证券划转的认股款进行了审验,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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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了《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0626 号)。截至 2022 年 4 月 22 日止,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74,382,624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67.22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计人民币 4,999,999,985.28 元;截至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4,968,679,230.65 元(已扣除不含税承销保荐费用)。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 销保荐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 31,320,754.63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68,679,230.65 元,公司本次发行费用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31,320,754.63 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68,679,230.65 元。其中记入股本人民 币 74,382,624 元、记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4,894,296,606.65 元。所有增加出资均以 人民币现金形式投入。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发行 人将依据《发行管理办法》以及《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 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本次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74,382,624 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 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新增股份将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为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 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股份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发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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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
(四)发行过程
1 、认购邀请文件发送对象
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合计向 459 名特定投资者(以下 单独或合称“认购对象”)发出《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投资 者名单包括公司前 20 大股东(未剔除重复机构,不包括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 响的关联方,共 20 名)、基金公司 59 家、证券公司 42 家、保险公司 21 家、以 及 317 家向发行人或联席主承销商表达过认购意向的投资者。
此外,在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投资者名单后至 2022 年 4 月 19 日 9:00 前,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州博方维企业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浙江韶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 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诺铁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羿拓榕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澳 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鸿顺和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上海驷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何慧清、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 联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胤信弘(深圳)实业有限公司、成都立华投资有 限公司、西安鸿瑞恒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从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平安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Valiance 、Key Square Capital Management LLC、Regal Funds Management、中国石油集团昆仑资本有限公司共 26 家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因此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将其加入到发送 认购邀请书的名单中,联席主承销商向其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文件等。
2 、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2022 年 4 月 19 日上午 9:00-12:00,在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 簿记中心共收到 24 单《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按照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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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文件的要求及时提交了相关申购文件,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外,其余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 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
| 序号 | 机构名称 | 申报价格(元) | 申报金额 (万元) |
是否缴 纳保证 金 |
是否 有效 |
|---|---|---|---|---|---|
| 1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8.00 | 14,300 | 否 | 是 |
| 66.00 | 14,300 | ||||
| 2 |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75.90 | 14,300 | 否 | 是 |
| 3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1.00 | 14,300 | 是 | 是 |
| 69.00 | 42,900 | ||||
| 67.00 | 57,200 | ||||
| 4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70.50 | 65,200 | 否 | 是 |
| 66.40 | 108,900 | ||||
| 5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9.47 | 14,300 | 否 | 是 |
| 6 |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68.50 | 14,300 | 是 | 是 |
| 66.00 | 15,900 | ||||
| 65.42 | 16,000 | ||||
| 7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66.80 | 105,100 | 否 | 是 |
| 66.16 | 116,300 | ||||
| 65.52 | 116,400 | ||||
| 8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75.00 | 14,300 | 否 | 是 |
| 9 |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7.78 | 15,700 | 否 | 是 |
| 10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0.07 | 18,800 | 是 | 是 |
| 68.08 | 21,000 | ||||
| 66.06 | 23,000 | ||||
| 11 |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71.16 | 26,800 | 否 | 是 |
| 12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75.30 | 27,300 | 否 | 是 |
| 72.05 | 41,800 | ||||
| 70.05 | 48,100 | ||||
| 13 | 西藏源乐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71.00 | 14,300 | 是 | 是 |
| 14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5.80 | 31,700 | 否 | 是 |
| 68.00 | 26,200 | ||||
| 70.00 | 16,200 |
11
| 序号 | 机构名称 | 申报价格(元) | 申报金额 (万元) |
是否缴 纳保证 金 |
是否 有效 |
|---|---|---|---|---|---|
| 15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5.60 | 20,900 | 否 | 是 |
| 65.50 | 20,900 | ||||
| 65.45 | 20,900 | ||||
| 16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65.58 | 44,400 | 否 | 是 |
| 17 |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
76.40 | 18,500 | 否 | 是 |
| 72.58 | 23,700 | ||||
| 67.00 | 29,200 | ||||
| 18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7.22 | 30,600 | 否 | 是 |
| 19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0.39 | 18,500 | 是 | 是 |
| 20 | 深圳博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 |
70.60 | 20,000 | 是 | 是 |
| 65.42 | 28,600 | ||||
| 21 | 南京州博方维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
72.80 | 50,000 | 是 | 是 |
| 22 |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79.41 | 14,300 | 否 | 是 |
| 76.90 | 14,300 | ||||
| 73.64 | 14,300 | ||||
| 23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73.76 | 15,600 | 否 | 是 |
| 72.83 | 16,100 | ||||
