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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2

Mar 20, 2013

52248_rns_2013-03-20_d1af26fb-370e-479f-bd07-2bd12d80a350.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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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xed{3014}$

聯陽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民國一〇一年上半年度 及民國一〇〇年上半年度

地址:新竹科學園區創新一路13號3樓 電話: 03-5798658

$\hat{\mathcal{F}}$

$\frac{1}{2}$

$\mathbf{H}%$ 錄


頁次
一、封面 1
二、目錄 $\overline{2}$
三、會計師核閱報告 3
四、合併資產負債表 $\overline{4}$
五、合併損益表 5
六、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 6
七、合併現金流量表 7
八、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一)公司沿革 8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及衡量基礎 $9 - 17$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17
(四) 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17-34
(五) 關係人交易 34
(六) 質押之資產 34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34
(八) 重大之災害損失 35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 35
(十)其他
1.金融商品資訊之揭露 35-38
2.採用IFRSs相關事項之揭露 39-45
3.其他 46-47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48-49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49
3.大陸投資資訊 50-51
(十二) 營運部門資訊 51

i.

9F., No. 333, Sec. 1, Keelung Rd., Taipei City 11012, Taiwan, ROC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1012 台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9樓

Tel: +886 2 2720 4000 Fax: +886 2 2757 6050 www.ey.com/tw

電話: +886 2 2720 4000 傳真: +886 2 2757 6050

聯陽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會計師核閱報告

聯陽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〇一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一〇〇年六月三十日之合
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〇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一〇〇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合併 損益表、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編 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核閱」規劃並執行核 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故無法對上開 合併財務報表之整體是否允當表達表示查核意見。

民國一〇一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一〇〇年六月三十日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財務報 表,係依該等子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評價而得。該等子公司之資產總額合計分別 為新台幣 23,938 仟元及新台幣 25,087 仟元,分別占同一資產負債表日合併資產總額之 0.51%及 0.34%,及負債總額合計分別為新台幣356仟元及新台幣350仟元,分別占同一資產負債表日合併負 債總額之0.04%及0.03%,其民國一〇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一〇〇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 十日之稅前淨損合計分別為新台幣95仟元及新台幣274仟元,分別占同期間合併稅前淨利之(0.07)% 及(0.19)%;民國一〇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一〇〇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營業
收入淨額分別為新台幣 22,516 仟元及新台幣 17,655 仟元,分別占合併營業收入淨額之 1.19%及 0.85%,因屬母子公司間之交易,業已銷除。又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十一所述之大陸投資資訊亦未 經會計師核閱。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上段所述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表附 註十一所述之大陸投資資訊,倘經會計師核閱,對於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及相關資訊之揭露可能有所 調整之影響外,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 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而需作修正之情事。

如財務報表附註三所述,聯陽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自民國一〇一年一月一日起,依 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第三次修訂之規定及新發布之財務會計 準則公報第四十一號「營運部門資訊之揭露」處理。

此 致

聯陽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 查核簽證文號:(100)金管證(審)字第 02854 號
(96)金管證(六)字第 02720 號

會計師: 許新民 腳制 中華民國 一○一 年 七 月 三十 $\mathbf{B}$

$\mathcal{L}^{\pm}$

$\mathcal{A}^{\mathcal{A}}$

$\tau_{\rm x}$

-0-4*12+8 $-OC$ $-0 - 4 - 12 + 8$ $-004$ * $75 + 5$
代码 Ĥ.
附 11 全 颖 96 金 颖 $\%$ 代码 负债及股票报益 用 柱 全 项 96 全額 96
11xx 流动资本 21xx 1流動負債
1100 现金及约当现金 二反四日 $\mathbf{s}$
2,401,863
51.21 s
2,315,101
31.54 2180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漁動 -二及四.2 Z.
222
0.01 ١s
1120 感收票据 二及四子 4,644 0, 10 2,727 0.04 2140 恶付抵扶 555.145 11.84 571.329 7,78
1140 感收报款浮演 二反四斗 614,899 13.11 680.411 9.27 2160 恩付所得税 二及四.18 90,751 1.93
1160 其他愚收款 $\mathbf{w}$ . 4,852 0.10 5.345 0.07 2170 應付货用 134,821 2.87 221,293 3.02
12.0x 存货净额 二尺四石 491,561 10.48 642.236 8,75 2210 其他應付款 104 304,039 4.14
1260 预付 枚项 24,878 0.53 36,669 0.50 2260 预收款项 12,278 0.26 12.392 0.17
1286 遮延所得税资産-滴動 二尺四.18 45,891 0,98 31,289 0,43 2280 其他流動負債 3,520 0.08 11.711 0,16
1291 受限制之组行存款 流動 ÷ 3,500 0.05 流動負債合計 796,841 16.99 1.120.764 15.27
1298 其他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合計 3,588,589 76.51 3.717,278 50.65 28xx 44 他 8 位
2810 感计运休金负债 二及四川 53,755 1.14 44,017 0.60
14xx 基金及投資 2861 透延所得税负债-非流動 二及四.18 75,009 1.02
1421 採报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二及四.7 2,209 0.05 3.479 0.05 其他负债合计 53,755 1.14 119,026 1,62
1431 指定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全融資產-非漁動 $-202$ 10,000 0.21 10,000 0.13
1480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资產 非流動 二及四名 190,806 4,07 206,043 2.81
長期股權投資浮頭 203.015 4.33 219,522 2.99 2xxx 自債地計 850,596 18.13 1,239,790 16.89
15xx 固定資産 二尺四9 $\mathcal{O}^{\pm}$
1521 房屋建築 365,446
9,113
7.79
0.20
306,398
10,071
$-1.17$
1531 换石轮角 1.10 55,191 0.13 31xx 股本 股東鐵丝
1545
1561
研餐设信 51,740
7,265
0.15 4,215 0.75
0.01
3110 普通股股木 lm.12 2,024,945 42.17 2,026,167 27.61
附公設備 1,341 0.03 14.466 0.20 32xx 作本公積 lm.14
1631
1681
租赁改良
具他设备
28,903 0.62 33,679 0.46 3211 發行股票溢值 16,424 0.35 16.440 0.22
应本合計 463,808 9.89 424,020 5,77 3220 床法服票交易 120
1589 减少紧制折器 (101, 188) (2.31) (90,375) $(1.23)$ 3270 合併溢債 1,507,657 32,14 3,228,756 43.99
1672 加;预付段清款 8,514 0.12 3271 员工認股權行使溫值 75,944 1.62 72.921 0.99
国定货进浮额 355,620 7,58 342,159 4.66 3272 员工認股權制勞成本 88,884 1.90 67.403 0,92
3282 资本公租-其他 4,368 0.09
17xx 点形资产 33xx 保留盈餘
1720 具利湿 二反四.10 179,885 3.83 200.059 2.72 3310 法定盈餘公核 21.15 318,490 4.34
1750 电脑软性成本 二天四.10 6,387 0.14 18,323 0.25 3320 特别盈餘公務 61. تە 2,572 0.06 2.572 0.04
1760 高賽 二及四.10 206,323 4,40 2,674,827 36.45 3350 未提桁保留盈餘 四.17及四.18 120,932 2.58 369,498 5.04
1770 运运退休全成本 5,009 0.11 34xx 股票拔益其他项目
1781 具门技術 二及四.10 85.538 1.82 142.563 1.94 3420 累债换算调整数 $= 5.27$ (1,962) (0.04) (3.169) ${0.04}$
1788 其他無形資產 二及四.10 12,038 0.26 11,435 0.16 股東權益合計 3,839,764 81.87 6,099,198 83.11
無形資產合計 495,180 10.56 3,047,207 41.52
18xx 其他資產
1820 存出保证金 4,067 0.08 8,702 0.12
1860 波延所得税首產-非流動 $-7.09.18$ 39,769 0.85
1887 受限制之銀行存款-非流動 4,120 0,09 4,120 0.06
其他资产合计 47.956 1,02 12,822 0.18
7.338,988 100,00
背產總计 4,690,360 100.00 负循及股束拔益熄计 4,690,360 100.00 \$ 7,338,988 100.00
(请参阅合併财務 年 'u Tinan
画面的
114 114 $\sim$ $\sim$ 趋短理 : 林 會計主管 辞
⊐ా⊏ TIIIF

$-4-$

$\sim$

$\ddot{\phantom{0}}$

代码
N+
一〇一年上半年度 一〇〇年上半年度
金 額 % 金 額 %
4000 營業收入總額 \$ 2,055,600 108.79 -5 2,263,283 108.84
4190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 (166,006) (8.79) (183, 883) (8.84)
4100 營業收入淨額 二、四.19 1,889,594 100.00 2,079,400 100.00
5000 營業成本 二、四.6及四、20 (1,144,166) (60.55) (1,328,650) (63.90)
5910 營業毛利 745,428 39.45 750,750 36.10
6000 營業費用 二及四.20
6100 推銷費用 (118, 264) (6.25) (112, 203) (5.39)
6200 管理及總務費用 (146, 784) (7.77) (153, 856) (7.40)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348, 831) (18.46) (340, 130) (16.36)
營業費用合計 (613, 879) (32.48) (606, 189) (29.15)
6900 營業淨利 131,549 6.97 144,561 6.95
7100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7110 利息收入 9,436 0.50 6,145 0.29
7480 什項收入 9,668 0.51 3,682 0.18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合計 19,104 1.01 9,827 0.47
7500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7510 利息費用 (176) (0.01)
7521 採權益法認列之淨投資損失 二及四.7 (554) (0.03) (1,466) (0.07)
7530 固定資產報廢損失 ÷, (2)
7560 兒換損失淨額 二及四.2 (3,882) (0.21) (1,753) (0.09)
7631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二及四.7 (2, 555) (0.12)
7640 金融資產評價損失 二及四.2 (69) (428) (0.02)
7650 金融負債評價損失 二及四.2 (222) (0.01)
7880 什項支出 (7) (40)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合計 (4, 736) (0.25) (6, 418) (0.31)
7900
8110
税前浄利 145,917 7.73 147,970 7.11
9600xx 所得税费用
合併總淨利
二及四.18 (24, 308) (1.29) (14, 537) (0.70)
\$ 121,609 6.44 \$ 133,433 6.41
普通股每股盈餘
9750 基本每股盈餘(元) 二及四.21
稅前淨利 S 0.72 ${\bf 3}$ 0.73
所得税费用 (0.12)
合併總淨利 $\frac{1}{2}$ 0.60 \$ (0.07)
0.66
9850 稀释每股盈餘(元) 二及四.21
税前淨利 \$ 0.72 S 0.72
所得税費用 (0.12) (0.07)
合併總淨利 \$ 0.60 \$ 0.65

(請参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會計主管:

