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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 Solar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Aug 1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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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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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阅, 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规定和要求,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 态度,对公司2017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进行了仔细的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 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政策进行地合理变 更,是响应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需要;关于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 着谨慎性原则进行地变更,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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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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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潘 晶 赵 维 邱先洪----- End of picture text -----
2017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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