| 69.53 | 20,000 | ||||
| 24 |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70.33 | 15,000 | 是 | 是 |
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询价对象均在《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所列示的及新增的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 资者范围内。
3 、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1)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67.22 元/股。
(2)发行定价与配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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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最终确定 21 家机构获得配售。 本次发行最终配售结果如下:
| 序号 | 机构名称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元) | 锁定期限 (月) |
|---|---|---|---|---|
| 1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699,494 | 651,999,986.68 | 6 |
| 2 | 南京州博方维企业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 |
7,438,262 | 499,999,971.64 | 6 |
| 3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7,155,608 | 480,999,969.76 | 6 |
| 4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382,029 | 428,999,989.38 | 6 |
| 5 |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986,908 | 267,999,955.76 | 6 |
| 6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897,649 | 261,999,965.78 | 6 |
| 7 |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
3,525,736 | 236,999,973.92 | 6 |
| 8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124,070 | 209,999,985.40 | 6 |
| 9 | 深圳博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
2,975,304 | 199,999,934.88 | 6 |
| 10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975,304 | 199,999,934.88 | 6 |
| 11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752,157 | 184,999,993.54 | 6 |
| 12 |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335,614 | 156,999,973.08 | 6 |
| 13 |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2,231,478 | 149,999,951.16 | 6 |
| 14 |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127,343 | 142,999,996.46 | 6 |
| 15 |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127,343 | 142,999,996.46 | 6 |
| 16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127,343 | 142,999,996.46 | 6 |
| 17 | 西藏源乐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127,343 | 142,999,996.46 | 6 |
| 18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127,343 | 142,999,996.46 | 6 |
| 19 |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127,343 | 142,999,996.46 | 6 |
| 20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127,343 | 142,999,996.46 | 6 |
| 21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11,610 | 68,000,424.20 | 6 |
| 合计 | 74,382,624 | 4,999,999,985.28 | 6 |
(五)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2 年 4 月 15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采用询价发行方式,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2022 年 4 月 15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 65.42
13
元/股。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 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以询价方式,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67.22 元/股,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六)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为 74,382,624 股,符合发行人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30 号)中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79,507,127 股新股的要求。
(七)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 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定执行。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 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 锁定安排。
(八)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根据立信会计师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出具的《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0626 号)验证,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4,999,999,985.28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31,320,754.63 元(即不含税 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31,320,754.6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68,679,230.65 元。
公司发生了人民币 31,320,754.63 元的发行费用,为不包含相应增值税的保 荐及承销费,本次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 荐及承销费,本次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 |
|---|---|
| 发行费用明细 | 不含税金额(人民币元) |
| 保荐及承销费 | 31,320,754.63 |
| 合计 | 31,320,754.63 |
除上述费用外,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及其他费用等均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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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支付,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本次发行费用。
(九)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年产 20GW 单 晶硅棒和 20GW 单晶硅片项目、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四、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及发行情况
本次发行最终配售情况如下:
| 序号 | 认购对象 | 获配股数(股) | 认购金额(元) |
|---|---|---|---|
| 1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699,494 | 651,999,986.68 |
| 2 | 南京州博方维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7,438,262 | 499,999,971.64 |
| 3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7,155,608 | 480,999,969.76 |
| 4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382,029 | 428,999,989.38 |
| 5 |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986,908 | 267,999,955.76 |
| 6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897,649 | 261,999,965.78 |
| 7 |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
3,525,736 | 236,999,973.92 |
| 8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124,070 | 209,999,985.40 |
| 9 | 深圳博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2,975,304 | 199,999,934.88 |
| 10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975,304 | 199,999,934.88 |
| 11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752,157 | 184,999,993.54 |
| 12 |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335,614 | 156,999,973.08 |
| 13 |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31,478 | 149,999,951.16 |
| 14 |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127,343 | 142,999,996.46 |
| 15 |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127,343 | 142,999,996.46 |
| 16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127,343 | 142,999,996.46 |
| 17 | 西藏源乐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127,343 | 142,999,996.46 |
| 18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127,343 | 142,999,996.46 |