股本 保留盈馀
項目 普通股股本 其他-待登記股本 資本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提撥保留盈餘
(累積虧損)
累積換算調整數
民國一〇〇年一月一日餘額 £. $2,022,230$ \$ $3,426$ $\mid$ \$ $3,365,158$ \ \ \ \ \ \ \ \ \ \ \ \ \ \ \ \ \ \ \ $288,007$ \$ 588 5 $572,457$ \ \ \ \ \ \ \ \ \ \ \ \ \ \ \ \ \ \ \ $(2,572)$ \$ 庫藏股票 £ 合計
員工認股權憑證之行使 3,937 (3,426) 1.337 6,249,294
認列員工認股權證酬勞成本 19.145 1,848
民国九十九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註1): 19,145
提列法定盈馀公積 30,483 (30, 483)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1,984 (1,984)
發放現金股利 (303, 925)
民國一〇〇年上半年度合併總淨利 133,433 (303,925)
133,433
累積換算調整數之變動 (597) (597)
民國一〇〇年六月三十日餘額 2,026,167 x -8 $3,385,640$ \$ $318,490$ \ \$ 2,572 369,498 \$ (3,169) s 6,099,198
民國一〇一年一月一日餘額 \$ $2,026,167$ \$ $778$ $\vert$ \$ $3,401,445$ S $313,490$ \$ $2,572$ \$ $(2,038,100)$ S $(1,624)$ \$ S 3,709,728
資本公積彌補虧損 (1,719,610) 1,719,610
法定盈餘公積彌補虧損 (318, 490) 318,490
員工認股權憑證之行使 778 (778)
認列員工認股權證酬勞成本 13,145 13,145
庫藏股買回 (4,380) (4,380)
庫藏股註銷 (2,000) (1,703) (677) 4,380
民國一〇一年上半年度合併總淨利 121,609 121,609
累積換算調整數之變動 (338) (338)
民國一〇一年六月三十日餘額 2,024,945 s 1,693,277 \$ 2,572 120,932 (1,962) \$ 3,839,764
$\lambda$ and $\lambda$ at the set of the set of the set of the set of the set of the set of the set of the set of the set of the set of the set of the set of the set of the set of the set of the set of the set of the set of the se

(註1)董監酬勞2,768仟元及員工分紅69,208仟元已於民國九十九年度損益表中扣除,惟民國一〇〇年股東會實際決議董監酬勞發放金額為2,724仟元。

$\mathcal{L}$

$\mathcal{L}$

$\ddot{\phantom{0}}$

代码
一〇一年上半年度 一〇〇年 上半年度
A10000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合併總淨利
\$
$121,609$ \$
133,433
A20300 调整項目:
A20400 折舊費用 25,527 16,148
A21101 各項摊提 44,045 47,487
A21200 備抵銷貨退回及折讓提列數 13,751 26,499
A22200 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認列之酬勞成本 13,145 19,145
A22400 存貨跌價、報廢及呆滯損失提列
採權益法認列之淨投資損失
2,785 20,456
A22600 固定資產報廢損失 554 1,466
A23600 金融資產及負債評價損失 2
A23700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291 428
A31120 應收票據增加 (1, 227) 2,555
A31140 應收帳款增加 (119, 808) (163)
A31160 其他應收款增加 (488) (114, 393)
(2,059)
A31180 存貨增加 (71,004) (45, 544)
A31210 預付款項減少(增加) 17.136 (5,224)
A31211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1) 15
A31220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淨變動數 16,195 14,797
A32120 應付票據減少 (10)
A32140 應付帳款增加 190,273 98,083
A32160 應付所得稅增加 7,261
A32170 應付費用(減少)增加 (18, 361) 38,677
A32180 其他應付款增加(減少) 104 (1, 111)
A32200 預收款項減少 (1, 530) (8,340)
A32212 其他流動負債(減少)增加 (7,180) 8
A32230 應計退休金負債增加 1,725 2,931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234,794 245,294
B00900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1900 取得以成本衛量之金融資產 (20,000) (4,400)
B02500 購置因定資產 (10, 369) (248, 047)
B02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I 2
B02900 受限制之銀行存款 非流動增加 (2,200)
BBBB 無形資產增加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5, 199) (206, 615)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35, 567) (461,260)
C02400 員工認股權憑證之行使
C02500 庫藏股票買回成本 (4,380) 1,848
cccc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4,380) 1,848
DDDD 匯率影響數 (281) (597)
EEEE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194,566 (214,715)
E0010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2,207,297 2,529,816
E0020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2,401,863
2
\$
2,315,101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資訊
F00100 本期支付利息 176
F00400 本期支付所得稅 \$
852
\$
334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融資活動:
G03300 應付現金股利 \$
303,925
G03701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轉列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 \$
7.500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begin{array}{c}\n\begin{array}{c}\n\begin{array}{c}\n\begin{array}{c}\n\begin{array}{c}\n\begin{array}{c}\n\begin{array}{c}\n\end{array}\n\end{array}\n\end{array} \
\begin{array}{c}\n\begin{array}{c}\n\begin{array}{c}\n\end{array}\n\end{array}\n\end{array}\n\end{array}
$$

l,

٦

聯陽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一〇一年六月三十日

及民國一〇〇年六月三十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本公司於民國八十五年五月二十九日奉准設立於新竹科學工業園區,主要營業項目為 電腦晶片組、超級輸出入積體電路、高整合積體電路、精簡指令電腦或運算器之積體 電路及系統產品、數據通訊之積體電路及系統產品、數位電視之積體電路及系統產 品、快閃記憶體控制之積體電路及模組產品、多媒體應用之積體電路及系統產品、類 比電路應用之積體電路及模組產品之研究、開發、生產、製造、銷售及前述各項產品 之系統軟體及整合服務及進出口貿易業務。本公司及合併子公司於民國一〇一年及一 ○○年六月三十日之員工人數分別為606人及583人。

自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二十九日起,本公司股票開始於「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 司」掛牌交易。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七年四月八日經董事會決議並於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十三日提請股 東會決議通過與聯盛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繪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晶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之合併案,本公司為存續公司,聯盛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繪展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及晶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消滅公司,合併後公司名稱為「聯陽半導體股份有限 公司;;並議定以聯盛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份1股換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1.05 股,晶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份1股换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0.41股,繪展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份1股换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0.26股,合併基準日為民國九十 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被合併公司一聯盛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係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五日經核准設立, 後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准登錄為興櫃股票,並自民國九十六年 十一月二十六日起開始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主要營業項目為產品設計、電子材 料之批發及零售、電子零組件製造、資訊軟體服務等。

被合併公司一晶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經核准設立。 主要營業項目為電子零組件製造、智慧財產權、產品設計、電子材料之批發及零售、 資訊軟體服務及批發及國際貿易業務等。

被合併公司一繪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經核准設立,主 要營業項目為產品設計、IC測試、電子零組件製造、資訊軟體服務、國際貿易及智 慧財產權業等。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及衡量基礎

本合併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重要會 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

1.合併概況

(1)截至民國一〇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合併公司之投資關係及持股比例圖示如下:

(2)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被投資公司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者,或持有表 決權之股份未超過百分之五十,但具有實質控制能力者,為本公司之子公司,除 依權益法評價外,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並將所有子公司納入合併編製個體。 另有關合併財務報表編製個體內之子公司及其變動情形如下:

母公司持股百分比

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101.6.30 100.6.30
Digital World Limited 投資公司 100.00% 100.00%
新聯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集成電路電子產品的技 100.00% 100.00%
術諮詢及服務

2.合併財務報表編製原則

  • (1)合併財務報表係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七號之規定編製,合併財務報表編製個體 間之往來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予以沖銷。
  • (2)凡持有被投資公司有表決權之股份(包括合併公司所持有目前已可執行或轉換之 潛在表決權)超過百分之五十,或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對被投資公司具有控 制能力,構成母子公司關係,除依權益法評價外,並編製合併財務報表。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杳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A.與其他投資人約定下,具超過半數之有表決權股份之能力。

  • B.依法令或契约约定,可操控公司之財務、營運及人事方針。
  • C.有權任免董事會(或約當組織)超過半數之主要成員,且公司之控制操控於該董 事會(或約當組織)。
  • D.有權主導董事會(或約當組織)超過半數之投票權,且公司之控制操控於該董事 會(或約當組織)。

E.其他具有控制能力者。

  • (3)凡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能力之日起,終止將子公司收益與費損編入合併財務報 表。
  • 3.外幣交易及外幣財務報表換算
  • (1)本公司之交易事項係以新台幣為記帳單位,子公司之交易事項係以當地流通之 貨幣為記帳單位。以外幣為計價基準之非衍生性商品交易事項,係按交易發生時 之匯率折算新台幣金額入帳。外幣貨幣性資產或負債於資產負債表日按該日之即 期匯率予以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外幣非貨幣性資產或 負債於資產負債表日依公平價值衡量者,按該日即期匯率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 額,其屬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者,兌換差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 項目;其屬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當期損益者,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若其係依 成本衡量者,則按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量。至於結清外幣債權或債務所產生之兌 換差額,則均列為當期捐益。
  • (2) 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外幣財務報表換算為本國貨幣財務報表時,資產、負債 科目均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匯率換算;股東權益中除期初保留盈餘以上期期末換算 後之餘額結轉外,其餘均按歷史匯率換算;股利按宣告日之匯率換算;損益科目 按加權平均匯率換算。依前段換算所產生之換算差額,列入「累積換算調整數」 科目,作為股東權益之調整項目。

4.約當現金

約當現金係指隨時可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即將到期而其利率變動對其價值影響甚少 之短期且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

5.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

(1)合併公司於成為金融商品合約之一方時,於資產負債表上認列為金融資產或金 融負債,且於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若屬權益商品者,採用交易日 會計;若屬債務商品、受益憑證及衍生性商品者,則採用交割日會計。對於金融 資產或金融負債之除列,則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三號「金融資產之移轉及 負債消滅之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處理。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2)合併公司於原始認列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時,係以公平價值衡量。但非以公平 價值衡量且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損益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尚應加計取得或發 行之交易成本。
  • (3)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包括下列各類:

A.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其係包括交易目的金融資產或負債,及原始認列時被指定以公平價值衡量且 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損益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其續後評價概以公平價值 衡量且公平價值變動認列於損益表。

B.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係指無法可靠衡量公平價值之權益商品投資,包括未上市(櫃)股票及興櫃股票 等,且未具重大影響力或與該等權益商品連動且以該等權益商品交割之衍生 性商品,其係以原始成本衡量。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則認列減損損失,且 此減損金額不得迴轉。

上述所稱公平價值,上市(櫃)公司股票係指資產負債表日之收盤價;開放型基金係 指資產負債表日該基金淨資產價值,若金融商品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但有該金 融商品組成部分之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組成部分之攸關市場價格為基礎決定 該金融商品之公平價值。

  1. 應收款項之減損評估

合併公司應收款項之減損評估係首先確認是否存在客觀證據顯示重大個別應收款 項發生減損,重大個別應收款項存在客觀證據顯示發生減損者,應個別評估其減損 金額,其餘存在客觀證據顯示發生減損之非屬重大之應收款項,以及無減損客觀證 據之應收款項,將具類似信用風險特徵者納入群組,分別評估該組資產之減損。

  1. 存 貨

合併公司之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評價。為使存貨達到可供銷售或可供生 產之狀態及地點所產生之成本如下:

  • (1)原物料––以實際進貨成本,採加權平均法;
  • (2)在製品及製成品––包括直接原料、直接人工及製造費用。固定製造費用係以正 常產能分攤。在製品及製成品採加權平均法。

