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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 — Annual Report 2022
Nov 3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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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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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證券代號:3014
聯陽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一一年度及民國一一○年度
地址:新竹科學園區創新一路 13 號 3 樓 電話:03-5798658
合併財務報告
| 目 | 錄 |
|---|---|
| 項 目 |
頁 次 |
|
|---|---|---|
| 一、 封面 |
1 | |
| 二、 目錄 |
2 | |
| 三、 聲明書 |
3 | |
| 四、 會計師查核報告 |
4-7 | |
| 五、 合併資產負債表 |
8-9 | |
| 六、 合併綜合損益表 |
10 | |
| 七、 合併權益變動表 |
11 | |
| 八、 合併現金流量表 |
12 | |
| 九、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
| (一) | 公司沿革 | 13 |
| (二) |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 13 |
| (三) |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13-16 |
| (四) |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16-32 |
| (五) |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 32-33 |
| (六) |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33-54 |
| (七) | 關係人交易 | 55-56 |
| (八) | 質押之資產 | 56 |
| (九) |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56 |
| (十) | 重大之災害損失 | 56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56 | |
| (十二)其他 | 57-65 | |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
| 1. |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66-69 |
| 2. |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70 |
| 3. | 大陸投資資訊 | 70-71 |
| 4. | 主要股東資訊 | 71 |
| (十四)部門資訊 | 72 |
聲 明 書
本公司民國一一一年度(自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 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 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 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中華民國 一一二 年 二 月 二十三 日








單位:新臺幣仟元
| 資 產 |
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 代碼 | 項 目 | 附 註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流動資產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四及六.1 | \$1,785,488 | 26.77 | \$1,975,925 | 22.87 |
| 111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 四、六.2及六.20 | 663,670 | 9.95 | 1,533,832 | 17.75 |
| 1150 | 應收票據淨額 | 四、六.5及六.17 | 8,665 | 0.13 | 9,248 | 0.11 |
| 1170 | 應收帳款淨額 | 四、六.6及六.17 | 717,584 | 10.76 | 1,034,939 | 11.98 |
| 1180 |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 四、六.6、六.17、六.24及七 | - | - | 3,011 | 0.04 |
| 1200 | 其他應收款 | 1,391 | 0.02 | 6,117 | 0.07 | |
| 130x | 存貨淨額 | 四及六.7 | 1,071,211 | 16.06 | 1,076,888 | 12.46 |
| 1410 | 預付款項 | 74,262 | 1.12 | 71,506 | 0.83 | |
| 1470 | 其他流動資產 | 129 | - | 120 | - | |
| 11xx | 流動資產合計 | 4,322,400 | 64.81 | 5,711,586 | 66.11 | |
| 非流動資產 | ||||||
| 151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四、六.2及六.20 | 88,835 | 1.33 | 31,397 | 0.36 |
| 1517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四及六.3 | 1,154,912 | 17.32 | 1,838,958 | 21.29 |
| 1535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四、六.4及八 | 4,230 | 0.06 | 4,230 | 0.05 |
| 1550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四及六.8 | 8,278 | 0.12 | 13,294 | 0.15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四及六.9 | 629,367 | 9.44 | 636,065 | 7.36 |
| 1755 | 使用權資產 | 四及六.18 | 84,549 | 1.27 | 91,439 | 1.06 |
| 1780 | 無形資產 | 四、六.10及六.11 | 282,553 | 4.24 | 221,707 | 2.57 |
| 1840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四及六.22 | 91,491 | 1.37 | 72,676 | 0.84 |
| 1900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2,826 | 0.04 | 18,057 | 0.21 | |
| 15xx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2,347,041 | 35.19 | 2,927,823 | 33.89 | |
| 1xxx | 資產總計 | \$6,669,441 | 100.00 | \$8,639,409 | 100.00 |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負債及權益 | 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 代碼 | 項 目 | 附 註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流動負債 | ||||||
| 2130 | 合約負債-流動 | 四及六.16 | \$11,887 | 0.18 | \$4,996 | 0.06 |
| 2170 | 應付帳款 | 257,378 | 3.86 | 620,558 | 7.18 | |
| 2180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七 | 109,850 | 1.65 | 298,187 | 3.45 |
| 2200 | 其他應付款 | 472,151 | 7.08 | 699,135 | 8.09 | |
| 2220 |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 七 | 6,565 | 0.10 | 3,105 | 0.04 |
| 2230 | 本期所得稅負債 | 四及六.22 | 113,039 | 1.69 | 356,677 | 4.13 |
| 2280 | 租賃負債-流動 | 四及六.18 | 6,860 | 0.10 | 7,046 | 0.08 |
| 2300 | 其他流動負債 | 四及六.12 | 119,833 | 1.80 | 182,444 | 2.11 |
| 21xx | 流動負債合計 | 1,097,563 | 16.46 | 2,172,148 | 25.14 | |
| 非流動負債 | ||||||
| 2572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四及六.22 | - | - | 3,043 | 0.04 |
| 2580 | 租賃負債-非流動 | 四及六.18 | 80,633 | 1.21 | 86,726 | 1.00 |
| 2640 |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 四及六.13 | 83,535 | 1.25 | 87,858 | 1.02 |
| 2645 | 存入保證金 | 28,290 | 0.42 | 28,483 | 0.33 | |
| 25xx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192,458 | 2.88 | 206,110 | 2.39 | |
| 2xxx | 負債總計 | 1,290,021 | 19.34 | 2,378,258 | 27.53 |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
| 3100 | 股本 | 六.14 | ||||
| 3110 | 普通股股本 | 1,610,801 | 24.15 | 1,610,801 | 18.64 | |
| 3200 | 資本公積 | 六.14 | 1,297,073 | 19.45 | 1,458,153 | 16.88 |
| 3300 | 保留盈餘 | 六.14 |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588,175 | 8.82 | 414,947 | 4.80 | |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1,731,439 | 25.96 | 1,965,937 | 22.76 | |
| 3400 | 其他權益 | 151,932 | 2.28 | 811,313 | 9.39 | |
| 3xxx | 權益總計 | 5,379,420 | 80.66 | 6,261,151 | 72.47 | |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6,669,441 | 100.00 | \$8,639,409 | 100.00 |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代碼 | 項目 | 附註 | 一一一年度 | 一一○年度 | ||
|---|---|---|---|---|---|---|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 4100 | 營業收入淨額 | 四、六.16及七 | \$5,212,206 | 100.00 | \$7,184,586 | 100.00 |
| 5000 | 營業成本 | 六.7、六.18、六.19及七 | (2,486,324) | (47.70) | (3,401,417) | (47.34) |
| 5900 | 營業毛利 | 2,725,882 | 52.30 | 3,783,169 | 52.66 | |
| 6000 | 營業費用 | 六.18、六.19及七 | ||||
| 6100 | 推銷費用 | (310,657) | (5.96) | (421,918) | (5.87) | |
| 6200 | 管理費用 | (230,981) | (4.43) | (320,393) | (4.46) |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833,642) | (16.00) | (946,059) | (13.17) | |
| 6450 |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 | 六.17 | - | - | 1,600 | 0.02 |
| 營業費用合計 | (1,375,280) | (26.39) | (1,686,770) | (23.48) | ||
| 6900 | 營業利益 | 1,350,602 | 25.91 | 2,096,399 | 29.18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7100 | 利息收入 | 7,106 | 0.14 | 5,124 | 0.07 | |
| 7010 | 其他收入 | 六.20及七 | 121,135 | 2.32 | 97,339 | 1.35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六.20 | (9,944) | (0.19) | 5,145 | 0.07 |
| 7050 | 財務成本 | 六.20 | (1,766) | (0.03) | (1,710) | (0.02) |
| 706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 六.8 | (5,016) | (0.10) | 4,806 | 0.07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111,515 | 2.14 | 110,704 | 1.54 | ||
| 7900 | 稅前淨利 | 1,462,117 | 28.05 | 2,207,103 | 30.72 | |
| 7950 | 所得稅費用 | 四及六.22 | (244,425) | (4.69) | (401,185) | (5.58) |
| 8200 | 本期淨利 | 1,217,692 | 23.36 | 1,805,918 | 25.14 | |
| 8300 | 其他綜合損益 | 六.21 | ||||
| 8310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11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 |
六.13 | 2,898 | 0.06 | (4,999) | (0.07) |
| 8316 | 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 (661,495) | (12.69) | 619,358 | 8.62 | |
| 8349 |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8,856 | 0.17 | (1,812) | (0.03) | |
| 8360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39 | - | 8 | -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649,702) | (12.46) | 612,555 | 8.52 | ||
| 8500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567,990 | 10.90 | \$2,418,473 | 33.66 | |
| 8600 | 淨利歸屬於: | |||||
| 8610 | 母公司業主 | \$1,217,692 | \$1,805,886 | |||
| 8620 | 非控制權益 | - | 32 | |||
| \$1,217,692 | \$1,805,918 | |||||
| 8700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 |||||
| 8710 | 母公司業主 | \$567,990 | \$2,418,441 | |||
| 8720 | 非控制權益 | - | 32 | |||
| \$567,990 | \$2,418,473 | |||||
| 每股盈餘(元) | 六.23 | 稅後 | 稅後 | |||
| 9750 | 基本每股盈餘 | \$7.56 | \$11.21 | |||
| 9850 | 稀釋每股盈餘 | \$7.43 | \$10.94 |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
|---|---|---|---|---|---|---|---|---|---|---|---|
| 保 留 盈 餘 | 其他權益項目 | ||||||||||
| 項 目 | 股本 | 資本公積 | 法定盈餘公積 | 特別盈餘公積 | 未分配盈餘 |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
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未實現評 價(損)益 |
總計 其 他 |
非控制權益 | 權益總額 | |
| 代碼 | 3100 | 3200 | 3310 | 3320 | 3350 | 3410 | 3420 | 31XX | 36XX | 3XXX | |
| A1 | 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餘額 | \$1,610,801 | \$1,538,693 | \$297,664 | \$211,900 | \$1,024,982 | \$(253) | \$125,404 | \$4,809,191 | \$207 | \$4,809,398 |
| B1 B5 B17 |
民國一○九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
- - - |
- - - |
117,283 - - |
- - (211,900) |
(117,283) (885,941) 211,900 |
- - - |
- - - |
- (885,941) - |
- - - |
- (885,941) - |
|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 | |||||||||||
| C15 |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股利 | - | (80,540) | - | - | - | - | - | (80,540) | - | (80,540) |
| D1 | 民國一一○年度淨利 | - | - | - | - | 1,805,886 | - | - | 1,805,886 | 32 | 1,805,918 |
| D3 | 民國一一○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 | (3,999) | 8 | 616,546 | 612,555 | - | 612,555 |
| D5 | 民國一一○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 - | 1,801,887 | 8 | 616,546 | 2,418,441 | 32 | 2,418,473 |
| M3 | 處分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239) | (239) |
| Q1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 | - | - | - | (69,608) | - | 69,608 | - | - | - |
| Z1 |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1,610,801 | \$1,458,153 | \$414,947 | \$- | \$1,965,937 | \$(245) | \$811,558 | \$6,261,151 | \$- | \$6,261,151 |
| A1 | 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一日餘額 | \$1,610,801 | \$1,458,153 | \$414,947 | \$- | \$1,965,937 | \$(245) | \$811,558 | \$6,261,151 | \$- | \$6,261,151 |
| 民國一一○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 |||||||||||
| B1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 | 173,228 | - | (173,228) | - | - | - | - | - |
| B5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 | - | - | (1,288,641) | - | - | (1,288,641) | - | (1,288,641) |
| C15 |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股利 |
- | (161,080) | - | - | - | - | - | (161,080) | - | (161,080) |
| D1 | 民國一一一年度淨利 | - | - | - | - | 1,217,692 | - | - | 1,217,692 | - | 1,217,692 |
| D3 | 民國一一一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 | 2,318 | 39 | (652,059) | (649,702) | - | (649,702) |
| D5 | 民國一一一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 - | 1,220,010 | 39 | (652,059) | 567,990 | - | 567,990 |
| Q1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 | - | - | - | 7,361 | - | (7,361) | - | - | - |
| Z1 | 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1,610,801 | \$1,297,073 | \$588,175 | \$- | \$1,731,439 | \$(206) | \$152,138 | \$5,379,420 | \$- | \$5,379,420 |



| 聯陽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
|---|---|
|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 |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代碼 | 項 目 | 一一一年度 | 一一○年度 | 代碼 | 項 目 | 一一一年度 | 一一○年度 |
|---|---|---|---|---|---|---|---|
| AAAA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BBBB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A10000 本期稅前淨利 | \$1,462,117 | \$2,207,103 | B00010 |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114,354) | |
| A20000 調整項目: | B00020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22,551 | 8 | |||
|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 B00100 |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76,904) | (649) | |||
| A20100 | 折舊費用 | 45,722 | 50,660 | B02300 處分子公司 | 5,378 | (5,617) | |
| A20200 | 攤銷費用 | 9,275 | 14,183 |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20,878) | (60,445) | |