| 19 |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127,343 | 142,999,996.46 |
| 20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127,343 | 142,999,996.46 |
| 21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11,610 | 68,000,424.20 |
| 合计 | 74,382,624 | 4,999,999,98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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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州博方维企业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富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博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诺 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方阿尔法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藏源乐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易 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 21 名,具体情况如下:
1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3018 号 2608 室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528923126 成立日期: 2003-08-05 注册资本: 14097.8 万元人民币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南京州博方维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南京州博方维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南京市溧水区石湫街道科创中心 ZUNGJAN SEONWANG (HONG KONG) LIMITED(委派代表 执行事务合伙人: 黄炯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7MA271LQB5N 成立日期: 2021-09-08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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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成立日期: 2011-06-21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 经营范围: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法定代表人: 林传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126335439C 成立日期: 1994-01-21 注册资本: 762108.7664 万元人民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 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 经营范围: 代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 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栖霞路 26 弄 1 号 3 层、4 层 法定代表人: 赵万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6160842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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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2004-04-19 注册资本: 25000 万元人民币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 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08470788Q 成立日期: 1998-12-22 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人民币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1、基金募集;2、基金销 经营范围: 售;3、资产管理;4、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7 、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企业名称: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企业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地址: State of New York,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法定代表人: 张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704041011J 成立日期: 1991-04-09 注册资本: 907665 万元人民币
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业务(限承销国债、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金融债(含政策性金融债)),证券投资咨 询,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 经营范围: 品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黄金等贵金属 现货合约代理和黄金现货合约自营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 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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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深圳博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深圳博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注册地址: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 盘实投资顾问(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FT0P33 成立日期: 2016-07-04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人民币 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以上均不含限 经营范围: 制项目);企业形象策划。(以上涉及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依 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10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成立日期: 2006-06-08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 经营范围: 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 贺青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59284XQ 成立日期: 1999-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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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890794.7954 万元人民币 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 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 经营范围: 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37 注册地址: 层 法定代表人: 杨仓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0936241R 成立日期: 2003-04-18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人民币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凤凰井路 268 号 40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西藏瑞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598010384F 成立日期: 2012-06-27 注册资本: 10100 万元人民币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 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 经营范围: 询;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4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 号 8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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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窦玉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389C 成立日期: 2006-07-19 注册资本: 22000 万元人民币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5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紫荆社区深南大道 6008 号深圳特区报业大 注册地址: 厦 23BC 法定代表人: 刘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LPB95W 成立日期: 2017-07-04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 经营范围: 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16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200 号 2 层 225 室 法定代表人: 邱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834917Y 成立日期: 1998-03-05 注册资本: 11000 万元人民币 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7 、西藏源乐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西藏源乐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 5 号总部经济基地 B 栋 2 单元 30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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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曾晓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091064671276N 成立日期: 2013-08-02 注册资本: 1052.631579 万元人民币
