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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 Solar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0

Aug 17,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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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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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天 业通联 ” 或 “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海通证券 ” 或 “ 保荐机构 ” )对天业通联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情况及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0]868 号文核准,天业通联本次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4,3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2.46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96,578.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487.70 万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0,090.30 万元。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天业 通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 (2010) 第 1751 号验资报告。

根据天业通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的披露内容,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项目的总投资额为 32,666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根据各项 目的时间进度,通过自筹资金支付上述项目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支付 项目剩余款项及置换先期已支付款项。募集资金投资上述项目如有不足,不足部 分由本公司自筹解决;如有剩余,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建设期
1 铁路桥梁施工起重运输设备产能扩建项目 16,666 1.5年
2 研发中心 4,000 1.5年
3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
总计 32,666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 2010 )第 1768 号),截止 2010 年 7 月 31 日,天业通联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中的实际投资额为 38,118,386.54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 占总投资的比例
铁路桥梁施工起重运输 166,660,000.00 30,399,797.46 18.24%
设备产能扩建项目
研发中心 40,000,000.00 7,718,589.08 19.30%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00.00 -
合计 326,660,000.00 38,118,386.54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访谈,查阅了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和监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 金置换的议案文件,对此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合理性、必要性、 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海通证券认为:天业通联本次以募集资金 38,118,386.54 元置换公 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8,118,386.54 元的事项:

  • 1 、已经天业通联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 2 、由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专项鉴证报

  • 告 ( 上会师报字 (2010) 第 1768 号 ) ;

    • 3 、天业通联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

综上所述,天业通联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 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天业通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在距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6 个月内实施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