| A20300 |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數 | - | (1,600) | B04500 取得無形資產 | (65,646) | (6,375) | |
| A2040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損失(利益) | 17,140 | (4,201) | B06700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 - | (2,463) | |
| A20900 | 利息費用 | 1,766 | 1,710 | B06800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 | 420 | - | |
| A21200 | 利息收入 | (7,106) | (5,124) | B07100 預付設備款增加 | - | (11,296) | |
| A21300 | 股利收入 | (117,629) | (93,472) | B07600 收取之股利 | 117,629 | 93,472 | |
| A2230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利益)之份額 | 5,016 | (4,806) | BBBB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7,450) | (107,719) |
| A22500 |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 | 29 | ||||
| A23100 | 處分投資利益 | (5,825) | (1,996) | ||||
| A3000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A31115 |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875,905 | (598,084) | ||||
| A31130 | 應收票據 | 583 | (5,177) | ||||
| A31150 | 應收帳款 | 317,355 | (219,400) | ||||
| A31160 | 應收帳款-關係人 | 3,011 | (3,011) | CCCC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A31180 | 其他應收款 | (24) | - | C03000 存入保證金增加 | - | 4,192 | |
| A31200 | 存貨 | 5,677 | (581,057) | C03100 存入保證金減少 | (193) | - | |
| A31230 | 預付款項 | (2,756) | (6,405) | C04020 | 租賃本金償還 | (7,025) | (8,145) |
| A31240 A32125 |
其他流動資產 | (9) 6,891 |
(29) (2,016) |
CCCC |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 (1,449,721) (1,456,939) |
(966,481) (970,434) |
| A32150 | 合約負債 應付帳款 |
(363,180) | 201,803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 A32160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188,337) | 94,454 | ||||
| A32180 | 其他應付款 | (226,984) | 249,322 | ||||
| A32190 |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 3,460 | (3,088) | ||||
| A32230 | 其他流動負債 | (62,611) | (14,868) | ||||
| A32240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1,425) | (1,420) | ||||
| A33000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1,778,032 | 1,273,510 | ||||
| A33100 | 收取之利息 | 8,886 | 5,226 | DDDD |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135) | 14 |
| A33300 | 支付之利息 | (1,766) | (1,710) | EEEE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 (190,437) | (51,388) |
| A33500 | 支付之所得稅 | (501,065) | (250,275) | E00100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975,925 | 2,027,313 |
| AAAA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1,284,087 | 1,026,751 | E00200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785,488 | \$1,975,925 |



聯陽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一一一年度及民國一一○年度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一、 公司沿革
聯陽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民國八十五年五月二十九日奉准設立於 新竹科學園區,主要營業項目為電腦或運算器晶片組、超級輸出入積體電路、高整合積 體電路、精簡指令電腦或運算器之積體電路及系統產品、數據通訊之積體電路及系統產 品、數位電視之積體電路及系統產品、快閃記憶體控制之積體電路及模組產品、多媒體 應用之積體電路及系統產品、類比電路應用之積體電路及模組產品之研究、開發、生產、 製造、銷售及前述各項產品之系統及軟硬體整合服務及進出口貿易業務。本公司股票於 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掛牌交易,其註冊地及主要營運據點位於新竹科學園區創 新一路 13 號 3 樓。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簡稱本集團)民國一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之合併財務報告業經 董事會於民國一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通過發布。
-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 首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而產生之會計政策變動
本集團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已認可且自民國一一一年一月 一日以後開始之會計年度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導解 釋或解釋公告,新準則及修正之首次適用對本集團並無重大影響。
- 本集團尚未採用下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且金管會已認可之新發布、修訂及 修正準則或解釋:
| 項次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發布之生效日 |
|---|---|---|
| 1 | 揭露倡議—會計政策(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之修正) |
民國 112 年 1 月 1 日 |
| 2 | 會計估計之定義(國際會計準則第 8 號之修正) |
民國 112 年 1 月 1 日 |
| 3 | 與單一交易所產生之資產及負債有關之遞延所得稅 12 (國際會計準則第 號之修正) |
112 1 1 民國 年 月 日 |
(1) 揭露倡議—會計政策(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之修正)
此修正係改善會計政策之揭露,以提供投資者及其他財務報表主要使用者更有 用之資訊。
(2) 會計估計之定義(國際會計準則第 8 號之修正)
此修正直接定義會計估計,並對國際會計準則第 8 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動 及錯誤」進行其他修正,以協助企業區分會計政策變動與會計估計變動。
(3) 與單一交易所產生之資產及負債有關之遞延所得稅(國際會計準則第 12 號之 修正)
此修正係限縮國際會計準則第 12 號「所得稅」第 15 及 24 段中有關遞延所得稅 認列豁免之範圍,使該豁免不適用於原始認列時產生相同金額之應課稅及可減 除暫時性差異之交易。
以上為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金管會已認可且自民國 112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 之會計年度適用,新公布或修正準則、或解釋對本集團並無重大影響。
- 截至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為止,本集團未採用下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金 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修訂及修正準則或解釋:
| 項次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發布之生效日 |
|---|---|---|
| 1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合併財務報表」及國際會 計準則第 28 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之修正-投資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決定 |
| 2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7 號「保險合約」 |
民國 112 年 1 月 1 日 |
| 3 | 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之修正) |
民國 112 年 1 月 1 日 |
| 4 | 16 售後租回中之租賃負債(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號之 修正) |
民國 113 年 1 月 1 日 |
| 5 | 合約中之非流動負債(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之修正) |
民國 113 年 1 月 1 日 |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合併財務報表」及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投資關聯 企業及合資」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此計畫係為處理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合併財務報表」與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間,有關以子公司作價投資關聯企業或合資而喪失 控制之不一致。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規定投入非貨幣性資產以交換關聯企業或 合資之權益時,應依順流交易之處理方式銷除所產生利益或損失之份額;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則規定應認列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時之全數利益或損失。此 修正限制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之前述規定,當構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所 定義為業務之資產出售或投入時,其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應全數認列。
此修正亦修改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使得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當 出售或投入不構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所定義業務之子公司時,其產生之利 益或損失,僅就非屬投資者所享有份額之範圍認列。
(2)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7 號「保險合約」
此準則提供保險合約全面性之模型,含括所有會計相關部分(認列、衡量、表達 及揭露原則),準則之核心為一般模型,於此模型下,原始認列以履約現金流量 及合約服務邊際兩者之合計數衡量保險合約群組;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帳 面金額為剩餘保障負債及已發生理賠負債兩者之總和。
除一般模型外,並提供具直接參與特性合約之特定適用方法(變動收費法);及 短期合約之簡化法(保費分攤法)。
此準則於民國 106 年 5 月發布後,另於民國 109 年及 110 年發布修正,該等修 正除於過渡條款中將生效日延後 2 年(亦即由原先民國 110 年 1 月 1 日延後至 民國 112 年 1 月 1 日)並提供額外豁免外,並藉由簡化部分規定而降低採用此 準則成本,以及修改部分規定使部分情況更易於解釋。此準則之生效將取代過渡 準則(亦即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4 號「保險合約」)。
(3) 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之修正)
此係針對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財務報表之表達」第 69 段至 76 段中負債分類 為流動或非流動進行修正。
(4) 售後租回中之租賃負債(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之修正)
此係針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6 號「租賃」賣方兼承租人於售後租回交易增加 額外會計處理以增進準則之一致適用。
(5) 合約中之非流動負債(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
此修正係增進企業提供有關長期債務合約之資訊。說明對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 月須遵守之合約約定,不影響該等負債於報導期間結束日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
以上為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準則或解釋,其實際適用日期 以金管會規定為準,新公布或修正準則、或解釋對本集團並無重大影響。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遵循聲明
本集團民國一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之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 製準則及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導解釋及解 釋公告編製。
- 編製基礎
合併財務報表除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係以歷史成本為編製基礎。除另行註 明者外,合併財務報表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 合併概況
合併財務報表編製原則
當本公司暴露於來自對被投資者之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利,且透 過其對被投資者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控制即達成。特別是,本公司僅於具 有下列三項控制要素時,本公司始控制被投資者:
- (1) 對被投資者之權力(亦即具有賦予其現時能力以主導攸關活動之既存權利)
- (2) 來自對被投資者之參與之變動報酬之暴險或權利,及
- (3) 使用其對被投資者之權力以影響投資者報酬金額之能力
當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少於多數之被投資者表決權或類似權利時,本公司考量所有 攸關事實及情況以評估其是否對被投資者具有權力,包括:
- (1) 與被投資者其他表決權持有人間之合約協議
- (2) 由其他合約協議所產生之權利
- (3) 表決權及潛在表決權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當事實及情況顯示三項控制要素中之一項或多項發生變動時,本公司即重評估是否仍 控制被投資者。
子公司自收購日(即本公司取得控制之日)起,即全部編入合併報表中,直到喪失對 子公司控制之日為止。子公司財務報表之會計期間及會計政策與母公司一致。所有集 團內部帳戶餘額、交易、因集團內部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內部利得與損失及股利,係 全數銷除。
對子公司持股之變動,若未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則該股權變動係以權益交易處理。
子公司綜合損益總額係歸屬至母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非控制權益因而產生虧 損餘額亦然。
若本公司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則
- (1) 除列子公司之資產(包括商譽)和負債;
- (2) 除列任何非控制權益之帳面金額;
- (3) 認列取得對價之公允價值;
- (4) 認列所保留任何投資之公允價值;
- (5) 認列任何利益或虧損為當期損益;
- (6) 重分類母公司之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項目金額為當期損益。
合併財務報表編製主體如下:
所持有權益百分比
| 投資公司名稱 | 子公司名稱 | 主要業務 | 111.12.31 | 110.12.31 |
|---|---|---|---|---|
| 聯陽半導體 (股)公司 |
新聯陽科技 (深圳) 有限公司 |
集成電路電子產品 的技術諮詢及服務 |
100.00% | 100.00% |
- 外幣交易
本集團之合併財務報表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臺幣表達。集團內的每一個體係自 行決定其功能性貨幣,並以該功能性貨幣衡量其財務報表。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集團內個體之外幣交易係以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其功能性貨幣記錄。於每一報導期間結 束日,外幣貨幣性項目以該日收盤匯率換算;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 以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以原始交易 日之匯率換算。
除下列所述者外,因交割或換算貨幣性項目所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期認列為損 益:
- (1) 為取得符合要件之資產所發生之外幣借款,其產生之兌換差額若視為對利息成本 之調整者,為借款成本之一部分,予以資本化作為該項資產之成本。
- (2) 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之外幣項目,依金融工具之會計政策 處理。
- (3) 構成報導個體對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一部分之貨幣性項目,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原 始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於處分該淨投資時,自權益重分類至損益。
當非貨幣性項目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時,該利益或損失之任何兌換組成 部分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當非貨幣性項目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時,該利益或損 失之任何兌換組成部分認列為損益。
- 外幣財務報表之換算
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與負債係以該資產負債表日之收盤匯率換 算為新臺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因換算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 為其他綜合損益,並於處分該國外營運機構時,將先前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 於權益項下之單獨組成部分之累計兌換差額,於認列處分損益時,自權益重分類至損 益。涉及對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喪失控制之部分處分,及部分處分對包含國外 營運機構之關聯企業或聯合協議之權益後,所保留之權益係一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金 融資產者,亦按處分處理。
在未喪失控制下部分處分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時,按比例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之累計兌換差額重新歸屬予該國外營運機構之非控制權益,而不認列為損益;在未 喪失重大影響或聯合控制下,部分處分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關聯企業或聯合協議時, 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本集團因收購國外營運機構產生之商譽及對其資產與負債帳面金額所作之公允價值 調整,視為該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並以其功能性貨幣列報。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則分類為非流動資產:
- (1) 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 (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
- (4) 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負債受 到限制者除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則分類為非流動負債:
- (1) 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 (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
-
(4) 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負債。負債之條款,可 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係庫存現金、活期存款、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 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定期存款或投資(包括合約期間六個月內之定期存款)。