资产管理(不含金融资产管理和保险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含 金融和经纪业务。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向非合格投资 者募集、销售、转让私募产品或者私募产品收益权,不得以公开 经营范围: 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 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 衍生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该项目】。
18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 188 号 6 层 法定代表人: 刘晓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27878666D 成立日期: 2001-04-17 注册资本: 13244.2 万元人民币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9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幢 5 楼 519 室 法定代表人: 吴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9301374655W 成立日期: 2014-04-22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经营范围: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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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仅限于办 注册地址: 公) 法定代表人: 李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17869125N 成立日期: 2003-06-12 注册资本: 13000 万元人民币 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基金管理、发起设立基金以及法律、法规 经营范围: 或中国证监会准许和批准的其他业务。
21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21 层 法定代表人: 江向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10922202N 成立日期: 1998-07-13 注册资本: 25000 万元人民币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 经营范围: 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 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经核查,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 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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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对象资金来源情况
经核查,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 参与本次发行询价申购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本机 构/本人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 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本机构/本人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联席主承销商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六)本次发行对象的适当性管理及合规性核查
1 、发行对象适当性管理情况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及联席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本次发行 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 求提交了相关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联席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联席主承销商对 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投资者分类 |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
|---|---|---|---|
| 1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2 | 南京州博方维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C5级普通投资者 | 是 |
| 3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4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5 |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6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7 |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8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9 | 深圳博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C4级普通投资者 | 是 |
| 10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11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12 |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13 |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C4级普通投资者 | 是 |
| 14 |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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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投资者分类 |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
|---|---|---|---|
| 15 |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16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17 | 西藏源乐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18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19 |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20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21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经联席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 均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2 、发行对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深圳博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南京州博方维企 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其自有资 金参与认购,不在《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登记备案范围内,因此不需要按照前 述规定履行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不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私 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 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所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或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 高端制造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兴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诚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研究精选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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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基金长期成长混合型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广发基金中邮 金鼎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其中:广发基金长期成 长混合型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编码:STV341)、广发基金中邮金鼎 1 号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编码:STS765)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资产 管理计划备案;其余产品均非私募基金,无需办理私募基金登记和备案手续。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财通基金玉泉添鑫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产品编码:SLV908)等 67 个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前述产品 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资产管理计划备案。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华富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安 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成长企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天鑫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价值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成 长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卓越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 富匠心明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等产品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前述产品均非私募基金,无需办理私募基 金登记和备案手续。