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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 Solar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Jun 16, 2017
54496_rns_2017-06-16_92fad798-3a75-4d86-bdd3-09a443366db4.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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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交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 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资料后,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规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有《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及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王巍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继续聘任王金祥先生、徐波先生为 公司副总经理,继续聘任徐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继续聘任张浩义先生为公司 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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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于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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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潘 晶 赵 维 邱先洪----- End of picture text -----
2017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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