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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 Solar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Sep 25,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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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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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澳科技”或“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 晶澳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59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4,131,455 股,发行价格 21.3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 民币 5,199,999,991.50 元,扣除发行有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58,236,660.00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 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1679 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 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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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年产5GW高效电池和10GW高效组件及配套项目 | 3,700,000,000.00 | 3,700,000,000.00 |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000.00 | 1,458,236,660.00 |
| 合计 | 5,200,000,000.00 | 5,158,236,660.00 |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后,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605,868,435.04 元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 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0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10)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部分募集 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 获取更多回报。
2、投资额度和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 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得超 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 3、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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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5、实施方式
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 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义乌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义乌晶澳”)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 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公司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了公司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义乌晶澳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 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 内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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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 益。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其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晶澳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已经履行了必要的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 见;晶澳科技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 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晶澳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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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邵路伟 张 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9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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