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四组合、基本养老保险 基金一二零三组合、鹏华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高质量增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品牌传承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沃 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品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成长领航两年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基金-国新 5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鹏华基金 泰康人寿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鹏华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产品参与 本次发行的认购。其中:鹏华基金-国新 5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编码: SJY281)、鹏华基金泰康人寿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编码:SQL164)已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其余产品均非私募基金,无 需办理私募基金登记和备案手续。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诺德基金浦江 214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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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编码:SSK162)等 21 个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前述产品已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资产管理计划备案。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 划、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 划、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企业年 金计划、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山东省(柒号)职业年金计划、 陕西省(伍号)职业年金计划、江苏省捌号职业年金计划、山东省(陆号)职业 年金计划、陕西省(壹号)职业年金计划、江苏省壹号职业年金计划、云南省肆 号职业年金计划、贵州省柒号职业年金计划、黑龙江省玖号职业年金计划、重庆 市柒号职业年金计划、广东省壹号职业年金计划、北京市(叁号)职业年金计划、 北京市(玖号)职业年金计划、广西壮族自治区玖号职业年金计划、福建省捌号 职业年金计划、湖南省(贰号)职业年金计划、广东省拾贰号职业年金计划、四 川省柒号职业年金计划、吉林省壹号职业年金计划、重庆市贰号职业年金计划、 甘肃省肆号职业年金计划、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贰号)职业年金计划、 山东省(叁号)职业年金计划、江苏省叁号职业年金计划、内蒙古自治区陆号职 业年金计划、上海市贰号职业年金计划、海富通创新成长混合型养老金产品参与 本次发行的认购,前述产品均非私募基金,无需办理私募基金登记和备案手续。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中欧明瑞新常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 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欧基金阳光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中欧基金阳光增盈稳健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欧基金春华 1 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等产品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其中:中欧基金阳光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 品编码:SNQ698)、中欧基金阳光增盈稳健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编码: SSZ684)、中欧基金春华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编码:SSW808)已在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其余产品均非私募基金,无需办 理私募基金登记和备案手续。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东方阿尔法优势产业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阿尔法产业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参与本次 发行的认购,前述产品均非私募基金,无需办理私募基金登记和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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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国泰智能装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产品 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前述产品非私募基金,无需办理私募基金登记和备案手续。
西藏源乐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源乐晟-晟世 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产品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西藏源乐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00713),源乐晟-晟世 7 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备案(备案编号: SJS00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易方达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前述产品均 非私募基金,无需办理私募基金登记和备案手续。
-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银河资本 鑫鑫一号资产管理计划产 品(产品编码:SC5914)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前述产品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办理资产管理计划备案。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景顺长城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景气进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气成长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景顺长城先进智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产品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前 述产品均非私募基金,无需办理私募基金登记和备案手续。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博时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 特许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消费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沪港深 优质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新能源汽车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博时新能源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博时信祥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博时基金建信理财诚益定增 2 号单 一资产管理计划、博时基金凯旋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博时基金顺时 3 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博时基金阳光有恒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博时基金-国新 2 号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博时第三产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一零八组合、博时主题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等产品参与本次发行的 认购。其中:博时信祥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编码:SLY249)、博时基 金建信理财诚益定增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编码:SLG116)、博时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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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旋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编码:SNC452)、博时基金顺时 3 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产品编码:STV702)、博时基金阳光有恒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编码:SLZ427)、博时基金-国新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编码:SJE573) 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其余产品均非私募基金, 无需办理私募基金登记和备案手续。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 关决议的规定。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1 层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保荐代表人:杨巍巍、秦镭
项目协办人:卢秉辰
项目组成员:李宁、戴顺、冯亚星、伍逸文、盛凯帆
联系电话:010-60836984
传真:010-60836029
(二)联席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法定代表人:钱于军
联系人员:宋叶青
联系电话:010-58328888
传真:010-58328964
29
(三)联席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泓晟国际中心 17 层
法定代表人:李峰
联系人员:李硕
联系电话:18610094828
传真:010-59013945
(四)联席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国元大厦 法定代表人:俞仕新
联系人员:范南楠
联系电话:0551-62207151
传真:0551-62207365
(五)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1 号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 18 层 负责人:王玲
经办律师:孙及、章懿娜
联系电话:010-58785837
传真:010-58785566
(六)审计及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0 层
负责人:杨志国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雪、万青
30
联系电话:010-68286868
传真:010-88210608
31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1 | 宁晋县晶泰福科技有限公司 | 801,177,333 | 50.07 |
