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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Q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14, 2026

52533_rns_2026-04-14_b23701db-8fe0-4092-b4ea-80ac7073a11d.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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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6213

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

公司地址:新竹縣新埔鎮大魯閣路17號

電話:(03)588-7888

~1~


目錄

項 目 頁次
一、封 面 1
二、目 錄 2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3
四、資產負債表 4
五、綜合損益表 5
六、權益變動表 6
七、現金流量表 7
八、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一)公司沿革 8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8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8~9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0~21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1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1~46
(七)關係人交易 46~49
(八)質押之資產 49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49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49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49
(十二)其 他 50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51~53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53
3.大陸投資資訊 54
(十四)部門資訊 54
九、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55~65

~2~


KPMG

釜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KPMG

台北市110615信義路5段7號68樓(台北101大樓)

68F., TAIPEI 101 TOWER, No. 7, Sec. 5

Xinyi Road, Taipei City 110615, Taiwan (R.O.C.)

電話 Tel +886 2 8101 6666

傳真 Fax +886 2 8101 6667

網址 Web kpmg.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鑑:

查核意見

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與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一、銷貨收入認列時點之正確性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五)收入之認列;收入認列之相關揭露,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十八)客戶合約之收入。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之產品銷售因與客戶簽訂買賣合約所約定之交易條件,將影響收入認列時點是否符合會計準則之控制移轉予買方,故產品的控制尚未轉移給客戶而認列收入時,可能造成財務報表前後一段時間之收入認列時點不適當之情形。因此,收入認列時點之正確性為本會計師執行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

~3~

KPMG, a Taiwan partnership and a member firm of the KPMG global organization of independent member firms affiliated with KPMG International Limited, a private English 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


KPMG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

  • 瞭解主要收入型態、合約內容及條件,評估收入認列時點是否正確。
  • 進行前十大銷售客戶之及變動分析。
  • 測試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有關出貨作業及收入認列作業流程之控管方式。
  • 針對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資產負債表日前後一段期間之銷貨交易選取樣本,核對相關憑證及表單以確定銷貨收入是否認列於財務報表適當期間。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3-1~


KPMG

  1. 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2. 對於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之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唐鼎鍾

陳雅琪

證券主管機關:金管證審字第1080303300號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六字第0950103298號

民國 一一五 年 三 月 六 日

~3-2~


聯合報

民國一一四年度 1975年十八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資產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1137 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二))
1170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附註六(三)及(十八))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六(三)、(十八)及七)
1200 其他應收款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附註七)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130X 存貨(附註六(四))
1470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六(八))

流動資產合計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二))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五)及七)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六)及九)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六(七)及七)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三))
1915 預付設備款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六(八)、(十二)、七及八)

非流動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114.12.31 113.12.31
金額 % 金額 %
$ 661,918 3 146,287 1
- - 1,500 -
477,306 2 389,766 2
313,499 1 295,968 1
36,420 - 80,425 -
- - 823,164 3
78,988 - 78,889 -
594,006 2 305,772 1
30,701 - 23,683 -
2,192,838 8 2,145,454 8
28,314 - 5,546 -
23,241,348 85 22,412,589 84
1,476,107 5 1,338,522 5
93,537 - 122,039 -
158,283 1 149,541 -
140,031 - 489,982 2
168,742 1 166,913 1
25,306,362 92 24,685,132 92
$ 27,499,200 100 26,830,586 100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1200 短期借款(附註六(九))
1210 應付帳款
122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七)
1230 其他應付款(附註六(十七))
1240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附註七)
1250 相買負債-流動(附註六(十一)及七)
126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附註六(十))
1270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六(十八))

流動負債合計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六(十))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三))
2580 相買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一)及七)
2645 存入保證金
2650 非流動負債合計

負債總計

權益(附註六(二)、(五)、(十二)、(十四)、(十六)及七):

3110 設本
3140 預收賠本
3140 資本公積
3200 保留盈餘
3300 其他權益
3400 權益總計

負債及權益總計

114.12.31 113.12.31
金額 % 金額 %
$ 1,820,000 7 2,470,000 10
705,977 3 329,117 1
224,617 1 226,284 1
352,815 1 296,836 1
40 - 108,795 -
31,120 - 29,977 -
16,250 - 500,000 2
5,882 - 3,299 -
3,156,701 12 3,964,308 15
1,893,750 7 1,150,000 4
1,116,177 4 975,992 4
63,742 - 92,839 -
1,800 - 1,500 -
3,075,469 11 2,220,331 8
6,232,170 23 6,184,639 23
3,631,572 13 3,629,572 14
21,944 - - -
9,248,735 34 9,227,074 34
8,290,035 30 7,430,650 28
74,744 - 358,651 1
21,267,030 77 20,645,947 77
$ 27,499,200 100 26,830,586 100

董事長:陳進財

(財經95%)

封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蔡馨暉

會計主管:周榮燦

茶目


聯產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六(十八)及七) $ 2,366,962 100 1,812,026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四)、(六)、(七)、(十一)、(十七)、七及十二) 2,347,321 99 1,917,439 106
5900 營業毛利(損) 19,641 1 (105,413) (6)
5910 已(未)實現銷貨損益 (7,859) - 1,558 -
5950 營業毛利(損)淨額 11,782 1 (103,855) (6)
6000 營業費用(附註六(三)、(六)、(七)、(十一)、(十二)、(十七)、七及十二):
6100 推銷費用 131,948 5 127,204 7
6200 管理費用 344,305 15 337,638 19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283,719 12 264,525 15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迴轉利益) (862) - 1,413 -
營業費用合計 759,110 32 730,780 41
6900 營業淨損 (747,328) (31) (834,635) (47)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五)、(六)、(十一)、(十九)及七):
7100 利息收入 7,789 - 11,106 1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2,741,313 116 2,058,051 114
7010 其他收入 3,818 - 6,841 -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62,249) (3) 11,887 1
7050 財務成本 (79,053) (3) (79,251) (4)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2,611,618 110 2,008,634 112
7900 稅前淨利 1,864,290 79 1,173,999 65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三)) 354,071 15 352,212 19
8200 本期淨利 1,510,219 64 821,787 46
8300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六(二)、(五)、(十二)、(十三)、(十四)及(二十)):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2,489 - 4,581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22,768 1 325 -
833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 1,622 - (186) 1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26,879 1 4,720 1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385,372) (16) 1,139,562 63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77,075 3 (227,912) (13)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308,297) (13) 911,650 50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281,418) (12) 916,370 51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228,801 52 1,738,157 97
9750 基本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附註六(十五)) $ 4.16 2.26
9850 豬釋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附註六(十五)) $ 4.15 2.26

董事長:陳進財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蔡馨暉

會計主管:周榮燦

業用處


聯東東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概益變動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股本 預收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其他權益項目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合計 權益總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合計
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餘額 $ 3,629,572 - 9,214,696 2,316,563 281,338 4,550,817 7,148,718 (555,434) 2,296 (553,138) 19,439,848
本期淨利 - - - - - 821,787 821,787 - - - 821,787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 4,581 4,581 911,650 139 911,789 916,37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826,368 826,368 911,650 139 911,789 1,738,157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67,650 - (67,650) - - -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 - - 271,800 (271,800) - -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 - (544,436) (544,436) - - - (544,436)
採用權益法認列子公司之變動數 - - 12,378 - - - - - - - 12,378
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3,629,572 - 9,227,074 2,384,213 553,138 4,493,299 7,430,650 356,216 2,435 358,651 20,645,947
本期淨利 - - - - - 1,510,219 1,510,219 - - - 1,510,219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 2,489 2,489 (308,297) 24,390 (283,907) (281,418)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1,512,708 1,512,708 (308,297) 24,390 (283,907) 1,228,801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82,637 - (82,637) - - - - -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 - - (553,138) 553,138 - -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 - (653,323) (653,323) - - - (653,323)
員工執行認股權發行新股 2,000 21,944 14,880 - - - - - - - 38,824
採用權益法認列子公司之變動數 - - 6,781 - - - - - - - 6,781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3,631,572 21,944 9,248,735 2,466,850 - 5,823,185 8,290,035 47,919 26,825 74,744 21,267,030

董事長:陳進財

(請持權後所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蔡馨暐

會計主管:周榮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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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金子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十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 1,864,290 1,173,999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334,170 256,317
攤銷費用 5,789 9,186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迴轉利益) (862) 1,413
利息費用 79,053 79,251
利息收入 (7,789) (11,106)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 (2,741,313) (2,058,051)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1,036) (847)
未(已)實現銷貨利益 7,859 (1,558)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2,324,129) (1,725,395)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 (7,687) 24,585
應收帳款 (78,991) (24,175)
應收帳款-關係人 (17,531) (93,402)
其他應收款 44,005 (42,676)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5,102)
存貨 (288,234) (46,409)
其他流動資產 (7,018) 56,274
其他營業資產 (575) (461)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356,031) (131,366)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帳款 376,860 (131,039)
應付帳款-關係人 (1,667) 79,923
其他應付款 63,968 24,306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6,384) (29)
其他流動負債 2,583 (3,419)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435,360 (30,258)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79,329 (161,624)
調整項目合計 (2,244,800) (1,887,019)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 (380,510) (713,020)
支付之利息 (79,116) (79,378)
支付之所得稅 (145,652) (282,085)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605,278) (1,074,483)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1,500)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315,735) -
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減資退回股款 159,967 69,0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9,240) (78,774)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430 431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1,896) (3,734)
預付設備款增加 (79,312) (169,271)
收取之利息 14,920 2,287
收取之股利 2,396,604 1,442,645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2,155,738 1,261,084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發放現金股利 (653,323) (544,436)
短期借款減少 (650,000) (50,000)
舉借長期借款 760,000 450,000
償還長期借款 (500,000) -
存入保證金增加 300 -
租賃本金償還 (30,630) (29,505)
員工執行認股權 38,824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034,829) (173,941)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515,631 12,66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46,287 133,627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661,918 146,287

董事長:陳進財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表資訊)

經理人:蔡馨璇

會計主管:周榮燦

美同


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八十六年四月十日經核准設立。本公司之業務性質主係多層印刷電路板及銅箔基板半成品、成品之製造、加工、買賣及前項產品製造設備之進出口貿易。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個體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六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本公司自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起開始適用下列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且對個體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一號之修正「缺乏可兌換性」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

