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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 Solar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Apr 16,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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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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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459 证券简称:天业通联 公告编号: 2011-016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0]868 号文核准,秦皇岛天业通联 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0 年 7 月 28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A 股) 4,3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2.4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96,578.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487.7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90,090.30 万元,扣除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总投资额 32,666.00 万元,超额募集资金 57,424.30 万元。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 2010 年 8 月 3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上会 师报字( 2010 )第 1751 号《验资报告》确认。

2010 年 12 月 5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 10,000 万元在天津空港经济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2011 年 1 月 16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 2,5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同时使用 25,000 万 元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尚余 19,924.30 万元超募资金。

根据财政部财会【 2010 】 25 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 市企业做好 2010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中的规定,公司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 认,将上市过程中的广告费、媒体路演推介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 6,537,598.50 元从发行费用中调出,增加募集资金净额 6,537,598.50 元。公司最终确认的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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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58,339,401.50 元,最终确认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07,440,598.50 元,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580,780,598.50 元,尚余的超募资金为人 民币 205,780,598.50 元。

二、使用剩余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计划和必要性

随着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加大,公司所处行业前景广阔,公司业务规 模在不断扩大,生产中用于原材料采购的流动资金需求也日益增加。目前公司生 产逐渐进入高峰期,对原材料采购需求量增大,同时由于行业特点项目收款滞后, 导致流动资金的缺口较大。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为了更好的发挥募集资金的效 能,适当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用 205,780,598.50 元剩余超募资金及其利息补充 流动资金。

三、公司说明与承诺

公司近 12 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 12 个月内也不进 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相关审议及批准程序

  • 1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补充

  • 流动资金的议案》。

  • 2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补充流

  • 动资金的议案》。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 205,780,598.50 元剩余超募资金及其利息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缺口压力,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符合全体股 东的利益。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已承诺本次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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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补 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从内容和程序上,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08 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 205,780,598.50 元剩余超募资金及其利 息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业通联本次超募资金的 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并承 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业务;使用剩余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加快资金周转,增强承接业务的能力,符合全 体股东利益;天业通联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过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同意天业通联以剩余超募资金 205,780,598.50 元及其利息补充 流动资金。”

七、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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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同意公司使用 205,780,598.50 元剩 余超额募资金及其利息补充流动资金。

八、备查文件

  • 1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 2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3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 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核查

意见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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