-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本集團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符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適用範圍之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原始 認列時,係依公允價值衡量,直接可歸屬於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除分類為透過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外)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係從該金融資產 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加計或減除。
(1) 金融資產之認列與衡量
本集團所有慣例交易金融資產之認列與除列,採交易日會計處理。
本集團以下列兩項為基礎將金融資產分類為後續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透過其他綜 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A. 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
B. 金融資產之合約現金流量特性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同時符合下列兩條件之金融資產,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並以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 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及其他非流動資產等項目列報於資 產負債表:
A. 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持有金融資產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
B. 金融資產之合約現金流量特性: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 之利息
此等金融資產(不包括涉及避險關係者)後續以攤銷後成本【原始認列時衡量之 金額,減除已償付之本金,加計或減除該原始金額與到期金額間差額之累積攤銷 數(使用有效利息法),並調整備抵損失】衡量。於除列、透過攤銷程序或認列 減損利益或損失時,將其利益或損失認列於損益。
以有效利息法(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總帳面金額)或下列情況計算之利息, 則認列於損益:
- A. 如屬購入或創始之信用減損金融資產,以信用調整後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攤 銷後成本
- B. 非屬前者,惟後續變成信用減損者,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攤銷後成本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同時符合下列兩條件之金融資產,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並以透 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 A. 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金融資產
- B. 金融資產之合約現金流量特性: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 之利息
此類金融資產相關損益之認列說明如下:
- A. 除列或重分類前,除減損利益或損失與外幣兌換損益認列於損益外,其利益或 損失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B. 除列時,先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積利益或損失係自權益重分類至損益作 為重分類調整
- C. 以有效利息法(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總帳面金額)或下列情況計算之利息, 則認列於損益: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 (a) 如屬購入或創始之信用減損金融資產,以信用調整後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 產攤銷後成本
- (b) 非屬前者,惟續後變成信用減損者,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攤銷後成本
此外,對於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適用範圍之權益工具,且該權益工具既非 持有供交易,亦非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之企業合併中之收購者所認列之 或有對價,於原始認列時,選擇(不可撤銷)將其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 綜合損益。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中之金額後續不得移轉至損益(處分該等權益工 具時,將列入其他權益項目之累積金額,直接轉入保留盈餘),並以透過其他綜 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列報於資產負債表。投資之股利則認列於損 益,除非該股利明顯代表部分投資成本之回收。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除前述符合特定條件而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外,金融資產均採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並以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此類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衡量,其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該認列 為損益之利益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資產所收取之任何股利或利息。
(2) 金融資產減損
本集團對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係以預期信用損失認列並衡量備抵損 失。
本集團以反映下列各項之方式衡量預期信用損失:
- A. 藉由評估各可能結果而決定之不偏且以機率加權之金額
- B. 貨幣時間價值
- C. 與過去事項、現時狀況及未來經濟狀況預測有關之合理且可佐證之資訊(於資 產負債表日無須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者)
衡量備抵損失之方法說明如下:
A. 按 12 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包括金融資產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未顯 著增加,或於資產負債表日判定為信用風險低者。此外,亦包括前一報導期間 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但於本期資產負債表日不再符合 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之條件者。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 B.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包括金融資產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 增加,或屬購入或創始之信用減損金融資產。
- C. 對於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5 號範圍內之交易所產生之應收帳款或合約資 產,本集團採用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
本集團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以比較金融工具於資產負債表日與原始認列日之違 約風險之變動,評估金融工具於原始認列後之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增加。另與信 用風險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十二。
(3) 金融資產除列
本集團持有之金融資產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除列:
- A. 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
- B. 已移轉金融資產且將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移轉予他人。
- C. 既未移轉亦未保留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但已移轉對資產之控 制。
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加計認列於其他綜合 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4) 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金融負債
符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適用範圍之金融負債於原始認列時,分類為以攤銷 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包括應付款項及借款等,於原始認列後,續後以有 效利率法衡量。當金融負債除列及透過有效利率法攤提時,將其相關損益及攤銷 數認列於損益。
攤銷後成本之計算考量取得時之折價或溢價及交易成本。
金融負債之除列
當金融負債之義務解除、取消或失效時,則除列該金融負債。
當本集團與債權人間就具重大差異條款之債務工具進行交換,或對現有金融負債 之全部或部分條款作重大修改(不論是否因財務困難),以除列原始負債並認列 新負債之方式處理,除列金融負債時,將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 (包括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於損益。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5) 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已認列金額目前具互抵之法律行使權利且有意圖以淨 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能予以互抵並以淨額列示於資產負債 表。
- 公允價值衡量
公允價值係指於衡量日,市場參與者間在有秩序之交易中出售某一資產所能收取或移 轉某一負債所需支付之價格。公允價值衡量假設該出售資產或移轉負債之交易發生於 下列市場之一:
- (1) 該資產或負債之主要市場,或
- (2) 若無主要市場,該資產或負債之最有利市場
主要或最有利市場必須是集團所能進入以進行交易者。
資產或負債之公允價值衡量係使用市場參與者於定價資產或負債時會使用之假設,其 假設該等市場參與者依其經濟最佳利益為之。
非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衡量考量市場參與者藉由將該資產用於其最高及最佳使用或 藉由將該資產出售予會將該資產用於其最高及最佳使用之另一市場參與者,以產生經 濟效益之能力。
本集團採用在相關情況下適合且有足夠資料可得之評價技術以衡量公允價值,並最大 化攸關可觀察輸入值之使用且最小化不可觀察輸入值之使用。
- 存貨
存貨按逐項比較之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法評價。
成本指為使存貨達到可供銷售或可供生產狀態及地點所產生之成本:
原物料-以實際進貨成本,採加權平均法計算。 製成品及在製品-包括直接原料及相關之製造費用。
淨變現價值指在正常情況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須投入之成本及銷售費用後之餘 額。
勞務提供係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5 號之規定處理,非屬存貨範圍。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集團對關聯企業之投資係採用權益法處理。關聯企業係指本集團對其有重大影響 者。合資係指本集團對聯合協議(具聯合控制者)之淨資產具有權利者。
於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或合資於資產負債表之列帳,係以成本加計取得後本集團 對該關聯企業或合資淨資產變動數依持股比例認列之金額。對關聯企業或合資投資之 帳面金額及其他相關長期權益於採用權益法減少至零後,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 或已代關聯企業支付款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損失及負債。本集團與關聯企業或合資 間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損益,則依其對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權益比例銷除。
當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權益變動並非因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項目而發生且不影響本集 團對其持股比例時,本集團係按持股比例認列相關所有權權益變動。因而所認列之資 本公積於後續處分關聯企業或合資時,係按處分比例轉列損益。
關聯企業或合資增發新股時,本集團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投資比例發生變動,因而 使本集團對該關聯企業或合資所享有之淨資產持份發生增減者,以「資本公積」及「採 用權益法之投資」調整該增減數。於投資比例變動為減少時,另將先前已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之相關項目,依減少比例重分類至損益或其他適當科目。前述所認列之資本 公積於後續處分關聯企業或合資時,係按處分比例轉列損益。
關聯企業或合資之財務報表係就與集團相同之報導期間編製,並進行調整以使其會計 政策與本集團之會計政策一致。
本集團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規 定確認是否有客觀證據顯示對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發生減損,若有減損之客觀證 據,本集團即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36 號「資產減損」之規定以關聯企業或合資之可回 收金額與帳面金額間之差異數計算減損金額,並將該金額認列於對關聯企業或合資之 損益中。前述可回收金額如採用該投資之使用價值,本集團則依據下列估計決定相關 使用價值:
- (1) 本集團所享有關聯企業或合資估計未來產生現金流量現值之份額,包括關聯企業 或合資因營運所產生之現金流量及最終處分該投資所得之價款;或
- (2) 本集團預期由該投資收取股利及最終處分該投資所產生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現 值。
因構成投資關聯企業或合資帳面金額之商譽組成項目,並未單獨認列,故無須對其適 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36 號「資產減損」商譽減損測試之規定。
當喪失對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或對合資之聯合控制時,本集團係以公允價值衡量並認 列所保留之投資部分。喪失重大影響或聯合控制時,該投資關聯企業或合資之帳面金 額與所保留投資之公允價值加計處分所得價款間之差額,則認列為損益。此外,當對 關聯企業之投資成為對合資之投資,或對合資之投資成為對關聯企業之投資時,本集 團持續適用權益法而不對保留權益作再衡量。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12.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認列基礎,並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後列示, 前述成本包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拆卸、移除及復原其所在地點之成本及因未完工 程所產生之必要利息支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各項組成若屬重大,則單獨提列折 舊。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項目須被定期重置,本集團將該項目視為個別 資產並以特定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分別認列。該等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依國際 會計準則第 16 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除列規定予以除列。重大檢修成本若符 合認列條件,係視為替換成本而認列為廠房及設備帳面金額之一部分,其他修理及維 護支出則認列至損益。
折舊係以直線法按下列資產之估計耐用年限計提:
| 房屋及建築 | 3〜41 年 |
|---|---|
| 機器設備 | 6 年 |
| 研發設備 | 4 年 |
| 辦公設備 | 3〜5 年 |
| 其他設備 | 4 年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項目或任一重要組成部分於原始認列後,若予處分或預期未來 不會因使用或處分而有經濟效益之流入,則予以除列並認列損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係於每一財務年度終了時評估,若 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該變動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 租賃
本集團就合約成立日評估該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若合約轉讓對已辨認資產 之使用之控制權一段時間以換得對價,該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為評估合約是否 轉讓對已辨認資產之使用之控制權一段時間,本集團評估在整個使用期間是否具有下 列兩者:
(1) 取得來自使用已辨認資產之幾乎所有經濟效益之權利;及
(2) 主導已辨認資產之使用之權利。
對於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者,本集團將合約中每一租賃組成部分作為單獨租賃, 並與合約中之非租賃組成部分分別處理。對於合約包含一項租賃組成部分以及一項或 多項之額外租賃或非租賃組成部分者,本集團以每一租賃組成部分之相對單獨價格及 非租賃組成部分之彙總單獨價格為基礎,將合約中之對價分攤至該租賃組成部分。租 賃及非租賃組成部分之相對單獨價格,以出租人(或類似供應者)分別對該組成部分 (或類似組成部分)收取之價格為基礎決定。若可觀察之單獨價格並非隨時可得,本 集團最大化可觀察資訊之使用以估計該單獨價格。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集團為承租人
除符合並選擇短期租賃或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外,當本集團係租賃合約之承租人 時,對所有租賃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本集團於開始日,按於該日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之現值衡量租賃負債。若租賃隱含利 率容易確定,租賃給付使用該利率折現。若該利率並非容易確定,使用承租人增額借 款利率。於開始日,計入租賃負債之租賃給付,包括與租賃期間內之標的資產使用權 有關且於該日尚未支付之下列給付:
- (1) 固定給付(包括實質固定給付),減除可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 (2) 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採用開始日之指數或費率原始衡量);
- (3) 殘值保證下承租人預期支付之金額;
- (4) 購買選擇權之行使價格,若本集團可合理確定將行使該選擇權;及
- (5) 租賃終止所須支付之罰款,若租賃期間反映承租人將行使租賃終止之選擇權。
開始日後,本集團按攤銷後成本基礎衡量租賃負債,以有效利率法增加租賃負債帳面 金額,反映租賃負債之利息;租賃給付之支付減少租賃負債帳面金額。
本集團於開始日,按成本衡量使用權資產,使用權資產之成本包含:
- (1) 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
- (2) 於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任何租賃給付,減除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 (3) 承租人發生之任何原始直接成本;及
- (4) 承租人拆卸、移除標的資產及復原其所在地點,或將標的資產復原至租賃之條款 及條件中所要求之狀態之估計成本。
使用權資產後續衡量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列示,亦即適用成本模式 衡量使用權資產。
若租賃期間屆滿時標的資產所有權移轉予本集團,或若使用權資產之成本反映本集團 將行使購買選擇權,則自開始日起至標的資產耐用年限屆滿時,對使用權資產提列折 舊。否則,本集團自開始日起至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時兩者 之較早者,對使用權資產提列折舊。
本集團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36 號「資產減損」判定使用權資產是否發生減損並處理 任何已辨認之減損損失。
除符合並選擇短期租賃或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外,本集團於資產負債表列報使用權 資產及租賃負債,並於綜合損益表分別列報與租賃相關之折舊費用及利息費用。
本集團對短期租賃及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選擇按直線基礎或另一種有系統之基 礎,將有關該等租賃之租賃給付於租賃期間認列為費用。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集團為出租人
本集團於合約成立日未移轉附屬於標的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係分類為 營業租賃。
本集團按直線基礎,將來自營業租賃之租賃給付認列為租金收入。對於營業租賃之非 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於發生時認列為租金收入。
- 無形資產
單獨取得之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係以成本衡量。透過企業合併取得之無形資產成本 為收購日之公允價值。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後,係以其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 損失後之金額作為帳面金額。不符合認列條件之內部產生無形資產不予資本化,而係 於發生時認列至損益。
無形資產之耐用年限區分為有限及非確定耐用年限。
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於其耐用年限內攤銷,並於存有減損跡象時進行減損測 試。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係至少於每一財務年度結束時進行 複核。若資產之預估耐用年限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或未來經濟效益消耗之預期型態已發 生改變,則攤銷方法或攤銷期間將予以調整並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不予攤銷,但於每一年度依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層級 進行減損測試。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於每期評估是否有事件及情況繼續支持 該資產之耐用年限仍屬非確定。若耐用年限由非確定改為有限耐用年限時,則推延適 用。