本公司評估適用下列自民國一一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之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將不致對個體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保險合約」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之修正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之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年度改善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之修正「涉及依賴自然電力之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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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及修正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可能攸關者如下: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 主要修訂內容 理事會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之表達與揭露」 新準則引入三種類收益及費損、兩項損益表小計及一項關於管理階層績效衡量的單一附註。此等三項修正與強化在財務報表中如何對資訊細分之指引,為使用者提供更佳及更一致的資訊奠定基礎,並將影響所有公司。

• 更具結構化之損益表:根據現行準則,公司使用不同的格式來表達其經營成果,使投資者難以比較不同公司間的財務績效。新準則採用更具結構化的損益表,引入新定義之「營業利益」小計,並規定所有收益及費損,將依公司主要經營活動歸類於三個新的不同種類。

• 管理階層績效衡量(MPMs):新準則引入管理階層績效衡量之定義,並要求公司於財務報表之單一附註中,對於每一衡量指標解釋其為何可提供有用之資訊、如何計算及如何將衡量指標與根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所認列的金額進行調節。

• 較細分之資訊:新準則包括公司如何於財務報表強化對資訊分組之指引。此包括資訊是否應列入主要財務報表或於附註中進一步細分之指引。 | 2027年1月1日

註:金管會於民國114年9月25日發布新聞稿宣布我國將於民國117會計年度接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如公司有提前適用之需求,亦得於金管會認可後,選擇提前適用。 |

本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本公司預期下列其他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正準則不致對個體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八號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九號「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揭露」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九號之修正
  • 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一號之修正「換算為高度通貨膨脹之表達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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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下列會計政策已一致適用於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遵循聲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1. 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1)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2)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之金融資產;
(3)淨確定福利資產,係依退休基金資產之公允價值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1. 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本公司係以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臺幣表達之財務資訊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三)外幣

  1. 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於後續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以下稱報導日)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換算所產生之外幣兌換差異通常係認列於損益,惟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1. 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報導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則依當期平均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構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畫且不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一部分而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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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本公司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非流動資產:

1.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3.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或
4.該資產為現金或約當現金(如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所定義),除非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負債受到限制。

本公司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非流動負債: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3.該負債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或
4.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不具有將該負債之清償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

(五)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銀行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足短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六)金融工具

應收帳款及所發行之債務證券原始係於產生時認列。所有其他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原始係於本公司成為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除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外)或金融負債原始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該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衡量。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原始係按交易價格衡量。

1.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購買或出售符合慣例交易者,本公司對以相同方式分類之金融資產,其所有購買及出售一致地採交易日會計處理。

原始認列時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本公司僅於改變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時,始自下一個報導期間之首日起重分類所有受影響之金融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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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係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該等資產後續以原始認列金額加減計採有效利息法計算之累積攤銷數,並調整任何備抵損失之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收入、外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係認列於損益。除列時,將利益或損失列入損益。

(2)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本公司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部分應收帳款,故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該等帳款。惟係將其列報於應收帳款項下。

本公司於原始認列時,可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工具投資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前述選擇係按逐項工具基礎所作成。

屬權益工具投資者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股利收入(除非明顯代表部分投資成本之回收)係認列於損益。其餘淨利益或損失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且不重分類至損益。

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於本公司有權利收取股利之日認列(通常係除息日)。

(3)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針對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及其他金融資產等)之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

下列金融資產係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其餘係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 判定債務證券於報導日之信用風險低;及
  • 其他債務證券及銀行存款之信用風險(即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發生違約之風險)自原始認列後未顯著增加。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係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於判定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增加時,本公司考量合理且可佐證之資訊(無需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包括質性及量化資訊,及根據本公司之歷史經驗、信用評估及前瞻性資訊所作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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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合約款項逾期超過三十天,本公司假設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

若合約款項逾期超過九十天,或借款人不太可能履行其信用義務支付全額款項予本公司時,本公司視為該金融資產發生違約。

合併公司持有之定期存款,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為具投資等級及以上之金融機構,故視為信用風險低。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所有可能違約事項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

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於報導日後十二個月內可能違約事項所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或較短期間,若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短於十二個月時)。

衡量預期信用損失之最長期間為本公司暴露於信用風險之最長合約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為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信用損失之機率加權估計值。信用損失係按所有現金短收之現值衡量,亦即本公司依據合約可收取之現金流量與本公司預期收取之現金流量之差額。預期信用損失係按金融資產之有效利率折現。

於每一報導日本公司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資產是否有信用減損。對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有不利影響之一項或多項事項已發生時,該金融資產已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已信用減損之證據包括有關下列事項之可觀察資料:

  • 借款人或發行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 違約,諸如延滯或逾期超過九十天;
  • 因與借款人之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合約理由,本公司給予借款人原本不會考量之讓步;
  • 借款人很有可能會聲請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 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備抵損失係自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債務工具投資之備抵損失係調整損益及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而不減少資產之帳面金額)。

當本公司對回收金融資產整體或部分無法合理預期時,係直接減少其金融資產總帳面金額。本公司係以是否合理預期可回收之基礎個別分析沖銷之時點及金額。本公司預期已沖銷金額將不會重大迴轉。然而,已沖銷之金融資產仍可強制執行,以符合本公司回收逾期金額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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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或既未移轉亦未保留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且未保留該金融資產之控制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本公司簽訂移轉金融資產之交易,若保留已移轉資產所有權之所有或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則仍持續認列於資產負債表。

2.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2)權益交易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本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3)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係分類為攤銷後成本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負債若屬持有供交易、衍生工具或於原始認列時指定,則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係以公允價值衡量,且相關淨利益及損失,包括任何利息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其他金融負債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費用及兌換損益係認列於損益。除列時之任何利益或損失亦係認列於損益。

(4)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當金融負債條款修改且修改後負債之現金流量有重大差異,則除列原金融負債,並以修改後條款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認列新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5)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本公司目前有法律上有可執行之權利進行互抵及有意圖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產負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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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存貨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的地點及狀態所發生之取得、產製或加工成本及其他成本,並採加權平均法計算。製成品及在製品存貨之成本包括依適當比例按正常產能分攤之製造費用。

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八)投資子公司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本公司對具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係採權益法評價。在權益法下,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同,且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同。

本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作為與業主間之權益交易處理。

(九)聯合協議

聯合協議係兩方以上具有聯合控制之協議。聯合協議包括聯合營運及合資,並具有下列特性:(a)參與協議者皆受合約協議所約束;(b)合約協議賦予協議者中,至少兩方對該協議具有聯合控制。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一號「聯合協議」將聯合控制定義為合約上同意分享對一協議之控制,其僅於與攸關活動(即對該協議之報酬有重大影響之活動)有關之決策必須取得分享控制之各方一致同意時方始存在。

合資係一項聯合協議,據此對該協議具有聯合控制之各方(即合資者)對於該協議之淨資產具有權利,而非對資產具有權利且負債負有義務。合資者應將其合資權益認列為一項投資,並依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八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規定採用權益法處理該投資,除非企業依該準則之規定豁免適用權益法。

本公司於評估聯合協議之分類時,考量了該協議之架構、單獨載具之法律形式、合約協議之條款及其他事實與情況。於事實及情況改變時,本公司將重新評估所參與之聯合協議類型是否改變。

(十)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係依成本(包括資本化之借款成本)減累計折舊及任何累計減損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部分耐用年限不同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單獨項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利益或損失係認列於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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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後續成本

後續支出僅於其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時始予以資本化。

  1. 折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計算,並採直線法於每一組成部分之估計耐用年限內認列於損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1) 機器設備 3至 8年
(2) 運輸設備 5年
(3) 生財器具 3至 5年
(4) 其他設備 2至 9年
(5) 租賃改良 1至 9年

本公司於每一年度報導日檢視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時適當調整。

(十一) 租賃

本公司係於合約成立日評估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若合約轉讓對已辨認資產之使用之控制權一段時間以換得對價,則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

  1. 承租人

本公司於租賃開始日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使用權資產係以成本為原始衡量,該成本包含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調整租賃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任何租賃給付,並加計所發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及為拆卸、移除標的資產及復原其所在地點或標的資產之估計成本,同時減除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使用權資產後續於租賃開始日至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時兩者之較早者以直線法提列折舊。此外,本公司定期評估使用權資產是否發生減損並處理任何已發生之減損損失,並於租賃負債發生再衡量的情況下配合調整使用權資產。

租賃負債係以租賃開始日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之現值為原始衡量。若租賃隱含利率容易確定,則折現率為該利率,若並非容易確定,則使用本公司之增額借款利率。一般而言,本公司係採用其增額借款利率為折現率。

計入租賃負債衡量之租賃給付包括:

(1) 固定給付,包括實質固定給付;
(2) 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採用租賃開始日之指數或費率為原始衡量;
(3) 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及
(4) 於合理確定將行使購買選擇權或租賃終止選擇權時之行使價格或所須支付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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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負債後續係以有效利息法計提利息,並於發生以下情況時再衡量其金額:

(1) 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導致未來租賃給付有變動;
(2) 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
(3) 標的資產購買選擇權之評估有變動;
(4) 對是否行使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估計有所變動,而更改對租賃期間之評估;
(5) 租賃標的、範圍或其他條款之修改。

租賃負債因前述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以及購買、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評估變動而再衡量時,係相對應調整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並於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減至零時,將剩餘之再衡量金額認列於損益中。

對於減少租賃範圍之租賃修改,則係減少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以反映租賃之部分或全面終止,並將其與租賃負債再衡量金額間之差額則認列於損益中。

本公司將不符合投資性不動產定義之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分別以單行項目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中。

若協議包含租賃及非租賃組成部分,本公司係以相對單獨價格為基礎將合約中之對價分攤至個別租賃組成部份。惟,於承租土地及建物時,本公司選擇不區分非租賃組成部分而將租賃組成部分及非租賃組成部分視為單一租賃組成部分處理。

針對一年內到期之短期租賃及低價值標的資產租賃,本公司選擇不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而係將相關租賃給付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1. 出租人

本公司為出租人之交易,係於租賃成立日將租賃合約依其是否移轉附屬於標的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分類,若是則分類為融資租賃,否則分類為營業租賃。於評估時,本公司考量包括租賃期間是否涵蓋標的資產經濟年限之主要部分等相關特定指標。

若本公司為轉租出租人,則係分別處理主租賃及轉租交易,並以主租賃所產生之使用權資產評估轉租交易之分類。若主租賃為短期租賃並適用認列豁免,則應將其轉租交易分類為營業租賃。

若協議包含租賃及非租賃組成部分,本公司使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之規定分攤合約中之對價。