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及銷售費用後 之餘額。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8.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 (1) 持有被投資公司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二十以上,或持有表決權股份雖未達 百分之二十,但對被投資公司具有重大影響力者,採用權益法評價。
  • (2) 本公司與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間交易,及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間 交易所產生之損益屬尚未實現者,遞延至實現年度認列。
  • (3) 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權益法處理者,如因持有股份比例降低或其他原因喪失其對 被投資公司之影響力時,即停止採用權益法,改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 號「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處理,該投資帳戶即以改變時之帳面價 值作為成本,帳上若有因長期股權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或其他股東權益調整 項目餘額時,應於出售長期股權投資時按比例轉銷,以計算處分損益。
  • (4) 長期股權投資原未採用權益法評價者,變更為權益法時,以年初該投資之帳面 價值,作為採權益法長期股權投資之初始帳面價值,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間之 差額,應追溯調整。
  • (5) 凡直接或間接持有被投資公司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者,或持有表決 權之股份未超過百分之五十,但具有控制能力者,為本公司之子公司,並將其 納入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個體。

9. 固定資產

(1) 固定資產係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重大之更新及改良作為資本支出,列入固 定資產,當其價值發生重大減損時,依資產減損規定處理;經常性之修理及維 護支出,則列為當期費用。購置或建造固定資產達到可使用狀態前所負擔之利 息予以資本化,計入固定資產取得成本。固定資產報廢及出售時,其成本、累 計折舊及累計減損均自帳上予以減除。處分固定資產損益則列為當期之營業外 收入及利益或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2) 固定資產之折舊係採平均法,按下列耐用年限計提:

房屋建築 3-40 年
機器設備 3-5 年
研發設備 3年
辦公設備 3年
租賃改良 3年
其他設備 3年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上述固定資產若已認列減損損失,則於該項固定資產剩餘耐用年限內以調整後 之帳面價值減除殘值後重新計算提列折舊。

又上述固定資產於耐用年限屆滿仍繼續使用者,仍應就殘值估計耐用年限續提 折舊。

10. 無形資產

  • (1)本公司因合併取得可辨認淨資產之公平價值與收購成本比較,若收購成本超過 所取得可辨認淨資產之公平價值,應將超過部份列為商譽,且依財務會計準則 公報第二十五號「企業合併-購買法之會計處理」之規定處理,不再攤銷,惟每 年應以成本減除累計減損後之金額進行減捐測試。
  • (2) 本公司除商譽以外之無形資產, 依下列會計原則處理:
  • A. 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七號「無形資產之會計處理準則」, 原始認列無 形資產時,係以成本衡量。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後,以其成本減除累計攤銷 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作為帳面價值。
  • B. 經評估本公司之無形資產除商譽以外耐用年限皆屬有限。有限耐用年限之無 形資產可攤銷金額於耐用年限期間,按合理而有系統之方法攤銷,並於有減 損跡象時,進行減損測試。
  • C. 本公司研究發展專案區分為研究階段及發展階段, 如無法區分者, 皆視為研 究階段,研究階段發生之支出皆認列為當期費用;發展階段之支出如未能同 時符合下列資本化條件時,亦於發生時認列為當期費用。資本化條件包括:
    • (A) 完成該無形資產已達技術可行性,使該無形資產將可供使用或出售。
    • (B) 意圖完成該無形資產,並加以使用或出售。
    • (C) 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該無形資產。
    • (D)無形資產很有可能產生未來經濟效益。
    • (E)具充足之技術、財務及其他資源,以完成此項發展專案計畫。
    • (F) 發展階段歸屬於無形資產之支出能可靠衡量。

發展階段中之無形資產每年應定期進行減損測試。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合併公司依無形資產之類別彙總相關政策如下表;


有限耐用年限 攤銷方法
專利權 10 4 直線法
電腦軟體成本 3-10年 直線法
專門技術 5年 直線法
其他無形資產 $3 - 10$ 年 直線法
  1. 資產減損

合併公司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五號「資產減損之會計處理準則」規定,除商 譽及尚未可供使用之無形資產每年應定期進行減損測試外,餘就其所規範之資產於 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產生減損跡象。若具有減損跡象,則就該資產之估計可回收 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部分,認列減損損失;惟若有證據顯示該資產於以前年度所認 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則應即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並以該資 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之帳面價值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餘額為限,將減損損失 予以迴轉。惟已認列之商譽減損損失,則不得迴轉。

  1. 收入認列方法

收入於貨物交付且所有權、顯著風險及報酬移轉時認列銷貨收入,因其獲利過程大 部分已完成,且已實現或可實現。備抵銷貨折讓係依可能發生之折讓估列,於產品 出售之會計期間列為銷貨之減項。

    1. 資本支出與收益支出之劃分 凡支出之效益及於以後各期,且每筆購進金額達一定金額以上者列為資產,其餘列 為費用或捐失。
    1. 員工退休金

本公司訂有員工退休辦法,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按每年已付薪資總額百分之 二提撥退休準備金,撥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專戶儲存及支用。由於此項 退休準備金與本公司完全分離,故未包含於合併財務報表之中。

嗣後勞工退休金條例自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一日起施行,並採確定提撥制。實施後員 工得選擇適用「勞動基準法」有關之退休金規定,或適用該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並保 留適用該條例前之工作年資(新制)。對適用新制之員工,本公司每月負擔之員工退 休金提撥率,不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本公司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八號「退休金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屬確定給付 退休辦法者,依精算結果認列退休金資產或負債。有關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係 自民國八十八年度起按十五年採直線法分攤。屬確定提撥退休辦法者,依權責發生 基礎,將每期提繳之退休基金數額認列為當期費用。

  • 15.所得稅
  • (1)合併公司將預計所得稅作跨期間與同期間之所得稅分攤。將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與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虧損扣 抵及所得稅抵減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再評估其遞延所 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估列其備抵評價金額。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依其相關資 產或負債之分類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無相關之資產或負債者,則依預期回 轉期間長短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
  • (2)合併公司屬國內者,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於股東會 決議之日列為當期所得稅費用。
  • (3)合併公司(國內)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之規定計算基本稅額,並與按所得稅法 規定計算之應納稅額兩者相較擇其高者估列為當期所得稅,另合併公司(國內)於 評估遞延所得稅資產可實現性時,亦將未來年度應納之最低所得稅稅額納入考 量。
  • (4)所得稅抵減之會計處理係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二號「所得稅抵減之會計處 理準則」之規定處理,因購置設備或技術、研究發展、人才培訓及股權投資等所 產生之所得稅抵減採當期認列法處理。

16.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係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四號之規定計算每股盈餘。簡單資本結構表 達基本每股盈餘;複雜資本結構表達基本每股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基本每股盈餘 係以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損)除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計算之;稀釋每 股盈餘則係以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損)調整加回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股 利、於本期已認列之利息費用及因轉換而產生之任何其他收入與費用之變動,除以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及所有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轉換為普通股之加 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計算之。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庫藏股票

(1)取得庫藏股票時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

(2)註銷庫藏股票時,應貸記「庫藏股票」科目,並按股權比例借記「資本公積––股 票發行溢價」與「股本」。庫藏股票之帳面價值如高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 計數時,其差額應沖銷同種類庫藏股票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再借記保留 盈餘;庫藏股票之帳面價值如低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數,其差額應貸記 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18. 衍生性金融商品

本公司指定避險交易若不符合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 準則」之避險會計之條件,且仍持有該避險工具者,係分類至交易目的金融資產或 金融負債,如遠期外匯合約等衍生性商品交易,其原始認列與續後評價均以公平價 值衡量,公平價值變動部份認列為當期損益,且於公平價值為正值時,列為金融資 產;反之,則列為金融負債。

  1. 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

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以前,本公司對於所發行之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係 依內含價值法按衡量日標的股票市價與行使價格間之差額認列為酬勞成本,並揭露 採用公平價值法之擬制淨利與每股盈餘資訊。

自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起,公司對於所發行之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係採 公平價值法依給與日認股選擇權之公平價值為基礎,衡量員工認股選擇權之價值為 酬勞成本,於認股選擇權計劃所規定之員工服務年限內認列為費用,並同時增加股 東權益,而認股選擇權之公平價值評估係採適當之選擇權評價模式估計。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因合併而概括承受被合併公司所發行之員 工認股權憑證,且依合併契約之規定,本公司調整其員工認股權之行使價格及原務 行剩餘流通在外數量。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號「股份基礎給付之會計處理 準則」之規定,本公司須按公平價值法重新計算其於修改日修改後所給與之員工認 股權憑證之酬勞成本與修改前所給與之員工認股權憑證之酬勞成本相比較,於修改 日至修改後之員工認股權證既得日期內,認列所給與之酬勞成本。

20.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

本公司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96)基秘字第 052號函之規定處理,於員工及董監提供勞務之期間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應分配予員 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之成數認列薪資費用及未支付該薪資所產生之負債。於期後期間 董事會決議之發放金額有重大變動時,則該變動應調整當年度(原認列費用之年度) 之費用。至次年度股東會決議日若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列為次年度損 益。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杳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合併

本公司吸收合併聯盛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繪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晶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係依照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五號「企業合併-購買法之會計處理」第 七段之規定辦理,若合併發行之權益證券有公開市場交易者,得以其市價推算被收 購公司淨資產之公平價值並應考慮該證券於合併契約公佈日前後一段合理期間之 價格變動。

若收購成本(發行權益證券之市價及其他相關成本)超過所取得可辨認淨資產之公平 價值,則將超過部分列為商譽;若所取得可辨認淨資產之公平價值超過收購成本, 則其差額應就非流動資產分別將其公平價值等比例減少之,若減少至零仍有差額 時,應將該差額列為非常捐益。

  1. 營運部門資訊

營運部門係同時符合下列特性之企業組成單位:

  • (1)從事可獲得收入並發生費用之經營活動。
  • (2)營運結果定期由企業之營運決策者複核,以制定分配予該部門資源之決策,並 評估該部門之績效。
  • (3)具個別分離之財務資訊。
  •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1. 金融商品

自民國一〇〇年一月一日起,採用第三次修訂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 「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規定,此項會計原則變動對民國一〇〇年上半年度 合併總淨利及每股盈餘並無影響。

  1. 營運部門資訊

自民國一〇〇年一月一日起,採用新發布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四十一號「營運部 門資訊之揭露」之規定處理營運部門資訊之揭露,該號公報係取代財務會計準則 公報第二十號「部門別財務資訊之揭露」。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1.現金及約當現金

101.6.30 100.6.30

\$195 \$163
活期及支票存款 114,414 169,618
定期存款 2,287,254 2,145,320
合 計 \$2,401,863 \$2,315,101

上述現金及約當現金未有提供擔保或質押之情事。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101.6.30 100.6.30
指定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可轉換公司債 \$10,000 \$10,000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評價
調整-非流動

\$10,000 \$10,000
101.6.30 100.6.30
交易目的金融負債
預售遠期外匯合約 \$222 \$-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一年及一〇〇年上半年度簽訂之預售遠期外匯合約,其主要目的 係以財務避險操作規避外幣債權債務之匯率變動風險。截至民國一〇一年及一〇〇 年六月三十日止,尚未到期之預售遠期外匯合約之合約金額(名目本金)列示如下:

101.06.30 100.06.30
預售遠期外匯合約 USD1,710仟元 $\overline{\phantom{0}}$

民國一〇一年及一〇〇年上半年度因從事預售遠期外匯合約分別產生兌換損失519 仟元及兌換利益878仟元。另其相關財務風險資訊之揭露,請參閱財務報表附註十。

3.應收票據淨額

101.6.30 100.6.30
應收票據總額 \$4,644 \$2,727
減:備抵呆帳 $\overline{\phantom{0}}$ $\overline{\phantom{0}}$

\$4,644 \$2,727

4.應收帳款淨額

101.6.30 100.6.30
應收帳款總額 \$714,638 \$798,763
減:備抵呆帳 (2,701) (8,010)
備抵銷貨退回及折讓 (97, 038) (110, 342)

\$614,899 \$680,411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5.其他應收款

101.6.30 100.6.30
應收利息 \$1,956 \$1,299
·應收退稅款 1,943 1,197

953 2,849

\$4,852 \$5,345

6.存貨淨額

101.6.30 100.6.30

\$63,794 \$56,909
在製
- 99
218,446 237,249
製成品(含商品) 321,001 422,610

603,241 716,768
減: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111,680) (74, 532)

\$491,561 \$642,236

本公司民國一〇一年上半年度之銷貨成本包括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提列2,785仟 元。民國一〇〇年上半年度之銷貨成本包括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提列20.456仟元, 及認列存貨報廢損失轉回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9,687仟元。

7.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被投資公司 持有股數(股) 帳面餘額 持股比例
101.6.30
集英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750,000 \$2,209 18.75%
100.6.30
集英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750,000 \$3,479 18.75%
  • (1) 民國一〇一年及一〇〇年上半年度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分別為 554 仟元及 1,466 仟元,係依據其自行結算之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評價而得。
  • (2) 原採成本法衡量之被投資公司集英資訊(股)公司,本公司於民國一〇〇年五月起 占該公司半數董事席次,且民國一〇〇年六月經本公司董事會改選後,董事長亦 為同一人,經評估對該公司具有重大影響力,故改採權益法評價,並追溯調整認 列民國一〇〇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投資損失及民國一〇〇年一月一日至 三月三十一日之減損損失。本公司董事長於民國一〇一年六月辭去集英資訊(股) 公司董事長一職,且經董事會改選,本公司占該公司董事席次未過半數,惟考量 對其仍有重大影響力,故仍採權益法評價。
  • (3)上述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皆未有提供質押或擔保之情事。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01.6.30 100.6.30
太瀚科技(股)公司
(原科統科技(股)公司)
\$13,079 \$17,042
Unitech Capital, Inc. 69,600 69,600
諧永投資(股)公司 73,758 100,000
勁永國際(股)公司 4,969 10,001
立達國際電子(股)公司 9,400 9,400
源耀科技(股)公司 20,000

\$190,806 \$206,043
  • (1) 本公司為取得與勁永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機會,於民國九十八年九月二十一 日參與其私募普通股募資計劃,金額為10,001仟元。此私募普通股已於民國九 十八年十一月十二日交付,其轉讓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受有限 制,限制條件為期三年。
  • (2) 本公司為拓展商機於民國九十九年七月及一〇〇年六月分別以 5,000 仟元及 4,400 仟元投資立達國際電子(股)公司,共計取得股權為1.61%。
  • (3)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〇年第四季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金融商品之會 計處理準則」之規定,分別對科統科技(股)公司、諧永投資(股)公司及勁永國際 (股)公司提列減損損失各為3,963仟元、26,242仟元及5,032仟元。
  • (4) 本公司為拓展商機於民國一〇一年一月以 20,000 仟元投資源耀科技(股)公司, 共計取得股權為3.34%。
  • (5) 民國一〇一年四月二十九日太瀚科技(股)公司合併科統科技(股)公司,科統科技 (股)公司為消滅公司,太瀚科技(股)公司為存續公司。本公司對原科統科技(股) 公司之持股改為對太瀚科技(股)公司之持股,截至民國一〇一年六月三十日 止, 計持有1,961,977股, 占2.59%股權。
  • (6) 上述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皆未有提供質押或擔保之情事。

  • 固定資產

  • (1) 合併公司之固定資產皆無提供擔保或質押之情形。

  • (2)合併公司於民國一〇一年及一〇〇年上半年度均無因購置固定資產而需利息資 本化之情事。

聯陽半導體(股)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無形資產
其他
專利權 電腦軟體
專門技術 無形資產
101.01.01-101.06.30
原始成本
期初餘額 \$201,740 \$50,535 \$2,674,827 \$285,128 \$20,841
本期增加 435 4,764
本期減少 (28, 125) (6,226)
期末餘額 201,740 22,845 2,674,827 285,128 19,379
累計攤銷及減損
期初餘額 11,768 40,606 2,468,504 171,077 12,084
本期攤銷 10,087 3,962 28,513 1,483
本期減少 (28, 125) (6,226)
累積換算調整數 15
期末餘額 21,855 16,458 2,468,504 199,590 7,341
淨額 \$179,885 \$6,387 \$206,323 \$85,538 \$12,038
100.01.01-100.06.30
原始成本
期初餘額 $S-$ \$94,135 \$2,674,827 \$285,128 \$38,795
本期增加 201,740 4,370 505
本期减少
期末餘額 201,740 98,505 2,674,827 285,128 39,300
累計攤銷
期初餘額 67,143 114,052 23,611
本期攤銷 1,681 13,039 28,513 4,254
本期減少
期末餘額 1,681 80,182 142,565 27,865
淨額 \$200,059 \$18,323 \$2,674,827 \$142,563 \$11,435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〇年第四季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五號「資產減損會計處理準 則」之規定提列商譽減損損失 2,468,504 仟元。

$\mathcal{L}^{\text{max}}_{\text{max}}$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退休金
  • (1)合併公司屬採確定給付退休辦法者,截至民國一〇一年及一〇〇年六月三十日 止,專戶儲存於臺灣銀行之退休準備金餘額分別為57.231仟元及52.038仟元。民 國一〇一年及一〇〇年上半年度,合併公司認列之退休金費用分別為3,883仟元 及5.197仟元。
  • (2)合併公司屬採確定提撥退休辦法者,民國一〇一年及一〇〇年上半年度依勞工退 休金條例提撥認列之退休金費用分別為14,621仟元及14,033仟元。

12. 股 本

民國一〇〇年一月一日本公司額定及實收股本分別為2,500,000仟元及2,022,230仟 元,每股面額10元,分別為250,000,000股(含員工認股權可認購股份總額25,000,000 股)及202,222,999股(未含待登記股本342,627股)。

民國一〇〇年度實際行使認股權認購股份為128,854股。截至民國一〇一年六月三十 日止,累計有員工認股權持有者行使轉換為普通股計7,966,735股,均已完成增資變 更登記程序。

民國一〇一年六月十八日本公司經董事會決議辦理庫藏股註銷共計200仟股,訂定 民國一〇一年六月十九日為減資基準日,上項減資案業經主管機關核准在案,並已 變更登記完竣。

截至民國一〇一年六月三十日止,本公司額定及實收股本分別為2,500,000仟元及 2,024,945仟元,每股面額10元,分別為250,000,000股(含員工認股權可認購股份總額 30,000,000股)及202,494,480股。

13. 庫藏股票

(1)本公司於民國一〇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經董事會決議實施庫藏股制度,自證券集 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截至民國一〇一年上半年度之增減變動情形分別如 $F:$

收回原因 期初股數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期末股數
101年上半年度
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
權益所必要 -仟股 200仟股 200仟股 -仟股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2)證券交易法規定公司買回已發行在外股份之數量比例,不得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 總數百分之十,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保留盈餘加計發行股份溢價及已實現 之資本公積之金額。本公司截至民國一〇一年六月三十日止買回之庫藏股票股數 為200仟股,庫藏股票買回成本為4.380仟元,上述庫藏股票已全數辦理註銷。
  • (3)本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必要目的而買回之庫藏股票,依證券交易法 規定,應於買回之日起六個月內辦理變更登記。
  • (4)本公司持有之庫藏股票依證券交易法規定不得質押,亦不得享有股利之分派、表 決權等權利。
    1. 資本公積
101.6.30 100.6.30
發行股票溢價 \$16,424 \$16,440
庫藏股票交易 120
合併溢額 1,507,657 3,228,756
員工認股權行使溢價 75,944 72,921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88,884 67,403

4,368

\$1,693,277 \$3,385,640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得彌補虧損或撥充資本(限於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 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公司非於盈餘公積彌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 資本公積補充之。公司無虧損者,得依股東會決議,將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限 於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 發給新股或現金。

  1. 法定盈餘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公司稅後盈餘扣除以前年度虧損後之餘額,須先提列百分之十之法 定盈餘公積,直至該法定盈餘公積與資本總額相等為止。法定盈餘公積依法得彌補 虧損。公司無虧損者,得依股東會決議,將法定盈餘公積之全部或一部,按股東原 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者,以該項公積超 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1. 特別盈餘公積

依財政部原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1)台財證(一)字第170010號函規定,公司應就 股東權益減項(如長期股權投資未實現跌價損失、累積換算調整數等),在法定限額 內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嗣後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 彌補虧損或分派盈餘。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盈餘分配及股利政策

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

(1)提缴税捐。

(2)彌補虧損。

  • (3)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
  • (4)依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5)董事酬勞就上述(1)至(4)款規定數額後剩餘之數額得提撥百分之一。
  • (6)員工紅利就(1)至(4)款規定數額後剩餘之數額,並得加計以前年度之未分配盈 餘,提撥不低於百分之十,不超過百分之二十五。
  • (7)其餘為股東紅利之分派,或保留之。

本公司股東股利及員工紅利之分配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發放,董事酬勞以現金方式 發放,分配股利之政策,需視公司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國內外競爭 狀況及資本預算等因素,以現金股利不低於股東分紅百分之三十,與兼顧股東利益、 平衡股利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等,每年依法由董事會擬具分派案,提報股東會。

本公司民國一〇一年及一〇〇年上半年度員工紅利估列金額分別為17,729仟元及 29,964仟元,董監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1,182仟元及1,199仟元,係以章程所定之成數 為基礎估列(員工紅利估列成數為10%~25%及董事酬勞為1%)。

本公司民國一〇〇年度虧損撥補議案於民國一〇一年六月十五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 過,法定盈餘公積318,490仟元及資本公積1,719,610仟元彌補累積虧損。民國一〇〇 年六月十五日股東常會通過之民國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情形如下:

99年度盈餘分配案

100年6月15日 100年2月16日 差異 差異原
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董事會決議通過 數 因說明
股東現金紅利 \$303,925 \$303,925 $\sim$ $\sim$

股東會決議通過民國九十九年度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與原估列數差異情況說明如 $F:$

股東會決議通 認列費用年 差異原因
分配項目 過配發金額 度估列金額 差異金額 及處理情形
員工紅利 \$69,208 \$69,208 -SS-
董監酬勞 2.724 2,768 (44)

註:係民國九十九年度估計產生之差異。該差異金額於股東會通過後以會計估計變 動處理,列為民國一〇〇年度損益。

有關本公司董事會擬議之盈餘分派案及股東會決議通過盈餘分配案之員工紅利及董 監酬勞等相關訊息,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中查詢。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杳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8.營利事業所得稅