| 2 | 深圳市华建盈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41,431,000 | 8.84 |
| 3 | 南京其昌纽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 | 50,238,600 | 3.14 |
| 4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2,378,398 | 2.02 |
| 5 | 深圳博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31,658,806 | 1.98 |
| 6 | 广发高端制造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
17,640,220 | 1.10 |
| 7 | 广发行业严选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14,944,854 | 0.93 |
| 8 | 广发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950,844 | 0.81 |
| 9 | 广发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12,678,013 | 0.79 |
| 10 | 广发双擎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649,398 | 0.79 |
| 合计 | 1,127,747,466 | 70.47 |
注 1:南京其昌纽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东台市其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宁晋 县其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以上述持股为基础,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 股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1 | 宁晋县晶泰福科技有限公司 | 801,177,333 | 47.84 |
| 2 | 深圳市华建盈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41,431,000 | 8.45 |
| 3 | 南京其昌纽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 | 50,238,600 | 3.00 |
| 4 | 深圳博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34,634,110 | 2.07 |
| 5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2,378,398 | 1.93 |
32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6 | 广发高端制造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
19,767,563 | 1.18 |
| 7 | 广发行业严选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14,944,854 | 0.89 |
| 8 | 广发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950,844 | 0.77 |
| 9 | 广发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12,678,013 | 0.76 |
| 10 | 广发双擎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649,398 | 0.76 |
| 合计 | 1,132,850,113 | 67.65 |
注 1:南京其昌纽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东台市其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宁晋 县其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 74,382,624 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份变 动情况如下:
| 股份类型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前 | 变动数 | 本次发行后 | 本次发行后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 限售条件流 通股份 |
839,730,918 | 52.47% | 74,382,624 | 914,113,542 | 54.58% |
| 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份 |
760,712,831 | 47.53% | 760,712,831 | 45.42% | |
| 合计 | 1,600,443,749 | 100.00% | 74,382,624 | 1,674,826,373 | 100.00% |
注:以上“本次发行前”股本结构为截至 2022 年 5 月 10 日的股本数据。
(二)对公司业务、资产和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投入“年产 20GW 单晶硅棒和 20GW 单晶硅片 项目”、“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的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年产 20GW 单晶硅棒和 20GW 单晶硅片项目”投产后,将进一步完善公司光伏产业链完整 布局,匹配公司已建和在建的太阳能电池/组件产能,贴合硅片尺寸向大尺寸发 展的趋势,增强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的实 施有利于公司异质结电池的研发和产业化布局,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为公司异质 结电池的规模化生产奠定基础,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募集资金中 150,000.00 万
33
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资产 负债率,提高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募投项目投资建设 完成后,公司业务和资产规模将相应扩大。
(三)对公司高管人员变动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发行后,若公司 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总额与净资产额将同时增加,公 司资产负债结构更趋稳键,资产负债率得以下降,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有效提 升,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提高公司偿债能力,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 力的保障。
(五)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均用于公司主营业务,项目完成后将显著增强公司的盈利 能力和行业竞争力。但由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经济效益的实现需要一定时间,因此,公司可能在短期存在净资产收益率 下降和每股收益被摊薄等情形。随着募投项目产能的不断提升和经营业绩的释 放,未来公司盈利能力将会显著提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率等指标也将有 所提升。
(六)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本次非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随着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建设实施和效益的产生,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将得以加强,未来投资 活动现金流出和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将有所增加。同时,随着公司净资产的大幅上 升,公司的筹资能力也将有所提升,有利于公司未来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的增加,从而进一步改善公司的现金流量状况。
34
(七)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 71.84%。本次发行完 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上升,资产负债率得以下降,资产负债结构 将更加稳健,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而大量 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 形。
(八)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 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宁晋县晶泰福科技有限公司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靳保芳先生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 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等方面不会发生变化。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不会因本次发行而新增关联交易,公司与控 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
(九)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 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 金、资产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也不会产生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35
第三节 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编制基础的说明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数据采用立信会计师出具的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0186 号)、2020 年度《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0155 号)和 2021 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 第 ZB10396 号)的数据;2022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2.3.31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流动资产 | 3,621,394.26 | 3,162,920.00 | 2,147,258.14 | 1,483,153.63 |
| 非流动资产 | 2,779,163.72 | 2,533,824.74 | 1,582,489.20 | 1,369,607.47 |
| 资产总计 | 6,400,557.98 | 5,696,744.74 | 3,729,747.34 | 2,852,761.10 |
| 流动负债 | 3,817,690.68 | 3,265,100.28 | 1,856,490.91 | 1,509,236.31 |
| 非流动负债 | 780,587.27 | 759,892.86 | 389,287.57 | 514,047.02 |
| 负债总计 | 4,598,277.95 | 4,024,993.14 | 2,245,778.48 | 2,023,283.33 |
|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 |
1,735,266.14 | 1,649,426.11 | 1,465,617.74 | 798,939.26 |
| 所有者权益合 计 |
1,802,280.03 | 1,671,751.60 | 3,729,747.34 | 2,852,761.10 |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2 年1-3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营业收入 | 1,232,075.70 | 4,130,175.36 | 2,584,652.09 | 2,115,548.00 |