針對營業租賃,本公司採直線基礎將所收取之租賃給付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租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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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無形資產

  1. 認列及衡量

本公司取得其他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與累計減損後之金額衡量。

  1. 後續支出

後續支出僅於可增加相關特定資產之未來經濟效益時始予以資本化。所有其他支出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包括內部發展之商譽及品牌。

  1. 攤銷

攤銷係依資產成本減除估計殘值計算,並自無形資產達可供使用狀態起,採直線法於其估計耐用年限內認列為損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1) 電腦軟體

1~5年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檢視無形資產之攤銷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時適當調整。

(十三)非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非金融資產(除存貨及遞延所得稅資產外)之帳面金額可能有減損。若有任一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商譽係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係將現金流入大部分獨立於其他個別資產或資產群組之現金流入之一組資產作為最小可辨認資產群組。企業合併取得之商譽係分攤至預期可自合併綜效受益之各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群組。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者。於評估使用價值時,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係以稅前折現率折算至現值,該折現率應反映現時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對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特定風險之評估。

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

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於損益,且係先減少該現金產生單位受攤商譽之帳面金額,次就該單位內其他各資產帳面金額之比例減少各該資產帳面金額。

商譽減損損失不予迴轉。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產則僅在不超過該資產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減除折舊或攤銷)之範圍內迴轉。

(十四)負債準備

負債準備之認列係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義務,使本公司未來很有可能需要流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以清償該義務,且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負債準備係以反映目前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負債特定風險評估之稅前折現率予以折現,折現之攤銷則認列為利息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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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收入之認列

  1. 客戶合約之收入

收入係按移轉商品而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衡量。本公司係於對商品之控制移轉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本公司依主要收入項目說明如下:

(1)銷售商品

本公司製造膠片及銅箔基板,並銷售予客戶,本公司係於對產品之控制移轉時認列收入,該產品之控制移轉係指產品已交付給客戶,客戶能完全裁決產品之銷售通路及價格,且已無會影響客戶接受該產品之未履行義務。交付係發生於產品運送至特定地點,其陳舊過時及損失風險已移轉與客戶,及客戶已依據銷售合約接受產品,驗收條款已失效,或本公司有客觀證據認為以滿足所有驗收條件時。

本公司於交付商品時認列應收帳款,因本公司在該時點具無條件收取對價之權利。

(2)財務組成部分

本公司預期所有客戶合約移轉商品予客戶之時間與客戶為該商品付款之時間間隔皆不超過一年,因此,本公司不調整交易價格之貨幣時間價值。

(十六)員工福利

  1. 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內認列為費用。預付提撥數將導致退還現金或減少未來支付之範圍內,認列為一項資產。

  1. 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對確定福利計畫之淨義務係以員工當期或以前期間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利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並減除任何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確定福利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本公司可能有利時,認列資產係以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對該計畫減少未來提撥金之形式可得之任何經濟效益之現值為限。計算經濟效益現值時,係考量任何最低資金提撥要求。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再衡量數,包含精算損益、計畫資產報酬(不包括利息),及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不包括利息)係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保留盈餘。本公司決定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費用(收入),係使用年度報導期間開始時所決定之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及折現率。確定福利計畫之淨利息費用及其他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計畫修正或縮減時,所產生與前期服務成本或縮減利益或損失相關之福利變動數,係立即認列為損益。本公司於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清償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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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於服務提供時認列為費用。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使本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認列為負債。

(十七)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以給與日之公允價值,於該獎酬之既得期間內,認列費用並增加相對權益。認列之費用係隨預期符合服務條件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數量予以調整;而最終認列之金額係以既得日符合服務條件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數量為基礎衡量。

有關股份基礎給付獎酬之非既得條件,已反映於股份基礎給付給與日公允價值之衡量,且預期與實際結果間之差異無須作核實調整。

本公司股份基礎給付之給予日為本公司確認員工認購股數之日。

(十八)所得稅

所得稅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損益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本公司判斷與所得稅相關之利息或罰款(包括不確定之稅務處理)不符合所得稅之定義,因此係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七號之會計處理。

本公司判斷其於全球最低稅負-支柱二規範下所應支付之補充稅屬於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二號「所得稅」範圍,並已適用補充稅相關遞延所得稅會計處理之暫時性強制豁免,對於實際發生之補充稅則認列為當期所得稅。

當期所得稅包括依據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之調整。其金額係反映所得稅相關不確性(若有)後,按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衡量預期將支付或收取款項之最佳估計值。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報導日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1.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i)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稅所得(損失)且(ii)並未產生相等之應課稅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者;
2.因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本公司可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以及
3.商譽原始認列所產生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或在變成很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迴轉原已減少之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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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暫時性差異迴轉時之稅率衡量,採用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並已反映所得稅相關不確定性(若有)。

本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抵:

  1. 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2.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一有關:

(1) 同一納稅主體;或
(2) 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十九) 每股盈餘

本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本公司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本公司之潛在稀釋普通股包括員工認股權及員工酬勞估計數。

(二十) 部門資訊

本公司已於合併財務報告揭露部門資訊,因此個體財務報告不揭露部門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編製本個體財務報告時,必須對未來(包括氣候相關風險及機會)作出判斷及估計,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響。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階層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其與本公司之風險管理及氣候相關承諾一致,估計值之變動係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推延認列。

本個體財務報告未有會計政策涉及重大判斷,而認列金額有重大影響之資訊。

本個體財務報告未有因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重大風險。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 現金及約當現金

114.12.31 113.12.31
現金 $ 86 91
銀行存款 661,832 146,196
$ 661,918 146,287

本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匯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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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金融資產

  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14.12.31 113.12.31
國內興櫃股票 $ 28,314 -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 5,546
$ 28,314 5,546

本公司持有該等權益工具投資為長期策略性投資且非為交易目的所持有,故已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1.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14.12.31 113.12.31
定期存單 $ - 1,500
  1. 信用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六(二十)。

  2. 上述金融資產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三)應收款項

114.12.31 113.12.31
應收票據 $ 17,569 9,882
應收帳款 460,601 381,610
應收帳款-關係人 313,499 295,968
減:備抵損失 (864) (1,726)
$ 790,805 685,734

本公司針對所有應收款項採用簡化作法估計預期信用損失,亦即使用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為此衡量目的,該等應收款項係按代表客戶依據合約條款支付所有到期金額能力之共同信用風險特性予以分組,並已納入前瞻性之資訊。本公司應收款項之預期信用損失分析如下:

114.12.31
應收款項
帳面金額 加權平均預期
信用損失率 備抵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
未逾期 $ 788,692 0.00% -
逾期1~30天 2,113 0.00% -
逾期31~90天 - 0.00% -
逾期91天以上 864 100% 864
$ 791,669 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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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31
應收款項
帳面金額 加權平均預期
信用損失率 備抵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
未逾期 $ 671,428 0.00% -
逾期1~30天 12,466 0.00% -
逾期31~90天 2,242 24.80%~25.80% 402
逾期91天以上 1,324 100% 1,324
$ 687,460 1,726

本公司應收款項(含關係人)之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期初餘額 $ 1,726 313
減損損失提列(迴轉) (862) 1,413
期末餘額 $ 864 1,726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上述應收款項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況。

(四)存 貨

114.12.31 113.12.31
原物料 $ 521,421 250,863
在製品 5,398 22,334
製成品 66,962 32,366
在途存貨 225 209
$ 594,006 305,772

除已認列為銷貨成本及費用之存貨成本外,其他認列為(或減少)營業成本之相關費損明細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存貨跌價損失(迴轉利益) $ 18,684 (44,543)
出售下腳收入 (32,245) (24,319)
$ (13,561) (68,862)

上述存貨跌價損失主係沖減至淨變現價值認列存貨跌價損失;存貨跌價回升利益主係原提列損失之存貨去化所致。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上述存貨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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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於報導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114.12.31 113.12.31
子公司 $ 23,210,947 22,375,693
合 資 30,401 36,896
$ 23,241,348 22,412,589

1.子公司

請參閱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本公司之子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分配之股利分別為1,581,730元及2,060,632元,其明細請詳附註七(二)說明。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三月七日經董事會決議以現金315,735千元(泰銖350,000千元)參與本公司之子公司ITEQ Corporation (Thailand) LTD.之現金增資。

本公司之子公司ITEQ International Ltd.(以下簡稱「ITEQ International」)於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經董事會決議減少資本美金4,899千元,註銷已發行股份4,899千股,以現金退還股本。本公司依減資基準日(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所持有ITEQ International之持股百分比計取得現金159,967千元(美金4,899千元)。

本公司之子公司邦茂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邦茂公司」)於民國一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經董事會決議減少資本69,000千元,註銷已發行股份6,900千股,以現金退還股本。本公司依減資基準日(民國一一三年九月三十日)所持有邦茂投資之持股百分比計取得現金69,000千元。

2.合 資

為拓展半導體封裝基板用基層材料製造及銷售,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與三菱瓦斯化學株式會社合資設立菱茂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該協議約定,雙方董事會均具重大議案否決權,因此本公司不具控制力,故本公司將該聯合協議分類為合資並採用權益法處理。本公司對其享有之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係按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

本公司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屬個別不重大者,其彙總財務資訊如下,該等財務資訊係於本公司之個體財務報告中所包含之金額:

114.12.31 113.12.31
個別不重大合資之權益之期末彙總帳面金額 $ 30,401 36,896
114年度 113年度
歸屬於本公司之份額: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損 $ (6,495) (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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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擔 保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事。

(六)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本公司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變動明細如下: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生財器具 其他設備 租賃改良 總計
成本:
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 1,432,285 11,772 9,403 711,394 436,701 2,601,555
增添 6,490 - - 2,914 1,910 11,314
處分 - (1,002) - (882) - (1,884)
重分額(註) 343,028 4,313 - 59,720 22,202 429,263
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 $ 1,781,803 15,083 9,403 773,146 460,813 3,040,248
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 $ 1,013,633 10,188 9,177 557,689 406,236 1,996,923
增添 25,623 3,919 226 34,515 3,730 68,013
處分 (5,090) (3,231) - (633) (10,365) (19,319)
重分額(註) 398,119 896 - 119,823 37,100 555,938
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 $ 1,432,285 11,772 9,403 711,394 436,701 2,601,555
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 632,584 7,028 9,196 378,765 235,460 1,263,033
折舊 169,390 2,032 45 87,620 43,905 302,992
處分 - (1,002) - (882) - (1,884)
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 $ 801,974 8,058 9,241 465,503 279,365 1,564,141
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 $ 523,049 9,297 9,137 307,489 207,535 1,056,507
折舊 114,587 962 59 71,909 38,290 225,807
處分 (5,052) (3,231) - (633) (10,365) (19,281)
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 $ 632,584 7,028 9,196 378,765 235,460 1,263,033
帳面金額:
民國114年12月31日 $ 979,829 7,025 162 307,643 181,448 1,476,107
民國113年1月1日 $ 490,584 891 40 250,200 198,701 940,416
民國113年12月31日 $ 799,701 4,744 207 332,629 201,241 1,338,522

