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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 Solar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Jul 2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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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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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澳科技"或"公司")于 2025 年7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9.3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该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晶澳科 技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晶澳科技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59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244,131,455股,发行价格21.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 币 5,199,999,991.50 元 , 扣 除 发 行 有 关 费 用 后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5,158,236,660.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25日出具 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679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
高效电池和
高效组件及配套项目
5GW
10GW
3,700,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1,458,236,660.00
合计 5,158,236,660.00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30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74,382,624股,发行价格67.2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999,999,985.28元,扣除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68,679,230.6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26日出具 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0626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
单晶硅棒和
单晶硅片项目
20GW
20GW
3,200,000,000.00
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 300,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1,468,679,230.65
合计 4,968,679,230.65

单位:元

3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年5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晶澳 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1164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9,603,077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960,307,700.00元,扣除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33,848,025.97元。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2023年7月24日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3)第110003号《验资报告》, 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 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包头晶澳(三期)20GW
拉晶、切片项目
2,700,000,000.00
年产
高效电池和
高效组件项目
10GW
5GW
2,334,484,600.00
年产
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片项目
10GW
1,500,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2,399,363,425.97
合计 8,933,848,025.97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5,117,302,272.03元(含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714,325.58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49,000,000.00元(已于2025年7月18日完成归还),募集 资金专户余额5,195,408.38元,合计余额人民币54,195,408.38元(含利息收入、手 续费支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注
1)
截至


日累计已
2025
6
30
投入总额
年产
高效电池和

5GW
10GW
效组件及配套项目
3,126,038,951.19 3,072,324,625.61
补充流动资金 2,044,977,646.42 2,044,977,646.42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截至


日累计已
2025
6
30
(注
1)
投入总额
合计 5,171,016,597.61 5,117,302,272.03

注1: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5GW高效电池和10GW高效组件及配套项目"已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58,674.10万元(具体金额以资 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上表中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系调整后金额。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4,545,930,137.04元(含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000,181.31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64,000,000.00元(已于2025年7月18日完成归还),募集 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6,002,008.33元,合计余额人民币70,002,008.33元(含利息 收入、手续费支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注
2)
截至


日累计已
2025
6
30
投入总额
年产
单晶硅棒和
20GW
20GW
单晶硅片项目 2,846,251,087.70 2,777,260,906.39
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 300,000,000.00 299,99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1,468,679,230.65 1,468,679,230.65
合计 4,614,930,318.35 4,545,930,137.04

注2: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GW单晶硅棒和20GW单 晶硅片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35,736.55万元拟投入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投项目"包头晶澳(三期)20GW拉晶、切片项目"使用,相关议案由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表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调整后金额。

3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 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31,105,981.34元(含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0,107,515.81元。截至 2025年6月30日,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581,665,000.00元(已于2025年7月18日 完成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85,964,837.83元,合计余额人民币 967,629,837.83元(含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截至


日累计已
2025
6
30
(注
3)
投入总额
包头晶澳(三期)20GW
拉晶、
3,057,365,471.18 3,057,551,585.99
切片项目
年产
高效电池和
10GW
5GW
高效组件项目 2,334,484,600.00 1,741,537,762.20
年产
高效率太阳能电
10GW
1,500,000,000.00
池片项目 1,132,653,207.18
补充流动资金 2,399,363,425.97 2,399,363,425.97
合计 9,291,213,497.15 8,331,105,981.34

注3: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GW单晶硅棒和20GW单 晶硅片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35,736.55万元拟投入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投项目"包头晶澳(三期)20GW拉晶、切片项目"使用,相关议案由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表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调整后金额。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24年7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7.60亿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4年7月 25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上述 期间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7.60亿元,截 至2025年7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部分募集 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降低 公司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9.3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2020年度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5GW高效电池和10GW高效组件及配套项目"闲置募集 资金不超过人民币0.30亿元;使用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20GW 单晶硅棒和20GW单晶硅片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0.50亿元;使用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产10GW高效电池和5GW高 效组件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年产10GW高效率太阳能 电池片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

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需求,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经营效益。公司本次使用 9.3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一年期贷款LPR利率3.00%估算, 预计可为公司减少利息支出约2,790万元。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进行。

4、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董事会同意新开立或利用 现有闲置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与

6

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及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 相关事项。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 本,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9.30亿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 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 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晶澳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保荐人对晶澳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