無形資產之除列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係認列至損益。
研究成本發生時係認列為費用。若個別專案之發展階段支出符合下列條件,認列為無 形資產:
- (1) 該發展中之無形資產已達技術可行性,並將可供使用或出售。
- (2) 有意圖完成該資產且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該資產。
- (3) 該資產將產生未來經濟效益。
- (4) 具充足之資源以完成該資產。
- (5) 發展階段之支出能可靠衡量。
資本化之發展支出於原始認列後,係採成本模式衡量;亦即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 計減損後之金額作為帳面金額。此資產於發展階段期間,每年進行減損測試,並自完 成發展且達可供使用狀態時,於預期未來效益之期間內攤銷。
本集團無形資產會計政策彙總如下:
| 專利權 | 電腦軟體 | 其他無形資產 | |
|---|---|---|---|
| 耐用年限 | 有限(10 年) |
有限(3~10 年) |
有限(3~15 年) |
| 使用之攤銷方法 | 於專利權期間以直 | 於估計效益年限 | 於估計效益年限以 |
| 線法攤銷 | 以直線法攤銷 | 直線法攤銷 | |
| 內部產生或外部取得 | 外部取得 | 外部取得 | 外部取得 |
- 非金融資產之減損
本集團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所有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36 號「資產減損」之資產 是否存有減損跡象。如有減損跡象或須針對某一資產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本集團 即以個別資產或資產所屬之現金產生單位進行測試。減損測試結果如資產或資產所屬 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大於其可回收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為淨公允 價值或使用價值之較高者。
本集團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針對商譽以外之資產,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先前已認列 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如存有此等跡象,本集團即估計該資產或現金產生 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可回收金額因資產之估計服務潛能變動而增加時,則迴轉減損。 惟迴轉後帳面金額不超過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下,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 帳面金額。
商譽所屬之現金產生單位或群組,不論有無減損跡象,係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減 損測試結果如須認列減損損失,則先行減除商譽,減除不足之數再依帳面金額之相對 比例分攤至商譽以外之其他資產。商譽之減損,一經認列,嗣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迴轉。
繼續營業單位之減損損失及迴轉數係認列於損益。
- 庫藏股票
本集團於取得母公司股票(庫藏股票)時係以取得成本認列並作為權益之減項。庫藏 股票交易之價差認列於權益項下。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 收入認列
本集團與客戶合約之收入主要係銷售商品,會計處理分別說明如下:
銷售商品
本集團製造並銷售商品,於承諾之交貨條件將商品運送至客戶端且客戶取得其控制 (即客戶主導該商品之使用並取得該商品之幾乎所有剩餘效益之能力)時認列收入, 主要商品為積體電路及系統產品,以合約敘明之價格為基礎認列收入,並減除估計之 折扣金額。本集團以累積經驗並採期望值估計折扣產生之變動對價,惟其範圍僅限於 與變動對價相關之不確定性於後續消除時,所認列之累計收入金額高度很有可能不會 發生重大迴轉之部分。在協議之特定期間,對預期之折扣亦相對認列退款負債(帳列 其他流動負債)。
本集團銷售商品交易之授信期間為 30 天至 90 天,大部分合約於商品移轉控制且具有 無條件收取對價之權利時,即認列應收帳款,該等應收帳款通常期間短且不具重大財 務組成部分;惟對於部分合約,於移轉商品前即先向客戶收取部分對價,本集團承擔 須於後續移轉商品之義務,則認列為合約負債。
本集團前述合約負債轉列收入之期間通常不超過一年,並未導致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 產生。
- 退職後福利計畫
本公司員工退休辦法適用於所有正式任用之員工,員工退休基金全數提存於勞工退休 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管理,並存入退休基金專戶,由於上述退休金係以退休準備金監督 委員會名義存入,與本公司完全分離,故未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中。國外子公司員 工退休辦法係依當地法令規定辦理。
對於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後福利計畫,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每月負擔之員工退休金 提撥率,不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所提撥之金額認列為當期費用;國外子公 司則依當地特定比例提撥並認列為當期費用。
對於屬確定福利計畫之退職後福利計畫,依據預計單位福利法於年度報導期間結束日 按精算報告提列。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包括計畫資產報酬與資產上限影 響數之任何變動,並減除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金額,以及精算損 益。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於發生時,列入其他綜合損益項下,並立即認 列於保留盈餘。前期服務成本為計畫修正或縮減所產生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數,且於下列兩者較早之日期認列為費用:
- (1) 當計畫修正或縮減發生時;及
- (2) 當集團認列相關重組成本或離職福利時。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係由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乘以折現率決定,兩者 均於年度報導期間開始時決定,再考量該期間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因提撥金及福 利支付產生之任何變動。
-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本集團與員工間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其成本係以權益工具之給與日公允價 值衡量。公允價值係以適當之定價模式衡量。
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成本係於服務條件及績效條件達成之期間內逐期認 列,並相對認列權益之增加。於既得日前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針對權益交割交易所認 列之累計費用,係反映既得期間之經過及本集團對最終將既得之權益工具數量之最佳 估計。每一報導期間期初及期末針對股份基礎給付交易所認列之累計成本變動數,則 認列至該期間之損益。
股份基礎給付獎酬最終若未符合既得條件,則無須認列任何費用。但權益交割交易之 既得條件如係與市價條件或非既得條件有關,則在所有服務或績效條件均已達成之情 況下,無論市價條件或非既得條件是否達成,相關費用仍予以認列。
於修改權益交割交易條件時,則至少認列未修改下之原始給付成本。股份基礎交易之 交易條件修改若增加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公允價值總數或對員工有利時,則認列額外 之權益交割交易成本。
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獎酬計畫若被取消,則視為於取消日即已既得,並立即認列 尚未認列之剩餘股份基礎給付費用,此包括企業或員工可控制之非既得條件並未達成 之獎酬計畫。若原先取消之獎酬係由新的獎酬計畫取代且於給與日即被確認將取代被 取消之獎酬計畫,則將取消及新給與之獎酬計畫視同原始獎酬計畫之修改。
流通在外選擇權之稀釋效果將於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以額外股份計算其稀釋效果。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股票時,係以給與日所給與之權益商品公允價值為基礎,於既得期 間認列薪資費用及相對之權益增加;於給與日時本集團認列員工未賺得酬勞,員工未 賺得酬勞屬過渡科目,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中作為權益減項,並依時間經過轉列薪資費 用。
- 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利益)係指包含於決定本期損益中,與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有關之 彙總數。
當期所得稅
與本期及前期有關之本期所得稅負債(資產),係以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或實質性 立法之稅率及稅法衡量。當期所得稅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認列於權益之項目 有關者,係分別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權益而非損益。
未分配盈餘加徵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於股東會決議分配盈餘之日列為所得稅費用。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就報導期間結束日,資產與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資產負債表之帳面金 額間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予以計算。
除下列兩者外,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予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
- (1) 商譽之原始認列;或非屬企業合併交易所產生,且於交易當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 亦不影響課稅所得(損失)之資產或負債原始認列;
- (2) 因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聯合協議權益所產生,其迴轉時點可控制且於可預見 之未來很有可能不會迴轉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除下列兩者外,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未使用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產生之遞延 所得稅資產,於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認列:
- (1) 與非屬企業合併交易,且於交易當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亦不影響課稅所得(損失) 之資產或負債原始認列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有關;
- (2) 與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聯合協議權益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有關,僅於 可預見之未來很有可能迴轉且迴轉當時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 用之範圍內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量,該稅率並以報 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衡 量係反映報導期間結束日預期回收資產或清償負債帳面金額之方式所產生之租稅後 果。遞延所得稅與不列於損益之項目有關者,亦不認列於損益,而係依其相關交易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認列於權益。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予以重 新檢視並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僅於本期所得稅資產及本期所得稅負債之互抵具有法定執行 權,且遞延所得稅係屬同一納稅主體並與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之所得稅有關時,可予 互抵。
- 企業合併與商譽
企業合併係採用收購法進行會計處理。企業合併之移轉對價、所取得之可辨認資產及 承擔之負債,係以收購日之公允價值衡量。收購者針對每一企業合併,係以公允價值 或被收購者可辨認淨資產之相對比例衡量非控制權益。所發生之收購相關成本係當期 費用化並包括於管理費用。
本集團收購業務時,係依據收購日所存在之合約條件、經濟情況及其他相關情況,進 行資產與負債分類與指定是否適當之評估,包括被收購者所持有主契約中嵌入式衍生 金融工具之分離考量。
企業合併如係分階段完成者,則收購者先前所持有被收購者之權益,係以收購日之公 允價值重新衡量,並將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當期損益。
收購者預計移轉之或有對價將以收購日之公允價值認列。被視為資產或負債之或有對 價,其續後之公允價值變動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規定認列為當期損益或其他 綜合損益之變動。惟或有對價如係分類為權益時,則在其最終於權益項下結清前,均 不予以重新衡量。
商譽之原始衡量係所移轉之對價加計非控制權益後之總數,超過本集團所取得可辨認 資產與負債公允價值之金額;此對價如低於所取得淨資產公允價值,其差額則認列為 當期損益。
商譽於原始認列後,係以成本減累計減損衡量。因企業合併所產生之商譽自取得日起 分攤至集團中預期自此合併而受益之每一現金產生單位,無論被收購者之其他資產或 負債是否歸屬於此等現金產生單位。每一受攤商譽之單位或單位群組代表為內部管理 目的監管商譽之最低層級,且不大於彙總前之營運部門。
處分部分包含商譽之現金產生單位時,此處分部分之帳面金額包括與被處分營運有關 之商譽。所處分之商譽,係依據該被處分營運與所保留部分之相對可回收金額予以衡 量。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集團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須於報導期間結束日進行判斷、估計及假設,此 將影響收入、費用、資產與負債報導金額及或有負債之揭露。然而,這些重大假設與估 計之不確定性可能導致資產或負債之帳面金額須於未來期間進行重大調整之結果。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估計及假設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對有關未來所作之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資訊,具有導致資 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一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重大風險。茲說明如下:
1. 存貨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計價,故本集團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決定報導 期間結束日存貨之淨變現價值。由於科技快速變遷,本集團評估報導期間結束日存貨 因正常損耗、過時陳舊或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 存貨評價主要係依特定期間內之產品銷售金額為估計基礎,故可能產生重大變動,請 詳附註六.7之說明。
- 非金融資產之減損
當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大於其可回收金額時,即發生減損。可回收金額係 指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與使用價值,二者孰高者。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之計算,是依 據於衡量日,市場參與者間在有秩序之交易中出售資產所能收取或移轉負債所需支付 之價格,經減除直接可歸屬於處分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增額成本後之金額。使用價 值是基於現金流量折現模式之計算。現金流量之預估係依據未來五年之預算,且不含 本集團尚未承諾之重組,或為加強該被測試現金產生單位資產績效所需之未來重大投 資。可回收金額容易受到現金流量折現模式所使用的折現率及基於外推目的所使用之 預期未來現金流入與成長率之影響。用以決定不同現金產生單位可回收金額之主要假 設,包括敏感度分析,請詳附註六.11 之說明。
- 收入認列-銷貨退回及折讓
本集團依歷史經驗及其他已知原因估計銷貨退回及折讓,並於商品銷售時作為營業收 入之減項,前述銷貨退回及折讓之估計,係於重大迴轉所認列之累計收入金額高度很 有可能不會發生之前提為基礎,請詳附註六.12 及六.16。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11.12.31 | 110.12.31 | |
|---|---|---|
| 現 金 |
\$267 | \$255 |
| 支票及活期存款 | 328,408 | 1,035,670 |
| 定期存款 | 1,456,813 | 940,000 |
| 合 計 |
\$1,785,488 | \$1,975,925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2.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11.12.31 | 110.12.31 | |
|---|---|---|
|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
| 基 金 |
\$687,419 | \$1,565,229 |
| 資 本 |
65,086 | - |
| 合 計 |
\$752,505 | \$1,565,229 |
| 流 動 |
\$663,670 | \$1,533,832 |
| 非 流 動 |
88,835 | 31,397 |
| 合 計 |
\$752,505 | \$1,565,229 |
本集團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有提供擔保之情況。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111.12.31 | 110.12.31 |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 | ||
| 資-非流動: | ||
| 上市櫃股票 | \$200,942 | \$43,351 |
| 未上市櫃股票 | 953,970 | 1,795,607 |
| 合 計 |
\$1,154,912 | \$1,838,958 |
本集團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有提供擔保之情況。
本集團持有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認列股利收入相關 資訊如下:
| 111年度 | 110年度 | |
|---|---|---|
| 與資產負債表日仍持有之投資相關 | \$116,799 | \$91,789 |
| 與當期除列之投資相關 | 830 | - |
| 當期認列之股利收入 | \$117,629 | \$91,789 |
本集團考量投資策略出售並除列部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投資相關資訊如下:
| 111年度 | 110年度 | |
|---|---|---|
| 於除列日之公允價值 | \$22,551 | \$8 |
| 由其他權益轉列保留盈餘之處分之累積利益(損 失) |
\$7,361 | \$(69,608)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4.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111.12.31 | 110.12.31 | |
|---|---|---|
| 定期存款 | \$4,230 | \$4,230 |
本集團將部分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其信用風險低,故存 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不重大,提供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與信用風險相關資訊請詳 附註十二。
5. 應收票據
| 111.12.31 | 110.12.31 | |
|---|---|---|
| 應收票據-因營業而發生 | \$8,665 | \$9,248 |
| 減:備抵損失 | - | - |
| 淨 額 |
\$8,665 | \$9,248 |
本集團之應收票據未有提供擔保之情況。
本集團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規定評估減損,備抵損失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六.17, 與信用風險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十二。
6. 應收帳款及應收帳款-關係人
| 111.12.31 | 110.12.31 |
|---|---|
| \$717,584 | \$1,034,939 |
| - | - |
| 717,584 | 1,034,939 |
| - | 3,011 |
| - | - |
| - | 3,011 |
| \$717,584 | \$1,037,950 |
本集團之應收帳款及應收帳款-關係人未有提供擔保之情況。
本集團對客戶之授信期間通常為 30 天至 90 天,於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 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總帳面金額分別為 717,584 仟元及 1,037,950 仟元,民國一 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備抵損失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六.17,信用風險相關資訊請詳附 註十二。
- 存貨淨額
| 111.12.31 | 110.12.31 | ||
|---|---|---|---|
| 原 | 料 | \$5,672 | \$13,410 |
| 在 製 |
品 | 663,580 | 569,511 |
| 製 成 |
品 | 401,959 | 493,967 |
| 合 | 計 | \$1,071,211 | \$1,076,888 |
本集團民國一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認列為費用之存貨成本為 2,486,324 仟元及 3,401,417 仟元,包括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分別為 159,297 仟元及 85,499 仟元。
本集團民國一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因存貨報廢迴轉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金額 分別為 30,711 仟元及 22,458 仟元。
