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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 Solar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Feb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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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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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16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将全资 孙公司义乌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晶澳”)作为募投项目“年 产 5GW 高效电池和 10GW 高效组件及配套项目”实施主体,董事会同意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向实施主体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1759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44,131,455 股,发行价格 21.30 元 /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 民币 5,199,999,991.50 元,扣除发行有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58,236,660.00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出 具了信会师报字 [2020] 第 ZB11679 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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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 | ||
|---|---|---|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 年产5GW 高效电池和10GW高效组件及配套项目 | 3,700,000,000.00 | 3,700,000,000.00 |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000.00 | 1,458,236,660.00 |
| 合计 | 5,200,000,000.00 | 5,158,236,660.00 |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
义乌晶澳作为募投项目“年产 5GW 高效电池和 10GW 高效组件及配套项目” 的实施主体,为便于该募投项目有效推进,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37 亿 元对全资子公司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义乌晶澳母公司,以下简称“晶澳太阳能”) 进行增资,再由晶澳太阳能使用其中的 20 亿元向义乌晶澳进行增资、使用其中 的 17 亿元向义乌晶澳提供借款,以便义乌晶澳实施该募投项目。
现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展需要及募集资金专户结息情况,公司拟由晶澳太阳 能使用上述提供给义乌晶澳的借款 17 亿元对义乌晶澳进行增资。
同时,公司拟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结息(具体金额以办理账户注销时余 额为准,截止 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83.66 万元)对全 资子公司晶澳太阳能进行增资。再由晶澳太阳能使用收到的增资款及其自身该项 目募集资金专户结息(具体金额以办理账户注销时余额为准,截止 2021 年 2 月 25 日晶澳太阳能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07 万元)对义乌晶澳进行增资。
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晶澳太阳能 100% 股权,晶澳太阳能仍持有义乌晶 澳 100% 股权。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情况
公司名称:义乌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守卫 注册资本金: 370,000 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同泽路 165 号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池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子 专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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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财务数据: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77,652.42 万元,总负债 75,492.20 万元,净资 产 2,160.22 万元; 2020 年 1-9 月份实现营业收入 0.00 万元,净利润 3,467.71 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孙公司,通过晶澳太阳能持股 100% 。
五、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晶澳太阳能、义乌晶澳已 经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晶澳太阳能、义乌晶 澳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是为了满足募投项目实施需要, 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推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 及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将全资孙公司义乌晶澳作为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实施主体增资,用于实施募投 项目。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审批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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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3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符合公司募投项目的相关 安排,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决策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 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及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4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过核查后认为:
晶澳科技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 履行了必要的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 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晶澳科技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 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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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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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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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 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 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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