  • (1) 本公司符合「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屬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部分獎勵辦法」之規 定,經核准自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一日及九十六年二月一日起,連續五年免徵營 利事業所得稅。另本公司因合併聯盛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依所得稅法之規定, 本公司得繼續享有聯盛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八至一〇二年度連續五年 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資格。
  • (2) 本公司合併聯盛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繪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晶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依企業併購法規定得繼續享有被合併公司核定尚未扣除之前五年內 各期虧損,於合併後依股權比例計算之扣抵額,其明細如下:
發生年度 可抵減所得金額 未抵滅所得金額 最後抵減年度
れキセ \$8.195 \$8,195 一( )二年

前述未抵減稅額已包含於遞延所得稅資產中。

  • (3)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九十八年度,惟 民國九十八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案件經稅務機關核定應補繳稅額29.044仟 元,另本公司已依稅捐稽徵法第三十五條提復查申請之程序。
  • (4)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〇一年六月三十日止,適用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公司研究與 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及「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屬於製造業 及技術服務業部分獎勵辦法」之規定及合併概括承受之尚未抵減所得稅金額如 $F$ :
發生年度 抵減項目 可抵減總額 尚未抵減餘額 最後抵減年度
九十七年 研究與發展支出 \$142,762 \$130,820 一〇一年
人才培訓支出 93 93 一〇一年
九十八年 研究與發展支出 171,175 132,674 一〇二年
人才培訓支出 38 38 一〇二年
九十九年 新興重要策略性 995 995 一〇三年
產業投資

\$315,063 \$264,620

前述未抵減稅額已包含於遞延所得稅資產中。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5) A. 合併公司之遞延所得稅負債與資產明細:

101.6.30 100.6.30
(A)遞延所得稅負債總額 \$255 \$112,908
(B)遞延所得稅資產總額 \$327,098 \$580,814
(C)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備抵評價金額 \$241,183 \$511,626

(D)產生遞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之暫時性差異:

101.6.30 100.6.30
所得額 稅額 所得額 税額
未實現採權益法之國外長期股權 \$74,830 \$12,721 \$72,469 \$12,320
投資損失
未實現淨兌換(利益)損失 (1,500) (255) 1,651 280
金融負債未實現評價損失 222 38
金融資產未實現減損損失 35,237 5,990 2,555 434
未實現呆帳損失 1,098 187
未實現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104,038 17,686 66,889 11,371
未實現賠償損失 7,310 1,243
退休金未實際提撥 47,910 8,145 43,180 7,341
未實現銷貨退回及折讓 97,038 16,497 110,342 18,758
無形資產(含商譽)財稅差異 (664, 166) (112,908)
遞延資產財稅差異 600 102

45 8 1,705 290
投資抵減 264,620 519,353
虧損扣抵 8,195 1,393 53,737 9,135
101.6.30 100.6.30
B.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232,891 \$255,126
備抵評價-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186, 745) (223, 837)
淨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46,146 31,289
遞延所得稅負債-流動 (255)

\$45,891 \$31,289
101.6.30 100.6.30
C.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 \$94,207 \$325,688
備抵評價-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 (54,438) (287,789)
淨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 39,769 37,899
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 (112,908)

\$39,769 \$(75,009)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D.民國一〇一年及一〇〇年上半年度應計所得稅與所得稅費用間差異調節說明 如下:

101.1.1-101.6.30 100.1.1-100.6.30
按法定税率計算之當期應付所得稅 \$24,806 \$25,155
免稅所得之所得稅影響數 (8,522)
永久性差異之所得稅影響數 5,274 407
備抵評價之所得稅影響數 (92, 991) (5,017)
估計變動數 87,219 2,514
所得稅費用 \$24,308 \$14,537
(6)國內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101.6.30 100.6.30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2,786 \$6,856
100年度 99年度
預計(實際)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註) 1.21%

註:民國一〇〇年度為虧損,故無盈餘可供分配。

(7)未分配盈餘相關資訊:

101.6.30 100.6.30
86年度以前 8- \$5,142
87年度(含)以後 120,932 364,356

\$120,932 \$369,498
  1. 營業收入淨額
101.1.1-101.6.30 100.1.1-100.6.30
銷貨收入 \$2,055,075 \$2,250,569
其他營業收入 525 12,714

2,055,600 2,263,283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 (166,006) (183, 883)
營業收入淨額 \$1,889,594 \$2,079,400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20.用人、折舊及攤銷費用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一年及一〇〇年上半年度發生之用人、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 如下:

功能別 101.1.1-101.6.30 100.1.1-100.6.30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合計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性質別 成本者 費用者 成本者 費用者 合計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16,354 \$353,624 \$369,978 \$14,275 \$339,428 \$353,703
勞健保費用 1,095 20,666 21,761 1,036 19,440 20,476
退休金費用(註) 900 17,604 18,504 929 18,301 19,230
其他用人費用 346 6,220 6,566 345 5,948 6,293
折舊費用 1,694 23,833 25,527 411 15,737 16,148
攤銷費用 80 43,965 44,045 47,487 47,487

註:說明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11。

  1. 每股盈餘

本公司於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後屬複雜資本結構之公司。經考慮員工認股權憑證如全 數轉換成普通股,對民國一〇一年及一〇〇年上半年度每股盈餘之計算,均有稀釋作 用,其相關基本每股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計算如下:


101.1.1-101.6.30 100.1.1-100.6.30
期初流通在外股數 202,694,480股 202,565,626股
員工認股權憑證認購發行新股(加權平均股數) 45,188
買回庫藏股 (198, 901)
基本每股盈餘之流通在外加權平均股數 202,495,579股 202,610,814股
潛在普通股:
具稀釋作用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假設認購之影響數 1,923 74,937
具稀釋作用之員工紅利採發放股票方式之影響數 674,103 2,174,438
稀釋每股盈餘之流通在外加權平均股數 203,171,605股 204,860,189股
額(分子)
每股盈餘(元)
101.1.1-101.6.30
税前
税後
股數(分母)
税前
稅後
基本每股盈餘
合併總淨利
\$145,917
\$121,609
202,495,579股
\$0.72
\$0.60
稀釋每股盈餘
合併總淨利
\$145,917
\$121,609
203,171,605股
\$0.72
\$0.60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額(分子) 每股盈餘(元)
100.1.1-100.6.30 税前 税後 股數(分母) 税前 稅後
基本每股盈餘
合併總淨利 \$147,970 \$133,433 202,610,814股 \$0.73 \$0.66
稀釋每股盈餘
合併總淨利 \$147,970 \$133,433 204,860,189股 \$0.72 \$0.65

22. 酬勞性員工認股權憑證

  • (1)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九十六年九月二十九日、民國九十八年四月一日及民國一〇〇年 五月十一日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5.000單位、 5,000單位及10,000單位,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本公司1,000股之普通股,員工行 使認股權時,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認股價格為發行當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民 國九十六年九月二十九日核准發行之認股權利期間為發行日後加計兩年起至一〇 ○年六月二十日止、民國九十八年四月一日核准發行之認股權利期間為發行日後加 計兩年起至一○三年六月二十日止及民國一○○年五月十一日核准發行之認股權 利期間為發行日後加計兩年起至一〇五年六月二十日止。認股權人除因違法或違反 本公司規定而撤銷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外,民國九十六年九月二十九日核 准發行之員工認股權係自被授予該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分別就被授予之該認 股權憑證數量之100%,行使認股權利,民國九十八年四月一日及民國一〇〇年五月 十一日核准發行之員工認股權係自被授予該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及三年後,可就被 授予之該認股權憑證數量之50%及100%,行使認股權利。
  • (2)本公司因合併繪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而概括承受其所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均係 繪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九十五年申請發行員工認股權證,每單位認股權證得 認購普通股1股。憑證持有人得自被授予認股憑證屆滿一年之日起,可執行授予之 認股權憑證數量之百分之三十;屆滿二年後,為百分之六十;屆滿三年後,則為百 分之百,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3.68年。

本公司因合併晶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而概括承受其所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係晶 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九十六年申請發行員工認股權證,每單位認股權證得認 購普通股1股。憑證持有人得自被授予認股憑證屆滿二年之日起,可執行授予之認 股權憑證數量之百分之百,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七年。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杳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本公司因合併聯盛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而概括承受其所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其 中民國九十五年、民國九十六年申請發行之員工認股權係聯盛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詠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概括承受,餘為聯盛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九十 七年申請發行,每單位認股權證得認購普通股1股。民國九十五年發行之認股權, 憑證持有人自到職日起屆滿三年後,可就被授予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數量之百分之百 為限,行使認購普通股權利,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五年。民國九十六年發行之 認股權,憑證持有人分別自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日起任職屆滿一年及二年後,可就 被授予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數量之百分之五十及百分之百為限,行使認購普通股權 利,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五年。民國九十七年發行之認股權,憑證持有人自員 工認股權憑證發行日起任職屆滿二年後,可就被授予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數量之百分 之百為限,行使認購普通股權利,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三年。

上述因合併所概括承受之員工認股權憑證,除聯盛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九十 七年申請發行部分及晶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九十六年申請發行部分,應於發 行日屆滿兩年後方得執行外,其餘均於原發行章程記載或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可於 合併基準日之前,提前行使尚未既得之認股權利。

101年上半年度普
認股憑證 原發行單 減少數 期末流通 認股權人可 認股 通股市價(元)
發行日期 位總數 $(\pm 1)$ 在外單位 可認購
股數
開始行使認 價格 履約 最高 最低
總數 股權日期 (元)(註2) 方式 成交價 成交價
96.12.06 5,000 5,000 發行 62.6 40.4
98.12.06 72.07 新股 (註3) (註3)
98.08.21 2,000 發行
519
1,481
1,481,000 100.08.21
64.90 新股 35.5 21.7
發行
99.02.06 3,000 370 2,630 2,630,000 101.02.06 53.00 新股 35.5 21.7
發行 27.5 23.0
101.04.06 7,000 10 6,990 6,990,000 103.04.06 25.60 新股 (註4) (註4)
發行 26.9 23.0
101.05.09 230 230 230,000 103.05.09 26.00 新股 (3.5) (註5)

(3)有關本公司截至民國一〇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已發行酬勞性員工認股權憑證之資料 如下: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本公司截至民國 十日止因合併概括承受員工認股權憑證情形彙總如
--------- -- -- ------------------------ --
認股憑證
發行日期
合併後可
認購股數
减少數
(註1)
可認購
股數
認股權人可
開始行使認
認股
價格
履約 101年上半年度普
通股市價(元)
股權日期 (元)
(註2)
方式 最高
成交價
最低
成交價
95.12.21 35,100 35,100 $\bullet$ 97.12.31 46.15 發行
新股
35.5
註6)
21.7
注6)
95.12.21 15,600 15,600 - 97.12.31 46.15 發行
新股
35.5
〔註6〕
21.7
(註6)
96.10.05 65,600 46,740 18,860 98.10.05 24.39 發行
新股
35.5 21.7
96.07.05 54,180 37,548 16,632 97.12.31 28.80 發行
新股
35.5 21.7
97.10.14 810,240 810,240 $\blacksquare$ 99.10.14 36.19 發行
新股
62.6
'註7)
39.8
(註7)

註1:係因取得認股權憑證之員工未繼續在職者喪失認購資格、認股權人行使認股權憑 證減少數,及認股權屆期失效數。

註2:本公司依"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之規定,於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及 辦理發放現金股利時,調整認股價格。