前述存貨未有提供擔保之情事。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集團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明細如下:
| 111.12.31 | 110.12.31 | |||
|---|---|---|---|---|
| 被投資公司名稱 | 金額 | 持股比例 | 金額 | 持股比例 |
| 投資關聯企業: | ||||
| 立邁科技(股)公司 | \$8,278 | 36.32% | \$13,294 | 36.32% |
本集團雖為上述關聯企業之最大股東,然經綜合評估,僅需其他表決權持有人合作, 即可阻卻本集團主導被投資公司之攸關活動。因此,本集團對上述關聯企業不具控制 力,僅具重大影響力。
上述投資對本集團並非重大。其彙總性財務資訊依所享有份額合計列示如下:
| 111 年度 |
110 年度 |
|
|---|---|---|
|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損) | \$(5,016) | \$4,806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 |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5,016) | \$4,806 |
前述投資關聯企業於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並無或有負債或資本 承諾,亦未有提供擔保之情事。
9.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房屋及 | 機器 | 研發 | 辦公 | 其他 | ||||
|---|---|---|---|---|---|---|---|---|
| 土地 | 建築 | 設備 | 設備 | 設備 | 設備 | 合計 | ||
| 成本: | ||||||||
| 111.01.01 | \$311,450 | \$397,969 | \$29,584 | \$58,838 | \$6,626 | \$24,230 | \$828,697 | |
| 增 | 添 | - | 3,742 | 11,500 | 7,956 | 249 | 7,781 | 31,228 |
| 處 | 分 | - | (24,710) | - | (17,722) | (1,150) | (7,512) | (51,094)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 - | - | - | 88 | - | 88 | |
| 111.12.31 | \$311,450 | \$377,001 | \$41,084 | \$49,072 | \$5,813 | \$24,499 | \$808,919 | |
| 110.01.01 | \$311,450 | \$398,842 | \$902 | \$35,872 | \$6,961 | \$22,766 | \$776,793 | |
| 增 | 添 | - | 201 | 28,682 | 26,052 | 311 | 5,199 | 60,445 |
| 處 | 分 | - | (1,074) | - | (3,086) | (664) | (3,735) | (8,559)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 - | - | - | 18 | - | 18 | |
| 110.12.31 | \$311,450 | \$397,969 | \$29,584 | \$58,838 | \$6,626 | \$24,230 | \$828,697 | |
| 折舊及減損: | ||||||||
| 111.01.01 | \$- | \$141,408 | \$3,789 | \$28,165 | \$5,809 | \$13,461 | \$192,632 | |
| 折 | 舊 | - | 12,554 | 6,847 | 11,926 | 463 | 6,147 | 37,937 |
| 處 | 分 | - | (24,710) | - | (17,722) | (1,150) | (7,512) | (51,094)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 - | - | - | 77 | - | 77 | |
| 111.12.31 | \$- | \$129,252 | \$10,636 | \$22,369 | \$5,199 | \$12,096 | \$179,552 | |
| 110.01.01 | \$- | \$123,240 | \$53 | \$18,862 | \$5,842 | \$11,342 | \$159,339 | |
| 折 | 舊 | - | 19,242 | 3,736 | 12,389 | 585 | 5,854 | 41,806 |
| 處 | 分 | - | (1,074) | - | (3,086) | (635) | (3,735) | (8,530)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 - | - | - | 17 | - | 17 | |
| 110.12.31 | \$- | \$141,408 | \$3,789 | \$28,165 | \$5,809 | \$13,461 | \$192,632 | |
| 淨帳面金額: | ||||||||
| 111.12.31 | \$311,450 | \$247,749 | \$30,448 | \$26,703 | \$614 | \$12,403 | \$629,367 | |
| 110.12.31 | \$311,450 | \$256,561 | \$25,795 | \$30,673 | \$817 | \$10,769 | \$636,065 |
- (1) 本集團建築物之重大組成部分主要為主建物及空調設備等,並分別按 41 年及 3 年 提列折舊。
- (2) 前述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未有提供擔保情形。
10. 無形資產
| 其他無 | |||||
|---|---|---|---|---|---|
| 專利權 | 電腦軟體 | 商譽 | 形資產 | 合計 | |
| 原始成本: | |||||
| 111.01.01 | \$- | \$14,482 | \$2,674,827 | \$12,111 | \$2,701,420 |
| 增添-單獨取得 | - | 2,867 | - | 67,240 | 70,107 |
| 處 分 |
- | (4,966) | - | - | (4,966)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 47 | - | - | 47 |
| 111.12.31 | \$- | \$12,430 | \$2,674,827 | \$79,351 | \$2,766,608 |
| 110.01.01 | \$201,740 | \$18,618 | \$2,674,827 | \$11,902 | \$2,907,087 |
| 增添-單獨取得 | - | 1,365 | - | 5,010 | 6,375 |
| 處 分 |
(201,740) | (5,512) | - | (4,801) | (212,053)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 11 | - | - | 11 |
| 110.12.31 | \$- | \$14,482 | \$2,674,827 | \$12,111 | \$2,701,420 |
| 攤銷及減損: | |||||
| 111.01.01 | \$- | \$9,294 | \$2,468,504 | \$1,915 | \$2,479,713 |
| 攤 銷 |
- | 3,582 | - | 5,693 | 9,275 |
| 處 分 |
- | (4,966) | - | - | (4,966)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 33 | - | - | 33 |
| 111.12.31 | \$- | \$7,943 | \$2,468,504 | \$7,608 | \$2,484,055 |
| 110.01.01 | \$193,334 | \$9,901 | \$2,468,504 | \$5,836 | \$2,677,575 |
| 攤 銷 |
8,406 | 4,897 | - | 880 | 14,183 |
| 處 分 |
(201,740) | (5,512) | - | (4,801) | (212,053)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 8 | - | - | 8 |
| 110.12.31 | \$- | \$9,294 | \$2,468,504 | \$1,915 | \$2,479,713 |
| 淨帳面金額: | |||||
| 111.12.31 | \$- | \$4,487 | \$206,323 | \$71,743 | \$282,553 |
| 110.12.31 | \$- | \$5,188 | \$206,323 | \$10,196 | \$221,707 |
無形資產之攤銷金額如下:
| 111 年度 |
110 年度 |
|
|---|---|---|
| 推銷費用 | \$407 | \$484 |
| 管理費用 | \$224 | \$8,675 |
| 研究發展費用 | \$8,644 | \$5,024 |
- 商譽之減損測試
本集團每年底就商譽是否減損予以評估。減損評估係以現金產生單位進行測試。本集 團共有二個現金產生單位,而本集團因企業合併產生之商譽全數歸屬於第二現金產生 單位,故就此現金產生單位進行評估,相關評估如下:
第二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已根據使用價值決定,而使用價值係採用經管理階層 所預估五年期財務預算之現金流量計算而得。現金流量預測已更新以反映產品需求之 變動。現金流量預測所使用之折現率於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分別 為 17.45%及 16.05%,且超過五年期間之現金流量於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係分別以成長率 2.71%及 2.62%予以外推。此成長率約當所屬產業之長期平 均成長率。管理階層認為此現金產生單位之商譽 206,323 仟元並未減損。
計算現金產生單位之使用價值時,對下列假設最為敏感:
- (1) 毛利率
- (2) 折現率;及
- (3) 營收成長率
毛利率-毛利率係依據財務預算期間開始前三年所達成之平均毛利率。
折現率-折現率係代表市場當時對現金產生單位特定風險之評估(關於貨幣之時間價 值及尚未納入現金流量估計之相關資產個別風險)。折現率計算係基於集團與其營運 部門之特定情況,且自其加權平均資金成本(WACC)所衍生。WACC 同時考量負債與 權益。權益之成本係自集團之投資者對投資之預期報酬所衍生,而負債之成本則係基 於集團有義務償還之附息借款。
成長率估計-成長率係依據歷史經驗評估,針對前述原因,預算之長期平均成長率, 業已因產品推陳出新速度和整體經濟環境而予以調整。
假設變動之敏感性
對第二現金產生單位而言,管理階層相信前述關鍵假設並無相當可能之變動,而使該 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重大超過其可回收金額。
12. 其他流動負債
| 111.12.31 | 110.12.31 | |
|---|---|---|
| 退款負債 | \$110,939 | \$173,450 |
| 其 他 |
8,894 | 8,994 |
| 合 計 |
\$119,833 | \$182,444 |
13. 退職後福利計畫
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係屬確定提撥計畫。依該條例規定, 本公司每月負擔之勞工退休金提撥率,不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本公司業已 依照該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每月依員工薪資百分之六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 退休金帳戶。
本公司於中國大陸境內之子公司依所在地政府法令規定,依員工薪資總額之一定比例 提撥養老保險金,繳付予政府有關部門,專戶儲蓄於各員工獨立帳戶。
本集團民國一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認列確定提撥計畫之費用金額分別為 31,224 仟 元及 29,459 仟元。
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訂定之員工退休金辦法係屬確定福利計畫,員工退休金之支 付係根據服務年資之基數及核准其退休時一個月平均工資計算。十五年以內(含)的 服務年資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超過十五年之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惟基 數累積最高以 45 個基數為限。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按月就薪資總額 2%提撥退 休金基金,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名義專戶儲存於臺灣銀行之專戶。另,本公 司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前述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若該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 度內預估符合退休條件之勞工依前述計算之退休金數額者,將於次年度三月底前一次 提撥其差額。
由勞動部依據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進行資產配置,基金之投資以自行經 營及委託經營方式,兼採主動與被動式管理之中長期投資策略進行投資。考量市場、 信用、流動性等風險,勞動部設定基金風險限額與控管計畫,使在不過度承擔風險下 有足夠彈性達成目標報酬。該基金之運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 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計算之收益,若有不足,則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由國庫補足。因 本公司無權參與該基金之運作及管理,故無法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第 142 段規定 揭露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分類。截至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之確定福 利計畫預期於下一年度提撥 2,919 仟元。
截至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之確定福利計畫預期於 2.3 年 及 2.5 年到期。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下表彙整確定福利計畫認列至損益之成本:
| 111 年度 |
110 年度 |
|
|---|---|---|
| 當期服務成本 | \$1,696 | \$1,616 |
|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 | 439 | 422 |
| 合 計 |
\$2,135 | \$2,038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及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 111.12.31 | 110.12.31 | 110.01.01 |
|---|---|---|
| \$190,797 | \$187,675 | \$178,974 |
| (107,262) | (99,817) | (94,695) |
| \$83,535 | \$87,858 | \$84,279 |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調節:
| 確定福利 | 計畫資產 | 淨確定福利 | |
|---|---|---|---|
| 義務現值 | 公允價值 | 負債(資產) | |
| 110.01.01 | \$178,974 | \$(94,695) | \$84,279 |
| 當期服務成本 | 1,616 | - | 1,616 |
| 利息費用(收入) | 895 | (473) | 422 |
| 小 計 |
181,485 | (95,168) | 86,317 |
| 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 |||
| 人口統計假設 | 34 | - | 34 |
| 經驗調整 | 6,156 | - | 6,156 |
| 確定福利資產再衡量數 | - | (1,191) | (1,191) |
| 小 計 |
6,190 | (1,191) | 4,999 |
| 支付之福利 | - | - | - |
| 雇主提撥數 | - | (3,458) | (3,458) |
| 110.12.31 | 187,675 | (99,817) | 87,858 |
| 當期服務成本 | 1,696 | - | 1,696 |
| 利息費用(收入) | 938 | (499) | 439 |
| 小 計 |
190,309 | (100,316) | 89,993 |
| 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 |||
| 財務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 | (3,811) | - | (3,811) |
| 經驗調整 | 8,730 | - | 8,730 |
| 確定福利資產再衡量數 | - | (7,817) | (7,817) |
| 小 計 |
4,919 | (7,817) | (2,898) |
| 支付之福利 | (4,431) | 4,431 | - |
| 雇主提撥數 | - | (3,560) | (3,560) |
| 111.12.31 | \$190,797 | \$(107,262) | \$83,535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下列主要假設係用以決定本集團之確定福利計畫:
| 111.12.31 | 110.12.31 | |
|---|---|---|
| 折現率 | 1.50% | 0.50% |
| 預期薪資增加率 | 2.50% | 2.50% |
每一重大精算假設之敏感度分析:
| 111年度 | 110年度 | ||||
|---|---|---|---|---|---|
| 確定福利 | 確定福利 | 確定福利 | 確定福利 | ||
| 義務增加 | 義務減少 | 義務增加 | 義務減少 | ||
| 折現率增加 0.5% |
\$- | \$3,601 | \$- | \$3,821 | |
| 折現率減少 0.5% |
3,746 | - | 3,988 | - | |
| 預期薪資增加 0.5% |
3,130 | - | 3,404 | - | |
| 預期薪資減少 0.5% |
- | 3,039 | - | 3,297 |
進行前述敏感度分析時係假設其他假設不變之情況下,單一精算假設(例如:折現率 或預期薪資)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時,對確定福利義務可能產生之影響進行分析。由 於部分精算假設相互有關,實務上甚少僅有單一精算假設發生變動,故此分析有其限 制。
本期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並無不同。
- 權益
(1) 普通股
截至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額定股份總額均為 2,500,000 仟元,每股票面金額 10 元,均為 250,000,000 股(含保留供發行員工認 股權憑證可認購之股份 30,000,000 股)。實收股本總額均為 1,610,801 仟元,每 股票面金額 10 元,均為 161,080,124 股。每股享有一表決權及收取股利之權利。
(2) 資本公積
| 111.12.31 | 110.12.31 | |
|---|---|---|
| 合併溢額 | \$817,957 | \$979,037 |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191,764 | 191,764 |
| 員工認股權 | 112,008 | 112,008 |
| 庫藏股票交易 | 19,238 | 19,238 |
| 發行溢價 | 16,424 | 16,424 |
| 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數 | 1,977 | 1,977 |
|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股權淨值之 變動 |
1,008 | 1,008 |
| 其 他 |
136,697 | 136,697 |
| 合 計 |
\$1,297,073 | \$1,458,153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依法令規定,資本公積除填補公司虧損外,不得使用,公司無虧損時,超過票面金 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產生之資本公積,每年得以實收資本之 一定比率為限撥充資本,前述資本公積亦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現金分配。
(3) 盈餘分派及股利政策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每年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
A.提繳稅捐。
B.彌補虧損。
- C.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
- D.依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E. 股東紅利分派就 A 至 D 款規定數額後剩餘之數額不低於百分之五十,另得加 計期初之未分配盈餘,唯併同得為使用之公積計算發給總值若仍低於每股份 0.1 元時則保留之不予分派。
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五項及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二項規定,授權董事會 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利、法定盈 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本公司股東紅利之分派得以現金或股份方式發放,分派之政策,需視公司目前及 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國內外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等因素,以現金股利不 低於可分派之百分之三十與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等,每 年度決算後依法由董事會擬具分派案,提報股東會。
依公司法規定,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總額已達實收資本額為止。法定盈餘公 積依法得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者,得依股東會決議,將法定盈餘公積之全部或 一部,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 者,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本公司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依法令規定就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已提列 特別盈餘公積之餘額與其他權益減項淨額之差額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嗣後其他 權益減項淨額有迴轉時,得就其他權益減項淨額迴轉部分,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分 派盈餘。
