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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 Solar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Apr 17,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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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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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

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通联”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就天业通联对外提 供委托贷款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一)委托贷款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拟通过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 泰信托”)单一信托计划向安徽中能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石油”) 提供委托贷款。本次提供委托贷款的金额为人民币 7,000 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 (借款人可提前 3 个月还款),贷款年利率为 8%。目前协议尚未签署。

担保措施为自然人戴成书以其持有的万达院线 150 万股股票做质押担保,且 中能石油实际控制人涂强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二)贷款方基本情况

名称:安徽中能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文化路 25 号皖江金融大厦十楼 1009、1010 法定代表人:涂强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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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期限:2011 年 1 月 10 日至 2043 年 1 月 9 日

经营范围:石油研发,沥青、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建 材、燃料油、煤炭销售(以上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设备租赁、技术咨询及服务、房地产咨询。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中能石油资产总计 12,044.64 万元,负债总计 8,252.19 万元,净资产 3,492.94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8.51%。2013 年实现营业 收入 20,713.29 万元,净利润 311.04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中能石油资产总计 8,470.85 万元,负债总计 4,450.97 万元,净资产 4,019.88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2.54%。2014 年实现营业收入 21,774.81 万元,净利润 227.43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贷款担保人情况

自然人戴成书为中小板上市公司万达院线(股票代码:002739)前十大股东 之一,持有万达院线 1,000 万股限售股,限售期至 2016 年 1 月 22 日。戴成书以 其持有的万达院线 150 万股股票做质押担保,并设置了质押股票的预警线(质押 担保率达到 160%(股票价格 75 元),将要求戴成书追加质押股票)和平仓线(质 押担保率达到 140%(股票价格 65 元))。

二、委托贷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保证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利 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通过委托中泰信托贷款给中能石油,戴成舒以其持有的 万达院线 150 万股为该笔贷款做质押担保。

此次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对公司整体效 益的提升具有积极作用。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发表了如下意见: “鉴于公司资金充裕,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通过中泰信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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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责任公司单一信托计划向安徽中能石油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可有效提 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借款人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该委托贷款事项符合相关规 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认为,天业通联本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 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 用效率。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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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 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彭云亭 吴志平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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