  • 註3:為民國一〇〇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二十日之最高及最低成交價。
  • 註4:為民國一〇一年四月六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最高及最低成交價。
  • 註5:為民國一〇一年五月九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最高及最低成交價。
  • 註6:為民國一〇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二十日之最高及最低成交價。

註7:為民國一〇〇年一月一日至十月十三日之最高及最低成交價。

(4) 本公司已發行之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相關之數量及加權平均行使價格之資 訊揭露如下表:

101.1.1-101.6.30 100.1.1-100.6.30
認股選擇權 數量
單位)
加權平均行
使價格(元)
數量
單位)
加權平均行
使價格(元)
期初流通在外 4,280.33 \$56.92 9,301.71 \$63.52
本期给與 7,230.00 25.61
本期行使 (51.05) 36.19
本期失效 (143.84) 51.88 (4,525.00) 71.62
期末流通在外 11,366.49 37.07 4,725.66 56.05
期末可行使之認股選擇權 2,090.99 56.76
(註)
268.66 35.51
93年度起給與之認股選擇權
加權平均公平價值(元)
\$13.18 \$15.65

註: 包含合併概括承受35,492股。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杳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民國一〇一年上半年度未有員工執行認股權之情形,民國一〇〇年上半年度執行 之員工認股權,其於該期間之加權平均股價為49.48元。

(5)本公司給與之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於民國一〇一年六月三十日流通在外之資 訊,列示如下:

流通在外之認股選擇權 可行使之認股選擇權
核准發行
日期
行使價格
之範圍
〔元〕
數量
[單位)
加權平均預期
剩餘存續期限
'年)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數量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 單位) $(\bar{\pi})$
98.08.21 \$64.90 1,481 0.75 \$64.90 740.5 \$64.90
99.02.06 \$53.00 2,630 1.00 \$53.00 1,315 \$53.00
101.04.06 \$25.60 6,990 3.00 \$25.60 \$-
101.05.09 \$26.00 230 3.08 \$26.00 - \$-

上述本公司所给與之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中,民國九十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民國九十九年二月六日、民國一〇一年四月六日及民國一〇一年五月九日所發行之 員工認股權憑證係採公平價值法認列其酬勞成本,故依Black-Scholes選擇權評價模 式估計給與日認股選擇權之公平價值分別為51,952仟元、63,299仟元、49,154仟元及 1,604仟元(皆未考慮離職率前),而民國一〇一年及一〇〇年上半年度應攤計之酬勞 成本分別為13,145仟元及19,145仟元。

合併概括承受:

流通在外之認股選擇權 可行使之認股選擇權
行使價格 加權平均預期 加權平均 加權平均
發行 之範圍 數量 剩餘存續期限 行使價格 數量 行使價格
日期 元) 、單位) 年) $\bar{\mathcal{F}}$ 〔單位〕 元)
96.10.05 \$24.39 18,860 \$24.39 18,860 \$24.39
96.07.05 \$31.10 16,632 \$31.10 16,632 \$28.80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因合併聯盛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晶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及繪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而概括承受其所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且 依合併契約之規定,本公司調整其員工認股權之行使價格及原發行剩餘流通在外數 量。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號「股份基礎給付之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本 公司須重新計算其於修改日修改後所給與之員工認股權憑證之酬勞成本與修改前 所給與之員工認股權憑證之酬勞成本相比較,如有增額之酬勞成本,其屬員工已經 既得之部分,應認列為資本公積一合併溢額,屬員工尚未既得之部分,則應於修改 日至修改後之員工認股權證既得日期內,認列所給與之酬勞成本。本公司已於既得 日期內全數認列相關之酬勞成本。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六年度以前所給與之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係採內含價值 法認列所給與之酬勞成本,因給予員工認股選擇權而認列之酬勞成本為0元,若採 公平價值法認列其酬勞成本,依Black-Scholes選擇權評價模式估計給與日認股選擇 權之公平價值合計為150,839仟元,其應認列之酬勞成本已於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 六日全數攤提完畢。

上述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依公平價值法估計酬勞成本,所採評價模式之各參 數加權平均資訊分別如下:

A. 本公司合併前自民國九十六年度起所給予之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

96.12.06發行
預期股利率為 3.12%
預期價格波動率為 51.1%
無風險利率為 2.75%
預期存續期間為 2年

B. 合併繪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概括承受之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

95.12.21發行
預期股利率為 3.9475%
預期價格波動率為 70.9780%
無風險利率為 1.4596%
預期存續期間為 588 夭

C. 合併晶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概括承受之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

96.10.05發行
預期股利率為 3.9475%
預期價格波動率為 62.3221%
無風險利率為 1.4326%
預期存續期間為 1,122天

D. 合併聯盛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概括承受之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

96.07.05發行 97.10.14發行
預期股利率為 3.9475% 3.9475%
預期價格波動率為 69.2099% 66.3267%
無風險利率為 14596% 1.4596%
預期存續期間為 641 夭 834天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E. 本公司民國九十八年八月二十一日、民國九十九年二月六日、民國一〇一年四 月六日及民國一〇一年五月九日給予之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

98.08.21發行 99.02.06發行 101.04.06發行 101.05.09發行
預期股利率為 1.85% 1.62% 2.95% 2.95%
預期價格波動率為 60.16%~61.25% 60.29%~62.04% $44.32\% \sim 48.12\%$ 43.53%~46.94%
無風險利率為 $0.80\%$ $\sim$ 0.93% $0.78\%$ ~ $0.85\%$ 0.9979%~ $1.0192\%$ 0.9979%~ $1.0192\%$
預期存續期間為 3.42年~3.92年 $3.184 - 3.684$ 3年~3.5年 3年~3.5年

五、關係人交易

無此事項。

六、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一年及一〇〇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中已提供作為有關業務保證金 之情形如下:

擔保資產名稱 101.06.30 100.06.30 抵押機構 擔保內容
受限制之銀行存款-流動 ሄ- \$3,500 合庫商銀 開立信用狀
受限制之銀行存款-非流動 4.120 4,120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土地租賃保證金
\$4,120 \$7,620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截至民國一〇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合併公司有下列重大承諾及或有事項未列入上開財 務報表之中:

  • 1.本公司與永豐商業銀行及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簽訂金融交易總約定書而簽發之保證 本票分別為200,000仟元及300,000仟元。
    1. 本公司部分產品使用其他公司之專利權,已依約按銷售該產品金額或數量之一定比 率支付權利金。
    1. 截至民國一〇一年六月三十日, 合併公司承租土地及辦公室之未來應付租金合計數 如下:

\$7,935
ー〇二 10,446
一〇三 3,881
一〇四 3,881
一〇五及以後 44,605

\$70,748

聯陽半導體(股)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事項。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此事項。

十、其他

$\mathcal{A}^{\pm}$

1.金融商品資訊之揭露

(1) 公平價值之資訊

101.6.30 100.6.30
帳面價值 公平價值 帳面價值 公平價值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現金及約當現金 \$2,401,863 \$2,401,863 \$2,315,101 \$2,315,101
應收款項淨額(包括應收票據及
應收帳款) 619,543 619,543 683,138 683,138
其他應收款 4,852 4,852 5,345 5,345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2,209 3,479
指定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 10,000 10,582 10,000 10,194
金融資產-非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90,806 206,043
存出保證金 4,067 4,067 8,702 8,702
受限制之銀行存款(含流動及非
流動) 4,120 4,120 7,620 7,620

應付帳款 555,145 555,145 571,329 571,329
應付所得稅 90,751 90,751
應付費用 134,821 134,821 221,293 221,293
其他應付款 104 104 304,039 304,039
衍生性金融商品

預售遠期外匯合約 222 222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合併公司估計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 A. 短期金融商品以其在資產負債表上之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因為此類 商品到期日甚近,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平價值之合理基礎。此方法應用 於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款項淨額、其他應收款、應付帳款、應付所得稅、 應付費用及其他應付款。
  • B. 存出保證金及受限制之銀行存款以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 係因為預計 未來收取之金額與帳面價值相近。
  • C.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及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因未有公 開交易市場無法取得市價資料,故不列示公平價值。
  • D. 指定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非流動係依財務或其他資訊估計 公平價值。
  • E. 衍生性金融商品之公平價值, 係假設本公司若依約定在報表日終止合約, 預計所能取得或必須支付之金額,一般均包括當期未結清合約之未實現捐 益。

合併公司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平價值,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直接決定 者,及以評價方法估計者分別為:

公開報價決定之金額 評價方法估計之金額
101.6.30 100.6.30 101.6.30 100.6.30
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2,401,863 \$2,315,101 \$- \$-
應收款項淨額(包括應收票據及
應收帳款)
619,543 683,138
其他應收款 4,852 5,345
指定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 10,582 10,194
金融資產-非流動
存出保證金 4,067 8,702
受限制之銀行存款(含流動及非 4,120 7,620
流動)

(續下頁)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承上頁) 公開報價決定之金額 評價方法估計之金額
101.6.30 100.6.30 101.6.30 100.6.30
金融負債
應付帳款 \$- \$- \$555,145 \$571,329
應付所得稅 90,751
應付費用 134,821 221,293
其他應付款 104 304,039
衍生性金融商品

預售遠期外匯合約 222

民國一〇一年及一〇〇年上半年度以銀行報價系統所顯示之遠期外匯合約公 平價值衡量分別認列當期損失222仟元及0元。

  • (2)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一年及一〇〇年六月三十日具固定利率變動之公平價值風險 之金融資產分別為2,289,174仟元及923,440仟元,金融負債均為0元;具浮動利 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之金融資產分別為2,200仟元及1,229,500仟元,金融負債 均為0元。
  • (3)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一年及一〇〇年上半年度非以公平價值衡量且公平價值變動 認列損益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其利息收入總額分別為9,436仟元及6,145仟 元,及利息費用分別為0元及176仟元。
  • (4) 財務風險資訊

合併公司持有衍生性商品以外之金融商品主要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公平價 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流動及指定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非 流動,合併公司藉由該等金融商品以調節營業資金需求。合併公司另持有其他 金融資產與負債,如因營業活動產生的應收款項與應付款項、以成本衡量之金 融資產一非流動及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等。

合併公司另從事衍生性商品之交易,主要係預售遠期外匯合約,其目的主要在 規避本公司因營運產生之匯率風險,惟因不符合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 公報「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避險會計之條件,故帳列公平價值變動列入 損益之金融負債-流動項下。

合併公司金融商品之主要風險為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及利率變動 之現金流量風險,其主要管理政策如下: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A.市場風險

(A)合併公司因非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進貨或銷貨而產生之匯率風險。合併公司 估計非以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銷貨交易大於非以功能性貨幣計價金額之進 貨交易。合併公司之政策係定期檢視非功能性貨幣計價之資產及負債之差 異,部分差異以舉借非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銀行借款以充實營運資金並調節 匯率風險,部分差異則以預售遠期外匯合約規避風險,預售遠期外匯合約 金額係依據公司每月份各幣別資金需求部位為準,其每筆交易風險在任何 時間以不超過美金壹拾萬元之損益評估為原則,並以此為停損目標。

合併公司得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契約總額,以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三十為限,另全部契約損失以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三為限。