| 营业总成本 | 1,141,530.78 | 3,864,877.14 | 2,414,875.13 | 1,951,710.49 |
| 营业利润 | 93,544.64 | 260,017.69 | 191,821.00 | 166,871.85 |
| 利润总额 | 90,715.31 | 242,590.01 | 181,379.55 | 161,131.89 |
| 净利润 | 77,335.19 | 208,816.17 | 154,834.00 | 128,410.1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
75,010.54 | 203,862.87 | 150,658.36 | 125,195.80 |
36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2 年1-3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0,813.92 | 375,032.23 | 226,497.70 | 369,052.8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0,050.91 | -400,992.37 | -249,541.20 | -232,869.70 |
| 214,982.44 | 217,054.74 | 116,266.62 | -14,932.76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7,184.75 | 180,031.97 | 86,920.21 | 122,933.22 |
(四)主要财务指标
| 2022.3.31/ 2022 年1-3 月 |
2021.12.31/ 2021 年度 |
2020.12.31/ 2020 年度 |
2019.12.31/ 2019 年度 |
|
|---|---|---|---|---|
| 财务指标 | ||||
| 流动比率(倍) | 0.95 | 0.97 | 1.16 | 0.98 |
| 速动比率(倍) | 0.65 | 0.73 | 0.89 | 0.80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71.84% | 70.65% | 60.21% | 70.92% |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18.89% | 15.41% | 0.53% | 0.72% |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6.57 | 6.03 | 4.59 | 3.79 |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8.10 | 9.03 | 6.99 | 5.99 |
| 存货周转率(次) | 4.35 | 5.45 | 5.57 | 6.13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88 | 1.28 | 1.09 | 1.27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88 | 1.27 | 1.08 | 1.27 |
注 1: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
(3)资产负债率(合并)=总负债(合并)/总资产(合并)
-
(4)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总负债(母公司)/总资产(母公司)
-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额)÷利息支出
-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
注 2:2022 年 1-3 月的上述指标已年化处理。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2 年3 月31 日 | 2021 年12 月31 日 | 2020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37
| 项目 | 2022 年3 月31 日 | 2022 年3 月31 日 | 2021 年12 月31 日 | 2021 年12 月31 日 | 2020 年12 月31 日 | 2020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流动资 产 |
3,621,394.26 | 56.58% | 3,162,920.00 | 55.52% | 2,147,258.14 | 57.57% | 1,483,153.63 | 51.99% |
| 非流动 资产 |
2,779,163.72 | 43.42% | 2,533,824.74 | 44.48% | 1,582,489.20 | 42.43% | 1,369,607.47 | 48.01% |
| 资产总 计 |
6,400,557.98 | 100.00% | 5,696,744.74 | 100.00% | 3,729,747.34 | 100.00% | 2,852,761.10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2,852,761.10 万元、3,729,747.34 万元、 5,696,744.74 万元和 6,400,557.98 万元,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为晶澳科技 自身经营规模较为稳健且保持一定增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51.99%、57.57%、 55.52%和 56.58%,流动资产占比较为稳定。
(二)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2 年3 月31 日 | 2021 年12 月31 日 | 2020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流动负债 | 3,817,690.68 | 83.02% | 3,265,100.28 | 81.12% | 1,856,490.91 | 82.67% | 1,509,236.31 | 74.59% |
| 非流动负 债 |
780,587.27 | 16.98% | 759,892.86 | 18.88% | 389,287.57 | 17.33% | 514,047.02 | 25.41% |
| 负债总计 | 4,598,277.95 | 100.00% | 4,024,993.14 | 100.00% | 2,245,778.48 | 100.00% | 2,023,283.33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计分别为 2,023,283.33 万元、2,245,778.48 万元、 4,024,993.14 万元和 4,598,277.95 万元,与资产规模呈同向变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公司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重分 别为 74.59%、82.67%、81.12%和 83.02%,总体水平较为稳定。
(三)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衡量公司资产周转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 项目 | 2022 年1-3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8.10 | 9.03 |
6.99 |
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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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存货周转率(次) |
2022 年1-3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4.35 | 5.45 |
5.57 |
6.13 |
注 1: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注 2:2022 年 1-3 月的上述指标已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5.99 次、6.99 次、9.03 次和 8.10 次, 维持在较高水平,主要系公司产品质量良好、售后维护及时,吸引了国内外大中 型的光伏电站运营商及光伏电站系统集成商等优质客户,信用良好且回款及时, 同时公司重视应收账款管理,严格控制应收账款回款风险,定期进行应收账款的 催收。
公司按照成本效益原则,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订单式生产模式,报告期 内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6.13 次、5.57 次、5.45 次和 4.35 次。2022 年 1-3 月,公司 存货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材料价格上涨及销售规模扩大备货增加使得存 货规模扩大。
(四)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衡量公司盈利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2 年1-3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营业收入 | 1,232,075.70 | 4,130,175.36 | 2,584,652.09 | 2,115,548.00 |
| 营业总成本 | 1,141,530.78 | 3,864,877.14 | 2,414,875.13 | 1,951,710.49 |
| 营业利润 | 93,544.64 | 260,017.69 | 191,821.00 | 166,871.85 |
| 利润总额 | 90,715.31 | 242,590.01 | 181,379.55 | 161,131.89 |
| 净利润 | 77,335.19 | 208,816.17 | 154,834.00 | 128,410.1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
75,010.54 | 203,862.87 | ||
| 150,658.36 | 125,195.80 |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规模较为稳定,分别为 2,115,548.00 万元、 2,584,652.09 万元、4,130,175.36 万元和 1,232,075.70 万元,总体呈上升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25,195.80 万元、 150,658.36 万元、203,862.87 万元和 75,010.54 万元,保持持续增长态势。
39
(五)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衡量公司偿债能力的财务指标如下:
| 报告期内,衡量公司偿债能力的财务指标如下: | 报告期内,衡量公司偿债能力的财务指标如下: | 报告期内,衡量公司偿债能力的财务指标如下: | 报告期内,衡量公司偿债能力的财务指标如下: | 报告期内,衡量公司偿债能力的财务指标如下: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2.3.31/ 2022 年1-3 月 |
2021.12.31/ 2021 年度 |
2020.12.31/ 2020 年度 |
2019.12.31/ 2019 年度 |
| 流动比率(倍) | 0.95 | 0.97 | 1.16 | 0.98 |
| 速动比率(倍) | 0.65 | 0.73 | 0.89 | 0.80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71.84% | 70.65% | 60.21% | 70.92% |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18.89% | 15.41% | 0.53% | 0.72% |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6.57 | 6.03 | 4.59 | 3.79 |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
(3)资产负债率(合并)=总负债(合并)/总资产(合并)
-
(4)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总负债(母公司)/总资产(母公司)
-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额)÷利息支出