本公司依金管會於民國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發布之金管證發字第 1090150022 號函令規定,就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帳列未實現重估增值及累積換算 調整數(利益)於轉換日因選擇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豁免項目而轉入保留盈餘部分,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嗣後本公司因 使用、處分或重分類相關資產時,得就原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比例予以迴轉分派 盈餘。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本公司因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所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金額為 0 元。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之董事會及民國一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之 股東常會,分別決議民國一一一年度及民國一一○年度盈餘分配案及每股股利, 列示如下:
| 盈餘指撥及分配案 | 每股股利(元) | ||||
|---|---|---|---|---|---|
| 111 年度 |
110 年度 |
111 年度 |
110 年度 |
||
| 法定盈餘公積 | \$122,737 | \$173,228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註) | 885,941 | 1,288,641 | \$5.5 | \$8.0 |
另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董事會及民國一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股 東常會分別決議以資本公積配發現金每股 0.5 元及 1 元,分別為 80,540 仟元及 161,080 仟元。
註:本公司董事會依章程規定,於民國一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以特別決議通過民 國一一一年度盈餘配發普通股現金股利及資本公積配發現金股利,並提報民 國一一二年股東常會。
有關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估列基礎及認列金額之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六.19。
(4) 非控制權益
| 111 年度 |
110 年度 |
|
|---|---|---|
| 期初餘額 | \$- | \$207 |
|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本期淨利 | - | 32 |
| 處分子公司 | - | (239) |
| 期末餘額 | \$- | \$- |
15. 股份基礎給付計畫
本集團員工可獲得股份基礎給付作為獎酬計畫之一部分;員工透過提供勞務作為取得 權益工具之對價,此等交易為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計畫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八月十日股東會決議通過一一○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3,000,000 股,並於民國一一○年十二月十七日經證券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因已過發 行時限而失效。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 營業收入
| 111 年度 |
110 年度 |
|
|---|---|---|
| 客戶合約之收入 | ||
| 商品銷售收入 | \$5,208,157 | \$7,181,129 |
| 其他營業收入 | 4,049 | 3,457 |
| 合 計 |
\$5,212,206 | \$7,184,586 |
民國一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之營業收入皆為某一時點認列收入,與客戶合約之收入 相關資訊如下:
(1) 合約餘額
合約負債-流動
| 111.12.31 | 110.12.31 | 110.01.01 | |
|---|---|---|---|
| 銷售商品 | \$11,887 | \$4,996 | \$7,012 |
本集團民國一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合約負債餘額重大變動之說明如下:
| 111年度 | 110年度 | |
|---|---|---|
| 期初餘額本期轉列收入 | \$(4,996) | \$(7,012) |
| 本期預收款增加(扣除本期發生並轉列收入) | 11,887 | 4,996 |
| 合 計 |
\$6,891 | \$(2,016) |
(2) 自取得或履行客戶合約之成本中所認列之資產
無。
-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
| 111年度 | 110年度 | |
|---|---|---|
| 營業費用-預期信用減損利益 | ||
| 應收帳款 | \$- | \$1,600 |
與信用風險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十二。
本集團之應收款項(包含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應收帳款-關係人)皆採存續期間預 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於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評估備抵損失金額之相關說明如下: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應收款項皆採用準備矩陣衡量備抵損失,相關資訊如下:
111.12.31
| 未逾期 | |||||
|---|---|---|---|---|---|
| (註) | 30天內 | 31-120天 | 121天以上 | 合 計 |
|
| 總帳面金額 | \$723,794 | \$2,455 | \$- | \$- | \$726,249 |
| 損失率 | - | - | - | 1%-100% | |
|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 - | - | - | - | - |
| 帳面金額 | \$723,794 | \$2,455 | \$- | \$- | \$726,249 |
110.12.31
| 未逾期 | 逾期天數 | |||||
|---|---|---|---|---|---|---|
| (註) | 30天內 | 31-120天 | 121天以上 | 合 計 |
||
| 總帳面金額 | \$1,031,332 | \$15,105 | \$761 | \$- | \$1,047,198 | |
| 損失率 | - | - | - | 1%-100% | ||
|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 - | - | - | - | - | |
| 帳面金額 | \$1,031,332 | \$15,105 | \$761 | \$- | \$1,047,198 | |
註:本集團之應收票據皆屬未逾期。
本集團民國一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之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含關係人)之備抵損失 變動資訊如下:
| 應收票據 | 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 |
|---|---|---|
| 111.01.01 | \$- | \$- |
| 本期迴轉金額 | - | - |
| 111.12.31 | \$- | \$- |
| 110.01.01 | \$- | \$1,600 |
| 本期迴轉金額 | - | (1,600) |
| 110.12.31 | \$- | \$- |
- 租賃
本集團為承租人
本集團承租之資產主係為不動產(土地、房屋及建築)及辦公設備,租賃期間介於三 至三十三年。
租賃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之影響說明如下: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A.資產負債表認列之金額
(a)使用權資產
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
| 111.12.31 | 110.12.31 | |
|---|---|---|
| 土 地 |
\$78,128 | \$81,109 |
| 房屋及建築 | 5,648 | 9,686 |
| 辦公設備 | 773 | 644 |
| 合 計 |
\$84,549 | \$91,439 |
本集團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對使用權資產增添 分別為 746 仟元及 11,878 仟元。
(b)租賃負債
| 111.12.31 | 110.12.31 | |
|---|---|---|
| 流 動 |
\$6,860 | \$7,046 |
| 非 流 動 |
80,633 | 86,726 |
| 合 計 |
\$87,493 | \$93,772 |
本集團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請詳附註六、20.(3)財務成本;租賃負債之到期分析 請詳附註十二.5 流動性風險管理。
B. 綜合損益表認列之金額
使用權資產之折舊
| 111 年度 |
110年度 | |
|---|---|---|
| 土 地 |
\$3,349 | \$3,334 |
| 房屋及建築 | 4,189 | 5,402 |
| 辦公設備 | 247 | 118 |
| 合 計 |
\$7,785 | \$8,854 |
C.承租人與租賃活動相關之收益及費損
| 111 年度 |
110 年度 |
|
|---|---|---|
| 短期租賃之費用 | \$1,675 | \$1,492 |
| 低價值資產租賃之費用(不包括短期租賃之 低價值資產租賃之費用) |
30 | 88 |
| 不計入租賃負債衡量中之變動租賃給付費用 | 1,264 | 1,251 |
| 合 計 |
\$2,969 | \$2,831 |
| 來自轉租使用權資產之收益 | \$633 | \$631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D.承租人與租賃活動相關之現金流出
本集團於民國一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分別為 11,708 仟元及 12,631 仟元。
E.租賃延長之選擇權
本集團部分之不動產租賃合約包括租賃延長之選擇權。於決定租賃期間時,具有標 的資產使用權之不可取消期間,併同可合理確定本集團將行使租賃延長之選擇權所 涵蓋之期間。此等選擇權之使用可將管理合約之經營彈性極大化。所具有之大多數 租賃延長之選擇權僅可由本集團行使。開始日後發生重大事項或情況重大改變(係 在承租人控制範圍內且影響本集團是否可合理確定將行使先前於決定租賃期間時 所未包含之選擇權,或將不行使先前於決定租賃期間時所包含之選擇權)時,本集 團重評估租賃期間。
| 19. | 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如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1 年度 |
110 年度 |
|||||
|---|---|---|---|---|---|---|
| 屬於營業 | 屬於營業 | 屬於營業 | 屬於營業 | |||
| 成本者 | 費用者 | 合計 | 成本者 | 費用者 | 合計 | |
| 員工福利費用 | ||||||
| 薪資費用 | \$43,508 | \$888,833 | \$932,341 | \$54,342 | \$1,246,929 | \$1,301,271 |
| 勞健保費用 | 3,447 | 53,960 | 57,407 | 3,368 | 50,939 | 54,307 |
| 退休金費用 | 1,904 | 31,455 | 33,359 | 1,833 | 29,664 | 31,497 |
| 其他員工 福利費用 |
770 | 10,379 | 11,149 | 699 | 9,552 | 10,251 |
| 合 計 |
\$49,629 | \$984,627 | \$1,034,256 | \$60,242 | \$1,337,084 | \$1,397,326 |
| 折舊費用 | \$8,383 | \$37,339 | \$45,722 | \$5,026 | \$45,634 | \$50,660 |
| 攤銷費用 | \$- | \$9,275 | \$9,275 | \$- | \$14,183 | \$14,183 |
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 8%至 20%為員工酬勞,不高於 1%為董事酬 勞。但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述員工酬勞以股份或現金為之,應 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 會。有關董事會通過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相關資訊,請至臺灣證券交易所之「公開 資訊觀測站」查詢。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本公司依獲利狀況,民國一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認列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金額分別 為 164,241 仟元、16,108 仟元、392,322 仟元及 16,108 仟元,前述金額帳列於薪資費 用項下。若董事會決議以股份發放員工酬勞,則以董事會決議日前一日收盤價作為配 發股份股數之計算基礎,如估列數與董事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有差異時,則列為次年 度之損益。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及民國一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董事會決議以現 金發放民國一一一年度及民國一一○年度員工酬勞與董事酬勞,其與民國一一一年度 及民國一一○年度財務報告以費用列帳之金額並無重大差異。
前述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相關資訊可自台灣證券交易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 其他收入
| 111 年度 |
110 年度 |
|
|---|---|---|
| 租金收入 | \$2,066 | \$3,086 |
| 股利收入 | 117,629 | 93,472 |
| 其他收入-其他 | 1,440 | 781 |
| 合 計 |
\$121,135 | \$97,339 |
(2) 其他利益及損失
|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 | \$(29) |
|---|---|---|
| 處分投資利益 | 5,825 | 1,996 |
| 淨外幣兌換利益(損失) | 1,503 | (1,000)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利益 (損失)(註) |
(17,140) | 4,201 |
| 其 他 |
(132) | (23) |
| 合 計 |
\$(9,944) | \$5,145 |
111 年度 110 年度
註:係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所產生,包括評價調整、股利 收入、利息收入及兌換損益等。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3) 財務成本
| 111 年度 |
110 年度 |
|
|---|---|---|
| 租賃負債之利息 | \$1,765 | \$1,708 |
| 存入保證金之利息 | 1 | 2 |
| 合 計 |
\$1,766 | \$1,710 |
- 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
民國一一一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如下:
| 其他 | 所得稅 | |||
|---|---|---|---|---|
| 當期產生 | 綜合損益 | 利益(費用) | 稅後金額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2,898 | \$2,898 | \$(580) | \$2,318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 | ||||
| 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 (661,495) | (661,495) | 9,436 | (652,059)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39 | 39 | - | 39 |
| 合 計 |
\$(658,558) | \$(658,558) | \$8,856 | \$(649,702) |
民國一一○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如下:
| 其他 | 所得稅 | |||
|---|---|---|---|---|
| 當期產生 | 綜合損益 | 利益(費用) | 稅後金額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4,999) | \$(4,999) | \$1,000 | \$(3,999)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 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
619,358 | 619,358 | (2,812) | 616,546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8 | 8 | - | 8 |
| 合 計 |
\$614,367 | \$614,367 | \$(1,812) | \$612,555 |
-
- 所得稅
- (1) 所得稅費用主要組成如下: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 111 年度 |
110 年度 |
|
|---|---|---|
| 當期所得稅費用(利益): | ||
| 當期應付所得稅 | \$285,513 | \$440,245 |
|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於本年度之調整 | (28,086) | (30,044) |
|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 ||
| 與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其迴轉有關 | (13,002) | (9,039) |
| 之遞延所得稅利益 | ||
| 其他依稅法調整之所得稅影響數 | - | 23 |
| 所得稅費用 | \$244,425 | \$401,185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 111 年度 |
110 年度 |
|
|---|---|---|
|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 | \$(9,436) | \$2,812 |
| 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 ||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580 | (1,000) |
| 合 計 |
\$(8,856) | \$1,812 |
所得稅費用與會計利潤乘以母公司所適用所得稅率之金額調節如下:
| 111 年度 |
110 年度 |
|
|---|---|---|
| 來自於繼續營業單位之稅前淨利 | \$1,462,117 | \$2,207,103 |
| 以母公司法定所得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 \$292,423 | \$441,421 |
| 免稅收益之所得稅影響數 | (21,302) | (17,927) |
| 報稅上不可減除費用之所得稅影響數 | 4,161 | (371) |
| 未分配盈餘加徵所得稅 | 13,520 | 8,494 |
|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於本年度之調整 | (28,086) | (30,044) |
| 其他依稅法調整之所得稅影響數 | (16,291) | (388) |
|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合計 | \$244,425 | \$401,185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與下列項目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餘額:
民國一一一年度
| 期初餘額 | 認列於損益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期末餘額 | |
|---|---|---|---|---|
| 暫時性差異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 \$(2,840) | \$- | \$9,436 | \$6,596 |
| 金融資產投資成本與公允價值差異 | ||||
| 未實現兌換損益 | (203) | 211 | - | 8 |
| 未實現存貨呆滯及跌價損失 | 20,202 | 25,718 | - | 45,920 |
| 退款負債 | 34,690 | (12,502) | - | 22,188 |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17,572 | (285) | (580) | 16,707 |
| 其他 | 212 | (140) | - | 72 |
|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 \$13,002 | \$8,856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淨額 | \$69,633 | \$91,491 | ||
|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之資訊下: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72,676 | \$91,491 |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3,043) | \$- |
民國一一○年度
| 期初餘額 | 認列於損益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期末餘額 | |
|---|---|---|---|---|
| 暫時性差異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 ||||
| 金融資產投資成本與公允價值差異 | \$(28) | \$- | \$(2,812) | \$(2,840) |
| 未實現兌換損益 | (74) | (129) | - | (203) |
| 未實現存貨呆滯及跌價損失 | 7,594 | 12,608 | - | 20,202 |
| 退款負債 | 38,040 | (3,350) | - | 34,690 |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16,856 | (284) | 1,000 | 17,572 |
| 其他 | 18 | 194 | - | 212 |
|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 \$9,039 | \$(1,812)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淨額 | \$62,406 | \$69,633 | ||
|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之資訊下: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62,508 | \$72,676 |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102) | \$(3,043)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2) 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截至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集團並無未認列之遞延所得 稅資產金額。
