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JA Solar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Apr 10, 2020

54496_rns_2020-04-10_755a0821-ed0f-49b9-8f83-fa7a15aff1bb.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的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拟审议的有关议案进行了审阅,基于 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经核查,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二、公司本次发行方案和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方案切实可行,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 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 发展趋势,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盈利能力、增强公司发展潜力。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公司所处行业发展 趋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进一步 巩固行业地位,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应对宏观环境 冲击的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 益。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拟审议的有关议案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对该等议案表示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等议案 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页无正文,为《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赵玉文 张淼 秦晓路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