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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 Solar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2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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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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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晶澳太阳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澳科技”或“公司”)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晶澳科技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59 号)的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 向 18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4,131,455 股,发行价格为 21.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99,999,991.50 元,扣除承销费 39,245,282.95 元(不含税)后,剩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5,160,754,708.55 元。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上述资金已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1679 号验资报告:非公开发行普 通股股票募集资金合计为人民币 5,199,999,991.50 元,扣除承销费 39,245,282.95 元(不含税),扣除其他发行相关费用 2,518,048.55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5,158,236,660.00 元,其中:增加股本为人民币 244,131,455.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为 4,914,105,205.00 元,上述金额已考虑相关发行费用可抵扣 增值税进项税额影响。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用专户存储制度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63,948,734.0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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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收支具体情况如下:
| 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收支具体情况如下: | |
|---|---|
| 收支原因 | 金额(人民币元) |
| 实际募集资金到位金额 | 5,160,754,708.55 |
|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5,982,278.42 |
| 加: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 | 5,087,994.02 |
| 减:发行相关费用 | 2,518,048.55 |
| 减: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 3,335,805,883.27 |
| 减: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1,769,400,000.00 |
| 减: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补充流动资金 | 152,315.12 |
| 截至2021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63,948,734.05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公司依照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专款专用。
根据该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2020 年 9 月 24 日,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石家庄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0 年 9 月 24 日,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孙公司义乌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义乌晶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义乌晶澳母公司晶澳太阳能有限 公司、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晋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石家庄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2021 年,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中信证券担任保荐机构,中信 建投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其尚未完成的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证券承接。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义乌晶澳、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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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 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上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所 有的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得到 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户类型 | 账号 | 金额 (人民币元) |
|---|---|---|---|---|
| 义乌晶澳太 阳能科技有 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 活期专户 | 1208020029093131965 | 27,741.75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营 业部 |
活期专户 | 8111801011600734936 | 63,920,992.30 | |
| 合计 | 63,948,734.05 |
三、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 1,059,351,954.49 元,具体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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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515,823.67 | 515,823.67 | 515,823.67 | 本报告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
105,935.19 | 105,935.19 | 105,935.19 | 105,935.19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
333,580.59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更)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年产5GW高效电池和10GW 高效组件及配套 项目 |
否 | 370,000.00 | 370,000.00 |
105,935.19 |
187,756.92 | 50.75 | 按项目开工 时间,分期 结转 |
34,630.05 | 注 | 否 |
| 2.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45,823.67 | 145,823.67 |
145,823.67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515,823.67 | 515,823.67 |
105,935.19 |
333,580.59 | s | ||||
| 合计 | 515,823.67 | 515,823.67 |
105,935.19 |
333,580.59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二)所述内容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三)所述内容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四)所述内容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本报告三、(七)所述内容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截至 2021 年末,年产 5GW 高效电池和 10GW 高效组件及配套项目,部分资产已转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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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605,868,435.04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 2020 年 9 月 11 日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 第 ZB11680 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1681 号《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信建投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义乌晶澳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 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 不得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2020 年 9 月 25 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公司现金管理所得 收益归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义乌晶澳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 分以及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0 年度义乌晶澳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 5.0 亿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通过专用结算账户进行的现金管理资金 5.0 亿元及取得的收益金额 5,087,994.02 元已全部转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 管理的余额为 0 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4 亿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0 年 9 月 25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2020 年度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4 亿元,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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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7 月 14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9 亿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1 年 7 月 23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 2021 年度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9 亿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归还 1.306 亿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余额为 17.694 亿元。截至报告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 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余额为 0 元,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将已实施完毕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节余利息收入合计 152,315.12 元转入各公司银行存款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情形,因此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暂存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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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及时、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披露 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晶 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0358 号”《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晶澳科技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晶澳科技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大额支付凭证、 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方式对晶澳科技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晶澳科技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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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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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杨巍巍 秦 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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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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