  • (B)合併公司從事之定期存款,部分屬固定利率之金融資產,故市場利率變動 將使其公平價值隨之變動。另合併公司所持有之可轉換公司債,其公平價 值將隨利率走勢,而使其淨資產價值產生波動。
  • B.信用風險

合併公司之主要信用風險係來自於應收款項之回收,合併公司已持續評估應 收帳款與應收票據回收情形提列適當備抵評價,故合併公司產生額外信用風 險其低。

  • C.流動性風險
  • (A)合併公司之營運資金足以支應,故未有因無法籌措資金以履行合約義 務之流動性風險。
  • (B)合併公司投資之股票及可轉換公司債,除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 動、指定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非流動及採權益法之長期 股權投資因無活絡市場而具有流動性風險外,餘均具有活絡市場,故預 期可輕易在市場上以接近公平價值之價格迅速出售金融資產。
  • (C)合併公司從事之預售遠期外匯合約所產生之美元現金流出,以營運資金 足以支應,且因預售遠期外匯合約之匯率已確定,故不致有重大之現金 流量風險。
  • D.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
  • 合併公司暴露於利率變動現金流量風險主要為浮動利率之定期存款。合併公 司對於定期存款之期間一般以較短期間為之,減少浮動利率之影響。整體而 言,合併公司利率變動現金流量風險甚低。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2.採用IFRSs相關事項之揭露

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規定,上市上櫃公司及興櫃公司應自 民國一〇二年起依其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以 下簡稱IFRSs),以及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財務報告。本公司依民國九十 九年二月二日金管證審字第0990004943號函規定,應事先揭露資訊如下:

(1)採用 IFRSs 計畫之重要內容及執行情形:

本公司業已成立專案小組,並訂定採用IFRSs之計畫,該計畫係由林弘堯總經理統籌 負責。計畫之重要內容、預計完成時程及目前執行情形說明如下:

計畫內容 主要執行單位 目前執行
(或負責人員) 情形
1. 成立專案小組 財務處 已完成
2. 訂定採用IFRSs轉換計畫 財務處 已完成
3. 完成現行會計政策與IFRSs差異之辨認 財務處 已完成
4. 完成IFRSs合併個體之辨認 財務處 已完成
5. 完成IFRS1「首次採用國際會計準則」各項豁 財務處 已完成
免及選擇對公司影響之評估
6. 完成資訊系統應做調整之評估 資訊軟體系統部 已完成
7. 完成內部控制應做調整之評估 財務處及稽核室 已完成
8. 決定IFRSs會計政策 財務處 已完成
9. 決定所選用IFRS1「首次採用國際會計準則」 財務處 已完成
之各項豁免及選擇
10. 完成編製IFRSs開帳日財務狀況表 財務處 已完成
11. 完成編製IFRSs 2012年比較財務資訊之編製 財務處 進行中
12. 完成相關內部控制(含財務報導流程及相關 財務處及稽核室 進行中
資訊系統)之調整
  • (2)目前會計政策與未來依IFRSs及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財務報告所使用 之會計政策二者間可能產生之重大差異及其影響說明:
  • A. 本公司係以目前金管會已認可之 IFRSs 及預計於民國一〇二年適用之證券發行 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作為會計政策差異評估之依據。惟本公司目前之評估結 果,可能受未來金管會認可之 IFRSs 或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修訂之影 響,而與未來採用 IFRSs 之會計政策差異有所不同。另,本公司係依目前環境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與狀況決定未來採用 IFRSs 之會計政策,嗣後可能因環境或狀況改變而變更。 以下所列部分項目可能因本公司依IFRS1「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豁 免規定,於轉換時不致產生影響金額。茲將會計政策重大差異說明如下:

會計議題 差異說明
依我國現行會計準則之規定,因合併而發行之權益證券若有公開
市場交易者,以合併契約公布日前後一段合理期間之價格(併同考
量其他因素)決定收購成本。如市價無法代表其公允價值時,則評
估所取得淨資產(包括商譽)之價值(併同考量其他因素)決定收購
成本;惟依IFRS 3「企業合併」之規定,因合併而發行之權益證
券,係以其於收購日之公允價值決定收購成本。如被收購者權益
之收購日公允價值更能可靠衡量,則以被收購者權益之收購日公
允價值決定收購成本。
依我國現行會計準則之規定,除發行證券之成本、間接及一般管
理費用外,其他與收購有關之直接成本係作為收購成本之一部
分;惟依IFRS3規定,除證券發行成本應依IAS32「金融工具:表
達」及IAS 39「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處理外,所有收購相關
之成本視為單獨交易,而作為當期費用。
依我國現行會計準則之規定,少數股東權益係以被收購公司之帳
面價值衡量;惟依IFRS3規定,非控制權益係就每一企業合併以(1)
企業合併 公允價值或(2)被收購者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之等比例金額衡
量。
依我國現行會計準則之規定,取得可辨認淨資產公平價值超過投
資成本時,其差額係就特定非流動資產等比例分別減少其公平價
值,若減少至零仍有差額時,則列為非常利益。另民國95年1月1
日前,係將其差額列為遞延貸項,並持續依剩餘攤銷年限繼續攤
銷;惟依IFRS 3規定,則應先重新評估是否已正確辨認所取得之
所有資產及負債,並複核相關衡量程序。若仍有超過情況,則於
收購日將前述差額列入損益。此差異於投資關聯企業時亦同。
依我國現行會計準則之規定,僅於或有事項屬可合理確定很有可
能發生且金額能合理估計時,才將與盈餘有關之或有價金列入收
購成本。與證券價格有關之或有價金則不改變收購成本;惟依IFRS
3規定,或有對價係以收購日之公允價值認列。
依我國現行會計準則之規定,係就每一個別取得之投資分別計算
商譽,原持有之被收購者股權及相關淨資產持份並未要求須重新
衡量;惟依IFRS 3規定,原持有之被收購者股權,則於收購日以
公允價值重新衡量,再衡量之利得或損失即認列為損益。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會計議題 差異說明
依現行我國會計準則規定,本公司因非屬國外營運機構,無須判
外幣換算 斷功能性貨幣,惟依IAS 21「匯率變動之影響」規定,所有包含
於報導個體內之每一個別個體(包括母公司)均應依規定決定其
功能性貨幣。
依現行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本公司持有之未上市
櫃公司股票及興櫃公司股票係以成本衡量,惟依照IAS 39之規
以成本衡量之金 定,權益工具僅在無活絡市場且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時,始
融資產 能以成本衡量。對於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當該等權益工
具之公允價值能可靠衡量(亦即該等權益工具之合理公允價值估
計數區間之變異性並非重大,或於區間內各種估計數之機率能合
理評估,並用以估計公允價值),應以公允價值衡量。
依我國現行會計準則之規定,投資關聯企業若因認列其虧損,致
對該關聯企業之投資及墊款之帳面餘額為負數時,投資損失之認
列以使對該關聯企業投資及墊款之帳面餘額降至零為限。但若投
資公司意圖繼續支持該關聯企業或該關聯企業之虧損係屬短期性
質,有充分之證據顯示將於未來短期內回復獲利之營運時,則按
持股比例繼續認列投資損失;惟依IAS28「投資關聯企業」規定,
對關聯企業虧損之持份金額若等於或大於對關聯企業之權益時,
採權益法之投資 應停止認列進一步之投資損失,而僅應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
務或已代關聯企業支付款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損失及負債。
投資關聯企業時,我國並未要求被投資公司之會計政策需與投資
公司一致;惟依IAS 28規定,投資者財務報表之編製,應對相似
情況下之類似交易及事件採用一致之會計政策。
依我國現行會計準則之規定, 關聯企業增發新股時,若各股東非
按比例認購或取得,致使投資比例及投資公司所投資之股權淨值
發生變動增減者,以權益交易之原則處理;惟於IFRSs下,如因此
而使投資比例減少者,視為處分部份採權益法之投資處理。反之,
則視為分批取得採權益法之投資處理。
本公司於(97)基秘字第340號函發布前所取得之固定資產,即使其
任一組成部分之成本相對於總成本而言係屬重大,並未針對該部
分予以個別提列折舊。此外,於(97)基秘字第340號函發布前所取
得之固定資產,若負有拆卸、移除及復原其所在地點等義務,並
固定資產 未包含於固定資產成本之一部分並認列相關負債準備。惟依IAS
16「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規定,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各項組
成部分若屬重大,則將單獨提列折舊;而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
成本包括拆卸、移除及復原其所在地點之成本。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會計議題 差異說明
本公司對固定資產之定期檢驗或翻修成本,於現行我國會計準則
下,係於發生時認列為當期費用。惟依IAS 16規定,每當執行重
固定資產 大檢修時,若其成本符合認列條件,應將其視為重置,認列於不
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之帳面金額中。任何先前發生之檢修成本
之剩餘帳面金額則應予以除列。
本公司依我國會計準則規定採用安全性較高之固定收益投資報酬
率。惟依IAS 19規定,應先參考高品質公司債之市場殖利率決定
折現率,在此類債券並無深度市場時,應使用政府公債之市場殖
利率作為折現率。
員工福利 本公司依我國會計準則規定對於累積給付義務超過退休基金資產
公平價值部分提列最低退休金負債。惟IAS 19並無此規定。
依我國現行會計準則之規定,未認列過渡性淨資產(或淨給付義
務)係按預期可獲得退休金給付在職員工之平均剩餘服務年限,
採直線法加以攤銷。惟依IAS 19並未有此規定。
依現行我國會計準則規定,遞延所得稅資產係全額認列,並對有
百分之五十以上機率無法實現部分設立備抵評價科目。惟依IAS
12「所得稅」規定, 遞延所得稅資產僅就很有可能 (Probable) 實
現之範圍內認列。
依現行我國會計準則規定,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依其相關資產
或負債之分類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未能歸屬者,則按該遞延所
得稅資產或負債預期實現或清償之期間劃分。惟依IAS1「財務報
表之表達」規定,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一律列為非流動。
現行我國會計準則並未對於因集團內部交易產生之未實現損益,
其相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所適用之稅率有所規定。本公司
所得稅 現行之處理係對順流交易於認列未實現損益時,依本公司稅率認
列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對於逆流或側流交易則係透過調整投
資損益時,依本公司之稅率一併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惟
依IAS 12規定,暫時性差異係藉由比較合併財務報表中資產及負
債之帳面金額與適當之課稅基礎所決定。因此對於因集團內部交
易產生之未實現損益,應以買方稅率衡量其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
債。
依現行我國會計準則規定,同一納稅主體之流動及非流動遞延所
得稅負債及資產互相抵銷,僅列示其淨額。惟依IAS 12之規定,
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僅於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之
互抵具有法定執行權,且遞延所得稅係屬同一納稅主體並與由同
一稅捐機關課徵之所得稅有關時,可予互抵。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杳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單位:仟元

我國會計準則 影響金額 IFRSs
流動資產(c) \$3,230,317 \$(35,325) \$3,194,992
基金及投資(c) 183,569 (4,969) 178,600
固定資產 370,822 370,822
無形資產(a) 534,041 (5,009) 529,032
其他資產(a) 69,071 51,222 120,293
總資產 4,387,820 5,919 4,393,739
流動負債 626,062 626,062
其他負債(a) 52,030 54,448 106,478
總負債 678,092 54,448 732,540