(註):係由預付設備款轉入。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上述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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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使用權資產

本公司承租房屋及建築之成本及折舊,其變動明細如下:

房屋及建築
成本:
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 296,211
增 添 2,676
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 $ 298,887
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 $ 292,495
增 添 3,716
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 $ 296,211
累計折舊:
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 174,172
本期折舊 31,178
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 $ 205,350
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 $ 143,662
本期折舊 30,510
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 $ 174,172
帳面價值:
民國114年12月31日 $ 93,537
民國113年1月1日 $ 148,833
民國113年12月31日 $ 122,039

(八)其他流動資產及其他非流動資產

1.本公司其他流動資產明細如下:

114.12.31 113.12.31
留抵稅額 $ 28,861 20,727
預付費用及其他 1,840 2,956
$ 30,701 23,683

2.本公司其他非流動資產明細如下:

114.12.31 113.12.31
無形資產 $ 11,254 10,461
備品零件 8,100 7,988
淨確定福利資產 36,899 33,835
存出保證金 112,200 109,542
其他 289 5,087
$ 168,742 16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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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短期借款

114.12.31 113.12.31
無擔保銀行借款(幣別:新台幣) $ 1,820,000 2,470,000
尚未使用額度 $ 4,042,960 4,954,768
利率區間 1.65%~1.90% 1.81%~1.94%

本公司未有以資產設定抵押供短期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

(十)長期借款

114.12.31
幣 別 利率區間 到期日 金 額
無擔保銀行借款 新台幣 1.80%~1.87% 116.5~119.8 $ 1,910,000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16,250)
合 計 $ 1,893,750
尚未使用額度 $ 585,750
113.12.31
--- --- --- --- ---
幣 別 利率區間 到期日 金 額
無擔保銀行借款 新台幣 1.732%~1.91% 114.2~118.3 $ 1,650,000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500,000)
合 計 $ 1,150,000
尚未使用額度 $ 619,625

利息費用請詳附註六(十九),本公司未有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長期銀行借款擔保之情形。

(十一)租賃負債

本公司租賃負債之帳面金額如下:

114.12.31 113.12.31
流動 $ 31,120 29,977
非流動 $ 63,742 92,839

到期分析請詳附註六(二十)金融工具。

租賃認列於損益之金額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1,771 2,205
短期及低價值租賃之費用 $ 2,535 2,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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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列於現金流量表之金額如下:

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 114年度 113年度
$ 34,936 34,107
  1. 房屋及建築之租賃

本公司承租房屋及建築作為廠房及辦公處所租賃期間通常為三年至九年,部分租賃包含在租賃期間屆滿時得延長與原合約相同期間之選擇權。

  1. 本公司承租機器設備等之租賃期間為一年以內,該等租賃為短期或低價值標的租賃,本公司選擇適用豁免認列規定而不認列其相關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十二)員工福利

  1. 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114.12.31 113.12.31
確定福利義務之現值 $ 20,984 21,451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57,883) (55,286)
淨確定福利資產(列於其他非流動資產項下) $ (36,899) (33,835)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基準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均薪資計算。

(1) 計畫資產組成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稱勞動基金局)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金之運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收益。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度報導日,本公司之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計57,883千元。勞工退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置,請詳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網站公布之資訊。

(2)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1月1日確定福利義務 $ 21,451 21,928
當期利息 365 351
淨確定福利資產再衡量數
—因經驗調整所產生之精算損益 1,304 (225)
計畫支付之福利 (2,136) (603)
12月31日確定福利義務 $ 20,984 2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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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確定福利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1月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55,286 50,721
利息收入 940 812
淨確定福利資產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不含當期利息) 3,793 4,356
計畫已支付之福利 (2,136) (603)
12月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57,883 55,286

(4)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列報為費用(或減項)之明細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淨確定福利資產之淨利息 $ (575) (461)
營業費用 $ (575) (461)

(5)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利資產之再衡量數

此外,截至亦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累計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利資產之再衡量數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1月1日累積餘額 $ (16,087) (11,506)
本期認列 (2,489) (4,581)
12月31日累積餘額 $ (18,576) (16,087)

(6)精算假設

本公司於報導日用以決定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重大精算假設如下:

114.12.31 113.12.31
折現率 1.60 % 1.70 %
未來薪資成長率 2.00 % 2.00 %

本公司預計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畫之提撥金額為0千元。

民國一一四年度確定福利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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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敏感度分析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對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如下: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增加0.25% 減少0.25%
114年12月31日
折現率 $ (285) 292
未來薪資成長率 264 (260)
113年12月31日
折現率 $ (301) 308
未來薪資成長率 280 (275)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響。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之淨退休金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2.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6%之提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畫下本公司提撥固定金額至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別為13,625千元及13,463千元,已提撥至勞工保險局。

(十三)所得稅

1.所得稅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所得稅費用(利益)明細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
當期產生 $ 161,654 202,546
調整前期之當期所得稅 (16,101) 650
145,553 203,196
遞延所得稅費用
暫時性差異之發生及迴轉 208,518 149,016
所得稅費用 $ 354,071 35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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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下的所得稅(費用)利益明細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77,075 (227,912)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所得稅費用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節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稅前淨利 $ 1,864,290 1,173,999
依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費用 $ 372,858 234,800
不可扣抵之費用 7,363 5,591
免稅所得 (303) (251)
未認列暫時性差異之變動 (14,105) 134,640
未分配盈餘加徵調整項 (16,101) -
前期低(高)估數 - 650
投資抵減 (2,898) (32,481)
其他 7,257 9,263
$ 354,071 352,212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1)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暫時性差異因本公司可控制該項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故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其相關金額如下:

114.12.31 113.12.31
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暫時性差異彙總金額 $ 2,965,454 2,970,467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並無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2)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遞延所得稅資產:

存貨跌價 損失 呆帳損失 國外營運機 構兌換差額 未實現 兌換損失 虧損扣抵 其他 合計
民國114年1月1日 $ 23,983 7,008 - - 111,869 6,681 149,541
(借記)貸記損益表 3,737 (7) - 3,562 - 1,450 8,742
民國114年12月31日 $ 27,720 7,001 - 3,562 111,869 8,131 158,283
民國113年1月1日 $ 32,892 6,902 138,858 - 120,488 1,900 301,040
(借記)貸記損益表 (8,909) 106 - - (8,619) 4,781 (12,641)
(借記)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 - (138,858) - - - (138,858)
民國113年12月31日 $ 23,983 7,008 - - 111,869 6,681 149,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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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延所得稅負債: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 未實現兌換利益 國外營運機構兌換差額 合計
民國114年1月1日 $ 885,391 1,547 89,054 975,992
借記(貸記)損益表 218,807 (1,547) - 217,260
借記(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 - (77,075) (77,075)
民國114年12月31日 $ 1,104,198 - 11,979 1,116,177
民國113年1月1日 $ 750,473 90 - 750,563
借記(貸記)損益表 134,918 1,457 - 136,375
借記(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 - 89,054 89,054
民國113年12月31日 $ 885,391 1,547 89,054 975,992

3.所得稅核定情形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一二年度。

(十四)資本及其他權益

1.普通股之發行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皆為5,000,000千元,每股面額10元,皆為500,000千股。已發行股份分別為363,157千股及362,957千股,所有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款。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因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購權而分別發行新股200千股以面額發行,總金額為2,000千元,所有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取,且相關法定登記程序已辦理完竣。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部分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股權21,944千元,因相關法定程序尚未辦理完竣,故帳列預收股本項下。

2.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114.12.31 113.12.31
發行股票溢價 $ 9,195,516 9,167,555
已失效員工認股權 36,300 20,402
員工認股權 16,919 39,117
$ 9,248,735 9,227,074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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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就其餘額提撥如下:

A. 法定盈餘公積 10%。

B. 依相關法令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C. 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前述盈餘如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授權由董事會以特別決議分派之,並報告股東會;以發新股方式為之時,則應依規定由股東會決議辦理。

另本公司現處於成長期,視公司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國內競爭狀況、未來之資本支出及營運資金規劃等因素,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後,決定股東紅利之金額,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 20% 。

(1) 法定盈餘公積

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2) 特別盈餘公積

依金管會規定,本公司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與上段所提列特別盈餘公積餘額之差額,自當期稅後淨利加計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期未分配盈餘之數額與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金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

(3) 盈餘分配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一四年三月七日及民國一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經董事會決議民國一一三年度及一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案之現金股利,有關分派予業主之股利如下:

113年度 112年度
配股率(元) 金额 配股率(元) 金额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現金 $ 1.8 $ 653,323 $ 1.5 $ 544,436

上述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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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六日經董事會擬議民國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案,有關分派予業主股利之金額如下:

114年度
配股率(元) 金額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
現金 $ 3.0 $ 1,090,402

4.其他權益(稅後淨額)

| |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 合計 |
| --- | --- | --- | --- |
| 民國114年1月1日 | $ 356,216 | 2,435 | 358,651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未實現評價(損)益 | - | 24,390 | 24,390 |
|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 (308,297) | - | (308,297) |
| 民國114年12月31日 | $ 47,919 | 26,825 | 74,744 |
| 民國113年1月1日 | $ (555,434) | 2,296 | (553,138)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未實現評價(損)益 | - | 139 | 139 |
|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 911,650 | - | 911,650 |
| 民國113年12月31日 | $ 356,216 | 2,435 | 358,651 |

(十五)每股盈餘

本公司基本每股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之計算如下:

單位:千股

114年度 113年度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 1,510,219 821,787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362,987 362,957
基本每股盈餘(元) $ 4.16 2.26
114年度 113年度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淨利 $ 1,510,219 821,787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基本) 362,987 362,957
員工酬勞之影響 810 714
員工認股權 35 30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稀釋) 363,832 363,701
稀釋每股盈餘(元) $ 4.15 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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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股份基礎給付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有下列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類型 權益交割
110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
給與日 110.7.30
給與數量(單位) 1,000
每單位得認購普通股(股) 1,000
每股認購價格(元) $95.9