公司总体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2019 年末,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 70.92%。 因光伏行业重资产特性,需要不断地进行技术研发改进以逐渐实现平价上网,同 时需要不断的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营运资金需求、产线扩建及更新改造,导致公司 资产负债率较高。2020 年度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后,2020 年末资产负债率有所 下降。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因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为保持公司流动 性资金需求和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有所增加,资产负债 率有所上升。
(六)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2 年1-3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0,813.92 | 375,032.23 | 226,497.70 | 369,052.8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0,050.91 | -400,992.37 | -249,541.20 | -232,869.7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4,982.44 | 217,054.74 | 116,266.62 | -14,932.76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7,184.75 | 180,031.97 | 86,920.21 | 122,933.22 |
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高,分别为
40
369,052.87 万元、226,497.70 万元和 375,032.23 万元,均高于当期净利润。2022 年 1-3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0,813.92 万元,主要原因为当 期经营规模扩大,存货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32,869.70 万元、 -249,541.20 万元、-400,992.37 万元和-160,050.91 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多, 主要系公司持续进行产线新建及更新改造、电站建设,不断巩固垂直一体化优势、 满足下游不断增长的组件需求,导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各期逐步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932.76 万元、 116,266.62 万元、217,054.74 万元和 214,982.44 万元。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投资 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持续拓宽融资方式和融资渠道,报告期内取得借款收到的 现金逐步增加;并在 2020 年度完成非公开发行,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1
第四节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 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 性认为: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晶澳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向中国证监 会报备的《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要求,符合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2]430 号)和晶澳科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 动前联席主承销商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1、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 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 规定。
2、通过询价获配的发行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 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联席主承销商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 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晶澳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合规性等各 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2
第五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 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
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发行人为本次发行所制作和签署的 《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 次发行的过程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 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额、发行对象所获配售股份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发行人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办理本次发行涉及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有关新增 股份的上市交易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
43
第六节 保荐机构上市推荐意见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发行人的发行条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发 展前景等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就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严格 履行了内部审核程序,并通过保荐机构内核小组的审核。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 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的条件。保荐机构中信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 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44
第七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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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发行情况 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 ____
卢秉辰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 __ 杨巍巍 秦 镭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____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6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发行情况 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____
钱于军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47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发行情况 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____
李 峰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8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发行情况 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____
俞仕新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9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律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 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发行人在 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 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律师: __ __
孙 及 章懿娜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
王 玲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50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 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本所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 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 __ 吴 雪 万 青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51
验资机构声明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 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本所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 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 __ 吴 雪 万 青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5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以下备查文件,投资者可在发行人、保荐机构办公地址查询:
-
1、上市申请书;
-
2、承销及保荐协议;
-
3、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
5、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
6、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
7、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
8、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
9、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
10、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
11、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
1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53
(本页无正文,为《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发行 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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