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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 Solar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0

Aug 17,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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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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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进 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秦皇岛天业 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相关 会议资料,进行了认真阅读,并经讨论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使用 8,500 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 8,500 万元,没有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 50% ,且时间没 有超过 6 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公司在 6 个月内使用 8,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