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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 Solar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9
Aug 16,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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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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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 [2005]120 号)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公司 ” )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 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进行了仔细的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
2 、对外担保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2018 年 6 月 1 日子公司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科技有限公 司为上游供应商(以下简称 “ 被担保人 ” )在承德银行的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总金额为 1,000 万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 日,被担保人在承德银行的贷款本 金及利息已全部结清,通联科技对上述贷款的保证责任自动解除。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为其他方提供担保事项,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 况。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制度,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无明显迹 象表明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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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潘 晶 赵 维 邱先洪
2019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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