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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 Solar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Apr 1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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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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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的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拟审议的有关议案进行了审阅,基于 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经核查,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二、公司本次发行方案和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方案切实可行,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 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 发展趋势,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盈利能力、增强公司发展潜力。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公司所处行业发展 趋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进一步 巩固行业地位,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应对宏观环境 冲击的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 益。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拟审议的有关议案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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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对该等议案表示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等议案 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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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赵玉文 张淼 秦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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