2,026,945 - 2,026,945
資本公積 3,401,445 3,401.445
保留盈餘(a)(b) (1,717,038) (50, 831) (1,767,869)
累積換算調整數(b) (1,624) 1,624

#(c)
678 678
股東權益 3,709,728 (48, 529) 3,661,199
  • a.本公司對於確定福利計畫之退職福利,按IAS19之相關規定予以辦理,經採 用精算師出具之精算報告,且不追溯調整以前年度累積精算損益之影響數, 將我國會計準則下之未認列退休金精算損益調整為零,並將原帳列預付退休 金5,009仟元予以轉列,並調增應計退休金負債54,448仟元,經考量所得稅影 響後,同時調增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10,250仟元並調減保留盈餘49,207仟 元。
  • b.本公司及子公司關於外幣換算之會計處理係採用豁免選擇,將原帳列累積換 算調整數1,624仟元全數歸零,並同時調減保留盈餘1,624仟元。
  • c.本公司依照IAS 39之規定,對於原帳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4,969仟元,因 該權益工具投資之公允價值能可靠衡量,故於轉換日依照公允價值予以轉列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5,647仟元,同時調增其他綜合損益678仟元。
  • d.其餘影響金額皆為依照IFRSs之相關規定予以重分類財務報表表達科目,並 未影響股東權益。
  • e.本公司依金管會於民國一〇一年四月六日發布之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 函令規定,首次採用IFRSs時應就帳列股東權益項下之未實現重估價值及累積 換算調整(利益),因選擇適用IFRSs豁免而轉入保留盈餘部分,分別提列相同 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本公司依上列所述而須調整特別盈餘公積數為0元。

B.本公司目前初步評估之會計政策重大差異,其影響金額及說明如下: (A) 民國一〇一年一月一日財務狀況調節表: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B)民國一〇一年六月三十日財務狀況調節表:

單位:仟元
我國會計準則 影響金額 IFRSs
流動資產(c) \$3,588,589 \$(40,783) \$3,547,806
基金及投資(c) 203,015 (4,969) 198,046
固定資產 355,620 355,620
無形資產(a) 495,180 (5,009) 490,171
其他資產(a) 47,956 56,141 104,097
總資產 4,690,360 5,380 4,695,740
流動負債 796,841 796,841
其他負債(a) 53,755 52,152 105,907
總負債 850,596 52,152 902,748

2,024,945 2,024,945
資本公積 1,693,277 1,693,277
保留盈餘(a)(b) 123,504 (48, 535) 74,969
累積換算調整數(b) (1,962) 1,624 (338)

#(c)
139 139
股東權益 3,839,764 (46, 772) 3,792,992

a. 本公司對於確定福利計畫之退職福利,按IAS19之相關規定予以辦理,經採 用精算師出具之精算報告,且不追溯調整以前年度累積精算損益之影響數, 將我國會計準則下之未認列退休金精算損益調整為零,並將原帳列預付退休 金5,009仟元予以轉列,並調增應計退休金負債54,448仟元,經考量所得稅影 響後,同時調增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10,250仟元並調減保留盈餘49,207仟 元。

續後依精算師依IAS19出具之精算報告認列退休金負債,使應計退休金負債及 退休金費用同時調減2.296仟元。

  • b. 本公司及子公司關於外幣換算之會計處理係採用豁免選擇,將原帳列累積換 算調整數1,624仟元全數歸零,並同時調減保留盈餘1,624仟元。
  • c. 本公司依照IAS 39之規定,對於原帳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4,969仟元,因 該權益工具投資之公允價值能可靠衡量,故於轉換日依照公允價值予以轉列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5,647仟元,同時調增其他綜合捐益678仟元。

續後依照公允價值衡量,民國一〇一年六月三十日應調減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及其他綜合損益各539仟元。

  • d. 其餘影響金額皆為依照IFRSs之相關規定予以重分類財務報表表達科目,並未 影響股東權益。
  • e. 本公司依金管會於民國一◯一年四月六日發布之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 函令規定,首次採用IFRSs時應就帳列股東權益項下之未實現重估價值及累積 换算調整(利益),因選擇適用IFRSs豁免而轉入保留盈餘部分,分別提列相同 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本公司依上列所述而須調整特別盈餘公積數為0元。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杳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單位:仟元
我國會計準則 影響金額 IFRSs
營業收入 \$1,889,594 \$- \$1,889,594
營業成本 (1, 144, 166) (1,144,166)
營業毛利 745,428 745,428
營業費用(a) (613, 879) 2,296 (611, 583)
營業淨利 131,549 2,296 133,845
營業外收益及費損 14,368 14,368
稅前淨利 145,917 2,296 148,213
所得稅費用 (24,308) (24, 308)
稅後淨利 121,609 2,296 123,905

(C)民國一〇一年上半年度損益調節表:

a.本公司係依精算師出具之精算報告予以調整。

  • (3)依 IFRS 第1號公報「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規定,除依選擇性豁免 (optional exemptions)及強制性例外 (mandatory exceptions) 規定辦理者外, 原則上公司於首 次採用國際會計準則時,應依所有在首次採用國際會計準則時已生效之會計準則規 定編製財務報表,並予以追溯調整。本公司擬依選擇性豁免規定辦理之部分,擇要 說明如下:
  • A. IFRS 3「企業合併」不適用民國一〇一年一月一日之前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 資之取得。選擇此項豁免代表企業合併所取得之資產及承擔之負債以依我國一 般公認會計原則之帳面金額作為企業合併日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認定成本。 於企業合併日後,續後係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衡量。IFRS 1規定於初始資產 負債表中,過去企業合併所產生之商譽依民國一〇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按我國 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所認列之金額,並經商譽減損測試及無形資產調整後列示。

B. 於民國一〇一年一月一日將全部累計精算損益一次認列於保留盈餘。

  • C. 以自民國一〇一年一月一日起各個會計期間推延決定之金額,揭露IAS 19.120A(p)要求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及計畫之剩餘或短 紬,以及經驗調整資訊。
  • D. 於民國一〇一年一月一日將國外營運機構之累積換算差異數認定為零。
  • E. 在二〇〇二年十一月七日前給與或在民國一〇一年一月一日前已既得之權益工 具,選擇豁免追溯適用IFRS2之規定。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其他

(1)合併公司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單位:外幣仟元

101.06.30 100.06.30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 \$14,986 29.915 \$448,310 \$13,911 28.80 \$400,640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 \$6,356 29.915 \$190,139 \$6,630 28.80 \$190,950

(2)為便於合併財務報表之比較分析,合併公司民國一〇〇年上半年度之合併財務報 表部分科目業經適當重分類。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3)本公司與合併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如下:

民國一〇一年上半年度:

交易往來情形
編號
(註一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與交易人
之關係
(註二)
科目 金額 交易條件 占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
(註三)
聯陽半導體股份
有限公司
新聯陽科技(深圳)有
限公司
管理費用 \$22,708 即期付款 $1.10\%$
DigitalWorld
Limited
新聯陽科技(深圳)
有限公司
代墊款項 \$415 0.01%

民國一〇〇年上半年度:

與交易人 交易往來情形
编號
(註一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之關係
(註二)
科目 全額 交易條件 占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
(註三)
聯陽半導體股份
有限公司
新聯陽科技(深圳)有
限公司
管理費用 \$17,500 即期付款 0.77%
DigitalWorld
Limited
新聯陽科技(深圳)
有限公司
代墊款項 \$400 0.01%

註一: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

1.母公司對子公司。 2.子公司對母公司。

3.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三:交易往來金額占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占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科目者, 以累積金額占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1.母公司填0。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一)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補充揭露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一年上半年度各項資料:

  1. 資金貸與他人:無。

  2. 對他人背書保證:無。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期末
持有 股數/ 帳面金額 持股 每單位/股/淨
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有價證券發行人與本公司之關係 帳列科目 單位數 (仟元) 比例 值/市價(元) 備註
集英資訊(股)公司之普通股股票 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750,000 2,209 18.75% \$2.95 註】
太瀚科技(股)公司之普通股股票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961,977 13,079 2.59% 7.65 註4
Unitech Capital, Inc.之普通股股票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2,000,000 69,600 4.00% 33.55
諧永投資(股)公司之普通股股票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1,562,000 73,758 1.52% 6.59
勁永國際(股)公司之私募普通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637,000 4,969 0.22% $\rightarrow$ 註2・3
立達國際電子(股)公司之普通股股票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700,000 9,400 1.61% 14.75
源耀科技(股)公司之普通股股票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250,000 20,000 3.34% 6.21
勁永國際(股)公司之可轉換公司債 括定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
資產-非流動
100 10,000 2.11% 105,822.5

註1:係依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評價而得。

註2:截至報告出具日止,本公司尚未取具該被投資公司民國一〇一年上半年度之自結財務報表。

註3:認購勁永國際(股)公司之私募普通股,其轉讓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受有限制。

註4:科統科技(股)公司於民國一〇一年四月二十九日與太瀚科技(股)公司合併,合併後以太瀚科技(股)公司為存續公司。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2.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3.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4.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交易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5.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6.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者: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2及十。

(二)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補充揭露本公司及合併子公司對其具有重大影響力或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民國一〇一年上半年度資料如下:

投資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所在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公司 被投資公司 主要營業項目 備註 地區 本期期末 本期期初 股數(股) 帳面金額 比例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名稱 集英資訊(股)公司 本公司 台灣 電子設備製造及批發 \$7,500 \$7,500 750,000 18.75% \$2,209 $$(2,945)$ $$(554)$

1.本公司及合併子公司對被投資公司具有重大影響力或具有控制能力者,被投資公司之相關資訊:

2.本公司及合併子公司對被投資公司具有控制能力者,補充揭露被投資公司之相關資訊:無。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三) 大陸投資資訊(未經查核):

1.投資情形:

大陸被投資
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

實收
資本額
投資方式 本期期初
自台灣匯
出累積投
資金額
本期匯出或收回


匯出


收回
本期期末
自台灣匯
出累積投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之持股比例
本期認列
投資(損)益
(註三)
期末投資
帳面價值
截至本
期止已
匯回台
灣之投
資收益
新聯陽科技 集成電路電子產品
(深圳)有限公司 的技術諮詢及服務
USD
600,000
第三地區
設立公司
再轉投資
(註一)
USD
600,000
USD
600,000
100% \$(114)
(註三)
\$6,458
(註三)
$S-$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經濟部投審會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核准投資金額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17,949(註四) \$17,949 (註四)
(USD600,000) (USD600,000) \$2,303,858(註二)

註一:本公司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經審二字第094035739號函核准經由第三地區投資事業薩摩亞Digital World Limited以美金600仟元間接 投資大陸地區新聯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業已於民國九十五年九月二十二日及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四日分別匯出投資款美金400仟元及 美金200仟元。

註二:依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審查原則」規定辦理。

註三:依規定得按該被投資公司同期間自行編製之財務報表評價而得。

註四:係以財務報告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期末匯率1美元:29.915台幣)。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2.與大陸被投資公司間之重大交易事項: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十.3(3)。

$\sim 100$

$\sim$

十二、營運部門資訊

$\sim 10^{-1}$

合併公司經營之營收主要來自積體電路之產品,營運決策者係複核公司整體營運結果,以制定公司資源之決策並評估公司整體之績 效,屬單一營運部門。

and the control of t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