(3) 所得稅申報核定情形
截至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之所得稅申報核定情形如下:
|--|
| 本公司 | 核定至民國一○九年度 |
|---|---|
| 子公司-新聯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申報至民國一一○年度 |
23. 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金額之計算,係以當期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除以當期流通 在外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稀釋每股盈餘金額之計算,係以當期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除以當期流通 在外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加上所有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轉換為普通股時將發行 之加權平均普通股股數。
| 111 年度 |
110 年度 |
|
|---|---|---|
| (1) 基本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仟元) | \$1,217,692 | \$1,805,886 |
| 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股) | 161,080,124 | 161,080,124 |
| 基本每股盈餘(元) | \$7.56 | \$11.21 |
| (2) 稀釋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仟元) | \$1,217,692 | \$1,805,886 |
| 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股) | 161,080,124 | 161,080,124 |
| 稀釋效果: | ||
| 員工酬勞(股) | 2,730,478 | 3,954,533 |
| 經調整稀釋效果後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股) | 163,810,602 | 165,034,657 |
| 稀釋每股盈餘(元) | \$7.43 | \$10.94 |
於報導期間後至財務報表通過發布前,並無任何重大改變期末流通在外普通股或潛在 普通股股數之其他交易。
- 除列子公司
宇通睿智科技(股)公司(以下簡稱宇通)
本公司之子公司宇通股東臨時會於民國一一○年九月三十日決議解散,並於同日清算 人就任,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公報及相關問答集規定,本公司已喪失對其 之控制,故於喪失控制日將相關資產負債予以除列。
(1) 除列之資產及負債主要金額如下:
| 金額 | |
|---|---|
| 資產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5,620 |
| 負債 | |
| 其他應付款 | \$(3) |
| 處分淨帳面金額 | \$5,617 |
| (2) 此交易收取之對價及認列之損益如下: |
|
| 應收清算股款(註) | \$5,378 |
| 減:除列子公司之權益 | (5,617) |
| 加:非控制權益之帳面價值 | 239 |
| 處分利益 | \$- |
註:依規定判斷喪失控制力而除列子公司,本公司帳列其他應收款。
(3) 除列子公司之現金流量分析
| 所收取之現金 | \$- |
|---|---|
| 除列子公司之淨現金 | (5,617) |
| 除列之淨現金流量 | \$(5,617) |
七、 關係人交易
於財務報導期間內與本集團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 關係人名稱 | 與本集團之關係 | |||||
|---|---|---|---|---|---|---|
| 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本集團之法人董事 | |||||
| HeJian Technology (Suzhou) Co., Ltd. | 其他關係人 | |||||
| 聯穎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關係人 | |||||
| 聯暻半導體(山東)有限公司 | 其他關係人 | |||||
| United Semiconductor (Xiamen) Co., Ltd. | 其他關係人 | |||||
| 立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集團之關聯企業 | |||||
| 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 ||||||
| 1. 銷貨 |
||||||
| 111 年度 |
110 年度 |
|||||
| 本集團之關聯企業 | \$2,263 | \$21,119 | ||||
| 本集團售予上開關係人之銷貨價格係由雙方參考市場行情議價辦理,收款條件為月結 | ||||||
| 30 天。 |
||||||
| 2. 進貨 |
||||||
| 111 年度 |
110 年度 |
|||||
| 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777,296 | \$916,181 | ||||
| HeJian Technology (Suzhou) Co., Ltd. | 348,057 | 549,238 | ||||
| 其他關係人 | 1,048 | 1,596 | ||||
| 合 計 |
\$1,126,401 | \$1,467,015 | ||||
本集團向關係人進貨之價格,因製程及產品規格不同,故無法與其他供應商比較,付 款條件為月結 45 天。
- 應收帳款-關係人
| 111.12.31 | 110.12.31 | |
|---|---|---|
| 本集團之關聯企業 | \$- | \$3,011 |
| 4. 應付帳款-關係人 |
||
| 111.12.31 | 110.12.31 | |
| 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77,846 | \$193,646 |
| HeJian Technology (Suzhou) Co., Ltd. | 32,004 | 104,002 |
| 其他關係人 | - | 539 |
| 合 計 |
\$109,850 | \$298,187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 111.12.31 | 110.12.31 | |
|---|---|---|
| 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6,565 | \$2,828 |
| 其他關係人 | - | 277 |
| 合 計 |
\$6,565 | \$3,105 |
-
- 於民國一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與本集團之法人董事交易認列光罩費等分別為 102,656 仟元及 31,759 仟元,帳列製造費用及營業費用項下,付款條件為月結 45 天。
-
- 於民國一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與本集團之其他關係人交易認列研究設計費等分別 為 5,039 仟元及 6,740 仟元,帳列製造費用及營業費用項下,付款條件為月結 45 天及 即期付款。
-
- 於民國一一○年度與本集團之關聯企業交易認列其他收入-其他為 19 仟元,帳列營 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收款條件為月結 30 天。
-
- 本集團主要管理人員之薪酬
| 111 年度 |
110 年度 |
|
|---|---|---|
| 短期員工福利 | \$102,724 | \$113,778 |
| 退職後福利 | 1,920 | 1,867 |
| 合 計 |
\$104,644 | \$115,645 |
八、 質押之資產
本集團計有下列資產作為擔保品:
| 帳面金額 | |||
|---|---|---|---|
| 項 目 |
111.12.31 | 110.12.31 | 擔保債務內容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4,230 | \$4,230 | 土地保證金 |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本集團部分產品使用其他公司之專利權,已依約按銷售該產品金額或數量之一定比率支 付權利金。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事項。
十一、 重大期後事項
無此事項。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十二、 其他
- 金融工具之種類
金融資產
| 111.12.31 | 110.12.31 |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752,505 | \$1,565,229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154,912 | 1,838,958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註) | 2,518,492 | 3,034,173 |
| 合 計 |
\$4,425,909 | \$6,438,360 |
| 金融負債 | 111.12.31 | 110.12.31 |
| 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 ||
| 應付款項(含關係人款) | \$845,944 | \$1,620,985 |
| 租賃負債 | 87,493 | 93,772 |
| 存入保證金 | 28,290 | 28,483 |
| 合 計 |
\$961,727 | \$1,743,240 |
註: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不含庫存現金)、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票 據、應收帳款(含關係人款)、其他應收款及其他非流動資產(存出保證金)。
- 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本集團財務風險管理目標主要為管理營運活動相關之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 險,本集團依集團之政策及風險偏好,進行前述風險之辨認、衡量及管理。
本集團對於前述財務風險管理已依相關規範建立適當之政策、程序及內部控制,重要 財務活動須經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依相關規範及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覆核。於財務管理 活動執行期間,本集團須確實遵循所訂定之財務風險管理之相關規定。
- 市場風險
本集團之市場風險係金融工具因市場價格變動,導致其公允價值或現金流量波動之風 險,市場風險主要包括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其他價格風險(例如權益工具)。
實務上極少發生單一風險變數單獨變動之情況,且各風險變數之變動通常具關聯性, 惟以下各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並未考慮相關風險變數之交互影響。
匯率風險
本集團匯率風險主要與營業活動(收入或費用所使用之貨幣與本集團功能性貨幣不同 時)及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有關。
本集團之應收外幣款項與應付外幣款項之部分幣別相同,此時,部位相當部分會產生 自然避險效果,另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係屬策略投資,因此,本集團未對此進行避險。
本集團匯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主要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主要外幣貨幣性項目, 其相關之外幣升值/貶值對本集團損益及權益之影響。本集團之匯率風險主要受美金 匯率波動影響,敏感度分析資訊如下:
當新臺幣對美金升值/貶值 5%時,對本集團於民國一一一年度之損益將減少/增加 8,717 仟元,民國一一○年度之損益將增加/減少 6,936 仟元。
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係因市場利率之變動而導致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或未來現金流量波動之風 險,本集團無固定或浮動利率之債務,故本集團預計無重大利率浮動之公允價值與現 金流量風險。
另本集團具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之金融資產其合約約定期間屬短期,故利率變動 之現金流量風險甚低。
有關利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主要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利率暴險項目,主要係浮 動利率投資,並假設持有一個會計年度,當利率上升/下降十個基點(0.1%),對本集團 於民國一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之損益將均增加/減少 2 仟元。
權益價格風險
本集團持有國內之上市櫃及非上市櫃權益證券,其公允價值會因該等投資標的未來價 值之不確定性而受影響。本集團持有權益證券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本集團藉由多角化投資並針對 單一及整體之權益證券投資設定限額,以管理權益證券之價格風險。權益證券之投資 組合資訊需定期提供予本集團之高階管理階層,董事會則須對重大權益證券投資決策 進行複核及核准。
屬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上市櫃權益證券價格上升/下降 10%,對本集 團民國一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之權益影響分別增加/減少 20,094 仟元及 4,335 仟元。
其他權益工具之公允價值層級屬第三等級者,敏感度分析資訊請詳附註十二.8。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 信用風險管理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所載之義務,並導致財務損失之風險。本集團之 信用風險係因營業活動(主要為應收帳款及票據)及財務活動(主要為銀行存款及各 種金融工具)所致。
本集團各單位係依循信用風險之政策、程序及控制以管理信用風險。所有交易對手之 信用風險評估係綜合考量該交易對手之財務狀況、信評機構之評等、以往之歷史交易 經驗、目前經濟環境以及本集團內部評等標準等因素。本集團亦於適當時機使用某些 信用增強工具(例如預收貨款等),以降低特定交易對手之信用風險。
本集團截至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前十大客戶應收款項占本集 團應收款項餘額之百分比分別為 98.04%及 94.08%,其餘應收款項之信用集中風險相 對並不重大。
本集團之財務處依照集團政策管理銀行存款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由於本集團 之交易對象係由內部之控管程序決定,屬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有投資等級之金融機構 及公司組織,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本集團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規定評估預期信用損失,除應收款項外,其餘非 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其原始購入係以信用風險低者為前提, 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顯著增加,以決定衡量備抵損失 之方法及其損失率。本集團之信用風險評估相關資訊如下:
| 總帳面金額 | ||||
|---|---|---|---|---|
| 預期信用損失 | ||||
| 信用風險等級 | 指標 | 衡量方法 | 111.12.31 | 110.12.31 |
| 簡化法(註) | (註) |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 損失 |
\$726,249 | \$1,047,198 |
註:採用簡化法(以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備抵損失),包括應收票據、應收帳 款及應收帳款-關係人。
另本集團於評估無法合理預期將收回金融資產時,則予以沖銷。
- 流動性風險管理
本集團藉由現金及約當現金及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以維持財 務彈性。下表係彙總本集團金融負債之合約所載付款之到期情形,依據最早可能被要 求還款之日期並以其未折現現金流量編製,所列金額亦包括約定之利息。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非衍生金融負債
| 短於一年 | 二至三年 | 四至五年 | 五至十五年 | 十五至二十年 | 二十年以上 | 合計 | |
|---|---|---|---|---|---|---|---|
| 111.12.31 | |||||||
| 應付款項(含關係人款) | \$845,944 | \$- | \$- | \$- | \$- | \$- | \$845,944 |
| 租賃負債 | \$8,402 | \$11,148 | \$8,495 | \$41,856 | \$15,733 | \$20,296 | \$105,930 |
| 存入保證金 | \$- | \$28,290 | \$- | \$- | \$- | \$- | \$28,290 |
| 110.12.31 | |||||||
| 應付款項(含關係人款) | \$1,620,985 | \$- | \$- | \$- | \$- | \$- | \$1,620,985 |
| 租賃負債 | \$8,795 | \$14,916 | \$8,445 | \$41,672 | \$17,666 | \$22,371 | \$113,865 |
| 存入保證金 | \$- | \$28,483 | \$- | \$- | \$- | \$- | \$28,483 |
-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調節
民國一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之負債之調節資訊:
來自籌資活動之
| 存入保證金 | 租賃負債 | 負債總額 | |
|---|---|---|---|
| 110.01.01 | \$24,291 | \$90,039 | \$114,330 |
| 現金流量 | 4,192 | (8,145) | (3,953) |
| 非現金之變動 | - | 11,878 | 11,878 |
| 110.12.31 | 28,483 | 93,772 | 122,255 |
| 現金流量 | (193) | (7,025) | (7,218) |
| 非現金之變動 | - | 746 | 746 |
| 111.12.31 | \$28,290 | \$87,493 | \$115,783 |
- 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1) 公允價值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及假設
公允價值係指於衡量日,市場參與者間在有秩序之交易中出售資產所能收取或移 轉負債所需支付之價格。本集團衡量或揭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公允價值所使用 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A. 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款項(含關係人款)、其他應收款、其他非流動資產、 應付款項(含關係人款)及存入保證金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 主要係因此類工具之到期期間短。
- B. 於活絡市場交易且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其公允價值係 參照市場報價決定(例如,上市櫃股票及基金)。
- C. 無活絡市場交易之權益工具(例如,未公開發行公司股票)採市場法估計公允 價值,係以相同或可比公司權益工具之市場交易所產生之價格及其他攸關資訊 (例如缺乏流通性折價因素、類似公司股票本益比、類似公司股票股價淨值比 等輸入值)推估公允價值。
- (2)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本集團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工具之帳面金額趨近於公允價值。
(3) 金融工具公允價值層級相關資訊
本集團金融工具公允價值層級資訊請詳附註十二.8。
-
- 公允價值層級
- (1) 公允價值層級定義
以公允價值衡量或揭露之所有資產及負債,係按對整體公允價值衡量具重要性之 最低等級輸入值,歸類其所屬公允價值層級。各等級輸入值如下:
第一等級: 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未經調整)。
- 第二等級: 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第一等級之報價 者除外。
- 第三等級: 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輸入值。
對以重複性基礎認列於財務報表之資產及負債,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重評估其 分類,以決定是否發生公允價值層級之各等級間之移轉。
(2) 公允價值衡量之層級資訊
本集團未有非重複性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重複性資產及負債之公允價值層級 資訊列示如下: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第一等級 | 第二等級 | 第三等級 | 合計 | |
|---|---|---|---|---|
|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 ||||
| 量之金融資產 | ||||
| 基 金 |
\$687,419 | \$- | \$- | \$687,419 |
| 資 本 |
- | - | 65,086 | 65,086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 ||||
| 允價值衡量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 ||||
| 公允價值衡量之權 | 200,942 | - | 953,970 | 1,154,912 |
| 益工具 | ||||
| 合 計 |
\$888,361 | \$- | \$1,019,056 | \$1,907,417 |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第一等級 | 第二等級 | 第三等級 | 合計 | |
|---|---|---|---|---|
|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 ||||
| 量之金融資產 | ||||
| 基 金 |
\$1,565,229 | \$- | \$- | \$1,565,229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 ||||
| 允價值衡量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 ||||
| 公允價值衡量之權 | 43,351 | - | 1,795,607 | 1,838,958 |
| 益工具 | ||||
| 合 計 |
\$1,608,580 | \$- | \$1,795,607 | \$3,404,187 |
公允價值層級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轉:
於民國一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間,本集團重複性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及負債, 並無公允價值層級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轉。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重複性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之變動明細
本集團重複性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屬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者,期初至期末餘額 之調節列示如下:
| 透過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 |
||
|---|---|---|---|
| 資本 | 股票 | 小計 | |
| 111.01.01 | \$- | \$1,795,607 | \$1,795,607 |
| 111 年度認列總利益(損失): 認列於損益(列報於「其他 利益及損失」)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列報 於「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
(11,818) - |
- (547,619) |
(11,818) (547,619) |
| 111 年度取得 |
76,904 | - | 76,904 |
| 111 年度處分 |
- | (22,551) | (22,551) |
| 111 年度轉出第三等級 |
- | (271,467) | (271,467) |
| 111.12.31 | \$65,086 | \$953,970 | \$1,019,056 |
| 資產 | |||
|---|---|---|---|
| 透過損益按公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 ||
| 允價值衡量 | 按公允價值衡量 | ||
| 資本 | 股票 | 小計 | |
| 110.01.01 | \$- | \$1,091,514 | \$1,091,514 |
| 110 年度認列總利益(損失): |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列報 | |||
| 於「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 - | 604,101 | 604,101 |
| 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
| 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 |||
| 110 年度取得 |
- | 100,000 | 100,000 |
| 110 年度處分 |
- | (8) | (8) |
| 110.12.31 | \$- | \$1,795,607 | \$1,795,607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上述認列於損益之總利益(損失)中,與截至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持有之資產相關之損失分別為 11,818 仟元及 0 元。
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資訊
本集團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之重複性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用於公允價值衡量 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如下表所列示:
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輸入值與公允價值關係
| 評價技術 |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 | 量化資訊 | 輸入值與公允價值關係 | 之敏感度分析 | |
|---|---|---|---|---|---|
| 金融資產: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
| 之金融資產 | |||||
| 資本 | 淨資產法 | 缺乏市場流通性 | 10% | 缺乏市場流通性之程度越 | 當缺乏市場流通性之百分比上 |
| 高,公允價值估計數越低 | 升(下降)10%,對本集團損 | ||||
| 益將減少/增加 6,509 仟元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 |||||
|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股票 | 市場法 | 缺乏市場流通性 | 30% | 缺乏市場流通性之程度越 | 當缺乏市場流通性之百分比上 |
| 高,公允價值估計數越低 | 升(下降)10%,對本集團權益 | ||||
| 將減少/增加 9,368 仟元 | |||||
| 股票 | 淨資產法 | 缺乏市場流通性 | 10% | 缺乏市場流通性之程度越 | 當缺乏市場流通性之百分比上 |
| 高,公允價值估計數越低 | 升(下降)10%,對本集團權益 | ||||
| 將減少/增加 86,029 仟元 | |||||
|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輸入值與公允價值關係 | |||||
| 評價技術 |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 | 量化資訊 | 輸入值與公允價值關係 | 之敏感度分析 | |
| 金融資產: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 |||||
|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股票 | 市場法 | 缺乏市場流通性 | 30% | 缺乏市場流通性之程度越 | 當缺乏市場流通性之百分比上 |
| 高,公允價值估計數越低 | 升(下降)10%,對本集團權益 | ||||
| 將減少/增加 55,594 仟元 | |||||
| 股票 | 淨資產法 | 缺乏市場流通性 | 10% | 缺乏市場流通性之程度越 | 當缺乏市場流通性之百分比上 |
| 高,公允價值估計數越低 | 升(下降)10%,對本集團權益 | ||||
| 將減少/增加 123,967 仟元 |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第三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評價流程
本集團藉獨立來源資料使評價結果貼近市場狀態、確認資料來源係獨立、可靠、與其 他資源一致以及代表可執行價格,並於每一報導日依據集團會計政策須作重衡量或重 評估之資產之價值變動進行分析,以確保評價結果係屬合理。
- 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
本集團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單位:外幣仟元
| 111.12.31 | 110.12.31 | |||||||
|---|---|---|---|---|---|---|---|---|
| 外幣 | 匯率 | 新臺幣 | 外幣 | 匯率 | 新臺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 | 金 | \$9,972 | 30.725 | \$306,403 | \$11,439 | 27.655 | \$316,348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 | 金 | \$4,298 | 30.725 | \$132,061 | \$16,455 | 27.655 | \$455,070 |
由於本集團之集團個體功能性貨幣種類繁多,故無法按各重大影響之外幣幣別揭露貨 幣性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兌換損益資訊。本集團於民國一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之 外幣兌換利益(損失)分別為 1,503 仟元及(1,000)仟元。
上述資訊係以外幣帳面金額(已換算至功能性貨幣)為基礎揭露。
- 資本管理
本集團資本管理之最主要目標,係確認維持健全之信用評等及良好之資本比率,以支 持企業營運及股東權益之極大化。本集團依經濟情況以管理並調整資本結構,可能藉 由調整股利支付、返還資本或發行新股以達成維持及調整資本結構之目的。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十三、 附註揭露事項
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補充揭露本公司民國一一一年度各項資料:
- (1) 資金貸與他人:無。
- (2) 對他人背書保證:無。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 有價證券 | 期末 | |||||||
|---|---|---|---|---|---|---|---|---|
| 持有之公司 |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 發行人與 本公司之 關係 |
帳列科目 | 股數/ 單位數 |
帳面金額 (仟元) |
持股 比例 |
公允價值 (仟元) |
備註 |
| Unitech Capital, Inc.之普通股股票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2,000,000 | 36,620 | 4.00% | 36,620 | ||
| 諧永投資(股)公司之普通股股票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33,408,979 | 226,847 | 1.52% | 226,847 | ||
| 達駿創業投資(股)公司之普通股股票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9,280,000 | 87,511 | 19.61% | 87,511 | ||
| 士鼎創業投資(股)公司之普通股股票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40,841,800 | 238,108 | 5.00% | 238,108 | ||
| 達和貳創業投資(股)公司之普通股股票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10,000,000 | 91,400 | 14.29% | 91,400 | ||
| 達昌創業投資(股)公司之普通股股票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20,000,000 | 179,800 | 18.18% | 179,800 | ||
| 本 | 集英資訊(股)公司之普通股股票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508,047 | 26,088 | 12.70% | 26,088 | |
| 英柏得科技(股)公司之普通股股票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4,400,000 | 55,396 | 16.92% | 55,396 | ||
| 公 | 愛盛科技(股)公司之普通股股票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1,000,000 | 12,200 | 3.96% | 12,200 | |
| 司 | 智晟電子(股)公司之普通股股票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500,000 | - | 12.50% | - | |
| 立達國際電子(股)公司之普通股股票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1,734,841 | 19,118 | 3.42% | 19,118 | ||
| 來頡科技(股)公司之普通股股票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1,953,000 | 181,824 | 4.79% | 181,824 | ||
| 台新 1699 貨幣市場基金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 29,197,160.70 | 401,905 | - | 401,905 | ||
| 台新大眾貨幣市場基金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 3,474,369.60 | 50,139 | - | 50,139 | ||
| 野村貨幣市場基金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 12,781,598.71 | 211,626 | - | 211,626 | ||
| 元大台灣高股息基金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935,000 | 23,749 | - | 23,749 | ||
| 台灣閎鼎亞洲貳有限合夥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 | 65,086 | - | 65,086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4)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單位:新臺幣仟元
| 期 | 初 | 買 | 入 | 賣 | 出 | 期 | 末 | |||||||
|---|---|---|---|---|---|---|---|---|---|---|---|---|---|---|
| 買、賣 之公司 |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 帳列科目 | 交易 對象 |
關係 | 單位數 | 金額 | 單位數 | 金額 | 單位數 | 售價 | 帳面 成本 |
處分 損益 |
單位數 | 金額 |
| 台新 1699 貨幣市場基金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
- | - | 49,087,372.63 | \$671,447 | 18,227,196.47 | \$250,000 | 38,117,408.40 | \$522,643 | \$520,081 | \$2,562 | 29,197,160.70 | \$401,905 | |
| 本 公 司 |
台新大眾貨幣市場基金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
- | - | 17,440,929.40 | \$250,284 | 10,439,079.40 | \$150,000 | 24,405,639.20 | \$350,912 | \$350,000 | \$912 | 3,474,369.60 | \$50,139 |
| 日盛貨幣市場基金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
- | - | 30,115,964.21 | \$451,351 | - | \$- | 30,115,964.21 | \$452,351 | \$450,000 | \$2,351 | - | \$- |
(5)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6)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7)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交易金額達新臺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單位:新臺幣仟元
| 進(銷) | 交易對象名稱 | 關 係 |
交易情形 |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
應收(付)票據、帳款 | 備註 | |||||
|---|---|---|---|---|---|---|---|---|---|---|---|
| 貨之公司 | 進(銷)貨 | 金額 | 佔總進(銷) 貨之比率 |
授信期間 | 單價 | 授信期間 | 餘額 | 佔總應收(付)票 據、帳款之比率 |
|||
| 本 | 聯華電子股份有 限公司 |
本公司之 法人董事 |
進貨 | \$777,296 | 61.09% | 月結 45 天 |
因製程及產品規格 不同,故無法與其 他供應商比較 |
與一般交易條 件相同 |
\$(77,846) | (21.20)% | |
| 公 司 |
HeJian Technology (Suzhou) Co., Ltd. |
其他關係人 | 進貨 | \$348,057 | 27.35% | 月結 45 天 |
因製程及產品規格 不同,故無法與其 他供應商比較 |
與一般交易條 件相同 |
\$(32,004) | (8.72)% |
(8)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9)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者:無。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10)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民國一一一年度
| 與交易人之 | 交易往來情形 | ||||||
|---|---|---|---|---|---|---|---|
| 編號 | 交易人名稱 | 交易往來對象 | 關係 | 占合併總營收或總資 | |||
| (註一) | (註二) | 科目 | 金額 | 交易條件 | 產之比率(註三) | ||
| 0 | 聯陽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 新聯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1 | 管理費用 | \$35,658 | 即期付款 | 0.68% |
註一: 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
母公司填 0。
-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 1 開始依序編號。
-
註二: 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
-
- 母公司對子公司。
-
- 子公司對母公司。
-
- 子公司對子公司。
- 註三: 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 益科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本公司對被投資公司具有重大影響力或具有控制能力者,被投資公司之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單位:新臺幣仟元
| 所在 | 原始投資金額 | 期末持有 | 被投資公司 | 本期認列之 | |||||||
|---|---|---|---|---|---|---|---|---|---|---|---|
| 投資公司名稱 | 被 投 資 公 司 |
地區 | 主要營業項目 | 本期期末 | 去年年底 | 股數(股) | 比例 | 帳面金額 | 本期(損)益 | 投資(損)益 | 備註 |
| 本公司 | 立邁科技(股)公司 | 台灣 | 通信機械器材、電子 零組件製造業 |
\$41,768 | \$41,768 | 4,176,800 | 36.32% | \$8,278 | \$(13,810) | \$(5,016) |
- 大陸投資資訊:
(1) 投資情形:
單位:美金元/新臺幣仟元
| 大陸被投資 公司名稱 |
主要營業 項 目 |
實收 資本額 (註四) |
投資方式 | 本期期初自台灣 匯出累積投資金 額(註四) |
本期匯出或收回 投資金額 匯出 |
收回 | 本期期末自台灣匯 出累積投資金額 (註四) |
本公司直接或間接 投資之持股比例 |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
本期認列 投資(損)益 (註三) |
期末投資 帳面價值 (註三) |
截至本期 止已匯回 投資收益 |
|---|---|---|---|---|---|---|---|---|---|---|---|---|
| 新聯陽科技 | 集成電路電子產 | \$18,435 | 直接赴大陸地 | \$18,435 | \$18,435 | |||||||
| (深圳) 有限公司 |
品的技術諮詢及 服務 |
USD 600,000 |
區從事投資 (註一) |
USD 600,000 |
\$- | \$- | USD 600,000 |
100% | \$40 | \$40 | \$2,498 | \$- |
|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 經濟部投審會 |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
|---|---|---|
|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 核准投資金額 |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 \$18,435(註四) | \$18,435(註四) | |
| (USD600,000) | (USD600,000) | \$3,227,652 (註二)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仟元為單位)
- 註一: 本公司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經審二字第 10800395130 號函核准變更投資架構直接投資大陸地區新聯陽科技(深圳) 有限公司。
- 註二: 依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審查原則」規定辦理。
- 註三: 依規定得按該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評價而得。
- 註四: 係以財務報告日之匯率換算為新臺幣(期末匯率 1 美元:30.725 臺幣)。
- (2)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 A. 進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付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無此事項。
- B. 銷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收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無此事項。
- C. 財產交易金額及其所產生之損益情形:無此事項。
- D. 票據背書及保證或提供擔保品之期末餘額及目的:無此事項。
- E. 資金融通之最高餘額、期末餘額、利率區間及當期利息總額:無此事項。
-
F. 其他對當期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請參閱財務報表附註十三、1.(10)。
-
主要股東資訊:
| 主要股東名稱 | 持有股數(股) | 持股比例 |
|---|---|---|
| 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13,959,978 | 8.66% |
十四、 部門資訊
1. 一般資訊
本集團經營之營收主要來自積體電路之產品,本集團營運決策者係複核公司整體營運 結果,以制定公司資源之決策並評估公司整體之績效,故為單一營運部門,並採與附 註四所述之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相同之基礎編製。
2. 地區別資訊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淨額:
| 111 年度 |
110 年度 |
|
|---|---|---|
| 台 灣 |
\$4,050,635 | \$5,344,055 |
| 亞 洲 |
1,144,258 | 1,831,076 |
| 其 他 |
17,313 | 9,455 |
| 合 計 |
\$5,212,206 | \$7,184,586 |
收入以客戶所在國家為基礎歸類。
非流動資產:
| 111.12.31 | 110.12.31 | ||
|---|---|---|---|
| 台 | 灣 | \$997,811 | \$966,703 |
| 其 | 他 | 8,361 | 12,901 |
| \$1,006,172 | \$979,604 |
重要客戶資訊:
來自外部客戶之收入淨額佔合併總收入金額 10%以上之資訊如下:
| 111 年度 |
110 年度 |
|
|---|---|---|
| A 客戶 |
\$2,033,295 | \$2,784,521 |
| B 客戶 |
1,176,453 | 1,703,600 |