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五年,認購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兩年後,可行使認股權比例如下:

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 可行使認股權比例(累計)
屆滿二年 60%
屆滿三年 80%
屆滿四年 100%
  1. 給與日公允價值之衡量參數

本公司採用Black-Scholes選擇權評價模式估計一一〇年員工認股權選擇計畫給與日員工認股權每單位之公平價值為57.2元,所考量之因素彙總如下:

110年度員工認股權計畫
給與日履約價格(元) $95.9
預期存續期間 3.5年;4年;4.5年
標的股票之現時價格(元) $137
預期波動率 36.48%
預期股利率 -
無風險利率 0.289%;0.299%;0.308%
  1. 員工認股權計畫之相關資訊

員工認股權計畫之詳細資訊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加權平均
履約價格(元) 認股權
數量(單位) 加權平均
履約價格(元) 認股權
數量(單位)
期初流通在外數量 $ 86.1 787 86.1 1,000
本期執行數量 84.4 (460) - -
本期執行數量 84.4 (127) 86.1 (213)
期末流通在外數量 84.4 200 86.1 787
期末可執行數量 200 587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認列之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歸屬於子公司員工)分別為6,781千元及12,378千元,並列於資本公積—員工認股權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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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員工及董事酬勞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經股東會決議修改公司章程,依修改後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2%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2%提撥董事酬勞,前述員工酬勞金額中,應提撥不低於5%分派予基層員工。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得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其條件及分派方式授權董事會決定之。修改前之章程規定,係當年度扣除分派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稅前淨利分別以不低於2%及不高於2%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本公司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估列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員工酬勞 $ 78,492 49,432
董事酬勞 19,623 12,358
$ 98,115 61,790

前述金額係以本公司各該段期間之稅前淨利扣除員工及董事酬勞之金額乘上本公司章程所訂之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成數為估計基礎,並列報為該段期間之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若次年度實際分派金額與估列數有差異時,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並將該差異認列為次年度之損益。

前述董事會決議分配之員工及董事酬勞金額與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估列金額並無差異,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十八)客戶合約之收入

  1. 收入之細分
主要地區市場 114年度 113年度
$ 2,210,096 1,627,654
121,192 121,538
其他 35,674 62,834
$ 2,366,962 1,812,026
主要商品
銅箔基板 $ 1,306,738 955,110
玻璃纖維膠片 852,508 587,582
其他 207,716 269,334
$ 2,366,962 1,81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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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約餘額

114.12.31 113.12.31 113.1.1
應收票據 $ 17,569 9,882 34,467
應收帳款 460,601 381,610 357,435
應收帳款-關係人 313,499 295,968 202,566
減:備抵損失 (864) (1,726) (313)
合 計 $ 790,805 685,734 594,155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來自商品銷貨之合約負債餘額分別為546千元及0千元(帳列其他流動負債)。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合約負債期初餘額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認列為收入之金額分別為0千元及2,913千元。合約負債之變動主要係來自滿足履約義務之時點與客戶付款時點之差異。

(十九)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利息收入

114年度 113年度
銀行存款利息 $ 1,293 3,432
其他利息收入 6,496 7,674
$ 7,789 11,106

2.其他收入

114年度 113年度
其他收入 $ 3,818 6,841

3.其他利益及損失

114年度 113年度
外幣兌換利益(損失) $ (63,083) 11,04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淨額 1,036 847
其他 (202) -
$ (62,249) 11,887

4.財務成本

114年度 113年度
利息費用 $ 79,053 79,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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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金融工具

  1. 信用風險

(1) 信用風險之暴險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可能因交易對方未履行義務及本公司提供財務保證造成財務損失之最大信用風險暴險主要來自於:

  • 資產負債表所認列之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及
  • 本公司提供財務保證金額分別為5,447,260千元及7,652,388千元,其明細請詳附註十三(一)說明。

(2) 信用風險集中情況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應收款項餘額中分別有74%及62%分別由本公司之前十大客戶組成,使本公司有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情況。

(3) 應收款項之信用風險

應收款項之信用風險暴險資訊請詳附註六(三)。

其他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及定期存單等,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並無提列減損。

上開均為信用風險低之金融資產,因此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該期間之備抵損失。(本公司如何判定信用風險低之說明請詳附註四(六))。

  1. 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計利息但不包含淨額協議之影響。

帳面金額 合約現金流量 1年以內 1-2年 2-5年 超過5年
114年12月31日
亦衍生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1,820,000 1,825,008 1,825,008 - -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930,594 930,594 930,594 - - -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352,855 352,855 352,855 - - -
租賃負債 94,862 97,203 32,401 32,401 32,401 -
長期借款(含一年之內到期) 1,910,000 1,985,011 51,563 970,219 963,229 -
存入保證金 1,800 1,800 - 1,800 - -
$ 5,110,111 5,192,471 3,192,421 1,004,420 995,630 -
113年12月31日
亦衍生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2,470,000 2,475,458 2,475,458 - -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555,401 555,401 555,401 - - -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405,631 405,631 405,631 - - -
租賃負債 122,816 126,840 31,710 31,710 63,420 -
長期借款(含一年之內到期) 1,650,000 1,697,019 523,534 713,388 460,097 -
存入保證金 1,500 1,500 - 1,500 - -
$ 5,205,348 5,261,849 3,991,734 746,598 523,517 -

本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有顯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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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匯率風險

(1) 匯率風險之暴險

本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114.12.31 113.12.31
外幣 匯率 台幣 外幣 匯率 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 23,556 31.43 740,365 42,725 32.79 1,400,751
非貨幣性項目
美 金 706,020 31.43 22,190,222 663,060 32.79 21,738,431
泰 錄 1,022,811 1.0019 1,024,754 645,702 0.9868 637,178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18,785 31.43 590,413 11,633 32.79 381,389

(2) 敏感性分析

本公司貨幣性項目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帳款及應付帳款等,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換損益。於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新台幣相對於美金貶值或升值1%,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稅前淨利將分別變動1,500千元及10,194千元。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

權益將因國外營運機構換算變動232,150千元及223,756千元。

(3) 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

本公司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含已實現及未實現)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之金額,以及換算至母公司功能性貨幣新台幣(即本公司表達貨幣)之匯率資訊如下:

台幣 114年度 113年度
兌換(損)益 平均匯率 兌換(損)益 平均匯率
$ (63,083) - 11,040 -
  1. 利率分析

本公司之金融負債利率暴險於本附註之流動性風險管理中說明。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本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人員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1%,此亦代表管理人員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或減少1%,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稅前淨利將變動37,300千元及41,200千元,主係因本公司之變動利率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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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價格風險

如報導日權益證券價格變動(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且假設其他變動因素不變),對綜合損益項目之影響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報導日證券價格 其他綜合損益稅前金額 稅前損益 其他綜合損益稅前金額 稅前損益
上漲1% $ 283 - 55 -
下跌1% $ (283) - (55) -

6.公允價值資訊

(1)金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本公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以重複性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衡量。各種類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包括公允價值等級資訊,但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者及租賃負債,依規定無須揭露公允價值)列示如下:

114.12.31
帳面金額 公允價值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合計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國內興櫃股票 $ 28,314 28,314 - - 28,314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661,918 - - - -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790,805 - - - -
其他應收款(含關係人) 36,420 - - - -
存出保證金 112,200 - - - -
小 計 1,601,343 - - - -
合 計 $ 1,629,657 28,314 - - 28,314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銀行借款 $ 3,730,000 - - -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930,594 - - - -
租賃負債 94,862 - - - -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352,855 - - - -
存入保證金 1,800 - - - -
小 計 5,110,111 - - - -
合 計 $ 5,110,111 - - - -

~40~


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113.12.31
帳面金額 公允價值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合計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國內非上市(櫃)股票 $ 5,546 - - 5,546 5,54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146,287 -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500 - - - -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685,734 - - - -
其他應收款(含關係人) 903,589 - - - -
存出保證金 109,542 - - - -
小 計 1,846,652 - - - -
合 計 $ 1,852,198 - - 5,546 5,54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銀行借款 4,120,000 - - -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555,401 - - - -
租賃負債 122,816 - - - -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405,631 - - - -
存入保證金 1,500 - - - -
小 計 5,205,348 - - - -
合 計 $ 5,206,848 - - - -

(2)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非衍生金融工具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為公允價值。主要交易所公告之市價,皆屬上市(櫃)權益工具公允價值之基礎。

若能及時且經常自交易所、經紀商、承銷商、產業公會、訂價服務機構或主管機關取得金融工具之公開報價,且該價格代表實際且經常發生之公平市場交易者,則該金融工具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如上述條件並未達成,則該市場視為不活絡。一般而言,買賣價差甚大、買賣價差顯著增加或交易量甚少,皆為不活絡市場之指標。

本公司持有之金融工具如屬有活絡市場者,其公允價值依類別及屬性列示如下:

  • 國內外上市(櫃)公司股票係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並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資產,其公允價值係分別參照市場收盤價決定。

除上述有活絡市場之金融工具外,其餘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係以評價技術取得。透過評價技術所取得之公允價值可參照其他實質上條件及特性相似之金融工具之現時公允價值、現金流量折現法或以其他評價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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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本公司持有之金融工具如屬無活絡市場者,其公允價值依類別及屬性列示如下:

  • 無公開報價之權益工具:係使用市場可類比公司法估算公允價值,其主要假設係參考可比上市(櫃)公司市場報價所推導之股數淨值乘數為基礎,該估計數已調整該權益證券缺乏市場流通性之折價影響。

(3)等級間之移轉

本公司持有之稜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於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份該公司登錄興櫃後具活絡市場報價,並自民國一一四年第一季起,其公允價值衡量自第三等級轉入第一等級。

(4)第三等級之變動明細表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 |
| --- | --- |
| | 無公開報價之權益工具 |
| 民國114年1月1日 | $ 5,546 |
| 自第三等級轉出 | (5,546) |
| 民國114年12月31日 | $ - |
| 民國113年1月1日 | $ 5,221 |
| 總利益或損失: |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325 |
| 民國113年12月31日 | $ 5,546 |

上述總利益或損失,係列報於「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其中於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仍持有之資產相關者如下: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114年度 113年度
$ - 325

(5)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之量化資訊

本公司公允價值衡量歸類為第三等級係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權益證券投資。

本公司多數公允價值歸類為第三等級之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具有複數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因彼此獨立,故不存在相互關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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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之量化資訊列表如下:

項目 評價技術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與公允價值關係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 可類比公司法 • 股價淨值比乘數(113.12.31為3.82)
•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113.12.31為25%) • 乘數愈高,公允價值愈高
•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愈高,公允價值愈低

(6)對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對合理可能替代假設之敏感度分析

本公司對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衡量係屬合理,惟若使用不同評價參數可能導致評價之結果不同。於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針對分類為第三等級之金融工具,若評價參數變動,則對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影響如下:

輸入值 向上或下變動 公允價值變動反應於其他綜合損益
有利變動 不利變動
114.12.31 113.12.31 114.12.31 113.12.31
股價淨值比乘數 5% - 226 - (226)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 5% - 89 - (89)

本公司有利及不利變動係指公允價值之波動,而公允價值係根據不同程度之不可觀察之投入參數,以評價技術計算而得。若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受一個以上輸入值所影響,上表僅反應單一輸入值變動所產生之影響,並不將輸入值間之相關性及變異性納入考慮。

(二十一)財務風險管理

1.概要

本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1)信用風險
(2)流動性風險
(3)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本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本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標、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個體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風險管理架構

董事會全權負責成立及監督本公司之風險管理架構。由財務管理部門負責發展及控管本公司之風險管理作業事宜,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其運作。

本公司之風險管理政策之建置係為辨認及分析本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設定適當風險限額及控制,並監督風險及風險限額之遵循。風險管理政策及系統係定期覆核以反映市場情況及本公司運作之變化。本公司透過訓練、管理準則及作業程序,以發展有紀律且具建設性之控制環境,使所有員工了解其角色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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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本公司之審計委員會監督管理人員如何監控本公司風險管理政策及程序之遵循,及覆核本公司對於所面臨風險之相關風險管理架構之適當性。內部稽核人員協助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扮演監督角色。該等人員進行定期及例外覆核風險管理控制及程序,並將覆核結果報告予審計委員會。

3.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本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務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本公司應收款項及投資。

(1)應收票據及帳款

依本公司之授信政策,本公司依該政策在給予付款、貿易條件及相關條款前,須針對每一新客戶個別分析其信用評等。本公司之覆核包含,若可得時,外部之評等,及在某些情況下,銀行之照會。本公司客戶之信用限額依個別客戶建立,此限額經定期覆核。

(2)投資

銀行存款、權益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由本公司財務部門衡量並監控,由於本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金融機構及信用良好公司發行之股票,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3)保證

本公司政策規定僅能提供財務保證予背書保證辦法中所列之對象。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均無提供背書保證予非子公司。

4.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以支應本公司營運並減輕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本公司管理人員監督銀行融資額度使用狀況並確保借款合約條款之遵循。

銀行借款對本公司而言係一項重要流動性來源。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未動用之長短期借款額度分別為5,223,000千元及5,574,393千元。

5.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場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及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本公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之暴險程度在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本公司為管理市場風險,從事衍生工具交易,並因此可能產生金融負債。一般而言,所有交易之執行受董事會所通過之政策所規範,相關之財務操作亦受內部稽核部門之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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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匯率風險

本公司暴露於非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銷售及採購交易所產生之匯率風險。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為新台幣。該等交易主要之計價貨幣有新台幣、美元及人民幣。

本公司定期檢視個別外幣資產及負債之暴險部位,並於政策許可之範圍內利用遠期外匯合約管理風險。本公司承作之遠期外匯合約到期日皆短於一年,並且不符合避險會計之條件。

(2)利率風險

本公司之長短期借款主要係屬浮動利率之債務,故市場利率變動將使其有效利率隨之變動,而使其未來現金流量產生波動。本公司因應利率變動風險之措施,主要採定期評估銀行借款利率,並與往來之金融機構保持良好關係,以取得較低之融資成本,同時配合強化營運資金管理等方式,降低對銀行借款之依存度,分散利率變動之風險。

(3)其他市價風險

本公司為監控現金流量需求及規劃閒置資金而持有權益工具所產生之風險。本公司之管理階層依據現金流量需求之時程規劃投資標的。重大投資均採個別管理且所有買賣決策均經董事會之核准。

(二十二)資本管理

董事會之政策係維持健全之資本基礎,以維繫投資人、債權人及市場之信心以及支持未來營運之發展。本公司係以負債資本比率為基礎控管資本。該比率係以淨負債除以權益總額計算。淨負債係資產負債表所列示之負債總額減去現金及約當現金。權益總額係權益之全部組成部分。

報導日之負債資本比率如下:

114.12.31 113.12.31
負債總額 $ 6,232,170 6,184,639
減:現金及約當現金 (661,918) (146,287)
淨負債 $ 5,570,252 6,038,352
權益總額 $ 21,267,030 20,645,947
負債資本比率 26.19% 29.25%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資本管理之方式並未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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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非現金交易之投資及籌資活動

本公司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調節如下表:

114.1.1 現金流量 非現金之變動 114.12.31
短期借款 $ 2,470,000 (650,000) - 1,820,000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1,650,000 260,000 - 1,910,000
租賃負債 122,816 (30,630) 2,676 94,862
存入保證金 1,500 300 - 1,800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總額 $ 4,244,316 (420,330) 2,676 3,826,662
113.1.1 現金流量 非現金之變動 113.12.31
短期借款 $ 2,520,000 (50,000) - 2,470,000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1,200,000 450,000 - 1,650,000
租賃負債 148,605 (29,505) 3,716 122,816
存入保證金 1,500 - - 1,500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總額 $ 3,870,105 370,495 3,716 4,244,316

七、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於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本公司之子公司及其他與本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關係人名稱 與本公司之關係
邦茂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邦茂投資) 本公司之子公司
ITEQ International Ltd. (ITEQ International) 本公司之子公司
ITEQ Holding Ltd. (ITEQ Holding) 本公司之子公司
Inspire Investments Limited(IIL) 本公司之子公司
Eagle Great Investments Ltd. (Eagle Great) 本公司之子公司
Ever Smart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ESIC) 本公司之子公司
International Partners Ltd. (IPL) 本公司之子公司
ITEQ(Hong Kong)Limited (ITEQ HK) 本公司之子公司
茂成電子科技(東莞)有限公司(茂成電子) 本公司之子公司
東莞聯茂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東莞聯茂) 本公司之子公司
廣州聯茂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廣州聯茂) 本公司之子公司
聯茂(無錫)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無錫聯茂) 本公司之子公司
江西聯茂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江西聯茂) 本公司之子公司
ITEQ Corporation (Thailand) LTD.(泰國聯茂) 本公司之子公司
穩懋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穩懋公司) 本公司之董事長為該公司之董事長
菱茂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菱茂公司) 關聯企業
天合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天合公司) 其他關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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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銷售商品予關係人

本公司對關係人之重大銷售金額及其未結清餘額如下:

銷貨 應收帳款-關係人
114年度 113年度 114年度 113年度
子公司—無錫聯茂 $ 661,076 312,299 187,861 63,353
子公司—江西聯茂 308,930 354,294 121,480 228,002
子公司—其他 52,239 16,508 4,158 4,613
$ 1,022,245 683,101 313,499 295,968

本公司因銷售予子公司,而於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尚未出售之存貨隱含之未實現銷貨毛利分別為12,768千元及4,909千元,列於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貸餘)項下。

本公司對上述關係人之銷貨價格與交易條件係依各銷貨地區之經濟環境及市場競爭情況分別決定,與一般銷售尚無顯著不同,惟有延收之情事。關係人間之應收款項並未收受擔保品,且經評估後無須提列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2.向關係人購買商品

本公司向關係人進貨金額及其未結清餘額如下:

進貨 應付帳款-關係人
114年度 113年度 114年度 113年度
子公司—IIL $ 395,868 306,535 216,190 137,352
子公司—IPL 2,515 55,487 1,151 3,948
子公司—其他 18,339 98,276 7,276 84,984
$ 416,722 460,298 224,617 226,284

本公司對關係人之進貨付款條件與向一般廠商並無顯著不同。

3.背書保證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因「IIL」、「IPL」、「東莞聯茂」、「江西聯茂」及「泰國聯茂」向銀行借款而給予授信擔保額度分別為5,447,260千元及7,652,388千元,其明細請詳附註十三(一)說明。

4.其他收入

交易價格
114年度 113年度
子公司—江西聯茂 $ 4,816 7,674
子公司—其他 36 36
關聯企業—菱茂公司 94 968
$ 4,946 8,678

本公司對關係人之其他收入主係人力支援、租賃及背書保證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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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配之股利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自ITEQ International分配之股利分別為1,581,730千元及2,060,632千元。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收取之股利金額分別為0千元及814,874千元。

6.應付代墊款

本公司之子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代本公司支付員工酬勞等產生之其他應付款,期末未結清餘額分別為40千元及108,795千元。

7.本公司因上述交易而產生之其他應收款—關係人及其他應付款—關係人明細彙總如下: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114.12.31 113.12.31
應收股利 $ - 814,874
其他 - 8,290
$ - 823,164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114年度 113年度
應付代墊款 $ 40 108,795

8.承租協議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二年一月向穩懋公司簽訂營業租賃契約承租廠房,租賃期間為民國一〇二年至民國一一七年十二月,按月給付租金,相關使用權資產、租賃負債及損益情形如下:

帳目項目 114.12.31 113.12.31
使用權資產 $ 93,537 122,039
存出保證金(帳列其他非流動資產) $ 106,448 105,290
租賃負債-流動 $ 31,120 29,977
租賃負債-非流動 63,742 92,839
$ 94,862 122,816
114年度 113年度
財務成本 $ 1,771 2,205
折舊費用 $ 31,178 30,510
利息收入 $ 1,158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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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出租協議

本公司以營業租賃出租辦公室予邦茂公司,租賃期間為一年。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認列之租賃收入皆為36千元。

10.營業費用

菱茂公司提供人力支援予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認列之營業費用為716千元。民國一一三年度無是項交易。

11.其他

本公司已支付予關係人之股利明細彙總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穩懋公司 $ 117,736 98,113
天合公司 77,462 64,552
$ 195,198 162,665

(三)主要管理人員交易

114年度 113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29,622 23,758
退職後福利 527 529
$ 30,149 24,287

八、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資產名稱 質押擔保標的 114.12.31 113.12.31
其他非流動資產 天然氣保證金 $ 5,452 3,952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本公司未認列之合約承諾如下: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14.12.31 113.12.31
$ 51,475 56,807

(二)本公司已開立而未使用之信用狀:

已開立未使用之信用狀 $ 114.12.31 113.12.31
$ 56 65,459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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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其他

(一)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 功能別
性質別 | 114年度 | | | 113年度 | | |
| --- | --- | --- | --- | --- | --- | --- |
| | 屬於營業
成本者 | 屬於營業
費用者 | 合計 | 屬於營業
成本者 | 屬於營業
費用者 | 合計 |
| 員工福利費用 | | | | | | |
| 薪資費用 | 157,512 | 220,566 | 378,078 | 158,184 | 198,016 | 356,200 |
| 勞健保費用 | 17,307 | 16,049 | 33,356 | 16,856 | 15,581 | 32,437 |
| 退休金費用 | 5,786 | 7,264 | 13,050 | 5,928 | 7,074 | 13,002 |
| 董事酬金 | - | 19,868 | 19,868 | - | 12,623 | 12,623 |
|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 13,150 | 6,867 | 20,017 | 11,429 | 8,046 | 19,475 |
| 折舊費用 | 258,877 | 75,293 | 334,170 | 183,273 | 73,044 | 256,317 |
| 攤銷費用 | 1,303 | 4,486 | 5,789 | 1,961 | 7,225 | 9,186 |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員工人數及員工福利費用額外資訊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員工人數 442 452
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 8 8
平均員工福利費用 $ 1,024 948
平均員工薪資費用 $ 871 802
平均員工薪資費用調整情形 8.60 % 16.74%
監察人酬金 $ - -

本公司薪資報酬政策(包括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員工)資訊如下:

  1. 員工薪資係參照薪資給付標準及其學經歷、專業知識及技術及專業年資經驗。另依公司營運績效及員工個人績效表現,適時提供獎勵方案,獎酬同仁。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則提撥員工酬勞,經由董事會議定後發放,並報告股東會。
  2. 本公司經理人之酬勞,係依公司規定辦理,包含薪資、獎金及員工酬勞,係依所擔任之職位、所承擔之責任及對本公司之貢獻度,並參酌同業水準議定之,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審核完畢,並送交董事會通過後方執行。
  3. 本公司董事之酬勞,依公司章程之規定由薪酬委員會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供董事會決策之參考,授權董事會依董事對本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貢獻之價值,並參酌同業通常之水準議定之。如董事兼具員工身分,則另依據經理人及員工之規定給付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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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一四年度本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1. 資金資商他人:

單位:千元

編號 資出資金之公司 資商對象 往來科目 是否為關係人 本期最高金額 期末餘額 實際動支金額 利率區間 資金資商性質(註3) 業務往來金額 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原因 提列備抵擋失金額 擔保品 對個別對象資金資商限額(註1)(註2) 資金資商總限額(註1)(註2)
名稱 價值
1 無銷聯茂 江西聯茂 應收及其他應收關係人款 2,081,610 2,012,220 1,743,924 2.5 2 - 營運週轉 - - 4,253,406 4,253,406
2 ITEQ Holding 泰國聯茂 應收及其他應收關係人款 617,613 - - - 2 - 營運週轉 - - 4,253,406 4,253,406

註1:本公司之「資金資商他人作業程序」規定個別對象資金資商之限額及資金資商總限額,分別以本公司最近其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報告權益淨值之20%及40%為限。

註2:本公司100%轉投資之孫公司個別對象資金資商總限額,係以各資商企業最近其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報告淨值之600%為限,惟其各資商企業融通資金上限若大於本公司最近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告淨值20%者,則以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告限額20%為上限。

註3:資金資商性質如下:

  1. 有業務往來者。
  2. 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

  3. 為他人背書保證:

編號 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註1)(註2) 本期最高背書保證餘額(註3)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 實際動支金額 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背書保證最高限額(註1)(註2) 屬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 屬子公司對母公司背書保證 屬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
公司名稱 關係(註4)
0 本公司 III. 2 21,267,030 597,690(註3) 408,590 123,942 - 1.92% 21,267,030
0 IPL 2 21,267,030 3,469,923(註3) 2,451,540 245,793 - 11.53% 21,267,030
0 江西聯茂 2 21,267,030 2,122,830(註3) 314,300 121,292 - 1.48% 21,267,030
0 泰國聯茂 2 21,267,030 2,272,830(註3) 2,272,830 1,591,612 - 10.69% 21,267,030

註1:本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及背書保證最高限額分別係以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權益淨值之100%計算。

註2:本公司100%轉投資之子孫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及背書保證最高限額係以各子孫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權益淨值之100%計算。

註3:係共同開立果據取得之銀行保證額度。

註4:背書保證對象與公司之關係:

  1. 有業務關係之公司。
  2. 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3. 直接及間接對公司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4. 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公司間。
  5. 基於承攜工程需要之同業間或共同起造人間依合約規定在保之公司。
  6. 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各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例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7. 同業間依消費者保護法規範從事預售客銷售合約之履約保證連帶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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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1. 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單位:千股/千單位數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期末 備註
股數或單位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公允價值
本公司 穗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357 28,314 0.6% 28,314
卸茂 達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381 5,086 1.0% 5,086
TIEF FUND, L.P.(台灣工研群英基金)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24,970 4.8% 24,970
  1. 與關係人連、銷資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連(銷)資之公司 交易對象 關係 連(銷)資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據、帳款 備註
金額 佔總進(銷)資之比率 授信期間 單價 授信期間 餘額 佔總應收(付)票據、帳款之比率
本公司 無銷聯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被投資公司 (銷資) (661,076) (27.93%) OA120天 與一般客戶無額著不同 與一般客戶無額著不同 187,861 23.75%
本公司 江西聯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被投資公司 (308,930) (13.05%) - - - 121,480 15.36%
IPL 廣州聯茂 最終母公司相同 (298,709) (37.21%) - - - 114,900 80.90%
IPL 江西聯茂 最終母公司相同 (491,674) (61.25%) - - - 25,519 18.29%
IIL 本公司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被投資公司 (395,868) (46.98%) - - - 216,190 53.96%
IIL 無銷聯茂 最終母公司相同 (452,377) (53.02%) - - - 184,424 46.04%
無銷聯茂 IIL 最終母公司相同 (368,415) (2.69%) - - - 177,941 2.92%
無銷聯茂 東莞聯茂 最終母公司相同 (145,448) (1.06%) - - - 35,096 0.57%
無銷聯茂 江西聯茂 最終母公司相同 (943,474) (6.89%) - - - 586,825 9.61%
東莞聯茂 江西聯茂 最終母公司相同 (1,226,332) (23.57%) - - - 800,375 37.08%
江西聯茂 無銷聯茂 最終母公司相同 (3,189,321) (16.83%) - - - 326,146 5.01%
江西聯茂 東莞聯茂 最終母公司相同 (2,755,534) (14.54%) - - - 432,858 6.65%
無銷聯茂 本公司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被投資公司 連資 661,076 5.52% - - - (187,861) (5.86%)
江西聯茂 本公司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被投資公司 308,930 1.87% - - - (121,480) (2.00%)
廣州聯茂 IPL 最終母公司相同 298,709 13.00% - - - (114,900) (33.61%)
江西聯茂 IPL 最終母公司相同 491,674 2.97% - - - (25,978) (0.43%)
本公司 IIL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被投資公司 395,868 17.08% - - - (216,190) (23.23%)
無銷聯茂 IIL 最終母公司相同 452,377 3.78% - - - (184,424) (5.75%)
IIL 無銷聯茂 最終母公司相同 368,415 43.17% - - - (177,941) (54.01%)
東莞聯茂 無銷聯茂 最終母公司相同 145,448 3.01% - - - (35,096) (3.25%)
江西聯茂 無銷聯茂 最終母公司相同 943,474 5.70% - - - (586,825) (9.67%)
江西聯茂 東莞聯茂 最終母公司相同 1,226,332 7.40% - - - (800,375) (13.20%)
無銷聯茂 江西聯茂 最終母公司相同 3,189,321 26.63% - - - (326,146) (10.18%)
東莞聯茂 江西聯茂 最終母公司相同 2,755,534 57.11% - - - (432,858) (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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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5.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帳列應收款項之公司 交易對象 關係 應收關係人款項餘額 週轉率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 提列備抵損失金額
金額 處理方式 期後收回金額
(截至115.03.06止)
本公司 無錫聯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被投資公司 187,861 5.26 - - 107,400 -
本公司 江西聯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被投資公司 121,480 1.77 - - 52,086 -
IPL 廣州聯茂 嚴終母公司相同 114,900 2.71 - - 48,141 -
IIL 本公司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被投資公司 216,190 2.27 - - 95,572 -
IIL 無錫聯茂 嚴終母公司相同 184,424 3.84 - - 62,869 -
東莞聯茂 江西聯茂 嚴終母公司相同 800,375 2.00 - - 252,173 -
江西聯茂 無錫聯茂 嚴終母公司相同 326,146 9.25 - - 326,146 -
江西聯茂 東莞聯茂 嚴終母公司相同 432,858 5.53 - - 432,108 -
無錫聯茂 IIL 嚴終母公司相同 177,941 2.11 - - 64,589 -
無錫聯茂 江西聯茂 嚴終母公司相同 586,825 2.16 - - 121,390 -
無錫聯茂 江西聯茂 嚴終母公司相同 1,743,924 註1 - - 269,490 -

註1:係其他應收款,故不適用週轉率之計算。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單位:千元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期中最高持股或出資情形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 備註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本公司 ITEQ International 薩摩亞 投資業務 1,719,377 1,879,344 56,820 100% 22,175,485 100% 2,720,472 2,720,472
邦茂公司 新竹縣 投資業務 1,000 1,000 100 100% 36,630 100% 1,517 1,517
菱茂公司 新竹縣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49,000 49,000 4,900 49% 30,401 49% (13,254) (6,495)
泰國聯茂 泰國 生產及銷售玻璃纖維膠片、銅箔基板 901,818 586,083 10,000 100% 998,832 100% 25,819 25,819
ITEQ International ITEQ Holding 英屬開曼群島 投資業務 1,719,377 1,879,344 56,820 100% 22,175,485 100% 2,720,472 2,720,472
ITEQ Holding ESIC 英屬維京群島 大陸投資業務 395,850 395,850 10,750 100% 9,604,229 100% 1,197,627 1,197,627
IPL 薩摩亞 進出口業務 30,450 30,450 1,000 100% 133,202 100% 43,960 43,960
IIL 薩摩亞 進出口業務 30,450 30,450 1,000 100% 72,083 100% (1,864) (1,864)
Eagle Great 英屬維京群島 大陸轉投資業務 98,828 258,795 3,600 100% 138,778 100% (122,684) (122,684)
ITEQ(HK) 香港 大陸轉投資業務 736,890 736,890 51,500 100% 12,241,846 100% 1,603,383 1,603,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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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三)大陸投資資訊:

  1. 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項目 實收資本額 投資方式 本期期初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 本期匯出成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投資之持股比例 期中最高持股或出資情形 本期認列投資損益(註2) 期末投資帳面價值 截至本期為止已收匯投資收益
匯出 收回
東莞聯茂(註5) 生產及銷售玻璃礦維膠片、銅箔暴板 609,000 (註1)(註4) 395,850 - - 395,850 521,200 100% 100% 521,200 5,393,139 683,450
無錫聯茂(註5) 生產及銷售玻璃礦維膠片、銅箔暴板 1,248,450 (註1)(註4) 672,945 - - 672,945 1,485,609 100% 100% 1,485,609 9,956,289 5,505,343
茂成電子(註5) 生產及銷售多層線路板壓合 98,828 (註1) 252,309 - (159,967) 92,342 (116,028) 100% 100% (116,028) 137,755 -
履州聯茂(註5) 生產及銷售玻璃礦維膠片、銅箔暴板 721,665 (註1) 493,290 - - 493,290 117,894 100% 100% 117,894 2,261,594 1,675,224
江西聯茂(註5) 生產及銷售玻璃礦維膠片、銅箔暴板 4,896,360 (註1)(註4) - - - - 1,350,870 100% 100% 1,350,870 8,251,067 -
  1. 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經濟部投審司核准投資金額(註5) 依經濟部投審司規定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註3)
1,814,394
(USD 59,586) 2,526,972
(USD 80,400) 12,760,218

註1:透過第三地區設立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註2: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係依據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計算。
註3:依據投審司「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審查原則」規定淨值或合併淨值之60%飯高者。
註4:江西聯茂之實收資本額係由ESIC、東莞聯茂及無錫聯茂投資共同設立,其餘公司部分由本公司以資金透過第三地區公司設立,部分由第三地區公司以自有資金投資設立。
註5:係依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末匯率換算。

  1. 重大交易事項: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之重大交易事項(於編製合併報告時業已沖銷),請詳附註十三(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之說明。

十四、部門資訊

請詳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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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目 摘要 金額
庫存現金 NTD 70 $ 70
RMB 4 16
活期存款 NTD 53,353 53,353
外幣存款 USD 3,226 101,381
RMB 10,281 493,133
EUR 376 13,892
HKD 18 73
$ 661,918

合計
註:外幣係依114.12.31即期匯率換算。

USD/NTD= 31.430
RMB/NTD= 4.4716
EUR/NTD= 36.90
HKD/NTD= 4.038

應收票據及帳款明細表

項目 金額
A公司 $ 90,884
B公司 59,224
C公司 44,400
D公司 39,996
E公司 38,347
F公司 23,313
其他(未達本科目金額5%) 182,006
減:備抵損失 (864)
合 計 $ 477,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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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存貨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金額
成本 淨變現價值
原物 物料 $ 597,878 597,859
在製品 5,398 5,398
製成品 129,105 115,296
在途存貨 225 225
小計 732,606 718,778
減: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138,600)
合計 $ 594,006

其他應收款明細表

項 目 金額
應收處分資產款項 $ 12,625
應收營業稅退稅款 16,732
其他(未達本科目金額5%) 7,063
合計 $ 3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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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名稱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期末餘額 提供擔保或質押情形
股數 公允價值 股數 金額 股數 金額 股數 公允價值
棧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57 $ 5,546 - - - - 22,768 357 28,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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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 名稱 | 期初餘額 | | 本期增加 | | 本期減少 | | 投資利益
(接失) |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核公允價值衡量
之權益工具投資
未實現評價損益 | 財務保證
合約 | 資本公權 | 期末餘額 | | | 市價或股權淨值 | | 提供擔保
或資料情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數 | 金額 | 股數 | 金額 | 股數 | 金額(註一) | | | | | | 股數 | 持股比例 | 金額 | 單價(元) | 總價 | |
| 新茂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100$ | 35,491 | - | - | - | 5,517 | - | 1,622 | - | - | 100 | 100.00% | 30,630 | - | 30,630 | 無 | |
| ITEQ International Ltd. | 61,719 | 21,730,946 | - | - | (4,899) | (1,851,320) | 2,720,472 | (431,394) | - | - | 6,781 | 56,820 | 100.00% | 22,175,485 | - | 22,190,222 | 無 |
| 曼茂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900 | 36,896 | - | - | - | - | (6,495) | - | - | - | - | 4,900 | 49.00% | 30,401 | - | 30,401 | 無 |
| ITEQ Corporation (Thailand) LTD. | 6,500 | 611,256 | 3,500 | 315,735 | - | - | 25,819 | 46,022 | - | - | - | 10,000 | 100.00% | 998,832 | - | 1,024,755 | 無 |
| | $ 22,412,589 | | 315,735 | | (1,851,320) | 2,741,313 | (385,372) | 1,622 | - | 6,781 | | | 23,241,348 | | 23,282,008 | | |

(註一)係分配現金股利1,581,730元、現金減資159,967元及其他109,6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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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應付帳款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目 金額
G公司 $ 216,619
H公司 78,576
I公司 65,366
J公司 31,821
其他(未達本科目金額5%) 313,595
$ 705,977

其他應付款明細表

項目 金額
應付薪資及獎金(含員工及董事酬勞) $ 178,269
其他應付費用 147,449
應付設備款 27,097
合計 $ 35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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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租賃負債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目 摘要 租賃期間 折現率 期末餘額 備註
房屋及建築 廠房 102.01.09~117.12.31 1.60% $ 94,862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31,120)
合 計 $ 63,742

其他流動負債明細表

項目 金額
代收款 $ 5,296
其他(未達本科目金額5%) 586
合 計 $ 5,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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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短期借款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借款種類 銀行別 期末餘額 利率區間 契約期間 融資額度 抵押或擔保
信用借款 玉山銀行 $ 275,000 1.85 % 114/11/4~115/1/2 500,000
信用借款 土地銀行 100,000 1.85 % 114/11/17~115/2/13 100,000
信用借款 輸出入銀行 300,000 1.86 % 114/3/17~115/3/17 300,000
信用借款 中國信託銀行 420,000 1.80 % 114/12/24~115/3/24 357,736
信用借款 台新銀行 205,000 1.86 % 114/12/5~115/2/5 600,000
信用借款 兆豐銀行 50,000 1.90 % 114/12/24~115/1/23 100,000
信用借款 台北富邦銀行 170,000 1.84 % 114/11/25~115/2/25 800,000
信用借款 匯豐銀行 300,000 1.65 % 114/12/12~115/3/12 628,600
$ 1,820,000 $ 3,386,336

長期借款明細表

債權人 借款金額 契約期限 利率 抵押或擔保
農業金庫-無擔保借款 $ 500,000 114/12/5~117/8/15 1.86 %
中國銀行-無擔保借款 700,000 114/5/27~116/5/21 1.87 %
上海商銀-無擔保借款 260,000 114/9/25~119/8/30 1.80 %
輸出入銀行-無擔保借款 450,000 113/3/22~118/3/22 1.84 %
小計 1,910,000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16,250)
合計 $ 1,89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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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收入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目 數量 金額
銅箔基板 3,827,772 張 $ 1,325,982
玻璃纖維膠片 7,304,190 米 863,980
其他 608,854 公斤 207,865
銷貨退回 - (4,674)
銷貨折讓 - (26,191)
營業收入淨額 $ 2,366,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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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成本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金 額
期初商品 $ -
加:外購商品 416,803
外購商品銷貨成本 416,803
期初原物料 328,025
加:本期進料 1,800,081
減:期末原物料 (597,878)
轉列費用及其他 (113,827)
出售原物料 (173,117)
原物料耗用 1,243,284
直接人工 130,442
製造費用 508,390
製造成本合計 1,882,116
加:期初在製品存貨 22,334
減:期末在製品存貨 (5,398)
轉列費用及其他 (209)
製成品成本 1,898,843
加:期初製成品 75,329
減:期末製成品 (129,330)
轉列費用及其他 (73,880)
產銷成本 1,770,962
存貨跌價損失 18,684
出售原物料 173,117
出售下腳收入 (32,245)
營業成本合計 $ 2,347,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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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費用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薪資支出 $ 17,113 141,859 61,594
保險費 1,898 56,865 6,030
折舊費用 829 54,836 19,628
勞務費 - 15,793 1,496
物料耗用 9,071 53 83,602
樣品費 22,747 - 58,128
諮詢服務費 37,878 716 -
運費 11,460 255 1
佣金支出 26,955 - -
董事酬金 - 19,868 -
加工費 - - 14,672
其他(未達本科目金額5%) 3,997 54,060 38,568
合 計 $ 131,948 344,305 283,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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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明細表請詳財務報告附註六(六)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累計折舊變動明細表請詳財務報告附註六(六)

使用權資產變動明細表請詳財務報告附註六(七)

其他流動資產明細表請詳財務報告附註六(八)

其他非流動資產明細表請詳財務報告附註六(八)

遞延所得稅資產明細表請詳財務報告附註六(十三)

遞延所得稅負債明細表請詳財務報告附註六(十三)

應收帳款—關係人明細表請詳財務報告附註七

應付帳款—關係人明細表請詳財務報告附註七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明細表請詳財務報告附註七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明細表請詳財務報告附註七

利息收入明細表請詳財務報告附註六(十九)

其他收入明細表請詳財務報告附註六(十九)

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表請詳財務報告附註六(十九)

財務成本明細表請詳財務報告附註六(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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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台北市會計師公會會員印鑑證明書

會員姓名:(1)唐嘉鍵

北市財證字第 1151879 號

副簽證會計師名稱:(2)陳雅琳

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7號68樓

事務所統一編號:04016004

事務所電話:(02)81016666

委託人統一編號:97179403

會員證書字號:(1)北市會證字第 4149 號

(2)北市會證字第 1890 號

印鑑證明書用途:辦理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114 年度(自民國 114 年 01 月 01 日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財務報表之查核簽證。

| 簽名式(一) | 唐嘉鍵 | 存會印鑑(二) | 書號(三)
簽名(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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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簽名式(三) | 陳雅琳 | 存會印鑑(四) | 書號(五)
簽名(六) |

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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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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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15 年 03 月 0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